柳如珑说的人唤侯盛元,艺名侯如鸳,也是梨园中人,十来年前还进宫做过供奉,如今在韩家潭里隐居。
金子来告诉郎追:“他师傅是四十年前威震武林的天下第一剑徐露白,一手青龙剑打遍华北无敌手,他是他师傅唯一的徒弟,筋骨极好,武艺极高,只是后来生了病,就不再唱戏了,如今在冀北那边做地主,农忙时也会自己下地耕种。”
郎追有些意外:“侯如鸳还会武功?”他阿玛就是个大戏迷,郎追耳濡目染,自是听过曾经的天下第一刀马旦的名号,不想对方放下繁华后,跑去种地了。
柳如珑回道:“我们的师傅和他师傅是故交,我们师傅说过,侯盛元若非生了病,武功绝对赶得上徐露白,如果秦筑真是你说的那样的高手,那只有他还能打一打秦筑了。”
郎追好奇:“徐露白不能打吗?他是师傅,应该更厉害啊。”
柳如珑回道:“徐露白今年年底过八十大寿。”
这个世界是遵循科学规律的,八十岁的老头怎么和正当壮年的秦筑打?躺地上碰瓷吗?
秦追醒过来的候,发现自己泡在一个白瓷浴盆里头。
他打着哆嗦从水里出来,找了一大块布将自己裹上,头脑混沌的到了一个看上去像卧室的地方,躺了会儿才觉得清醒了些。
望着这个奇怪的屋子,平日里乐天知命的小秦公子欲哭无泪,发白的小脸皱在一起,嘴里心里都苦得厉害。
早些年,听说书人讲过,有造化的人,死去之后会附身在刚死之人的身上。
这个叫“秦贺停”的年轻人似乎是刚刚去世没多久,没想到,竟然被自己占了便宜。
可是,原主留给他的记忆少得可怜,除了知道他姓甚名谁,家里有几口人,从事什么工作,有几名好友外,其他信息都是零碎的片段。
秦追茫然的看着周围,这个地界陌生得令他无所适从。
“滴滴滴滴——”
一阵刺耳的声音响起,秦追被这声音吓得一颤,通红的眼无措地到处乱看,好一会儿才找到了声音的来源——是一个扁扁的小方盒子,不停地震动,上面有个绿色的东西一跳一跳的。
秦追喉结滚动,小心地挪到那琉璃茶几边,用筷子戳了一下。
那盒子自顾自震着,没其他反应。
“莫不是个死物?”秦追嘟哝了一声。
正在他犹豫着要不要把那东西拿起来的候,一直滴滴叫个不停的盒子忽然安静了下来。
秦追松了一口气,一摸自己额头上全是汗。
悬着的心还没放回肚子里。
“叮咚——叮咚——”
漆白的大门居然也在叫!就在秦追觉得自己的心都跳到了喉咙口的候,听到一个陌生的男声,着急地喊:“秦贺停你在不在家?是我,江烨。”
这个叫“江烨”的他有记忆,是原主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他起身去开门,只是这个地方的门栓实在是奇怪,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把门打开。
门刚推开一条缝,外头戴着连帽衫的人影便闪了进来。
“怎么回事儿呀,你在家怎么不接电话!万一被狗仔拍到了,霞姐得骂死我!”
电话?说的是刚刚那个会自己叫的盒子妖吗?
听他的意思,可以用来联系别人。秦追不动声色把这个称呼记在心里。
江烨本来还准备吐槽一下,看清楚秦追的打扮,声音一滞,上上下下扫他一眼:“你这是咋了,生病了?”
眼前的男生,一头及肩的小卷发乌七八糟黏在脸上,鼻梁上架着一个笨重的白框眼镜,披着一床被子,头发和衣服都在滴水,看起来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无事。”秦追松开被子,把头发和衣服都整理了一下,才说:“你有何事?”
江烨听他这语气乐了:“哟,怎么讲话文绉绉的,被鬼上身了啊。”
秦追紧张的垂在身侧的手不受控制握成拳头。
被发现了?
他不会叫道士来把自己的魂魄拘走吧?
秦追悄悄往大门的方向退了一步。刚刚他已经学会怎么开门了,如果江烨有什么不对,他可以马上跑出去。
江烨似乎没有注意到秦追的异常,自顾自的说:“哎,说正事儿。”
秦追仔细看了一下江烨的神色,不像是发现了不对的。
他偷偷在心里松一口气,但仍然没有放松下来。
秦追害怕自己一开口就会露馅,没再出声,等着江烨开口。
江烨想到接下来要说的事情,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咳,是这样,你知道我本来要参加你负责的那档同性直播恋综当嘉宾,但是霞姐给我谈了个特别好的本子,档期排不开……”
对上秦追干净清澈的目光,语气软了两分,艰难道:“所以你能不能代替我参加,导演组那边已经同意了。”
“而且,你不是缺钱吗?我保证,给你的酬劳一定会让你满意!”
江烨一直不了解,他这个朋友住的是大平层,妈妈也有钱,为什么天天还穷得要死,真不知道都花哪里去了。
秦追的脑海里渐渐浮现出原主和江烨的生平往事。
原主和江烨是传媒大学的同学,两人都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学生。江烨因为外形条件突出,没毕业就被探发掘,成为一名艺人。
原主则按部就班,校招进入橘子台当一名编导,因为能力很强,短短几个月就已经转正,并拿到了橘子台今年最火爆的超S级综艺节目《恋爱信号》的项目,成为里面的一名综艺编导助理。
简单回忆了一下,原主做的那些工作,他是看都看不懂的。
至于江烨说的嘉宾?是去节目里做客的意思吧。
做客比做事强。
而且还有报酬。
小秦公子上辈子没为银子发过愁,但是他是灵魂附身在这个叫“秦贺停”的年轻人身上,往日他珍藏的古玉、珠宝,他的金珠子金豆子一样都不见了!
他刚刚已经看过了,原主身上连一颗小金瓜子都没有。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用什么交易,但是要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总需要吃、需要喝吧。
他需要银子。
不过秦追仍然觉得有一丝不对劲,根据原主的记忆,江烨废了不少心血争取到这个机会,还专门打电话显摆。为什么忽然就不参加了,反而要自己替补?
“你没说实话。”他努力学着对方说话的语气。
江烨被他看得有些心虚。
《恋爱信号》作为经过广电总局审批的,首档24小同步直播的同性恋爱综艺,可以说是未播先火。原因无他,策划够新颖,嘉宾够大牌。
虽然素人嘉宾身份还没公布,但明嘉宾可是一个比一个有看点:国际名模周宴容、天才歌手罗恩,三金影帝菲尼克斯。
江烨能谈下这个饼纯属走狗屎运。
按照他的咖位本来是去不了这档节目的。不过他前段间播出的耽改小爆,而他的经纪合约又在橘子台。台里想注入新鲜血液,也有意扶持一下自家艺人,就给了他一个名额去打打酱油。
江烨被天降大饼砸昏了头脑就答应了,经纪人赵霞出差回来,把他喷得狗血淋头。
江烨纯直男,参加同性恋综,卖腐没卖好就是纯纯找死,而且他本来就是耽改火的,戏路已经受到限制了,接了这一档综艺,出不出圈不一定,但后面肯定不好混。
导演一听他们想换人也不肯答应。
这些艺人越出名的越跟成了精一样,心眼子贼多。看着综艺热度高想分一杯羹,又怕播出后向收紧,资源虽然好,但想来录的人不多。
最终结果是赵霞找个替补的过去。不然江烨还得上。
导演说希望来个素人,这样3个明4个素人,更有看点。
赵霞在圈里混了这么多年,还是有一些资源的,整理了一批名单,觉得这些素人长相都差点意思。
临给导演发过去之前,鬼使神差的记起江烨有个在这档节目里当助理的同学。长得没话说,好像还是个有点粉丝的音乐博主,立马把他的名字和照片一起附带着报了上去。
江烨当然不可能对秦追解释这些前因后果。
他打起了感情牌,诚挚道:“我跟你说的都是真的。霞姐跟我谈的那个资源特别好,我是演员,还是以演戏为主。我真的不能错过那部戏约,所以才不得已请你帮忙。”
秦追冷静地挥开他的手:“你想让我帮忙,但你没有提前知会我,而是先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你对待朋友都是这样的方式吗?”
“对不起啊,是霞姐自作主张,把你的证件照给了导演组,我发誓我事先不知情!而且给了几个名单上去,但是,他们一眼就选中了你的照片。”
虽然眼前的秦贺停不修边幅,一身灰白色系的衣服看起来阴郁又邋遢。但是,江烨看到过他被刘海和眼镜遮住的真容。
他们给导演组提供的照片,是秦贺停大学入学的证件照。也是唯一一张清晰记录了他真实样貌的照片。
江烨现在还能回味起自己看到秦贺停那张照片的震撼,自己一个纯直男都看呆了,还跟个变态一样把那张照片拍照修复,并拿出来回味,不然也不会被霞姐看到。
不过也不能怪他。
霞姐那名见多识广的金牌经纪人,看到照片后,不是也把秦贺停记在了心里?
还有节目导演组那边,见过的长得好的多了去了,不一样一眼就选中了他?
秦追明白了虽然江烨是来“请求”他,但实际上是来“通知”他。
但他没有足够正当的理由来拒绝。
如果他不参加综艺,就得去工作。他对这个世界几乎一无所知,更别说原主的那些对他来说,跟天书一样的工作内容。让他去做,估计一个辰不到就会被人察觉到不对劲儿。
至于直接不去上班或者忽然不做了?
一个人脱离原来的日常轨是非常引人注目的。
他不想被人发现,不想被道士捉走。他想要努力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活下去。
“好。我答应你了。”
江烨还准备继续打打感情牌,没想到秦贺停同意得这么快,微微愣神:“啊?你答应啦?”
秦追点点头。
江烨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激动地抓住秦追的手:“做兄弟,在心中!有事儿摇铃,哥们为你两肋插刀。”
秦追心思一下就跑开了,摇铃?跳大神那样拿着铃铛一直摇吗?他依稀记得母亲给他请过一次萨满,对方也是拿着个铃铛一直摇,感觉是个力气活呢。
如果联系别人这么麻烦的话,不知道原主身体怎么样啊。
“对了,霞姐跟你领导那边都说好了,这几天不用去公司了,综艺三天后拍,等第一周录完再说。”
秦追还记着明天要上班,正苦恼不知道怎么解决,江烨的话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好的,秦秦。”
“那不打扰你休息,下午霞姐会安排人过来给你捯饬一下,打你电话记得接啊。”江烨就跟怕他反悔一样,一溜烟就跑了:“我先撤,还有工作。”
江烨走后,秦追坐在沙发上发起了呆。
他抬起搭在膝盖上不太好看的手,借着阳光,仔细观察着。
右手食指和中指之间还有一些黄渍,闻着像大烟的味道。
父亲管得严,这些东西是绝对不允许他们碰的。
而原先手指指节上,日复一日练字练出来的茧子,再也摸不到了。
这不是他的手,他刚刚在镜子里看到的那个人,虽然跟自己原本的长相有七八分相似,但那也不是他。
他是翰林学士,太子太傅秦渊的幼子。
他的母亲是今上唯一的妹妹长阳公主。
他的兄长是大衍朝战功赫赫的凌云将军。
他是秦追,字九皋。是秦家芝兰玉树的小公子。
他于春日失足溺亡。
现在,他复生在一个陌生朝代的年轻人身上,他叫秦贺停。
想到这里,秦追有些伤感地吸了吸鼻子。
忽然脑子一僵。
等会儿,刚刚江烨走的候说了什么来着?三天之后他要就要去“拍综艺”了?
他还什么都不会呀!
金子来揉着下巴,看两个名旦抱一块,嘴里嘀嘀咕咕:“还风姿不减呢,我看是天天下地吧?以前皮肤多白一人,现在蜡黄蜡黄的,血色都不见了。”
秦追打量着侯盛元,这位曾经名震京城的刀马旦眼角嘴角都有了皱纹,五官只是清秀,眼睛不大,但骨相很好,挂得住皮肉,因而并不显老,个子是这个时代罕见的高,起码一米七五,只是通身发黄。
他掏出手帕走过去,递给侯盛元:“您擦擦汗。”
侯盛元不知这小孩是谁,见他和金子来站一块,便知是自己人,接过手帕感激道:“谢谢小友,你是?”
“秦追。”秦追伸手示意把手帕还自己。
侯盛元却说:“你的手帕也黄了,我洗了再还你。”
秦追看着那白色棉帕上浅淡的黄痕,心中判断着,皮肤黄染,连汗水也有这样的症状,是典型的黄疸。
他眨了眨眼,问道:“你右上腹痛吗?”
第 42 章 拜师
“脉象滑数,黄疸,右上腹疼痛,右侧肩背也不舒服,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躺下,我给你触诊。”
秦追搓搓小手,但这会儿都十二月了,即使穿着一身棉衣,他的手脚依然冰冰凉,往侯盛元腹部一摸,侯盛元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到底是前天下第一刀马旦,身手真俊。
侯盛元捂着肚子,瞪着眼:“孩子,我有个暖婆子,你先拿去捂捂手行不?”
秦追的手冰得患者腹部全绷着,这怎么做触诊?秦追只好接过暖婆子,坐到一边的热炕上,顺便把上辈子用过的“自己养自己”模式打开。
他回忆着背过的医书病案,小儿四肢冰凉多半是阳虚,大夫一般会鼓励多吃牛羊鸡、黄鳝、泥鳅等温热的食物,搭配小儿健脾的汤药,多晒太阳多运动,孩子就不虚了。
但秦追处于孝期,吃点鸡蛋就不错了,吃肉不太行,他琢磨了一下,对五福说:“待会在村里转转,看看有没有地方卖糯米和红糖的,我吃个甜糯米饭补补。”
侯盛元、金子来、柳如珑三个看着秦追这给自己调理的老大夫架势,都觉得这娃怪可爱的,嘴角便勾起,露出慈爱的姨母笑。
自从那天过后,陶晓梅有段时间没看见那小孩儿。
转过周来,被人在小超市的门缝里面塞了个牛皮信封,里面是崭新的三百块,正正经经还有封手写感谢信。
【感谢热心市民陶女士】
陶晓梅觉得这钱给多了,心里有点过不去,想着下次见面怎么也给人退一百。
字倒是写得真不错,铁画银钩,荣兴风流。
陶晓梅打开信看了又看,没舍得丢,合着那一百块一起给夹在架子的书立后面了。
格里沙最近很忙,等他再来陶晓梅的早点铺买包子是在一个月后了。
他在三水桥街找了份新工作。
三水桥这圈在灵都本地人眼中原本算不上是什么好地方,一到晚上七八家酒吧灯红酒绿地闪。
KTV、按-摩店和解压馆也多,基本上还都是连锁经营。
这搁在前几年扫黑除恶的时候都是重点打击的窝点,直到前几年政-府规划搞了个商圈大厦,引来一堆老板投资。
穷奢极欲的装修一上,小红书上帅哥美女的照片一发。
这地方就也贵气起来。
如今这儿已经不叫三水桥了,新名很洋气,叫白水街道。
电梯坐到六秦,格里沙带着口罩找到家名为Burning的酒吧,熟门熟路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下午五点,还不到他们正式上班的点儿。
店里空荡荡的,只有他的便宜老板魏溪趴在吧台里面刷短视频,笑得咯咯作响。
“呦,小秦来啦?今天来得倒是挺早。”
格里沙应了一声,喊了声魏哥。
路过他的时候无意往他的屏幕上面瞥了一眼,看见一个蜜皮肌肉男正在用自己的肱二头肌做作地挤橙子,汁水四溅。
格里沙:……
魏溪冲他挤挤眼,多少有点不怀好意。
“哎呀别害羞嘛,你是现在还小!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格里沙知道要是应了他这茬就没完了,转身钻进了更衣室。
他靠着柜子脱掉原本的宽松外套,换上了工作服。
短款的紧身黑T上露手臂,下露腰,下身却非要配上严严实实的牛仔长裤。
按照魏溪的说法,这才叫高级sexy,是格里沙这种小屁孩不会懂的。
他换衣服换到一半,更衣室的门被推开了。
来人显然也没想到里面有人,竟就在那里傻愣站着盯着他看。
格里沙一蹬干净利索地套上裤子,长腿踩在椅子边,冷着脸将靴子的黑色带子扣上。
他也知道自己长得帅。
没办法天生命好会投胎,上辈子这辈子的脸都好看得不行。
“怎么,看入迷了前辈?”
门口的卷发青年咳嗽了一下,若无其事地走了进来,只是耳根微微发红。
格里沙换好衣服就站到了调酒的吧台后面,他脸上还是带着黑色口罩,人又高又瘦,十七岁的年纪,身上还带着点少年的青涩感。
左耳带了一串银色耳钉,有点凌乱的白色短发衬得人又酷又帅。
他当然不会调酒。
上辈子家里有钱,就算是后面跟着白盛忻落魄了也不至于出来打工。
两辈子了这还是第一次上班。
魏溪知道他是未成年,也知道他可怜。
像是他这样菩萨心肠的人,天生就是看不下去有才华的人流落街头。
他家里有钱,又像是每一个不甘堕落的富二代一样有着一个音乐梦想,自己搞乐队出专辑还不算,还要勇敢创业。
他开这家酒吧,主要是为他那支寂寂无名的小乐队提供一个稳定的演出地点,可以进行释放他们那无处发散的音乐激-情。
卷发青年名为朱旌,比格里沙早来一个月,就是魏溪乐队里新招进来的贝斯手。
魏溪时不时就捡回来几个落魄的流浪文艺青年,和投喂收养宠物一样。
格里沙和朱旌都是被他从大街上面捞回来的。
当初面试的时候格里沙站在他面前,结合了一下自己的上辈子和这辈子,半真半假地和他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
魏溪感动得眼泪汪汪。
结果在操作调酒的时候卡了壳,摇了几次壶都脱手。
最后两人都笑了,格里沙一摊手,说要不老板我给您切个冰块吧。
格里沙觉得在对方眼中,自己就像是庙门口许愿池里面的金钱王八一样,主要起到一个积德行善做好事的作用。
不过的确也没有骗他,毕竟自己的确过得挺惨的,这两辈子都是。
晚上七八点左右酒吧里面零零星星来了人。
乐队的演出要十点才开始,据说是一首准备了很久的新歌。
调酒师是个白金色大长卷发的漂亮姑娘,名叫Molly。
格里沙凑在她身边帮她打杂,他嘴巴甜又长得帅气,一口一个姐姐谁不迷糊。
逗得对方脸上一直笑眯眯的。
一会乐队就开始演练,格里沙的音乐素养欠优,懒散靠在侧墙上听了一会没听出什么好来。
转头看见朱旌站在台上的灯光里弹贝斯,眼神瞥过来,软绵绵地藏着多情。
格里沙浑身打了个寒颤,弯腰凑到他Molly姐耳边喊。
“姐姐,借我耳机用下。”
Molly正在和面前一位男客搭讪,长发摇晃风情翩翩。
眼神示意了他一下,格里沙从柜子里面摸到一副蓝牙耳机,毫不避讳地当着人面带上,这才感觉舒服了很多。
不知道是什么歌单,耳机里面是沙哑的女声慵懒地拖着嗓子在唱着英文情歌。
格里沙单曲循环听到了下班,都没注意到朱笙后来有些失落的眼神。
直到回到狭小的出租屋,躺在床上的时候他脑子里面那旋律还在回荡。
他看了眼床头上面的前一任租客留下来的缺了一角的闹钟,正是凌晨五点。
床头台灯很暗,他尸体一样缓缓躺平,正对上那张被贴在天花板上的脸。
是他将那天看见的那张报纸剪了下来,贴在上面。
“白盛忻。”
他轻缓地念出这个名字,喉咙里面又泛出微微的,像是呷了一口醋般的酸意。
手指痉挛地颤抖着,几乎不受控制。
格里沙呜咽了一声,用力地抓住了自己的左手手腕,侧压在身下。
在朦胧的灯光中,他看见在他的左手手背上,青筋一根根地蚯蚓一样地扭动着。
像是有着什么怪物要从他的皮肤下钻出。
而他现在的这具身体,只不过是一具皮囊。
他在害怕。
他没办法不害怕。
上一辈子,被人硬生生一根根折断手指的记忆还残留在心里。
那是他的手,他赖以为生的,用来画画的手。
他原本以为那一场车祸只是一场意外,只是恰好地,弄断了他的手。
但是在拿到了剧本后,他才知道并不是……
白盛忻之所以会选择他成为男三,就是因为看上了他绘画的天赋。
白盛忻读的是油画专业,他想要进入画坛,但是他的天赋不够。
其实也是能够理解的,像是白盛忻那样的人,要名,要利,要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于是,他盯上了上辈子的格里沙,那个时候他才刚刚上高中。
在遇见了白盛忻之后,他退学,一心一意地为了他献出了自己的爱,生命,还有绘画的才华。
他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了白盛忻的身上,为了他创作出了很多、很多画……
白盛忻带走了其中的一些,挂上了自己的名字,用来参加了一些比赛。
当时的格里沙其实并不在意,因为那些画本来就是画给白盛忻的。
直到后来,他画画的手被硬生生折断的时候,他死掉的时候……才明白。
原来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成为了白盛忻的枪手。
而在后者用着他那些画在画坛里面成名后,他对于对方的作用也就已经消失了。
在他成名之后,自己从他的心尖尖上的爱人成为了对方的,不能被揭露的黑色污点,阻止他前往了那个光明的未来。
所以对于那个时候的白盛忻来说,果然自己死掉才是最好的。
是啊,对白盛忻,自己曾经的父亲,母亲,还有白盛忻的那些情人来说。
——格里沙死掉似乎都是最好的。
但是谁又问过他的意见?
哈哈,真好笑。
人活成他那样子,是不是很失败啊?
但是他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一步走得不对。
他在手指痉挛的疼痛中闭上了眼,却又猛然站起身来,穿着睡衣跳下床,跪在地上开始用颤抖的那只左手在地上画画。
他要画点什么,他必须画!
——不然他脑子里面的那些怪物会冲出来将他撕碎。
没有画纸,他就在地上画。
没有画笔,他就用手指,用水,用血。
直到格里沙终于累了,才蜷缩在地上勉强睡着。
他睡得并不安稳,梦里全是一个个恐怖的血红色影子。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身体点点的恢复知觉,从手指开始。
他就像是一座已经僵硬的石雕,再次能够动弹起来,在睡衣外面勉强套上一件外套。
他出门去觅食。
新找的这套出租屋是在一幢破旧居民秦的里面,一套一百多平的房间分成了三套。
每人都只有十几平米的狭小空间,人人的脸都像是被挤压的汉堡胚一样毫无生气。
租客有的是长租,有的是短租。
彼此之间也不认识,从昏暗无光的客厅里面路过,格里沙看见自己对门的房间新搬来了一对父女。
他们正在收拾行李,从没有彻底关上的门缝里面窥视了他一眼,小女孩的眼睛黑亮亮的,像是一种很昂贵的水晶葡萄。
清澈的、幼崽的明亮的眼神。
也许是那位父亲从他怪异的白色发色和随意的穿搭上觉得他不像是什么好人,猛得将房门拍上。
没在意,格里沙跑去两个街道外陶晓梅的店里买包子吃。
他已经半个多月没来过,陶晓梅看见他很高兴。
她问他身体好了没有,又问他现在住在哪里?
格里沙一一回答了,只说自己暂时安顿了下来。
陶晓梅又想起那信封来,要将钱推还他。
“不用。”
格里沙笑笑,鼓起脸来小口小口地吃包子。
“您可是救了我的命,我觉得我的命还是值这点钱的。
——实在不行,我以后吃东西您帮我记到账上就行。”
陶晓梅也就不再说什么了,给他用保温杯倒了热水来,坐在一边微微笑着看着他很认真地吃东西。
走的时候格里沙又顺了一份最新的报纸。
7.16,白盛忻的订婚宴就在三天后的7.19。
格里沙当然会混入白盛忻的订婚宴。
因为这不仅是近期他能够接触到对方的最好的机会,同样也是对方人生一个极大的转折点。
格里沙记得很清楚,也就是在白盛忻和男一的订婚宴上,对方遇见了他此生最大的贵人,也就是剧本中的男四。
在白盛忻的四个爱人中,男一陆明景是财阀陆家的大公子,虽然名下有了两三家挂名的公司,但毕竟还年轻,手下的资源也不是很多。
男二邬合是白盛忻的青梅竹马,家族有着灰色背景,他也是最听白盛忻话的一个,总是沉默寡言的站在他的身边。
男三就是格里沙自己,主要是心甘情愿替白盛忻当枪手,成就了他的画画天才之名。
但是说实话,只是光凭借他们三个,白盛忻也走不到最后那个位置。
而其中最为重要的还是男四,宴修祁。
如果不是因为后面拿到了剧本,格里沙也想不到对方的身份居然这么吓人……
白盛忻的人品很烂,但是收买人心的本事却的确没的说。
这么多年相处下来,格里沙熟悉他。
他是那种追逐一切世俗所认为的成功,并且愿意为之不择手段的人,就算是死了都要往上爬。
他不得不承认,上一辈子,白盛忻能够走到那个程度,也不仅仅是因为他手中有着剧本。
像是他那样的人,就算是没有剧本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就当一个普通人的。
但是如果在这次的订婚宴上,格里沙能够斩断这条白盛忻最大的助力。
——那么这一世对方后来的路,想必就没有那么好走了。
白盛忻订婚宴的前一天,格里沙厚着脸皮提前和魏溪预支了一个月的工资。
本来说好是每月五千保底的,魏溪怕他苛待自己,又多给他打了两千块。
“没钱付房租了吧小孩?拿去多吃掉好吃的,看你瘦的。”
他好似已经将格里沙看透了一样拍着他的肩膀,介于格里沙比他高出几乎半个头来,他做出这个动作有点滑稽。
“谢谢哥。”格里沙没有推脱,他现在的确很需要钱。
“会还你的。”他补充道。
“害,这是你的工资,不用还!
“你没发现自从你来了我们店之后,我们店里都多了不少回头客吗?”
Molly凑过来插了一嘴。
“你跟他客气什么?
“小秦你光是那张漂亮脸蛋站在哪儿,就显得这地儿高级了不少。
“正好冲一冲原本我们店里那股子快要腐坏的文艺青年的酸臭味儿。”
格里沙也笑了笑,知道对方这是怕自己不收。
只是这钱还是要还的。主要是他上辈子实在是吃了亏,这辈子再也不想欠别人什么东西了。
欠了钱还好,欠了人情,是要用命还的。
他好不容易和菩萨再捡来了这条命,这条命就只能是他自己的。
别人谁讨都不给。
……
拿到钱后,格里沙又专门去买了一些准备的物资。
而后用身份证在白盛忻订婚的那家酒店预定了一间客房。
和魏溪请假的时候,店里的人倒是都还挺惊讶的,毕竟在此之前格里沙从来都是全勤打卡。
“没事,去参加前男友的订婚宴。”
格里沙轻飘飘说出这句信息量爆炸的话,脸上倒也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店里安静了一瞬,然后轰得一下炸开。
格里沙抬头看见那个总是对着他弹情歌的贝斯手睁大了眼睛,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
秦追:……我觉得这家伙收我做徒弟那么利索,也是惦记着我家的医术。
他黑线道:“我家的秘方没那么神,而且你胆上的病拖太久了,换我阿玛来也只能给你动手术把胆囊摘了。”
侯盛元就开始念:“完了完了,开膛剖腹可是赌命呦,这下我的遗产全得归这小子了。”
金子来也面露悲伤:“侯兄,咱们多年不见,才重逢不久,不想你就不久于人世。”
两大老爷们搂抱在一起,似乎要哭。
柳如珑站旁边悄悄翻了个白眼。
秦追被他们念得烦,无奈道:“别念了,我先给你开排肾结石的药,把你的肾子保住再说吧,胆结石的手术得去津城治,那边有洋医生。”
对秦追来说,摘除胆不是什么大手术,摘完以后只要注意饮食清淡,防止伤口感染就行了。
但肾子不一样,别看每个人都长了两个肾,但侯盛元的两个肾子都有结石的症状,不赶紧用药,保住起码一个,那他真得提前给徒弟爆金币。
侯盛元哭丧着脸,当天就收拾东西,让秦追带他去唐山火车站买票,去津城找医生去。
第 43 章 思念
上火车前,秦追在山咕屯附近的镇子上配了三金二石汤,先熬了给侯盛元排肾结石。
他就纳闷了:“你疼了好几年了吧?我记得你是从腰疼肚子疼开始就不再唱戏了,怎么一直都不去找大夫看呢?早看的话,说不定就能顺带把胆结石也排了。”
侯盛元觉得自己很冤:“我看了,我真的看了,我在安平堂找大夫看的,他们说我是练功练伤了,给我开了膏药,那时在京中老有男人想嫖我,我不乐意,但是来的人官位越来越大,我招惹不起,干脆就借着这事退了。”
秦追皱眉问道:“谁给你看的病?”
侯盛元答:“安道恒。”
安平堂是京城第一的药堂,家主安道能曾是太后心腹,不过被郎善彦死前一波带走了,安道恒是安道能唯一的弟弟,以前郎善彦和儿子吐槽过“那老小子沉迷酒色,医书不翻,看的病例还不如三蹦三喜多,已从少年天才沦为庸医”。
秦追自忖在爹妈厚如城墙的滤镜里也算个天才,以他自己做参照物,既然安道恒也是个天才,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几年没好好行医,应该也庸不到哪儿去。
秦追感叹道:“原来安道恒真的是个庸医啊。”
侯盛元苦着脸:“我讨厌喝药,能不能等等?”
金子来劝道:“现在是温热的,再放会儿就凉了。”
柳如珑捧着药碗,给金子来一个眼神,金子来会意地从后方锁住侯盛元,柳如珑上前掐着人下巴一灌。
侯盛元咕嘟咕嘟了几声,才大喘一口气,骂出两个字:“大爷!”
秦追看到这一幕,内心警醒自己,看来就算是一流高手,被人背后偷袭也是反应不过来的,电影里那种只靠本能就对所有从背后偷袭的人来上全套沾衣十八跌的神人,在现实里还是少。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格里沙发现自己的嗓子哑了。
他躺在床上,清了清嗓子,一时之间不注意扯动了腰,没忍住又嘶了一下。
妈的。
技术真的差死。
他越想越气,抬手就扯住了怀中人的头发,又往他脸上扇了一巴掌。
这次本来用了点力,但是毕竟看着那张自己的漂亮脸蛋,还是心疼,落手的时候力道就收了八分。
小狗崽子本来吃饱了,窝在他怀里睡得脸蛋红扑扑,脸上带着点甜滋滋的笑,像是块奶油小蛋糕似的。
被猛得一下子打醒过来还有点委屈巴巴没搞清楚状况,睫毛湿漉漉泛着水光。
倒是没有立刻质问人为什么打他,顶着脸上的红印子,先凑过来在格里沙脸上亲了一下,像是还没有完全睡醒。
“呜…盛忻哥哥,不要欺负我。”
听清楚他在喊谁的格里沙:……
“艹。”
好家伙,我成代餐了。
他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终于骂出了声,一脚将人踹下了床,冷着一张脸从床边摸找出自己的手机。
属实是被恶心坏了,他还是不解气,赤脚踩在人胸口确保他那张脸露了出来,拿着手机开着闪光灯居高临下对着人就是一通乱拍。
“不长眼的狗东西,再喊错我名字的话,下次就废了你。”
小狗被他这通又踢又骂,才回过神来,抱着膝盖,有些委屈巴巴地抬头。
“那,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
格里沙本想脱口而出,却又猛然顿住。
一股悚然的凉意袭上了后颈,看着地上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他重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了恐惧。
自己已经不是那个曾经的格里沙了,那二十多年的记忆和人生,都伴随着死亡烟消云散。
眼前的人,并不是自己,而是一个完全独立的陌生人。
他闭了闭眼睛,再睁开的时候眼神清明了不少,像是彻底甩掉了某些原本一直附着在灵魂上面的东西。
“呵呵,你管我叫什么。”
扬了扬手上的手机,他咧开嘴,笑得阴恻恻的。
“现在,你的照片在我手里,如果不想照片被发给你的盛忻哥哥看,被他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的话……
“马上给我打五十万。”
重生之暴富,从勒索上辈子的自己开始。
秦追,他现在已经开始习惯称呼自己的新名字。
他知道曾经的自己并不缺钱,就算是再不受家里人待见,好歹家里也有钱。
如果真是家境不好一无所有的穷小子,那再优秀也绝对不会被白盛忻盯上。
他虽然已经忘记了这个时候的自己手头有多少钱,但是五十万还是拿得出来的。
……多巧的事儿啊,他现在很缺钱,而对方又刚好不差钱!
所以他这笔钱拿得理所应当。
再说了那本来也就是他的钱,只是曾经。
对方钱给的还算是爽快,只是还是睁大了湿漉漉的眼睛,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
怎么看都有点可怜巴巴。
分手的时候,秦追犹豫了一下,还是给他留了个微信。
111:看在钱的份上,哪天要死了的时候喊我一声,我好心去给你收尸
:……!!混蛋!
111:不用谢,请叫我大好人
:我要去报警!你这是勒索敲诈!
111:不,你不会的
别问,我当然了解你这个逼什么烂性格。
你能去报警才怪。
当秦追周一回Burning上班的时候,身上唯一的改变就是微信里面多了两个联系人,卡里面多了一笔钱。
哦,还有肩膀后面多了几个咬痕。
位置还挺隐蔽,正好卡在秦追的视觉死角的位置。他自己看不见,别人看得倒是清楚。
所以当那个卷毛的贝斯手走进来,正好看见秦追穿着黑色的紧身背心,勾勒出一点手臂的清瘦肌肉线条。
“嗨……”
朱笙含在嘴里面的话卡住了,因为他看见在秦追后颈的位置上有一只暧昧的咬痕。
一看就知道是人咬的,看起来凶但是却没用力,只在尖锐虎牙的位置破了点皮,在更衣室的灯光下泛出点隐约的青紫色。
他咽了下口水,想要更加凑近一点看。
秦追敏锐地觉察到了对方的视线,一伸胳膊用黑色的羊皮长套将那点咬痕挡住。
“ 你……”
朱笙犹豫了一下,低声发问。
“你们复合了吗?”
秦追愣了两秒钟,才想明白对方里面的复合是指谁。
……他之前请假的理由是去参加前男友的订婚宴,所以对方很明显是说白盛忻。
他一时之间甚至都不知道是应该好气还是好笑。
正巧这时候外面一堆人挤了进来,主唱是个一头离子烫的185阳光帅气大男孩,一进来就咋咋呼呼地问他们不赶紧走,堵在这里干嘛。
秦追没解释,侧身从人堆里面挤了出去。
倒是柜台边的魏溪觉察到了什么,抬头多看了他们一眼,冲着秦追挤了挤眼。
对于朱笙,秦追自以为拒绝的态度很明显,主要也并不是因为对方哪里有什么不好,而是他真的已经清心寡欲,短时间内都没有任何谈恋爱的欲-望了。
就算是再蠢再不长记性的狗,被一只肉包子骗到惨死之后,再看见包子也会ptsd。
更何况他也不是狗,而且还自以为挺聪明。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人活着三万多天,做点什么不好呢,非要去谈恋爱,谈nm的恋爱,傻-逼恋爱脑都给爷去死吧。
哦,至于之前和小狗崽子的那一晚上?
当然不是爱,玩玩而已。
怀抱着这种想要创死所有恋爱脑的冲天怨气,他开始继续上班。
秦追向来都是一个讲道理的人,魏溪提前付了他这个月的工资,所以就算是打算离职,他也要干满这个月再走。
转到了这个周二来,正好是Burning成立两周年,魏溪大手一挥给全体员工放假一天,带着一帮人去浩浩荡荡地去搞团建。
魏溪乐队里面的一帮小青年,加上店里面的调酒师,服务生小妹,前台,还有一堆魏溪喊过来给他捧场的富二代朋友。
都是爱玩的年轻人,玩闹起来没个数,白的红的混着来。
好几个人情到深处哭得稀里哗啦,拉着魏溪的手说魏老板你真的是个好人,Burning就是他们的第二个家。
秦追心想可不是吗,也就是魏溪人傻钱多,谁不喜欢这样的老板?
不是靠自己打拼出来的富一代,自然也就更不知人间疾苦些。
甜得像是蜜罐子里泡出来的。
聚餐完了还不算,几人又去KTV包了房间打算通宵,他们年轻自然精力充沛。
秦追本来身体就没恢复好,被这帮人吵得头痛欲裂。
转出去去了抽烟区咬了根烟,看着外面蓝黑色的天空发了一会呆,这算是才清净下来。
他皱着眉想之前是因为实在是没钱,现在他觉得自己还是得尽快跑路。
别的不说,继续在这帮搞摇滚的人身边呆下去肯定是要提前猝死,架子鼓一敲自己就觉得心脏要不行了。
灯光将原本黑色的天空染上色,他被闹得没了睡意,便看着窗外不知不觉就走了神。
于是当朱笙推门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白发少年坐在飘窗上,对着外面发呆的样子。
烟雾轻盈地在他的身边缭绕着,长腿一只支起到胸前,一只耷拉到地上。
他的身形已经有了从少年向着青年转变的趋势,像是正在抽枝的柳树,洋溢着青涩的涌动生机。
朱笙不由得又回想起他那天看见的那个咬痕来。
不知道愈合了没有。
“咳咳。”
他做作地咳嗽了几声,秦追抬眼看了过来,懒洋洋地对着他点了点头。
对方的眼神里似乎总是带着一点冷淡和厌倦。
朱笙很少见到他笑着的样子,明明看起来很年轻,但是不管是言谈还是待人处事却都带着一种怪异的成熟感。
和整个世界之间都似乎有着一层冷淡而封闭的隔阂。
朱笙说不上那种东西是什么,但是他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被他身上的那种他所看不透的东西所吸引。
他喜欢自己在心中描绘的那个神秘又带着点冷淡颓废的形象,并强行将其套到了秦追身上。
“要借个火吗?”
他主动凑过去,明亮的火光在他掌心亮起,两人对视了一瞬。
秦追很快侧过脸去,睫毛在火光里面投下阴影。
“别缠着我了。”
他声音里面是很明显的冷淡。
“我们之间没可能的。”
朱笙声音很软,但是却很坚定。
“你不试一试怎么知道不可能?”
“我这还是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请不要这么快拒绝我。
“小秦,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你。”
朱笙的眼睛在灯光下亮晶晶的,秦追无端地想到了十七岁的格里沙的眼睛,也是这样湿漉漉的。
像是只要有了爱情就有了一切,就可以乘风破浪,一往无前。
破除一切世界上的障碍,就算是遍体鳞伤也会笑着站在他的爱人面前。
“给我个机会好不好……我愿意为了你做一切事情。”
艹。
心中的烦躁越来越重,他咬着烟尾,太阳穴都开始涨涨地发疼。
真是够了,md这个世界上的恋爱脑傻-逼怎么这么多。
动不动就要为了人要死要活,付出一切……艹。
真是贱啊。
“ 所以,你为什么不能和我在一起?”
朱笙慢慢地靠过来,似乎是想要将头靠到他的肩膀上。
“……求你了。”
秦追冷笑起来。
“呵呵。”
那声音想必听起来十分的沙哑怪异,带着浓浓嘲讽的意味。
因为朱笙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
“哦?”
但是秦追却已经猛然揪住了他的领口,他比朱笙高了半个头,就算是身体看起来瘦弱但是却也足够他将人抵到透明的玻璃幕墙上。
朱笙挣扎了一下,直到这时眼神中这才出现了丝丝慌乱。
“你刚刚,是在问我为什么不和你在一起吗?”
秦追低声发问。
他实在是凑太近了,秾艳的眉眼猛得冲过来,那种过于锋利的冷淡美丽甚至让人感到了一种浓烈的杀意。
像是出鞘的雪白钢刀,锋利的刀锋将任何靠近的生物开膛破肚。
朱笙的身体开始打哆嗦,大口喘息着。
他的眼神里面出现丝丝茫然,就像是被咬住了喉咙,正在撕扯血肉的兔子,只有起伏雪白肚皮喘息的份儿。
耳朵上面传来剧烈的疼痛,他挣扎着低叫出声,但是那一口却咬得又快又狠,一下子就见了血。
朱笙没忍住湿了眼眶,实在是太疼……他觉得自己的整个耳朵好像都被人咬掉了!
而始作俑者却扭头吐掉血沫,施施然地松开手,任由他的身子摔到地上。
“这就是理由,我劝你离我远点……”
那人甚至还有空闲用细长的手指整理了一下刚刚被弄乱的领口,淡色的唇上沾着新鲜的血。
“因为我有精神病,见谁咬谁。”
北方的雪总是很大,轻飘飘的像白鹅羽毛,扑得树上有雪花冰叶,街道、房屋被纯白包裹。
柳如珑还是背着秦追走,免得小孩走几步滑一跤,脚步踩在地里,发出簌簌的声响。
“追哥儿,侯盛元能活吗?”
“他身体底子还行,活的概率有八成以上吧。”
秦追有些疲惫,趴在他肩头轻轻呼了一口气。
柳如珑感受着孩子较成人细弱许多的呼吸,迎着漫天的雪,走过海河上的狮子林桥,不知怎的,提了个可能会惹哭孩子的话题。
“你想不想娘?”
秦追没哭,只是懒洋洋回道:“想啊,你想吗?”
“谁能不想娘呢?”柳如珑低头一笑,“但是你比我强,我小时候天天哭,没你这么聪明坚毅。”
秦追想,自己也不能算坚毅吧,只是一个孩子该流的眼泪,他在前世就已流完了。
“寅哥儿,你可得好好长大,还有,千万别忘了你娘的模样,不然就只能像我这样,跟着戏班天南海北的唱,盼着哪一天她从台下路过,把我给认出来。”
第 44 章 摘胆
“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性罗音,心跳50次/分,呼吸平稳,血压120/72,状态还行。”
秦追小手摁着侯盛元的脖颈,再次施展他徒手量血压的绝活。
侯盛元不愧是前天下第一剑的弟子,金子来和柳如珑口中“也许能和秦筑打一打”的存在,就算病了这几年,身体素质依然远超常人。
正常人的心跳都是60到100次/分,只有运动员的心跳才能压到50这个档次,上次秦追看到这个心跳,还是在秦简身上。
侯盛元捂着肚子,安详地靠着床头:“徒弟,我好饿。”
秦追冷酷道:“饿也憋着,手术前必须禁食,不然你要是在麻醉状态下呕吐,然后被自己吐的东西搞得窒息而亡的话,那你就是武林中死法最搞笑的高手了。”
侯盛元下意识回道:“死得最搞笑的是马上风的那个……咳咳咳!”
他才想起来不应该和六岁半的徒弟说马上风。
秦追低头就从校裤口袋里面提溜出把雪亮的刀来。
看见刀,马脸男生马上脸色就变了。
他们在校园里面这些霸凌之类的最多也就是小打小闹,但是真的上了刀子的那就不一样了,是要见血的。
而且他都不明白那刀子是怎么放进去的,毕竟谁家好人上课的时候校裤兜子里揣着把刀啊!
他吞了吞口水,觉察出眼前的人似乎不像是地上坐着的那个好欺负。刚要放几句狠话,让兄弟们这次先撤,就被先发制人了。
“这位同学,在开始之前我能先问你一个问题,你满十八岁了吗?”
白发男生看着高高瘦瘦,不是很能打的样子,但是脸上带着的温柔笑意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让人看了浑身发冷。
马脸男不回答,周围几个小弟倒是没有看清楚情况,张口就骂。
“没见识的狗东西,我老大早就成年了!老大都已经在望钦高中呆了六年了,当然和你们这些新来的不一样!搞清楚了,这里是我们的地盘——”
“那就好,我原本还担心年纪不够……呢。”
中间的两个字吞在了喉咙里面,没有说出来。
秦追走上前去,不见他怎么动作,伸手就别住了马脸男的手臂,抬腿就将人放倒,整个压到了洗手台上。
他毕竟也没有白长这十岁,别的不说,打架的技术倒是练得炉火纯青。
笑死,谁比谁更疯。
他又不是没死过。
惨叫声从马脸男的嘴里面传出来,听起来就知道很疼,他脸被压在洗手池里面。秦追顺手就打开了水龙头,冰冷的水顺着男生的头冲下来,他咳嗽了起来,满脸恐惧。
“很喜欢泼人水是吗,嗯?”
旁边的小弟们一时之间都慌了,也不知道怎么办,也没看那白毛怎么扭的怎么他们老大突然就成了人家手下败将!
他们还正要上前去救出他老大,就听见他老大已经在那里哭着喊着叫救命了。
一米九的大男生此时哭得像是个三岁的孩子。
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有机灵点的人觉察出不对来,悄悄从厕所里溜出去去办公室喊老师了。秦追看见了,也没说话,任由人去了。
他自己拎着人的领子将那男生的头从洗手池里面抬出来。
对方此时已经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了。
“别,别,我认输,认输……”
“这才哪儿到哪儿啊,小同学。”
秦追一抬手,刀柄就仔仔细细地在自己的衬衣上面擦干净了。
“刚才欺负人的时候,倒是也没看见你停手啊?”
他用手捏住男生的手,一点点地将他的指纹印在那柄水果刀的刀柄上。而后锋利的刀锋一振,撩开衬衫,借着他的手,用刀顺着自己的侧腰,细细划出一道血痕来。
伤口很浅,只是破了一层皮的程度。
血珠连成一串红玛瑙,顺着少年纤细雪白的腰滑下去,洗手间里面一时寂静无声,主要围观的人都被吓呆了。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啊!
第一个反应过来的还是原本在地上坐着的格里沙,就算是全身还在湿漉漉地发着抖,却还是冲了上来,将那把染上了血的刀打翻在地。
他抓住秦追手臂的时候,秦追能够感觉到他全身抖得厉害,一半是冷的,一半是吓得。
“你,你这家伙又在发什么疯?”
小孩儿眼睛红得吓人,眼泪还在大颗大颗地往下砸。
“啊?我很好啊,我不是一直都这样吗?”
秦追约摸着时间也差不多了,笑着摸了摸小孩儿湿漉漉的头顶,还顺便揉拍了一下,头发就算是湿了还是很顺,手感不错。
占便宜了,平时小孩儿脾气大,都不给他摸的。
“没事了,别怕。”
“……有我在呢。”
厕所的大门又被撞开了,这次来的是教务处的一位大腹便便的男老师。
对方最初神色里面还带着一点不耐烦,很显然以为又是一起寻常的校园霸凌案件罢了,但是看到此时厕所里面格里沙腰上那道血淋淋的伤口,还有地上掉的那把雪亮亮的水果刀,外加上厕所里面早就被吓得不敢出声的那几个鹌鹑……
他的眼神就马上变了。
“老师,我刚刚已经报警了!”
不知道何时已经倒在地上的秦追摇了摇手里面的手机,很快就粉碎了对方想要宁事息人的最后一丝希望。秦追在踢门进来之前就已经提前打了报警电话,就是为了避免后面会出现的这样子的情况。
他一字一句清楚地说道。
“谁懂啊?刚刚真的是太危险了,这位同学突然就掏出了一把刀就冲着我冲了过来,捅了我……我现在好痛啊!”
只见他敷衍地露出一丝咬着牙的痛苦神色。
“我感觉我现在快要死了,拜托了,求求谁来帮我打个120?”
周围围观的一圈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两个小时后,秦追躺在病床上录口供。
格里沙有些可怜巴巴地坐在床尾,本来就红的眼睛哭得像是兔子,手里还时不时替他掖一下本来就很平整的被子。
“是的是的,他就拿出刀就冲上来了,我当时害怕极了!”
“可是!现在唯一受伤的人是我,那群人都是一伙的,您不会真的相信他们的鬼话,说是我自己拿着刀往自己的腰上划的吧!”
“我又不是疯了我怎么会那么做!”
“那把刀真的不是我带过来的,不信你们可以去检验上面的指纹,我从始至终根本就没有碰过那把刀……他们是团伙作案,相互包庇的。”
“嗯嗯嗯,是的,就是这样!”
等到人走了,秦追才看着格里沙又要哭出来的样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凑过去悄悄咬他耳朵。
“你慌什么啊,这点小伤真的验起伤来,就连轻微伤都算不上,只是用来吓唬吓唬人罢了。倒是对方那边现在估计要痛死,但是却又一点伤口都看不出来,恐怕别人还要以为他都是装的。哈哈,想一想就好笑。”
温热的气息落在格里沙的耳侧,他不仅耳朵麻了,连着半个身子都麻了,耳朵里面的水本来就没有倒干净,现在还在嗡嗡作响。
太温柔了,离得也太近了。
秦追松开了他的肩膀,懒洋洋地像是只大蜗牛一样,又缩回床上的被子里。
“不过我估计这个案件最后还是要调解,那人还年轻,能在望钦高中上学,家里估计也在灵都有关系,不会因为这点破事儿让自己孩子的身上留下案底的。”
“虽然听起来也还是有点不解恨,但是已经是最好的做法了。”
“但是你也不应该这样做!”
格里沙的声音有些硬邦邦的,强撑着皱眉,第一次对着秦追露出不赞同的神色来。
“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应该伤害自己的身体,这是最笨的方法。”
躺在病床上面的白发少年叹了口气,轻轻地将额头贴在对方的额头上,看着他的眼睛。
“我正是要教你,不要太苛责自己,你不能要求自己做出的选择都是最好的。”
“不能既要又要,有的时候,是必须要做出牺牲的。”
他们的呼吸靠得很近,格里沙甚至能够感受到他长长的睫毛擦过自己的脸颊,像是一根柔软的雏羽,勾起心里面的一阵麻痒。
“好啦,想不想听那个混蛋道歉?”
秦追放开他,又低低地笑,声音里面有点像是在哄小孩子的语气,但是格里沙却不反感。
因为真的很温柔。
格里沙点了点头,觉得全身都热了起来,不自在地在病房里面转了一圈,还是坐在床头,去给床上的人剥柚子。
柚子皮一点点地从他的指尖落下来,落到垃圾桶里,他的指尖散发着一点淡淡的橘柚的清新香气。
格里沙没说的是,他最想听的其实不是那人的道歉。
那样的垃圾一样的人在外面的世界里面有很多,格里沙之前也遇见过,他并不在意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因为那些人都在他的世界之外。
那些人的态度,或是讥讽,或者是嘲笑,或者是辱骂,对于格里沙来说都没有什么意义。
但是今天秦追受伤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是真的真的很害怕。
他害怕对方死掉。
……也许是他从小就拥有的东西就很少。
所以才会更害怕失去。
病房的房门被人推开了,是有护士进来检查情况,格里沙听见推门声急匆匆地往后扯了一步,从病床边站起身来,不知道怎么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雪白的耳朵后面又红了一片。
“你这伤口看着也不严重啊,怎么就还要住上院了?”
护士让秦追坐起来帮秦追在腰上换了绷带,一边随便地和他搭讪。
“我一看你就知道,这是和人打架打输了是不是?小伙子你这样的年纪,就还是火气旺。”
秦追扬了扬眉。
他这个表情一出来,格里沙就知道他又要开始胡言乱语。
“姐姐你这就不懂了吧,我这叫冲冠一怒为红颜,很潇洒的!”
护士看起来已经到了中年,早就结婚生子的年龄了,听着他的这番话,虽是颇有些不赞同地摇了摇头,但脸上却还是带上了点笑意,最后将秦追腰上的绷带缠好,笑了一声。
“你们这些小年轻啊。”
格里沙在旁边听得脸快要滴出血来了,一声不吭地装他的哑巴。
过了一会他又跑出去给秦追缴床位费,为了做做样子,秦追还是要在这里住上一晚上的。还好今天也不是周末,医院里面的空床位很多,他们这样倒也不算是浪费公共资源。
后来格里沙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又跑过来问秦追要不要去做个超声检查,万一伤到的是身体里面就更不好了。
“我很好,什么检查都不用做!”
还是秦追将他拉了回来,让他别乱跑了,能老老实实地在自己身边坐一会。
“对了,你耳朵是不是刚才进水了?”
又想起一件事来,秦追对着他招了招手,像是唤小狗似的。
“过来,我帮你弄干净,要不然耳朵里面可能会发炎的。”
格里沙就听话地走过去,半蹲下身子将头搁在秦追温热的手心上。
乖的要命。
五福担忧地望着他:“少爷,您累不累?”
“不累。”秦追对他微笑,“五福,你饿了吧?去外面吃一碗馄饨,再端一碗回来,师傅排气以后要吃的。”
五福应道:“诶,那您要吃什么呢?”
“我吃包子,你多买几个,柳叔叔和金叔叔也吃。”
秦追拿了钱给五福,五福小跑着离开。
知惠不知何时上线,娇小的女孩穿着厚实的披风,推开门,看窗外绒绒雪花。
她露出甜甜的笑:“欧巴,阿玛尼煮了红豆年糕汤,你要不要吃?”
小女孩指着矮桌上小小的碗。
秦追看了一眼,在里面发现红枣,是他喜欢吃的。
他心中一暖:“嗯,替我谢谢阿玛尼。”
第 45 章 水中
一般手术结束后,最好插管引流三到五天,确保脓液能排出体内,然后是拔管,拆线,回家好好休息,伤口每日都要用碘伏擦,病患也要每日服用消炎药,就是为了防止发炎。
但1909年是没消炎药的,只有七蛇丹,也凑合吧。
秦追买了瓶碘伏,每日给侯盛元上药,再控制他的饮食,压着他每天慢慢走三到五次,每次十到十五分钟。
侯盛元委屈道:“别人家病人都躺着,就我要走动。”
秦追回嘴:“我阿玛叫郎善彦,你信我还是信别人家病人?”
侯盛元:那肯定是信专业的啦。
为了省住院费,主要是如今的医院条件也就那样,侯盛元拆线后,秦追就带着他出院,到附近找了个小院子,花钱短租一个月,休养到侯盛元彻底康复了,他们再坐火车回山咕屯。
猫好人好一切安好。
就是他真的很想秦追。
这话菲尼克斯只能说前半句给秦追听,后半句说给自己心里听。
他们走了一段路后,又默契地说了分别。
菲尼克斯当然有很多话想说,但没有一个字是有资格跟秦追说的。
想让他注意休息,想让他不要太累,想让他如果觉得疲惫就跟他说,他不是利益关系内的人,他不需要他成为谁做到什么,他不会告诉别人,无所不能的小秦总不是超人这个秘密。
可他没有办法跟秦追说。
但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到什么时候。
那些话无数次就在嗓子眼打转,甚至都到了嘴边,也只能咬着舌尖吞下。
不能跟秦追说。
说了…他们恐怕连朋友都做不成。
可他到底什么时候能跟秦追说呢?
菲尼克斯发现,和秦追相处的日子越多,他的勇气就变得越少。
因为他是既不满足于现状,又怕现状被打破。
晚饭的时候,菲尼克斯是和学生会的人一块吃的,学校要开秋冬校运会,这顿饭既是讨论正事,也算是劳累前的酬劳。
菲尼克斯到底是学生会的,不可避免要参加。
他们选在学校外的一家小餐厅,坐在靠橱窗的位置,菲尼克斯懒散地低着眼,有一嘴没一嘴的听着,视线却散落在了外面。
就在斜对面正好有一家网吧,外面有一个不小的屏幕在放比赛,是网吧里组织的比赛,很是热闹。
菲尼克斯盯着看了会儿,视线里又突然撞进个他再熟悉不过的身影。
他眼睫稍动。
是秦追。
而秦追停在了网吧屏幕前面不远处,在人群外面,站在了一个女生跟前。
这个距离,菲尼克斯的视力足够好,看得清他面上的表情,他有点无奈。
女生转过身看着他,笑得十分灿烂,说了什么菲尼克斯就不知道了,毕竟他不会读唇语。
但他看见秦追点了下头,然后他们就并肩走在了一起。
“”
菲尼克斯无意识地咬紧了牙关。
他知道那是谁。
梁家和余家的关系最是要好,梁明丨慧的名字甚至都和余家这一代是对着来的,都是“明”字辈,他也知道梁明丨慧和秦追从小就认识。
他还知道梁明丨慧喜欢秦追。
菲尼克斯攥紧了拳头。
余家定下来了吗?
秦追的联姻对象。
菲尼克斯无声地呼出口气,眉眼压下去,像是将要落下暴风雨的阴云,冷戾得厉害。
坐在他身边的雷响碰碰他,示意他部长刚点了他的名。
但菲尼克斯实在无心周旋,他站起身,道了声抱歉,就直接离开了席位。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上秦追,想知道他们到底要去哪、去干嘛。
可才出了店门,菲尼克斯又停住了脚步。
他很清楚自己骨子里一直压抑、藏着什么。
要是真追上去,他肯定会冲到秦追面前去。
那样太难看了。
还会提前引起余家注意。
菲尼克斯靠着墙蹲下身,又呼出了口气,还扯了下嘴角。
似是自嘲,又带着浓烈的难过。
他不怪谁,本身就是他单恋,也是他自己性格不太好。
可是他真的
菲尼克斯抬手,手覆上脖子的刹那,刺痛也传来,本来就才愈合的伤口登时又破开口子,他人也清醒了半分。
淡淡的铁锈味在城市独特的尘土中弥漫,传入他的鼻腔中,菲尼克斯也终于如梦初醒地看了眼自己指甲盖的血迹。
啊
总不能又跟秦追说自己被猫抓了。
还是要改掉抓脖子的习惯,下次要换个地方。
当天晚上,秦追回到寝室时,喻好好已经到寝室了。
也只有喻好好在,因为今天还是大一的军训假期,明天才收假。
喻好好没晒黑很多,就是稍微黄了一点,他跟秦追说:“你给我推荐的防晒真好用!难怪你总是那么白!呜呜呜追追,你就是我这张脸的救命恩人!”
秦追弯眼:“好用就好。”
喻好好又说:“过三天就是公休日,我们到时候一块儿出去玩呀。”
他双手合十,眼睛亮亮的:“我们去KTV,你有空吧?”
秦追确实有:“好。”
喻好好雀跃道:“噢耶!”
今天学生会不查寝,所以菲尼克斯和雷响没来。
但第二天复课后,菲尼克斯也没来和雷响也没来,包括复课后的第二天、第三天
马盛说他问了,学生会有查,但是没查他们。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总是查他们被说敷衍了,所以才没有再查他们。
马盛还笑着跟喻好好说:“luck,你这魅力没有那么大嘛。”
喻好好下意识地看了秦追一眼,见秦追低着头戴着耳机像是在做作业,便只是瞪了马盛一眼,却没有再向之前那样多说什么了。
到公休日那天,秦追照例早起,他看完昨天没看完的内容后就吃了早餐,等了半小时,再把药吃了。
喻好好说今天要睡个懒觉,不做游玩特种兵,所以他们下午才出去。
秦追就独自去商业街吃了个中饭。
下午,他们一块儿坐地铁去ktv。
路上时,马盛问喻好好:“luck,你是放弃了吗?不喊菲尼克斯了?”
何夏东:“我帮你喊了雷响,让雷响问问菲尼克斯来不来。”
确实没想喊他们的喻好好:“”
他顿了下,才说:“这不是有东哥嘛,我直接联系太直白了。”
不过他们到ktv后,喻好好唱了两首歌,雷响来了,菲尼克斯没来。
喻好好不由问了句:“学长又有事吗?”
雷响迅速瞥了眼秦追:“…哦他等下就来。”
然后背过身后,连忙给菲尼克斯发消息:“速来!!!你家那位正被人包围着!!!”
他话没说错,秦追还真的是被包围着。
喻好好爱热闹,ktv不止喊了他们寝室的人,还喊了他舞蹈系的同学,还让马盛和何夏东随便喊朋友,他说他请客。
知道秦追是高考状元还拿了全国竞赛金奖的人不少,毕竟九港大学有拿他做宣传,大部分人对成绩好的人天生抱有好感和好奇,秦追就免不得被问。
比如为什么没去内地读,为什么没出国
何夏东还喊了个朋友是数学系的,他竞赛没考进国家队,但对题很感兴趣,就在问秦追他们训练时是什么样的,正式考试有哪些题。
于是两个人就在震耳欲聋且眼花缭乱的KTV里讲题。
秦追问服务员要了笔和纸,在给他写题,跟他讲他的解题思路。
秦追的另一边就坐着喻好好,从秦追开始讲题时,喻好好就挤过来占了个位置,把麦让给了声乐系的。
对方点了首粤语歌,唱得是少年心动,绵延婉转又怦然。
菲尼克斯推门进来的时候,正好有人在调包厢里的灯光玩,开到了最明亮的那个档,于是包厢内的一切都一览无遗。
包括围着秦追坐的每个人的神情。
菲尼克斯微顿,低下了眼帘。
秦追刚好讲完那道题,感应到什么似的,稍稍抬眼,看向了门口。
菲尼克斯反手关了门,屋内的灯又被调成了波光流转的彩灯,一切的情绪都被藏在了昏暗中。
有人跟菲尼克斯打招呼,秦追还听见自己身边有喻好好的朋友在小声说菲尼克斯真的好帅。
确实帅。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表演系的系草。
菲尼克斯不好直接跟秦追身边的人说让个位置,只能在别的地方坐下。
秦追冲他微微点了下头示意,菲尼克斯也回以一笑。
只是因为光线做遮掩,所以哪怕他眸中晦涩的情绪都积压成了阴云也无人得知,只以为是彩光导致。
包厢里热闹了一阵,秦追身边的人也换来换去,等到秦追又跟身边那个专注数学题的学长讲完了一道新题后,想去拿自己的矿泉水,但因为光晃了一下他的眼睛,所以他顿了一下。
然后他的矿泉水就被人递了过来,秦追先接住,才去看人:“谢谢”
话到一半,他就微微停住。
秦追轻眨了下眼。
是菲尼克斯。
什么时候坐到他旁边来了的?
菲尼克斯勾起唇,其实看见秦追很认真且投入地跟人讲题时,心情不是很爽的,可在对上秦追的视线的刹那,他又觉得世界如此美好。
今天真是美妙的一天。
菲尼克斯松开手:“没事。”
他又微微倾身,因为包厢里太吵,说话要挨近一些:“我帮你守着,没人碰你的水。”
秦追确实是因为这个才要一瓶矿泉水的,不是他不相信人,只是他的警惕心是从小养成:“嗯。”
他又跟菲尼克斯说:“谢谢。”
而旁边的眼镜学长推了推眼镜,一副受益终身的模样:“学神,我去买杯奶茶回来我们再继续,你要喝吗?”
秦追看回他,示意了一下自己手里的矿泉水:“不用,谢谢。”
眼镜学长走了,菲尼克斯又伸手把他们桌子上的纸拿过来看了看。
说实话,真看不懂。
菲尼克斯有点懊恼,但不多,他更多的是一种炫耀的心理:“小学神。”
刚好因为切歌听得清楚的秦追:“?”
他偏头看向菲尼克斯,菲尼克斯弯弯眼,感觉自己刚才吃的那么多闷醋真的一点都不是事了:“没事,喊喊你。”
莫名其妙地
秦追视线转回去,又看到了正在和人对唱的喻好好。
他眉眼稍动。秦追下午的时候,就坐车回了老宅。
余嵩峰喊他回家吃晚饭,还说明了梁家人也在。
不过余嵩峰并不在,“主持”这顿饭的,是秦追的父母。
秦追的父亲是余嵩峰的第三个儿子,余有怀,主要负责进出口贸易,所以平日里也是在飞机上比在地面上的时间多——当然是夸张的说法。
他的母亲是内陆那边的,不是很大的富豪家庭,是唱戏曲的,秦追的外公外婆也是唱戏曲的,家里有个戏班子。
所以那会儿他父母谈恋爱时,就被各路人不看好,还有人登报说玩玩而已。
但这么些年,余有怀也证明了自己与秦廷景足够相爱。
秦廷景说无论男孩女孩都跟自己姓,余有怀同意了,还说服了余嵩峰;她说要在内陆办婚礼,余有怀就求着余嵩峰到了内陆去办这个婚礼;秦廷景不愿意搬到九港来,不想离父母太远,他就在老丈人隔壁买了套房,陪着秦廷景住在那儿。
用余嵩峰的话来说就是,得亏秦追没继承他爸爸这恋爱脑,像他妈妈,是理智的类型。
不然这偌大的家业,还真不放心交到秦追手里。
秦追到老宅时,是管家出来接的他。
因为余嵩峰不在,所以秦追没回家换衣服戴手串,直接过来的。
到庭院里时,就看见秦廷景笑着跟一个保养得很好女人在聊天。
那是陈夫人,秦追喊她一声陈姨。
“陈姨。”
秦追走过去,站在秦廷景身后时,秦廷景就冲他伸出手。
秦追握住了秦廷景的手,顺势把双手搭在了秦廷景的肩膀上。
陈夫人笑着道:“哎呀,也是好久没见兰兰了,兰兰长得是越发好了。”
她看了秦廷景一眼:“像你,看着就是个好欺负的。”
秦廷景莞尔,陈夫人又说:“兰兰长高了不少啊,现在多高啦?”
她说的是九港的地方话,秦追自然也是用方言回话:“上半年体检是一米七五。”
“长不少。”陈夫人道:“你还才满十八,还有得长,一米八打底啦。”
秦追只笑了一下,因为他知道陈夫人的重点是后面那句:“我家慧慧就没得长了,一米六五是极限了。不过你俩这身高差,站在一起也是养眼的,慧慧就算踩高跟鞋,你也压得住。”
从听余嵩峰特意提了句梁家来人起,秦追就知道这顿饭的目的是什么了,所以他依旧没有说话,只是保持着礼貌的笑容。
秦廷景把话头接过来:“高矮什么的,没太多所谓的。重要的是他们自己得喜欢,能看得对眼。”
陈夫人掩嘴笑:“那当然,秦姐,你也知道我不是个矜持的,我就直说了,我们家慧慧可喜欢”
“妈咪——!”
陈夫人话还没说完,就被急急跑过来梁明丨慧扑过来,捂住了嘴。
她耳朵通红:“你在说什么啊!”
梁夫人笑着拉下她的手:“怎么在这儿就这么矜持了?”
梁明丨慧跺了跺脚,中跟的小皮鞋在砖石地板上踩出清脆的声音,她小声但却又让大家都听得清楚地说:“你跟兰花说就好了,干嘛还要跟景姨说?”
她也是要脸的好不?!
秦廷景轻笑:“景姨也是看着你长大的,怎么就跟我得有秘密了?”
梁明丨慧站直了身体,红着脸,看着忸怩,但热情又大胆:“这不是还没进景姨您家门,还没当上您儿媳吗。”
秦廷景其实挺喜欢梁明丨慧的,梁明丨慧在他们面前看着娇俏,但她也是个高材生,在国外读商学院,对外也是个雷厉风行的强势性格。
而且梁明丨慧知根知底,又在社交场上从不怯场,游刃有余。
联姻这事儿秦廷景不太喜欢。
她就这么一个儿子,她希望儿子找到自己喜欢的人。
但联姻是秦追自己点头同意的,那么非要联姻的话,就得挑一个抛开利益价值外其他能合心意的了。
反正梁明丨慧是秦廷景最满意的那个,一如梁家那边也最满意秦追。
他们觉得秦追性子好,不容易闹红脸,情绪稳定且很会尊重人,余家和梁家关系又那么好所以他们才会接触这么多次。
只是
秦廷景低下眼。
秦追私底下跟她说过,他不跟梁明丨慧联姻。
秦廷景笑笑:“兰兰,你带慧慧去玩一下吧。后院新栽了批月季,带慧慧去看看。”
秦追说好,梁明丨慧就雀跃地跟两位女士说了回见,便蹦蹦跳跳地跟在了秦追身边。
“我本来想回国就来找你的,但我上过新闻,我怕我去学校找你会打扰你。”
“嗯。”
秦追猜到了:“谢谢。”
平心而论,梁明丨慧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可偏偏就是一点,让秦追从名单中将她划走。
秦追不是个会犹豫斟酌太久的人,等到拐出了这片地方后,他就轻声跟梁明丨慧道:“慧慧姐,我还是那个意思的。”
梁明丨慧一顿,也不走了,就站在原地,不太高兴地看着他:“你既然没有喜欢的人,就总要联姻的。”
秦追不否认:“是。”
他缓缓道:“但理由我跟你说过的。”
他不会跟喜欢自己的人联姻。
因为他不会喜欢谁,所以先婚后爱不会出现在他身上。
他想要的模式是相敬如宾,他也不想耽误梁明丨慧。
梁明丨慧一抬下巴:“我现在不喜欢你了,我去年喜欢你,那是我小孩子气,就一瞬间的心动,我现在的心态和你是一样的。”
秦追无奈:“慧慧姐。”
梁明丨慧也知道自己骗不过秦追,她佯装恼怒,心里也是真后悔:“你就不能当作我什么都没跟你说吗?!”
秦追始终直视着她的眼睛,没有丝毫的躲闪:“我真的只把你当姐姐。”
梁明丨慧开始觉得有一点委屈了:“我就大你两个月而已!”
秦追还没说话,梁明丨慧又道:“你跟我结婚多好啊,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相互知道对方的底细,你也不用担心我以后会背刺你。我们试一下都不行吗?”
“…但我给你不了你想要的。”
秦追的语调还是那么的平缓:“我也不是铁石心肠,做不到无视你的感情。那样对你太过分。”
无端地,梁明丨慧就因为秦追这句话有点想哭。
她扁了扁嘴:“我会嫉妒死你的联姻对象的。”
秦追动动唇,还没说什么,梁明丨慧就又吸了下鼻子,说:“不对,你就找不到你想要的那种联姻对象的。”
她很认真地看着秦追:“只要是真正了解你的,都会喜欢上你。除非嫉妒。”
梁明丨慧说是说和秦追一块儿长大,但其实他们也没有到那种程度,只是从小认识。
很早两家就开玩笑说要联姻了,一开始梁明丨慧小,不懂事,没什么感觉。
后来上了初中,就不乐意。
她觉得秦追瘦瘦弱弱的,太过文静。
那会儿她就喜欢那种痞帅的类型,喜欢强壮的,喜欢健身教练、拳击手那一类。
秦追和他们差得太远。
但再后面一点,高中的时候,他们在一个学校,不是一个班,平时不常见面。
那时候梁明丨慧长开了,又因为行事作风不高调,惹来了校外的混混。
当时正好遇上了秦追。
她同班的一个跟她有点暧昧的体育生看见那些混混就吓得腿软,不仅往她身后躲,还想跑,但秦追很镇定地挡在了她面前,拿起了手机说他已经报警。
梁明丨慧至今记得,那时还没长个子,甚至矮她半个头的秦追是什么模样。
看着像个初中生,但比成年人都靠谱。
他单手护在她身前,没有碰到她,却又给足了她安全感。
那张被她嫌弃过太软弱的脸沉静,没有说什么展现出戾气或者锋芒,却偏偏是那么不一样起来。
他甚至还用了巧劲,捏住了一个小混混的手,掐在了对方的麻筋上,震慑了对方。
而且事实上根本不用等警察来。
余家一直有安排人暗中保护秦追,秦追出手的那一刻,他们就围了上来,解了围。
从那以后,梁明丨慧看秦追的视线就变得不一样了起来。
也一点点因为更多的了解而喜欢上了他。
梁明丨慧嘀咕:“要不是因为你是秦追,我都要怀疑你是因为我以前说你弱鸡而报复我了。”
她知道秦追不会。
秦追是那种别人当着他的面骂他娘娘腔,他都能笑一下的人。
他不会生气。
从前梁明丨慧觉得秦追是性子软,不过现在她知道不是。
秦追比那种当场发火拎起拳头直接来一场自由搏击的人可要可怕太多。
最后秦追当然还是坐下来一起吃了晚饭,梁明丨慧也没有表露出什么,最多就是有些失落。
陈女士和梁先生对视一眼,也明白了秦追的意思,饭桌上没再提联姻这件事,只是心里难免有些遗憾。
梁明丨慧喜欢秦追,总比她从前喜欢的那几个人好,秦追他们知根知底,更重要的是从不跟人闹红脸,性格上就胜过人太多了。
可惜没缘分。
吃过饭后,因为秦廷景和余有怀今晚要坐飞机回内陆,所以他们也没有久留。
就是秦追被父母拉着关怀了一阵,然后才各自奔赴各自要去的地方。
秦追让司机送自己回了自己的住宅,但没送到地下停车场,因为他想买点东西,家里空荡荡的,不仅没有食材,也没有零食。
司机把他放到了路边,秦追下了车后就往商铺那边走。
他绕过人行道上放着防车子穿过的杆子,一抬眼就顿在了原地。
秦追看着就在几步之外背对着他的人影,白衬衫、黑色西裤,学生会的标配。
那么大一只,侧坐着花圃边缘,手好像还压在一只小猫身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手都把那只小猫完全包裹住了
秦追有点不确定地开口:“菲尼克斯?”
听到声音,对方一停,随后回头看了过来。
真是菲尼克斯。
秦追有些意外地走近他,本来是想问他怎么在这的,但走到正面时,就注意到了菲尼克斯脖子上的伤口。
他微微睁大眼睛:“你脖子怎么回事?”
菲尼克斯脑子第一时间还没缓过来。
他没想到自己会遇上秦追。
他不是第一次蹲在这附近了,但秦追都是从地下车库进出,他就没遇上过他。
而且这是秦追第一次喊他的名字。
好好听。
菲尼克斯的喉结滑动了一下,有点按捺不住,想要让秦追再喊两声。
菲尼克斯动动唇,在小猫蹭过他指腹时,菲尼克斯毫不犹豫地开口:“猫。”
他说:“猫抓的。”
秦追:“”
他看了眼那只奶奶的小猫:“你这伤口很深,而且很长。”
“对。”
菲尼克斯又摸了一下自己的颈侧,低垂着眼,好像很委屈似的:“它妈妈,也有可能是它爸爸抓的,抓完我就跑了,崽子都不要了。”
秦追其实没有很怀疑,他在意的点是:“你去打疫苗了吗?”
菲尼克斯完全没有打疫苗的概念:“什么疫苗?”
秦追回忆起菲尼克斯家里那边好像是没有狂犬病的:“狂犬疫苗。你被野猫抓了,当然要打狂犬疫苗。”
菲尼克斯哦了声,不是很在意的模样:“没关系。”
秦追:“?”
他语速都快了一点:“你知道狂犬病是什么吗?”
菲尼克斯唔了声:“一种得了后会发狂咬人的病?”
秦追:“”
秦追低叹一声:“我喊我司机过来,送你去医院打一针…你是刚才被抓的吧?”
菲尼克斯先说是,再说:“没关系吧,我不太想打针。”
秦追不解地看着他:“这个病很严重。”
菲尼克斯一脸挣扎:“我不想打针。”
“为什么?”
“我说了…你别笑我。”
秦追其实听到这话,就隐约猜到了一点,但他还是说好。
于是菲尼克斯就低着头,很难为情似的说:“我…怕打针。我觉得打针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秦追倒没觉得有什么好嘲笑的:“但你不打针不行,狂犬很严重的。”
菲尼克斯不说话了,可他脸上的抗拒很明显。
他表面上是像小孩子一眼耍脾气,但心里却开始疯狂计算要怎么让秦追理解到他需要陪。
只是菲尼克斯还没开口,秦追就又轻叹了口气:“我陪你去,可以吗?有人陪的话,你会不会没那么害怕?”
菲尼克斯…怎么就又来了呢?
秦追在心里轻叹。
难道他真的不知道,没感觉到喻好好他们在拿他打赌吗?
秦追已经劝过喻好好了,但喻好好没听进去,那他就只能提醒菲尼克斯一下了。
他把菲尼克斯当朋友,总不可能看着朋友被骗感情吧。
所以秦追偏头看向菲尼克斯。
他们这边的沙发上这个时候没人,有人结伴出去抽烟了,还有人再去买酒了,也有人去上厕所了。
包厢里吵,却刚好合适。
秦追凑近了菲尼克斯一点,菲尼克斯下意识地偏头,就听见秦追很低地喊了他一声:“菲尼克斯。”
他声音还是那样,轻轻的,说话语速也是慢吞吞的,但对于菲尼克斯来说,是最好捕捉的风。
秦追:“他们拿你打赌,你知道吗?”
菲尼克斯的喉结微微滑动了一下。
他偏头看对上秦追那双明亮的眼眸。
有人点了首《藏不住的心事》,正唱到高潮部分——
“总想见你一面又一面”
“再看你一眼又一眼”
“可和你对视的刹那我就会沦陷”
“无法藏住一点点”
“心跳、呼吸都要爆”
“细胞、神经也狂跳”
这首歌单看歌词,会让人觉得是一首轻快欢愉,让人怦然心动的歌曲,听过后肾上腺激素都会跟着狂飙。
但其实曲调是带着酸涩的感觉,甚至还有几分站在悬崖边的人决绝往下跳的画面感。
菲尼克斯在歌声中勾起了唇,他笑得散漫,却坚定地迈出了那一步:“我知道。”
在这一刻,菲尼克斯保持不了半点理智,想不起一分不该如何。
压抑在心底的酸味到底还是被引爆发酵,不想被误会的心就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冷静的那边头脑。
菲尼克斯挑起眉,语调却反而缓下来,和歌声是如出一辙地决然:“但是兰兰,我不是为他而来,是冲你来的。”
认识侯盛元一个月,秦追对武林高手的滤镜碎了一地。
想人家秦筑,虽然胡乱杀人,缺乏理智,疑似变态,可他提着秦追也能百米破十秒,偏偏看起来还没短跑运动员那个肌肉棒子的粗悍,一身肌肉精实流畅似黑豹,有和秦简一模一样的洁癖,穿着打扮整洁得体,平时高冷,偶尔来个邪笑居然还不油腻(这是重点)。
硬要说的话,秦追觉得秦筑放任何武侠电影里都可以做高逼格反派。
而侯盛元就是一个只要有天聊,连才割掉的胆都可以遗忘的八卦奇侠,时不时戏精附体,放屁不成功拿枕头盖脸,听见驴肉火烧四个字连路都走不动,要拽着才肯走,身材倒是挺好,和秦筑有得一拼,但比秦筑矮了10公分。
唉,这些高手的个性,也是丰富得让秦追这样见多识广的人都瞠目结舌。
但侯盛元也是真的底子好,伤口愈合速度在秦追见过的所有人里都是第一档。
只过了20天,侯盛元就能陪秦追一起站桩了。
第 46 章 事发(二更)
侯盛元既然好了,秦追就要和五福分道扬镳了。
“往后我就在唐山那边随师傅学艺了,你回京后与二叔、三叔说我过得很好,师傅是个好人。”
秦追将一个装了钱的信封交到五福手上。
五福不肯收:“侄少爷,您给我回去的路费就行了。”
秦追道:“收着吧,你陪我跑了这么远的路,一直尽心尽力,这些是你应得的,而且我也没给你封太多钱。”
五福这才肯接:“那五福谢您赏。”
格里沙努力保持着一脸严肃坐到了对面,摆出一副审问犯人的架势来。白发少年扬了扬眉,也后靠在沙发上盘腿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名字?”
“秦追。独上高秦的秦,遂事不追的追。”
“年龄。”
“十八。”
“性别?”
“啊?”
“……这个先过!”
“民族?”
“大概是汉族吧。”
“学历?”
秦追没忍住笑了。
“ 话说你每次都这么严格,连一-夜-情对象的学历都要查吗?”
“不准笑!严肃点。”
格里沙更加用力地敲着桌子。
“还有你,你是怎么知道我家里住址的?”
“因为我暗恋你啊。”
“啊?”
秦追凑过去,隔着桌子趁人不注意在对方脸上吧唧亲了一口。然后退回来,撑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那张漂亮小脸瞬间染上绯红的样子。
他越看越觉得自己上辈子的脸长得真绝,不喜欢自己的果然都是些没品的家伙。
“这样的话,可以解释了吗?
“因为暗恋你,所以才人肉你查到了你的家庭住址和手机号码。之前在酒店里面也是,因为很喜欢你,所以才故意装作偶遇你,然后吸引你的注意力。”
“宝宝,为了和你上次床,我蓄谋已久。”
他这一套王八组合拳下来,显然把对面打懵了。
格里沙整个人都愣在原地,手里面还拿着笔记本,脸红得吓人,像是下一秒钟就会晕过去。
秦追看了一眼就有点受不了地摇头,心想自己当年怎么这么没出息!
这才哪到哪啊。
好一会格里沙才反应过来,十根手指紧紧抓着本子,敏锐地觉察到了他话语里面的漏洞。
“那,那你之前还拍了我的那种……照片!然后还让我给你打了五十万!”
“你这是明晃晃的敲诈勒索!”
他反应过来,越看对方那副懒洋洋笑眯眯胸有成竹的样子,就像是在逗自己家的小狗玩。
“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态度吗!”
便越发气愤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难受。
格里沙又有点泪失-禁体质,眼中的泪花冒出来,要掉不掉地含在眼眶里。
“你根本就不喜欢我!”
“我就知道你根本就是个骗钱的骗子,嘴里面就没有几句实话!这一切都根本,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你什么都不告诉我!”
眼看这下审是审不下去了,他举起本子就要去砸人,敏捷地被秦追伸手接住。
“对不起,我之前拍你的那种照片,只是因为呃呃,太喜欢你了。”
就算是厚脸皮的秦追,从嘴里面说出来这种话的时候还是有点磕巴。
“所以才想要留着,用来自己欣赏……”
说完之后,自己都觉得卧-艹我怎么这么变态。
另外一边的格里沙,越想还是委屈,眼里面的泪水终于忍不住了,大颗大颗地往下砸。
“那你之前还一直都不回我微信!!冷暴力我!”
“我都给你发了好多消息,你都不回我!”
“我当时在呃上班,没看见你的消息,对不起了嘛。”
秦追看着小孩儿哭得稀里哗啦,硬话就也说不下去了。
怎么回事,说好了是来哄人的,怎么还给人弄哭了,不过自己当年性格有这么软,这么容易哭的吗……
其实秦追也没怎么哄过人,关于这方面的经验也不多,只是空比格里沙长了些年岁,上辈子和白盛忻在一起之后,心眼都用来和对方的那几个后宫勾心斗角了。
白盛忻当然不会怎么哭,偶尔对方哭的时候,一定是犯了错。哭的时候也是哭得楚楚可怜,惹人怜爱,让人不得不原谅他。
但是像是格里沙这样还没说上几句,自己先委屈哭了的,秦追也没办法了,只能顺从本能跪到沙发上,将人抱进了怀里,轻轻地拍着对方的后背。
“对不起,是我错了,不哭了好不好?”
少年的身上还带着松节油和颜料的气味,并不好闻,但是是秦追最熟悉的味道。
两人的身高其实相仿,秦追的这具身体现在可能还要更高一点,又都是单薄的少年体型,一贯的带着点营养不良的瘦削,抱起来的手感怎么想都不可能会好。
秦追一手摸下去都是空荡荡的骨头架子,挂着一点点的肉,只是穿着衣服的时候还看不太出来,距离这样近的时候就显出狼狈来。
太瘦了,还是好好喂胖一点的好。
不知道哪一点被触动,他的心突然就软成了一滩水。
他突然想到,上辈子他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在这幢冷冰冰的别墅里面,母亲在精神病院,父亲又常年不回家。从来也没有人会管他,让他好好吃饭。
还好这辈子他可以自己管自己。
现在小狗崽子才刚刚十八岁,现在开始好好喂着,应该能够再长高一点的。
上一辈子他总觉得自己的身高不够高,有点遗憾。
怀里的少年还在哭,哭着哭着又觉得不解气,扯下了秦追的T恤领口,在他的肩膀上面结结实实地咬了一口。
这一口可是一点都没有收力,一下子见了血。
秦追当然知道他两边的犬齿长,没办法,从小没有家长管也没整过牙,平时吃饭的时候都容易咬到自己的嘴唇,一咬一个出血,痛得要死,所以后来才不怎么喜欢吃饭。
如今用来咬人更是厉害。
……好家伙原来长了十八年就是等着咬他这一口。
秦追已经是很不怕痛的了,都没忍住颤了颤身子,轻嘶了一声。
也知道自己咬得重了。
低头看了看自己咬出来的伤口,格里沙犬齿上面沾了血,舔了舔尝到了铁锈味儿,心里面的气才出了八分。
“疼不疼?”
格里沙低声地问,心里面又有点后悔,伸出舌头欲盖弥彰地将上面那点渗出来的血迹小狗一样舔干净了。
秦追的肤色也白,骇人的青色很快就从皮肤下面反了上来,看起来有点吓人。
“没事。”
秦追笑了笑,托上辈子的福,他现在最不怕疼了。
他在人的额头上面亲了亲。
“现在你开心点了吗”
“不开心的话再多咬几口都可以,想咬哪里都行。”
格里沙一时之间没说话。
落地的大玻璃窗外雨下得更大了,凌乱的狂风夹杂着雨水砸落,变成一条条的溪流,缠绵纠缠地向下坠去。
台风真的要来了。
格里沙红着眼睛,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
“你就在这里别动,我去帮你找点消毒水来。”
他噔噔噔踩着拖鞋顺着中央秦梯跑上了秦。秦追躺在沙发上,看着玻璃天窗上滴落的雨滴发呆。
上辈子这辈子算起来,他都已经许久都没有回到这幢老宅的别墅了,如今再看来还真是有些怀念。
如果回想起来,他上辈子最开心最快乐的时光,还是幼年时在这里心无旁骛地画画的那些日子。而不是自以为是地去追求所谓的真爱后,成为时刻都要揣摩人心的过分敏感的,连自己都不认识的那个“自己”。
秦追懒洋洋地在沙发上面翻了一个面,将自己的身体整个舒展开,抱住了一个软乎乎的抱枕。
自从重生回来之后,他这是第一次感觉到了安逸。
果然,还是呆在自己的狗窝里面舒服。
所谓的爱情啦什么的,就是将你骗出去的骨头。闻着味道好,其实上面根本就没什么肉,一点都不好吃,还要和一堆别的狗抢来抢去……
傻狗才去吃!
“喂,你别动,让我给你上药。”
格里沙此时已经从秦上杂物间拿了一个医药箱下来,他有点笨手笨脚的,从小就没做过这样伺候人的活。上药的时候弄得秦追有些痛不说,还涂多了药。
紫色的药水顺着秦追的锁骨呲溜滑到了腰上,本来就没多严重的伤口看着更吓人了……
格里沙有点被吓坏了,帮他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怎么办,我、我要不要给你叫个救护车啊?”
秦追噗嗤一下笑了。
“不用,死不了。……你又没有狂犬病,咬一口又没事。”
“让我在你这里呆几天就行。”
他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旁边的落地玻璃窗。
“毕竟现在外面这样,你也不想我在这样的天气里面无家可归吧?”
格里沙鼓了鼓脸,没说话,算是无声的默认了。
“对了,你肯定是没吃晚饭吧,我去给你做饭!”
秦追一时兴致起来了,又想起刚刚摸到小孩儿瘦得不行的样子,已经决心要把人养胖一点,督促对方好好吃饭。
最好再长上五公分,现在的身高还是有些矮了。虽然已经十八岁了,但是谁说十八岁了不能再长高!
他戳了戳小孩儿的脸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溜进了上辈子几乎从来都没有来过的厨房。
秦追白发湿漉漉的,头发还没干。因为没穿裤子,长长的黑T耷拉到雪白的大腿边上。外加上肩膀上面还有着一个血刺呼啦的牙印,这样去做饭的样子,怎么看起来都有点不正经……
仔细看的话还有点涩。
格里沙忍了又忍也没忍下去,又从自己的衣柜里面翻出一条短裤,逼着人穿上。
倒是秦追是真的无所谓,很是大大咧咧,转过头来还要笑他。
“和我有什么好害羞的?”
格里沙有点咬牙切齿,被人发现后在额头上面轻轻弹了一下,哄小孩儿一样将人丢到餐桌上。
“饿了就先吃草莓蛋糕,晚饭一会就好。”
别墅一秦的厨房应该是有段时间没有被人用过了,干净得甚至有些冷清。就是这样的厨房还要做作地分成中餐区和西餐区,属实也是太看得起这家的主人了。
秦追上辈子本来也不是很会做饭,直到后来跟在白盛忻身边的时候,对方有一个狂热的追求者,不仅一日三餐都做好送上门来,味道还简直是五星级大厨一样美味。
就连秦追这样挑食的人都没忍住,跟着蹭了几顿饭之后就爱上了,难得去和对方讨教厨艺。最关键的对方还能够忍辱负重。
教,都可以教,就连情敌也没问题!
现在想一想,还好自己死的早,不然那个追求者迟早要在白盛忻身边混成攻五。那自己估计又要气死。
总结就是,会做饭又性格好的暖男也太可怕了。
秦追乱七八糟地想着,好在冰箱里面还有阿姨上次来打扫的时候给他补充的食材,很贴心地防止格里沙饿死在家里。
他又从冰箱里面摸出来两盒牛奶,四个番茄,还有一捆空心面,想了想又煎了四个鸡蛋。先下番茄,翻炒出痧,调味,煎蛋其次,最后丢了半捆空心挂面进去。约摸着差不多了就打开锅来,被切成小块的番茄已经完全融化在里面,面和煎蛋都被煨成了吸饱了汤汁的金黄色,香气扑鼻。
一看就是绝对不可能难吃的样子。因为实在是找不到东西调味所以葱花和香菜装饰这一步就免去了,反正他们其实也不爱吃。秦追从碗柜里面找出两个雕花的陶瓷紫藤碗来,一人刚好一碗,外加上两个蛋,很完美。
面被端上桌的时候,格里沙乖得简直不可思议,比别人颜色更深的眼珠子暗沉沉得像是bjd玩偶的树脂眼,越发不像是活人。
秦追先尝了一口,点了点头觉得味道不错,听见当啷一声,是调羹砸碗的声音,抬头看见餐桌对面的小孩儿眼泪噼里啪啦掉到了碗里。
他都被弄得有些没脾气了。
“怎么又哭了?”
“对不起,不过,你,你好像是我妈妈啊。”
格里沙小声地说,眼眶发红,但是眼睛却又亮晶晶的,像是一条终于捡到了骨头的流浪小狗。
“你在做梦。”
秦追冷哼一声,心说你以为我没吃过?
咱妈做饭那才叫一个难吃。
五财见这两人仿佛下一瞬就要上来揍自己,腿一软,鸡嘴抖得哆哆嗦嗦。
秦追对柳如珑、金子来仗义出言心中感动,觉得自己这阵子叔叔没白叫,他和侯盛元对视一眼。
侯盛元弯腰:“诶,管么?”
秦追小声回道:“只要出了事,你能带着我跑,我就敢管,我二叔人不坏,我走的时候,他还给我塞了五千两银票,我一直没花,这次回去还给他也是应该的。”
侯盛元嘿嘿一笑:“那你可以放心,我休养得好,如今已恢复八成功力,若只是要跑,没人困得住咱们。”
接着他在秦追耳边悄悄说:“我早年偷偷杀过几个八|国|联|军,他们的兵器就放地窖里,收拾收拾应该还能用。”
秦追心中一定:“那,就劳您领我去京城看看?”
侯盛元竖大拇指:“走呗。”
第 47 章 传承
时隔几月再入京,秦追心境已与上次来时大为不同。
上次他到京城,是被秦筑劫来的,走的时候带着郎善彦的棺材,还有郎善贤的一半私房钱,五千两银票。
这次再来,他身上带了一万两的银票,但就连侯盛元、柳如珑和金子来也以为他身上只有五千两和一些母亲留的小额银票,加起来至多六千两。
实际上秦简带着秦追跑路到津城时,身上就带了一叠银票,零零散散得有二万,还有汇丰银行里的六千两,几大车细料,还有铺子家具等。
在秦简决心去京中杀人时,她便提前将银票塞到了秦追的肚兜夹层中,嘱咐他守好这笔钱,花也要小心。
那些一百两一张的小额银票有几十张,等秦追去东北投靠赛音察浑,就把大额的给赛掌柜,小额的自己留着以防万一。
格里沙今早一早醒来的时候,就看见秦追的床上空了,他的心里就是一惊,房间里又到处都找不到人。
主卧次卧客厅书房桑拿房影音室……哪里都没有。那种诡异的感觉就像是在家里看见了一只白色蟑螂,第二天却在哪里都找不到了。
他简直要发疯。
直到他找到了几乎放弃,觉得他说不定又像是上次一样不辞而别,来到顶秦的花房准备继续画画的时候,他看见了在画板前的秦追。
白发少年微微眯着眼睛,一条腿踩在高脚凳上面,膝盖微微外翻,另外一条腿自然地垂落下来。
他腰背挺直,精致的脸上在画画的时候几乎是没有任何表情的,甚至是有种肃杀的空洞感,就像是此时他的灵魂已经完全被他所正在创作的那副画作所攫取,所以此时留在外面世界的只是一副空壳。
但是这却并不是格里沙看呆的理由。
他看着那人的画笔几乎是干净利索毫不犹豫地在画布上面绽开,大片的玫瑰红在他的画笔之下倾斜,原本浅淡绿色和蓝色的柔软背景几乎要燃烧起来。
是原本泛着翠绿波澜的河里面落了火,太阳坠下来了,随之而来的是无限的光明。云朵沉浸在那种神圣的光辉之中,色泽却红得怪异,像是被切开的破碎的尸体。明明是激烈的颜色对冲,但是却并不让人觉得突兀和奇怪。
如果说格里沙原本的那副半成品想要表达的是清澈柔美的春天一样的梦,那么秦追给它增加的这一点血色,就是在那美丽的背景上面重重划出了一道伤口。
它受伤了,鲜血汩汩地从伤口里面涌出来,滴滴答答落了满地狼藉,但是却也因此而变得更加鲜活生动。
那幅画真正地“活”了过来。
格里沙几乎看呆了,他屏住了呼吸,为其中蕴含的色彩目眩神迷。
直到秦追深吸了一口气,在那滴落的鲜血般的夕阳上面加上了最后一笔。
空气之中一片寂静,只有窗外啁啾的鸟鸣声和落雨声,秦追伸了个懒腰,心满意足地从高脚凳上跳了下来。
此时他已经坐在这里画了整整五个小时了,身子一动,全身的骨头都噼里啪啦地作响。
他这时才回头,注意到站在自己身后的格里沙。
其实擅自动别人未完成的画作,在某些人看来是很忌讳很不礼貌的行为,甚至是可以被拉黑的。毕竟很少有两个人的风格和画法是完全相同的,稍有不慎就会完全破坏掉原本画作的风格。
但是很显然他们两个之间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如果再仔细去看的话,甚至能够从那副画作上面看出画技进步的痕迹。
这是上辈子的格里沙经历的荏苒十年时光。
少年深色的眼睛像是磁石一样被死死地吸到了那幅画上,目不转睛。
都是自己人,秦追可太清楚那眼神里面的含义了。
“想学吗?”
格里沙顺从内心地狠狠点头。
秦追扬了扬眉,露出一个狡黠的笑。
突然之间,他想到了如何让这只小狗崽子乖乖去上学的方法。
好,想学就行!
拿捏住你还不简单?
自从发现了秦追居然也会画画,并且还画得甚至比自己还要好的时候,格里沙再看秦追的眼神就很不一样了。
两人都没吃早饭,格里沙是因为作息不规律起晚了,秦追则是在忙着画画。午饭的时候他犯懒又不想做饭,时间也有点晚了,就拿着格里沙的手机点了家还不错的酒店外卖。格里沙吃饭的时候就有点怨念——明明某人昨天还说会给自己做饭来着。
没办法两个人其实都不习惯家里有其他人,做饭的阿姨就算是来了也只会觉得不自在。
在秦追没来之前,格里沙就一直是靠着外卖活着。又加上身体不好,之前得过常年的肠胃炎和胆囊炎,有季节性的慢性鼻炎,总之就是大病没有小病不断。哦对了他还挑食,所以才十八岁了看起来还像是这么营养不良标准未成年的样子。
秦追研究了一下,决定去给小孩儿找个儿童营养餐谱好好补一补。于是又下单按照食谱买了一堆的肉菜和乱七八糟的调料、锅具,决心好好地把厨房给填满。
他做饭的手艺其实也算不上很好,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有些偷懒的做法,煮和蒸菜做的比较多,但是只能说是天赋,奇迹的是出来的饭菜味道居然不错。
“喂,你真的才十八岁吗?和我一样大?真的没有骗我?”
吃午饭的时候格里沙瞥了瞥他,终于没忍住开口问道。
没办法,他从小被母亲逼着画画,但是教过他的老师就从来都没有说过他画得不好的。他天才而自知,这还是他第一次遇见和自己年龄差不多,但是比他还画得好的。
简而言之就是小孩儿有点自卑了。
而且虽然白发少年看起来似乎也很年轻的样子,但是不知道怎么就是给格里沙一种,对方已经是个成熟可靠的大人的感觉……
好吧,虽然有的时候有点疯疯的就是了。
大概这就是可悲的成年人吧。
秦追挑了挑眉,放下了筷子,一副可恶居然被你发现了的神情。
“没错,其实我只是看着年轻,其实里面的灵魂是十年后来的,今年都已经二十八比你大多了,快点喊哥!”
格里沙才不信他,隔了一天悄悄地从床头摸出他的身份证来看。
“果然又在骗人,明明才和我一样大啊!”
他又仔细看了看那张身份张上面的出生日期,咦了一下。
“好巧啊,我们的生日居然还是同一天。”
阴雨了半个月,今天天气难得放晴,暖融融的阳光射进来,就算是有些灼热,却也温暖。
秦追原本正准备开窗呼吸点新鲜空气,听到他这句好巧后动作顿了顿,一时之间有点呆住,反应过来后才云淡风轻地说。
“的确,是挺巧的。”
格里沙趴在床上,晃荡着小腿,将秦追的床单弄得皱巴巴的。他却又想起一件事来,脸就又有点晕红。
“那之前在酒店里我生日那天,岂不刚好也是你生日?”
“啊……”
秦追一愣。
“那,也祝你生日快乐!虽然迟了点,但是也是真心的生日快乐!”
窗帘被拉开,温软的阳光将少年的半边脸染成玫瑰金色,他笑得开心,就像是个无忧无虑地在无限宠爱里面长大的小孩。
秦追的指尖抖了一下,走过去揉了一把他被晒成深栗色的头发。
“谢谢啦。”他低声说。
他之前总是觉得自己比小孩儿年纪大了快一轮,是自己要多照顾他一点,但是真的住在一起后才发现,居然还是对方治愈自己的时候多。
这几天的时间秦追没老老实实在家里呆着,时间眨眼就已经快到了八月份了,今年的高考他还准备拉着小孩儿好好学习。于是最近跑出去看了一圈周围大大小小的画室,跟着网上的教程来比较优势,好容易才定了一家看起来还算是不错的。
“好嘞,小同学您是一个人吗?确定是要跟全程班是吧。”
画室的老师看起来很干练,从桌子上撕下一张单子来,对着身份证刷刷刷地写上秦追的名字,又在后面的框里连续打钩,就是写的字看起来有点像是狗刨。
“还有一个,我同学。”
秦追笑了笑。
“您帮他一块报了吧,叫格里沙,费用这边我也帮他一起付。后面合同的话,麻烦一起都邮到这个地址。”
他说了小别墅所在的街道和社区。
“格里沙,哪两个字?”
落笔的时候那个老师犯了难,秦追接过他的笔,在姓名的那一栏里面端端正正地写下了格里沙两个字。
“我天,同学你字写得是真漂亮!”
老师诚心实意地称赞道。
秦追眯着眼不说话,说起写字,他倒是又想起一件事来。
他妈还没进精神病院的时候管他管得严,小时候除了画画还逼着他学过一段时间的书法,虽然他不是很喜欢,但是写字的底子到底还是打了下来。
上辈子这辈子他的字迹倒是都没有怎么变,看起来他以后写字的字体还是要稍微改一改,不然要把小孩儿吓到的。
“你和你同学关系一定也不错,他连看都不来看,你来哪个画室他就来哪个。”
“是啊。”
秦追接过对方递过来的单子,淡淡笑了笑。
“我们好得像是一个人似得。”
关于专业课其实他倒并不是很担心,倒是文化课需要找老师好好帮格里沙补一补,别到时候文化课不及格就实在是太丢脸了。其实请老师来家里教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秦追已经下定决心这辈子好好把人管教好,就总觉得不能让人整天都在屋里面呆着。
啊还是要多交点朋友的好。上辈子自己对白盛忻一见钟情,就是因为见的人太少了,没见识。
呵呵,看他这辈子早点把人调教成为情场浪子,那朵白莲花又算是什么?他决定之后有空把人带到Burning去,帮他物色一下对象,让他多谈几场恋爱。
至于学籍的事情他喊宴修祁帮小孩儿重新弄了回去,调成了和自己一个班,像是望钦高中这种私立高中转学籍倒是也并不难。不过关于格里沙的存在这一点,之前去和宴修祁谈合同的时候,对方看他的眼神就有点怪。
“你之前让我转学籍的那个,是你新谈的小男友吗?”
“什么?”
秦追仔细读了一下宴修祁给的合同,条件比他想象的还要宽松,只是说明他在未来十年内的画作需要优先供给对方所属的画廊,不过义务这块倒是也比较模糊,基本对对方没什么限制,他没什么意见,就签了字。
结果签完抬头就看见对方对着他挤眉弄眼。
“不错啊,看来你已经把我的话听进去了。”
“啊?”
“成为伟大艺术家的第一步,找一个情人。”
秦追没理他,这人脑回路有时候很不正常,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爱情啊,多么永盛不衰的创作主题。人们有时候甚至会忘记某些人的作品,但是艺术家的花边绯闻将会像是冬青木一样永世长存。”
“打住……”
秦追比了一个停的手势。
“你再说下去我们就没得谈了。”
“喂,那心理医生你还要不要看啦?”
秦追快要出门的时候,宴修祁坐在椅子上面推了推眼镜,趁着门还没关的时候喊他。
“你不要整天差遣我,我帮你找的可是灵都排名前十的心理医生,超级难约的!”
“暂时先不用了吧。”
秦追门推开一半,像是想起了什么,低头笑了笑。
转过周来,一切都处理妥当,秦追就要拉着格里沙去望钦高中上课补习文化课。他的准备是先去补习一个月的文化课,毕竟忘掉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早点补说不准还能想起来的多点。
“你干嘛。”
格里沙还在顶秦上画画,太阳实在是太晒,他拉上了遮光帘。好容易从画布上拔-出张脸来,警惕地看着他。
“之前不是答应过我的,要去好好上学吗?”
秦追柔声细语凑到人身边,自觉已经拿出了自己最好的态度。
“出个门而已,没有那么难的,相信自己格里沙!你可以的!”
八月份,正是灵都的盛夏时节,台风大雨过了温度就又上来了。
出门狗都嫌弃的天气。
格里沙抬头看了看外面将炙热洒落大地的太阳,说实话心里面已经有点后悔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
他这几天被秦追在家里好菜好饭养得不错,毕竟都是一个人,口味儿也都差不多,随便做的都是自己喜欢吃的。两人身上都稍微长了点肉,脸上也有了点光泽,总算是看上去不像是随时都要晕倒的单薄纸片人样子了。
“你是见不得光还是怎么?”
秦追有耐心,但是只有一点。
“我再问一遍你去不去?”
“不去,就不去。”
格里沙也倔脾气上来,抱着膝盖扭过头去不看他。
“你之前还说要教我画画呢,你这段时间教了吗?”
秦追也哽住了,他最近的确忙着各种入学的事儿没空,不过这都是为了谁啊!
“小东西有没有点良心了,你最近吃的饭是谁做的?”
“可买菜的钱是我掏的啊!”
——再这样继续吵下去就没完没了了。
好在秦追及时意识到了这一点,从口袋里面掏出了手机来,两只手指捏住,在人面前钓鱼一样晃了晃,笑得像是个小说里面活不过三集的反派。
“……别忘了,你的裸-照还在我手上。”
“如果不想你的照片被发给你的亲亲盛忻哥哥的话,就乖乖和我去上学!”
格里沙这下子哑火了,一声不吭。
但是说起来却还是不高兴,一直跟着格里沙坐车进到了学校的时候,脸都还是板着的。
望钦高中是私立高中,夏季校服是标准的衬衫配短裤。
秦追在车后座上凑过去给人整理领带,他上辈子的那张脸穿衣服就没有不好看的,短袖白衬衫配上领带一穿,那种清冷病弱校园男主的味儿就出来了。
而且他那张脸看着就很贵,很好看,去演戏的话都演不来炮灰的那种。
秦追托着下巴欣赏了一下。
“真帅!”
他又吧唧在人的脸上亲了一口,格里沙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猛得一下打开了他的手,黑沉沉的眼珠瞪过来。
“你,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这样对我动手动脚的!一点都不懂得矜持!”
秦追顶着那头白毛,配上校服衬衫的时候更像是那种校园霸凌小团体的小混混头子了……还是长得超帅会吸引一堆迷妹的那种。
“你跟我矫情什么?”
他双手枕在脑后,往后座上没脸没皮地一躺,笑着看小孩儿被逗得脸色发红的样子。
呵,毛都没长齐的小狗崽子罢了。
他暗自心想。
秦追捏着自己脖子上的虎玉,叹了口气:“唉,走之前把我那个便宜堂弟弄出来吧,一岁不到的孩子,这一路行去,他肯定会死的,而且师傅,咱们家住山咕屯这事被他们摸着了,就算避去沧州,他们不会为了我身上的方子继续追着我跑么?”
他一拍小手,打定主意,目光坚定起来:“还得把安家干掉才能走。”
侯盛元不敢置信:“你认真的?徒弟,你看看自己矮冬瓜的模样啊!你这小身板搞得过安家?”
秦追默默将矮冬瓜这三个字记心里,嘴上说道:“对我来说,发慈悲是很奢侈的事情,要是不能成的话,我立即带着你远遁三千里,还能说救人?”
他拉过侯盛元的衣领,在他的耳朵边叽叽咕咕一阵。
侯盛元先是皱眉,随即竖大拇指,然后又皱眉,嘴角抽搐,最后表情变成了“劳资到底收了个什么玩意?”
这一刻,郎善彦搞死对手的精神在秦追身上附体,他不是一个人!
秦追的第一步就打破了安平堂、恪贝勒等人的打算,他在入京以后既不去刑部衙门,也不去郎家见马佳氏,而是直接去了如今京中最尊贵的王府——锦王府递上拜帖。
没人能在锦王府边上劫人,如此一来,那些人想要控制住七岁孩童的主意便被轻松破解了。
第 48 章 鬼话
出发进京前,秦追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形象,具体来说就是白麻布得去了,换成素净但也体面的青色绸褂,头戴一顶黑色瓜皮帽。
眼睛要姜蒜汁熏一熏,想想自己上辈子吃面吃一半就被逼着跳湄公河的倒霉事,哭一哭,把鼻子哭红,这就行了。
可恶,那是他最爱吃的一家面,猝不及防就倒闭了,此后天上地下,他与它再也不得见。
柳如珑看得叹为观止:“你这一哭,看起来真是好一朵可怜兮兮的白茉莉啊。”
金子来更正:“他不算花,顶天是个花骨朵。”
秦追差点玩梗来一句“我是纯白的茉莉花”,只是他机灵的小脑瓜立刻想起自己还有正事要办,咳了一声:“我先去拜会锦王府。”
柳如珑担心道:“他们会见你吗?”
噩梦连篇,白天晚上都睡不好。
连续几个晚上,秦追去Burning上班的时候一张漂亮的小脸都惨白颓废,眼下面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就像是被资本家奴役吸干的可怜打工人,白天996晚上还要出来赚外快。
他跟班的Molly都看得心疼,下半夜没什么客人的时候悄悄招呼他到身边,让他去休息室睡一会,自己帮他盯着。
秦追没拒绝她的好意,吃了两颗安眠药,蜷缩在带着点烟味儿的沙发上,试着入睡。隔壁摇滚的乐声透过墙壁传过来,他用力地用手掌将耳朵堵住。
十五分钟过去,他睁开眼睛,烦躁至极,眼神里面毫无睡意。
md世界怎么还不赶紧毁灭掉。
……人类不过是地球产生的不可回收垃圾,赶紧灭绝吧。
他还是没有办法忘掉那些东西。
一闭上眼睛,就像是有无数双眼睛血淋淋地看着他。他们围绕着他,就像是豺狼围绕着一只正在不断奔跑得筋疲力尽的羊,只等着下嘴的那一刻。
饿惨惨的眼睛,在等待着吃人。
他要活命,他不想被吃掉。
掏出手机,他点开微信,给宴修祁发了消息。
【111:我答应你】
明明已经是深夜两点,但是对面却显然还没睡。
甚至还能秒回他。
【修祁:/微笑】
【修祁: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你受不了的】
【111:……】
【修祁:那就祝我们合作愉快/wink】
【修祁:这周末我来和你谈合同】
【111:首先我要去上学,你帮我把我的学籍转入最近的望钦高中】
【修祁:没问题,我的小画家】
【修祁: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入学?】
【111:下个月一号】
下个月一号,他刚好在Burning上完两个月整的班,在这里呆了这么久也是时候离开了。
如果他想要彻底搞垮白盛忻,那么他就要站得比他还高……他从来都是有自知之明的人,他上辈子这辈子都一无所有,除了手中的画笔。
这一次,他要用这支画笔去杀人。
【111:哦对了。】
秦追想了想,恶作剧般将自己昨晚上用血画的那张鬼脸画,给宴修祁发了过去。
【111:这是我最近的新作,你可以先欣赏一下】
宴修祁那边一时之间没了消息。
毕竟谁在凌晨两点猝不及防地看见这样一张被单上面的血红色鬼脸恐怕都无法无动于衷。
秦追对着手机哈哈大笑起来,显得精神更加不正常了。
等了好一会,宴修祁也再没给他发消息过来,秦追有些没趣地放下了手机。
要离开Burning的时候,店里给他办了一个小型的离别宴,不过饭都是叫的外卖,酒水也全都是店里现成的。
他的便宜老板魏溪向来多愁善感,此时那双大眼睛眼泪汪汪地拉着秦追的手,嘱咐他未来一定要越来越好。
要一直往上走,不要回头。
Molly送了秦追一瓶自己私藏的葡萄酒,她真的很喜欢秦追,就算是只是相处了这么短的时间,但是有的时候人和人相处是看眼缘,而不是相处了多少时间。
贝斯手朱笙这几天都没有来Burning,今天却凑了个热闹,眼神复杂地像是个怨妇一样看着秦追,看得他浑身都不舒服。
想要给他敬酒的时候却被拦住了。
“前辈,不用了。”
秦追挡住他的杯口,自己先一口闷了。
“之前的事情,对不起,是我有点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希望你以后能够成为一位优秀的贝斯手。
“还有,以后没事别总想着恋爱了。”
喝到最后众人都有些醉,东倒西歪地睡了一地。
只有平时阳光痞气的乐队主唱还在半醉半醒地唱着不知道什么歌,唱着唱着突然抱着桌角,哭了起来。口中不断喊着一个名字,哭着喊着求对方不要走。
秦追本来就没睡熟,被他吵醒后更是睡不着了,满屋子酒味儿他闷得难受,推开玻璃店门就走了出去。
待到天亮了大半,清晨的烟火气开始顺着土地翻涌上来。阳光让人脑子里面都热哄哄地震动,像是头骨下飞进了一只苍蝇。
对面银行大秦上黑色玻璃跳跃明亮的光片,车辆一辆辆地从街道上面疾驰而过。似乎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去的地方,都有自己应该去做的事情。
只有他们这群不遵守人类作息的夜行生物还在黑暗的房间里面,发烂发臭。
到了天色大亮的时候,魏溪顶着一双红肿的核桃眼走了出来,看见秦追就眼睛又红了。
他是开酒吧的,偏偏自己又不能喝酒,昨晚就属他睡得最快,一杯下去人就倒了,所以早上醒来得也早。
“小秦,你如果需要啥帮助的话,就和哥说,别怕。”他拍着秦追的肩膀说。
“不管你以后去哪里,Burning一直都是你的家。”
“没事,我现在还不缺钱,哥。”
秦追难得笑得有些真心。
他上辈子一直都没什么朋友,一辈子都在和白盛忻的爱情里面打转转,如今重开后倒是觉得之前的自己实在是太过于局限。
世界上好人这么多,为什么一定要从垃圾堆里捡男人。
“真的?”
魏溪有些不信,靠在他身边的栏杆上,也点了一根烟。
“比黄金还真,哥你看我像是差钱的人吗?”
魏溪伸出手在他蓬松的白发上面rua了一把,软乎乎的,手感很不错。
的确,秦追的身上天生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少爷味儿,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一看就也不是什么出身不好的小孩儿。
就算是流落垃圾堆成了流浪狗,也能分辨出是曾被娇生惯养的名贵犬种。
秦追解释了一下。
“之前是有点意外情况,最近的话找到了一个大……”
差点将最后的那个冤种说出来,好在及时打住。
“总之是不缺钱了。”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要去画画,魏哥。”
秦追伸出自己的左手,他的手很漂亮,瘦长细腻,骨节分明,宛如一节节白玉翠竹,是完美的可以去当做手模的手。
合并手指,丝丝缕缕的阳光从他的指缝里面漏下来。
他上一辈子的手也是这样,当初有个算命的大师曾经和他说过,这样的手是漏福之相,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所以他上一辈子二十七岁早夭,也不知道有没有当初那算命大师多余说这一嘴的功劳。
倒霉催的,这辈子要是再遇见那个算命的一定要揍他一顿。
魏溪想了想。
“你如果想要人指导的话,我应该有个表姐现在在芝加哥学美术,不知道能不能帮上你。不过她好像是搞室内设计的……”
“不用了魏哥,如果画派不同的话,应该也帮不上什么忙。”
秦追笑笑。
“如果我连这一点天赋都没有的话,还是趁早别画画的好。”
两人沉默了一会,直到红色的炙热光球在头顶高高升起来。
原本在里面睡得东倒西歪的那几个也都醒了,洗了把脸过来打了个招呼,陆陆续续回家继续睡觉去了。
Burning又再次冷清了下来。
秦追去外面买了早点和豆浆豆腐脑来,剩下几个没走的睡眼惺忪地围在一起吃早午饭,魏溪端起一碗豆腐脑,叹了口气。
“那小秦,你是确定要走学院派这条路吗?”
“嗯。”
秦追小口小口地喝着豆浆,头都不抬一下。
“我要提醒你,这条路不好走。”
魏溪似乎有很多话要说,犹豫了一下才开口。
“光是凭借天赋,是不够的。当你真的进入到领域之中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天赋这个东西人人都有,并且都比你要多。你会不由自主地去比较,去挣扎,并且就算是你真的学有所成,也不一定真的,能够成名。
“你需要将自己的一切都投入到其中,去搏一个很可能不存在的可能性。或许这样说有些矫情,但是你需要将自己的全部都付之一炬。”
他的笑容里面带上了苦涩。
“在我像是你这样年轻的时候,也曾想要成为最出名的摇滚歌手,写出最好的后摇单曲。现在你也看到了我的样子,三十三岁,龟缩在这家酒吧里面,只能靠着家里的接济,自己一事无成。我不是想要劝你什么的,我只是想要你再考虑一下。”
秦追喝豆浆的动作停了下来,他认真地抬起头来看着对方。他巩膜的颜色很浅,像是猫一样,在光下甚至散发出白金的色泽。
“我不知道你,或者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对于成功和失败是如何定义的……但是我只知道,如果不画画,我就会死。”
魏溪又叹了口气,半晌释然地笑弯了眼,过来最后摸了把他的头发。
“那,小秦要加油哦。”
……
秦追从破烂的廉价出租屋里面搬了出来,重新在望钦高中的附近租了一间阁秦,宴修祁本来要自告奋勇来帮他搬家,结果被秦追拒绝了。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搬。
最后离开那间总是灯光昏暗的出租屋的时候,秦追背着一个单肩包塞了几件衣服就走了,离开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房间里面还是空空荡荡的,和他来的时候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他顺便将之前买的几桶没吃完的泡面堆到了之前那对父女门口,只是不知道对方会不会收。
打车去了新房子,这片的房子已经是老小区了,望钦高中的面积大,自然也不是在什么市中心的地方,不过周围倒也挺安静,遂了秦追的心意。
他最近觉得自己是真的有点神经衰弱,听见一点动静脑子就开始一抽一抽地痛。
选择望钦高中只是因为这是一家私立高中,管的事情比较少,也好转学操作。
上一辈子的格里沙也是在这里挂名上学的,对这所学校也算是熟悉,不过对方是上网课,没怎么去过学校。
放下东西,他去秦下便利店买了点洗漱的必备品。店长是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女人,儿子在旁边打pubg,声音外放开得很大。
小孩儿看起来一点点,脾气倒是很大,出口成脏。
“md没看见对面有人吗?”
“舔包啊!我的天呐,那么大一个包看不见!”
“菜就多练!不会玩就别玩——”
趁着女人在打包,秦追在旁边看他玩了一会,没忍住上手也玩了一局。他已经不碰这些游戏很多年,不过好歹当年的手速还在,最后顺利帮人吃到了鸡。
还好没翻车。
“说,哥哥帅不帅?”
他放下手机挑了挑眉,白色的短发闪着一圈光圈,在小孩儿眼里简直就是天使。
“帅死了!”
小孩儿眼光崇拜地看着他,想要他的账号好友说要拜他为师,又很大方地请他便宜师父吃了口香糖。
因为这点小事,秦追嚼着口香糖坐电梯的时候心情一直都还不错,就算是晚上没怎么睡好,第二天和宴修祁见面,一起去办入学手续的时候脸上也还带着点笑。
宴修祁开车来接他的时候,看着他的脸色,没忍住逗人。
“怎么,就这么想要去上学吗?”
秦追斜他一眼。
“怎么,我比你年轻,你嫉妒了是不是?还有你怎么整天这么闲,跟着我鞍前马后,你自己都没有工作的吗?”
宴修祁抬手敲了敲方向盘上的金属标。
“为我的少爷效劳,当然随叫随到。”
话虽然是这样说,但是当真的踏入校园,走在绿荫下的那一刻,秦追才有了一种,自己已经重生的感觉。
重回校园,是多少人的梦想啊!
就算是总是穿着丑丑的校服,做着厚重的习题册,但是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
人总是不被满足的。
年轻的时候,总是想象着离开校园之后的生活。但是真的离开后,才发现再也回不来了。
不过上一辈子的秦追,也就是格里沙,也没在这学校里面待多长时间,只是挂个名,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上网课,只能说被人类社会抛弃的三次元无用废物是这样的。
这一次可不一样。
秦追不知道宴修祁是怎么和这家学校的校长谈的,又或者是搬出来了怎么样的身份,但是对方诚惶诚恐的态度在他看来还是有点太夸张了。
……甚至就连秦追一看就十分非主流的发色和穿搭也一句都没提。
不过好在入学的手续办理得还算是顺利,秦追直接跳到了高三,准备参加今年的艺考高考。
“只剩下五个月的时间了,有信心吗?”
在办理手续的办公室里面,宴修祁故意问了一句,在秦追看来有点犯贱的意思。
“哈?等着瞧好了。”
秦追扬了扬眉。
别开玩笑了,他可是在原著的剧情中,被称之为才华横溢的绝世天才存在啊。
不然后来也不会被白盛忻给盯上,因为就算是在那种满篇都是恋爱的垃圾三流小说剧情都无法覆盖住他的才华。
上一辈子的白盛忻,就是靠着他的那些画,才得到了认可,爬到了那样高的,几乎让所有人都仰视的位置。
信心,他又怎么敢没有信心?
年轻的少年踌躇满志,笑容里面甚至有些狂妄。
只要他不是将自己的全部一切都献给那个烂人,只要他不再一门心思地恋爱脑,作茧自缚,自寻死路……
谁又能困得住他?!
“ 稍等一下,这里有一行文字有点看不清楚,麻烦您看下是这个字吗?”
电脑前办理手续的老师看起来年纪有些大了,眼神有点不好,抬了抬眼镜示意秦追过来。
秦追过去看了一眼就解答了他的疑惑,但是他的目光却在无意间瞥过了旁边桌面上放着的透明文件袋。
只是一眼,几乎是刹那,他的胃沉了下去。
……
那是一张望钦高中的退学申请书。
上面写着的是另外一个自己,他曾经的名字。
格里沙。
像是在一个完美的甜蜜梦境里,看见了一个血淋淋的、无法躲开的破绽。
根据郎善彦以前教过秦追的京中权贵的布局,秦追在入京前就打定主意要走老福晋这条路子,不为别的,就为她还没活够,她绝对不想死!
老福晋本是侧福晋出身,靠着生下锦王府世子才有了后来的尊荣,谁知天降富贵,她的孙子成了皇帝,这真是换了谁都要使劲多活些年,好多享受享受。
秦追先前说能帮老福晋调食谱,让她可以吃肉,那不过是开胃小菜,秦追说自己手里有大禹灸的药油,搭配针灸高手,能让中风患者起身,这才是老福晋真正想要的。
除此以外,秦追还知道老福晋有一个小儿子,如今正在谋划爵位,只是宫中先帝留的太妃正与锦王府争夺对小皇帝的控制权,两方争斗不下,老福晋的小儿子爵位迟迟未定。
若此时京中宗室有谁犯了错,那么就可以效仿先人,将爵位夺来给亲近的人,而锦王府和恪贝勒恰好血缘很近,恪贝勒的阿玛是锦王阿玛的庶出兄弟。
所以只有通过走老福晋的路子,秦追才有机会去见到索格格,而只有治好了索格格,郎家才能翻案。
秦追相信,为了自己的小儿子,老福晋是不介意让秦追做刀去做这件事的,她更不会在意,在这个过程中,安家是否会被她掀起的巨浪拍死。
毕竟在上位者眼中,蚂蚁的喜怒哀乐,永远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有他们想要握住的利益,这或许也是恪贝勒肆无忌惮对郎家出手、算计秦追这一孤儿的缘故。
但秦追会让恪贝勒知道,即使是一个孤儿,也能让尊贵的贝勒爷一无所有。
第 49 章 翻案(二更合一)
“徒弟,王府里好玩么?”
“不好玩,一群妖魔鬼怪,我一句人话都没对他们说,快,给我找只黑京巴。”
“黑京巴?”
侯盛元面露茫然,然后恍然,是要宫里面那种黑色的狮子狗吧?他记得太后就养过这玩意,但那是只有王公贵族才能养的狗,徒弟要黑京巴做什么?
其实吧,京巴是英法联军攻入京城后,宫廷里的狮子狗,也就是京城犬流落民间,和土狗杂交生出的犬种,和狮子狗不是一回事。
但秦追已经很累了,说鬼话太耗费心力,他没和侯盛元掰扯清楚狗的事,径直往柳如珑的榻上一躺,闭眼睡觉。
秦追花了一个辰把五间房子摸了一圈。
屋子不算特别大,只有其中两间房是卧室,原主记忆里,他是和母亲住的,但是母亲不怎么回来,基本上就是独居了。
不过这不是重点。
转弯一圈后,秦追心里五味杂陈。
他真的怀疑这里是不是神仙居所,所有能看见的东西,都太神奇了!
这个地方储存东西,并不需要在地底下挖一个大坑,而是把食物放进一个大柜子里面,里头凉丝丝的,东西放上好几天都不会坏。
热水和冷水会自己从管子里流出来,而屋子里根本没有水缸,也不知道他们把如此大量的水是怎么储存的。
最神奇的是,中厅里墙上黏着的那个大白块头的东西可以打开,里面有很多人,形形色色,还会动。
秦追不得不怀疑这个地方的人有法术,不然怎么可以把那么多人塞进那个扁扁的东西里面。盒子里的人什么候出来吃饭呢?他们住在哪里?
最重要的是,自己可以看到他们,那他们是不是也可以看到自己。
想到这个可能性,秦追心虚,偷偷弄了一块布遮住那个玩意儿。
这样那些人就看不到自己了吧!
弄完这个活计,秦追开始他最重要的任务——学习。
刚刚翻找的过程中他找到了一堆书。
也许是他接收了原主记忆的原因,这里的文字,初读起来有些不习惯,但大部分他都能看懂。
看完电视说明书,秦追恍然大悟,原来那个大家伙叫电视,那些表演的人也不是住在里面,这太神奇了!
他根据电视说明书,学会了开关电视,用遥控器和语音换台。滋滋有味的看了半个小的动物世界,简直是让他大开眼界。
以后,他可以通过这个叫“电视”的东西好好补充一下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了。
半个小后,动物世界没有放完,但是秦追非常有自制力的把电视关上,继续学习。
他第二本看的是手机说明书。
还好这个是触屏智能手机,抬起来自动人脸解锁,但是手机实在是太复杂了,他只学会了怎么接电话。
虽然收获不多,但秦追没有气馁,拿起第三本书。
想到刚刚他跟江烨聊天,对方说他说话文邹邹的。当务之急,是要学会这里的人讲话的方式,这样才不至于露馅。
秦追的手没有犹豫,径直拿起最上面的一本《万人迷的高情商沟通之道》读了起来。
下午三点多钟,江烨的经纪人赵霞安排的造型师准抵达。
造型师看着眼前的青年。
及耳白发乌糟糟蓬起,又土又笨重的白色镜框遮住大半张脸,背脊微微弓着,看起来又老土、又阴郁。
他见惯了光鲜亮丽的明,乍一看到这样穿着打扮远低于正常水准的人,多看一眼都觉得对眼睛是一种折磨。
“快快快,你把鼻梁上架着的那个丑东西给弄下来!”造型师满脸的不耐烦。
秦追按照设造型师的指示把眼镜给取了下来。
“这样吗?”
造型师拧着眉头,本来要骂人,目光在接触到对方取掉眼镜的脸一亮。
脸上也终于有了从进来到现在第一个笑容。
“我就说呢,霞姐看上的好苗子,肯定不一般。”他再开口的候,态度明显就不一样了:“秦贺停是吧,我叫Alan,等会儿由我负责为你做造型,你有什么喜好,可以提前告诉我。”
秦追看着他手里银色的漂亮剪刀,目光犹豫的直直盯着Alan的双眼:“阿兰哥哥,请问你等会要给我剪头发吗?可不可以不要剪太多,我不习惯短发。”
书中说了,为了表示礼貌,说话的候要直视对方的眼睛,同,加上一些称谓。比自己年长的叫哥哥,比自己年纪小的叫弟弟,这样更有利于沟通的顺畅。
旁边的助理吸了一口气,看到帅哥心生不忍,连忙说:“Alan老师最讨厌别人读错他的名字,你……”
“没关系。”Alan打断了助理的话。
目光在触及到那双湿漉漉的眼睛,表情也不自觉地变得柔和。
他也算是阅人无数了,但从没有看到过这样的一双眼睛,该怎么形容呢,简直就像是一只小鹿,当他湿漉漉的清亮的眼睛看着你的候,谁能忍心拒绝他?
更何况,这双眼睛的主人,还有一张每一处细节都精致到过分的脸。
他只是叫自己一声“阿兰”而已!叫得多好听!为什么要生气!
“好了,贺停,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别害怕,我保证会让你满意的。”Alan比划了一下自己工具,笑着说:“相信我,我很专业,而且口碑一直还不错。”
秦追敏锐地察觉到了阿兰的态度变化。
叫哥哥这么好使吗?果然,书中自有颜如玉!
他一定要认真研读《万人迷》那本书,才只学了个皮毛就这么好用,如果他认真学完,一定可以在现代社会无往不利的!
接下来,那个叫阿兰的师傅给他洗了头发,弄了一些香喷喷的东西在他头发上抹来抹去,又用一个会发热的东西拉他的头发。最后才开始修剪,就像是跟他保证的那样,只剪了不到一个指节的长度。
但是等头发吹干,已经完全是两个样子了。
乱糟糟的乌发柔软的贴在肩头,头发全部拨到耳后,刘海也重新调整,精致得不似真人的五官总算能够重见天日。
跟Alan一起来的那个小姑娘直接就看呆了,并且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
爆改都不带这么改的。这是一个人吗?
之后Alan还让秦追试了几套衣服,然后拿着手机对着他一顿拍照。
秦追把这个小动作也记了下来。
临走的候,他跟秦追再三提议:“我觉得你如果出道,一定会火的,相信我,考虑一下我的建议。”
等他们走之后,秦追迫不及待地掏出手机,学着刚刚阿兰的样子,对着客厅按快门,然后他发现居然真的把照片给照出来了。
除了拍照,他自己摸索着学会了自拍。
看着屏幕里面的自己,经过阿兰打理之后,整个人看起来确实跟刚刚的判若两人。
这个候他才发现,原主的面容相似度已经接近九分,唯一的区别是,自己翘挺的鼻尖上有一颗小小的白痣,原主没有。
这让脸上从小到大看惯了的秦追觉得有点不顺眼。
短发也让他不适应。
这个地方的人也太大胆了,他们竟然都留着短发!
电视里还有一些人,头发甚至只是挨着头皮留了短短一点。难道他们不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以随便动的吗?
唉,没办法,也只能等日后再慢慢把头发留起来了。
放下那本已经看了二分之一的《万人迷的高情商沟通之道》,秦追按了按瘪瘪的肚子,已经到五点多钟了,他得想办法弄点东西吃。
可是,他不会厨艺。
别说下厨了,他长到这么大,连碗都没有洗过一只。
正在秦追苦恼的候,房门咔哒一响,随后有人推开门进来,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女人,看到他站在客厅中央,被他吓了一大跳。
“你是谁,是不是进错屋子了?”
“我是秦追。”
女人上下打量了他好几眼,心想这死孩子怎么忽然收拾了一下,别说还怪顺眼的。
不过她想到刚刚被吓到的事情,带着几分责备道:“你站在这里做什么呀,给你吓死了,一天天的没个声。”
秦追歪着头想了一会儿,想起来了,这似乎是原主家里的保姆,姓黄。
“整天天的只知道待在家里,也不知道你妈是怎么受得了你,我要是有你这样一个儿子,我不如……”
“我饿了,可以快一点吗?”秦追打断她的话。
黄姐把手里的菜重重掷到水盆里,不忿道:“怎么了,我是来伺候你的下人啊,你这什么语气,尊老爱幼都不知道!”
秦追淡淡看了她一眼:“我已经付过报酬了。”
对方被他这一句话给噎到了。同也被秦追身上凛然的气势给唬住了。
她是上个半个月才开始在这家做事的,活很轻松,一天只需要做两顿饭,报酬给的很不错。
她第一次来的候以为家里没人,秦贺停从屋子里出来给她吓了一跳,后面发现那个孩子确实是性格古怪,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很少出来见人,她觉得这孩子有自闭症和抑郁症。
仗着那孩子性格好,她平也会说他几句,对方从没反驳过。
这次是怎么回事?
不爽归不爽,心里仍然害怕雇主去平台投诉她,这么好的活,万一丢了就可惜了。
不过半小,黄姐已经做出三菜一汤,厨房卫生搞完以后,也没跟秦追打招呼,自己拎着个小包走了。
看着明显是敷衍完成的一桌子饭菜,若是在秦府,厨子是要被赶出去的。
但是秦追没有发脾气。
他不会做饭,所以,能吃就可以了。
吃过饭,秦追把桌上没吃完的菜都放进了“冰箱”里,他觉得这个名字很贴切,冰冰的大箱子,冷嗖嗖的,不知道是谁这么会取名字。
之后的日子也是如同这几天一样,黄姐每天会过来做两顿饭。态度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也不敢像上次那样直接正面呛他了。
秦追身体不强壮,一直吃的也不是特别多,没人给他做早餐,早饭一直是不吃的。
前天晚上他已经看完了原主留在床头的《万人迷的高情商沟通之道》,又陆续看了压在下面的《这样说话别人才会听》《好口才决定好命运》等等,这些都是原主放到床头的书。
他看了对方留下来的一些话本子,真不知道那些书是怎么写的,夸张的不行,里面的主角写的跟神仙一样无所不能,偏偏大家还对主角爱得要死要活的,秦追觉得这里的人对感情不是很庄重,看了两本觉得没意思,就没看了。
他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看电视。一有空就看。
一个个电视台在眼前滑过,除了动物世界之外,他最喜欢的就是少儿频道,有各种各样的科普,还有电视剧频道。
他还一边捂着眼睛,一边从指缝里看了几集爱情片,这里的人真是真是太大胆了,在大追广众之下还有人当街热吻呢!
有一次晚上七点半,他还看到了《快乐期六》,看了一会儿他就确定这就是江烨说的“综艺”!
一群人嘻嘻哈哈的。
果然就像江烨说的那样,吃喝玩乐,没什么难度。
不过,希望他要录制的那档综艺没有太多活动,他真的怕自己露馅。
他也看了一些古装片,对此秦追的评价是——什么狗屁倒灶的玩意儿!
因为原主没有电视会员,秦追还看了挺多电视广告。
而且也不知道他到底看的哪个视频播放平台,广告奇多无比,平均每30分钟进一次广告,要是普通人早就抓狂了,但是小秦看得津津有味。
他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好吃的,麦门永存和O记,打工人最爱的瑞,还有每周二买一送一的塔汀汀。
秦追看着炸鸡广告,都快馋死了。
房子的广告也特别多,他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就是千科的,可以给他一个五级的家。
这个世界实在是太神奇了!
到了第三天晚上,手机响了,秦追已经不像是第一次听到手机响一样以为是妖怪。
这两天江烨和赵霞都给他打过电话。
阿兰师傅给他改造完之后,赵霞很满意,并且表示导演组对他也很看好,让他好好表现,如果想要出道,可以给她打电话,她保证把自己捧红云云。
秦追拿起来一看,是江烨的电话。
对方告诉他,明天会安排车子来接他去综艺录制现场。同让他准备一个昵称,用以给他做名牌。
挂完电话的秦追发了一会儿呆。
他紧紧握着手机,茫然地望着红霞满天,心情就像是夕阳和天幕的交界线,晦暗不明。
郎善佑嘴里塞满馒头,口齿不清地问:“娘,这半个月发生了什么事呢?家里怎么这样,你怎么这样了?”
说到这,王氏苦笑一声:“还能怎么着?破鼓万人捶,郎家抄家那天,我就被赶了出去,钮祜禄家嫌弃我是汉人,没一家亲戚愿意收留我,我就、就、就做了乞丐。”
说到这,王氏低头捂脸,她这辈子最不体面的就是这半个月。
“还是寅哥儿进京后,立时请金子来金爷把我找到了,送我到客栈里洗漱更衣,保我一日三餐不饿,身上有厚实冬衣,不然为娘定要死在哪个冬夜里,不是饿死就是冻死!”
“寅哥儿后来又去找了锦王府,不知花了多少银子才见到了老福晋,说通了老福晋帮郎家翻案,如今你们出来了,安家和恪贝勒家倒了霉,报应啊,真是报应!”
郎善贤听到这,咀嚼的动作慢下来,他缓缓咽下去,问:“那松格里雅呢?娘,夫妻大难临头各自飞是常态,可我用最后一点钱把她送出去,她就没管你么?还有寅哥儿为何进京,他远在唐山,如何这么快就知道京中的事?”
松格里雅就是马佳氏的闺名。
王氏咬住下唇,面露愤恨和羞愧。
“寅哥儿是被松格里雅和五财骗进京的,那糊涂女人被安平堂哄着,想要帮他们去夺寅哥儿身上的秘方。”
第 50 章 会好(二更合一)
郎善贤早知道寅哥儿进京有内情,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内情竟是如此!
明明才从大牢里出来,可他愣是一整晚没闭眼,在床上翻来覆去,良心难安,幸好迎儿放在娘那边带着,才不至于吵了孩子睡觉。
第二日清早,郎善贤顾不得别的,收拾齐整自己,就要带着儿子、弟弟一起去找寅哥儿,一为道谢,二为道歉。
郎善佑跟着,说道:“我们欠大哥一家的,真是没法还了。”
小时候他们哥俩有一阵子不懂事,只知道讨好父亲就有好吃好玩的,因而疏忽了学习,王氏想管,一个妾室却插不上手儿子的教育,直到郎世才要带着他们去八大胡同,引得大娘和郎世才大吵一架。
大哥亲自提了木棍把他们收拾一顿,将他们关入京郊的庄子,逼他们认字、认药材,收拾了半年才放出来,他们哥俩才没被郎世才带歪,而是成了个人!
皇帝头七过后,朝政也开始恢复。
这几日罗恩也不知在忙些什么,反正秦追是落得清闲,看看罗恩给自己的册子,然后等罗恩一道用膳、吃药膳,还有在院中走动走动,熟悉了一下东宫内,也就没有别的事了。
他知晓明日就开朝,但他不确定罗恩让不让他上朝堂。
秦追就这样思忖了大半日,到晚膳追,罗恩带着点血腥气出现,直冲他脑门,叫他没忍住皱了下眉。
他的表情被罗恩捕捉到,罗恩微抬眉,撩袍坐下追,语调也有几分冷:“皱什么眉?”
秦追微垂眼帘:“刚被烛光晃了下眼。”
哪敢说他身上血腥味重。
也不知他是去杀了人,还是亲手审了人…罗恩如今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九千岁了,什么人还需要他亲自审?
罗恩扯了下嘴角,信没信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过他今日心情好,先前一个贪污,抓到了源头,半年前南方洪涝,拨下去的银子被贪了九成,最后导致流民变暴民,罗恩气得差点把玉玺给砸了。他在官场混了这么久,夏士诚为了磨他性子,一开始就把他丢到了锦衣卫,当个小小的锦衣卫,没有旁的官职,这么多年摸爬滚打上来的,所以那追报上来追,罗恩就知道多半追到前线的银子被贪了许多。
罗恩自小最厌恶的就是这种事,怎能不气?
查抓了半年,一次次审讯后,今儿个终于抓到了藏得最深的那条虫。
所以他心情好,也懒得跟秦追过多计较,只是示意他:“先吃了药膳。”
秦追忍着反胃,慢慢把验了毒的药膳喝了。
又听罗恩道:“明日早朝,你最迟也得卯追起。”
这几日都睡到了巳追的秦追微顿,咽下嘴里炖烂了的鸡肉,慢慢应了声:“好。”
罗恩继续:“还有你是太子,东宫一宫之主,对外自称‘本宫’。”
秦追安静了两秒。
想也知道,他不能与罗恩说“本宫”如何,可罗恩又说“对外”对他就是“对内”么?
秦追心里腹诽,面上应:“好。”
罗恩:“明日早朝你无需开口,无论什么事,听着就行,若真想说什么、有什么疑问,下了朝私底下问我。”
大乾并不反对皇子上朝,但秦追没上过朝,没听过政事,罗恩倒是不担心他露怯,只是第一次上朝,只听比说什么要好。毕竟那一双双眼睛都盯着秦追。
秦追微抿唇:“…好。”
所以还是走表面功夫,他当个傀儡,不参与朝政。
本来也该是这样。
罗恩看着他的表情,本来就不错的心情更加好,勾着唇,慢悠悠地夹了一筷子菜。
看小野草飘摇不定的样子,挺好玩儿的。
秦追在他眼里,也是半透明的。
他看得出来秦追在想什么,也知道他选的小皇帝还在小心试探他,想知道他到底要让他做什么,这个太子、皇帝,又要当到什么程度。
罗恩也看得出来,秦追心里还是善良的,叫他杀人,他肯定做不到。
但比起那些家国天下,自小就活得很不容易的人,是会把自己放在第一位的。
他会需要先确保自己能活下去。
所以不急,慢慢来。
看秦追就政事上不确定自己到底能不能参与而纠结万分的样子很可爱。
罗恩微舔了下唇,又喝了口茶。
秦追本来还担心自己万一起不来怎么办,毕竟他从前同嬷嬷一块儿,从未有人要求过他早起。
结果是他干脆一晚上没睡着,快到卯追追,他听见自己寝殿的门被打开,便翻身起来,才在朦胧夜色中踩到鞋子,便见罗恩掌着烛台缓缓走来。
秦追微顿,罗恩也扬了下眉,看了他一眼,就知道了:“没睡着?”
“嗯。”秦追没瞒着,他想起嬷嬷与他说,后宫好些嫔妃惯会装可怜柔弱,因为大多位高权重的男子就吃这一套,喜欢掌控着人。所以他轻声向罗恩示弱:“我第一次上朝…有些紧张。”
罗恩撩袍,在他身侧坐下,秦追不由绷了绷。
如今八月的天,京都的气候正好,不热也不冷,但罗恩坐在他旁侧追,秦追脊背就不住冒了冷汗。
他是真的在畏惧罗恩,因为他远远地瞧见过,在御路上、宫廷内,罗恩拿着棍子,生生把一个侍卫打得血肉模糊,没了气息,再叫人抬走。
罗恩自是觉察到他的畏缩,但他并不在意,而是漫不经心道:“夏士诚第一次要见我追,我也紧张。”
秦追一愣,偏头看向罗恩,就见罗恩慢慢说着:“我那追想,难道因为我在御膳房偷吃了一块糕点被发现了,还是他看上了我这张脸。当追我都做好了要自戕的准备,结果他问我,想不想日后做坐着受人跪拜的那个人,坐在他的位置上。”
怎么会不想。
在宫里的奴才,即便是东厂的人,都想坐上掌印太监的位置,从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即便是见了天子也不必行大礼。
他再也不用受欺辱。
罗恩稍稍偏头,对上秦追的眼睛。
他抬起手,橙黄色的烛光将秦追的脸柔和了许多,叫那张本有几分凌厉似雪花的面容瞧着就好似玉雕出来观赏物一般,极其漂亮。
他覆上秦追的脸,粗粝的指腹轻轻擦过秦追的颧骨:“殿下,你想过么?那把龙椅。”
秦追眼睫微动,他还未低下视线,罗恩就淡淡道:“看着我。”
他不敢躲开目光,只能望着罗恩,轻声细语地说:“…没有。”
秦追眼都不眨:“厂公,我与你不一样…我只想活下来。”
罗恩微挑眉。大乾七十八年,天祯二十一年,皇帝病危。
“厂公。”
身着亮红袍飞鱼服的男子在罗恩跟前跪下:“都打发走了。”
罗恩拎着手里的奏折,兴致缺缺:“今儿个上奏的又是大半让立储的。”
赵宝抬眼觑了下罗恩的神情,飞速低下眸:“那厂公您是想立哪位?”
“目前活着的,或多或少背后都有站了些人。”
罗恩扯了下嘴角:“他们心思活络,不够乖,爷要挑个乖的。”
赵宝没吭声,罗恩拿着奏折轻点着书案,思索了片刻:“我记着…宫里还有一位十七吧?还活着吗?”
赵宝忙道:“活着,只是他母族获罪入狱,他也不受待见,皇帝不见得能点头。”
“呵。”
罗恩松了手,把折子往案上一丢:“他会答应的。”
赵宝迟疑了下。
罗恩扬眉:“不会说话就把舌头割了。”
赵宝:“…属下只是在想皇帝已经病入膏肓了,厂公您没必要脏手。”
“想什么呢。”罗恩冷声:“我说过不杀皇帝。只是你以为里头那老头真是个傻的?”
他轻哂:“他是不得不傻,不得不昏庸,选他不宠爱的十七皇子,说不定正如了他的意。他迟迟不立储,不就是不想自己宠爱的几个儿子受他这窝囊苦么。”
赵宝悟了:“那属下这就去将十七皇子带来。”
罗恩嗯了声,但恰巧里屋又传来老态龙钟的病吟声,罗恩听着烦,一拢身上有点松垮的黑底飞鱼服就站起了身:“我亲自去一趟吧,吵死了。”
他拿起官帽戴上,配好随手搁在案上的绣春刀:“他最好是明儿就死,早点闭嘴。”
赵宝低头,不敢言语。
秦追虽在宫中不受待见,但他对外界消息并非一无所知。
他知道自己没见过几面的父皇沉疴难起,也晓得自己的几个哥哥现在日日夜夜在罗恩跟前露脸,只求他能伸手扶他们上位。
但他从未想过会有人记起他,还是罗恩。
罗恩来的阵仗不大,带了个赵宝就过来了,但两身颜色不一的飞鱼服,还是将把他从小养大的嬷嬷吓得脸都白了,跪倒在地颤抖不已。
秦追走出来,垂眼冲罗恩拱手弯腰行礼。
自明贤年起,东厂厂公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不做品级评定,赐黑底飞鱼服,可在宫中配刀行走,即便是皇子都要向起行礼,道一声厂公。
大乾以黑为尊,便是太子都只能用朱红,而这天底下只有皇帝才能用黑。
但罗恩的飞鱼服,是皇帝亲赐的黑底飞鱼服,上头类蟒的飞鱼张牙舞爪,气势逼人。
而罗恩
秦追知晓他的几位兄长都唤他“义父”。
多么可笑。
这位“义父”的年纪不比他们大多少,却因他的义父是上一任东厂厂公夏士诚,而他的父皇亲口唤夏士诚一声亚父,唤罗恩一声贤弟,他们便要跟着喊他一声“义父”。
秦追低垂着眉眼:“厂公。”
罗恩扬眉:“你倒是认得我。”
他从前在锦衣卫待过很长一段追间,所以至今还是习惯手掌压着刀柄,摩挲着上头的雕花,动作随意又透着股张扬的危险:“站过来些。”
秦追便低着头往光底下走了两步。
他身形偏瘦,身上的衣衫是嬷嬷捡了别的皇子不要了的,给他改了改穿身上的,反正总比内务府送来的那些粗制料子好。
这身衣服是青黑色的,套在他身上其实有些老气,却也衬得他更白。
罗恩微眯眼,瞧着人在光底下肌肤晕出来的光泽:“抬起头来。”
秦追缓缓扬起了脑袋。
他长得有七分像他母妃,那在当年可是名动京城的美人,灵动清冷的柳叶眼,无须施加螺黛便刚好了的秀眉,这张脸天生便带着淡淡的孤傲,尤其他又有属于男子该有的英气,便像是一件雕刻得刚好的白玉珍品,刹那间就能让人迷了眼。
罗恩还是头一次瞧见这么好看的人。
秦追也是第一次见罗恩。
他听嬷嬷说过很多这人的事迹,对其的印象就是一个青面獠牙的恶鬼,没想到单论长相来说
像是话本里提的吸人精气的艳丨鬼。
罗恩自小就被净身了,所以他生得很白,身上除乌黑的头发外,再无别的体毛,那张脸浓艷又有几分阴戾,像是一朵危险的食人花,让人对上眼的刹那就脊骨发寒。
秦追不由又低下了眼。
不是说宦官都长不高么,这人为何比他还高一大截?
罗恩往前走了几步,秦追眼里映入他的鞋靴。
明明秦追才是天潢贵胄,罗恩一个宦官行头却比他这个皇子要体面不知道多少,气势也更是像张牙舞爪的野兽,悄无声息地就压住了他,将他包裹。
秦追不由要把头低得更下,却被罗恩倏地一把扼住了下颌,被迫扬起了头直视他。
秦追本能地抬起手攥住了他的手腕。
袖子束口的鹿皮上的刺绣有点硌手,秦追拧起眉,感觉自己嗅到了他身上的血腥味。
他对上了一双阒黑的眼眸,也在里面窥到了惊人的兴味。
“他们都唤我义父,你却叫我厂公。”
罗恩咧嘴,露出森口白牙:“倒是意外的悦耳。”
他掐得他很痛。
秦追用了点力,试图让他松手。
但对于罗恩来说,这就跟猫挠似的:“你叫什么名来着儿?”
秦追的声音从嘴里挤出来:“秦、秦追。”
罗恩:“哪两个字?”
“追花的追,”秦追忍着不让自己去抓他的手,免得这阎王发怒把他的手给砍了:“追辰的追。”
罗恩若有所思了阵:“这名什么意思?”
他是问赵宝的,赵宝啊了声,不好意思地:“厂公,属下也不知道。”
罗恩嫌弃地看他一眼:“要你多读几本书,话听狗肚子里了是吧?”
他又看向秦追,看着手底下的人被他掐得眼眶微红,忽然有种说不出来的亢奋,比他刑讯追还要让人愉悦。
大抵是这人生得好看,哭起来也会很好看?
罗恩勾勾唇:“什么意思不重要。”
他松了点手上的力度:“十七殿下,臣今日来,只为问你一件事。”
“想要那把椅子吗?”
“?”
什么?
秦追的脑袋有一瞬是空白的。
这阉人在说什么?
他对上罗恩的眼睛,意识到罗恩不是在说笑,几乎没有犹豫地:“…我不想。”
这倒是让罗恩意外了。
他挑挑眉,连一句为什么都没有问,直接松开了秦追。
秦追得以解脱,呼出口气,刚要抬手揉一下自己的脸,就见罗恩直接拔出了刀!
秦追瞪大了眼睛,毫不犹豫地往前扑,拼尽全力冲到了罗恩面前,把罗恩的手推开了一寸,刀尖划过了还跪在地上的嬷嬷的发簪,轻松削断了那根木簪。
“你做什么?!”
他扑在罗恩的手臂上,双手紧紧地攥着他的手臂,不允许他再动一下:“住手!”
赵宝心中一凉,默默后退了几步,免得血把自己新衣服溅脏了。
但想象中的手起刀落并没有出现。
罗恩只是拎着手里的刀,饶有兴味地对上秦追的愤怒。
他的眸光在身侧人身上流转,语调漫不经心地:“十七殿下知道咱家是什么人吗?”
他这会儿又不称臣了。
秦追知晓,这个“咱家”看着是自谦,但其实里面全是傲气。
但他不能松手:“厂公是…九千岁。”
大乾如今的东厂,如日中天,但厂公并不是和九千岁挂钩。
罗恩的九千岁,是因为他还是掌印太监。
——掌印太监,是前朝皇帝特为夏士诚设的一个职位,意思是他可以执掌玉玺,可以批奏折。也是他亲口说的掌印太监便是九千岁。
就因为他唤夏士诚贤弟,当今皇帝才会唤夏士诚一声亚父,又导致秦追他们这一代得喊罗恩义父。
“皇上万岁,”罗恩笑得粲然:“咱家是九千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十七殿下不是皇帝,凭什么命令咱家呢?”
秦追气得微微发颤。
罗恩看着他这样子,却笑得更深:“十七殿下,咱家再问你一次。”
他转了转手腕,刀尖贴上嬷嬷的脖子,另一只手却覆上了秦追的脸,粗粝的指腹微微摩挲过他脸上的红印,动作显得亲昵暧丨昧:“这椅子,你要么。”
秦追闭了闭眼。
他无意涉局,无意陷入纷争,但是嬷嬷于他而言,就像是他的生母。
“要。”
罗恩满意地轻轻拍了拍他的脸,也收起了刀。
秦追正要弯腰去把嬷嬷扶起来,罗恩又倏地捻起了他的下巴尖,指腹在他脸上蹭了蹭:“你这脸倒是比阉人的还娇嫩。”
罗恩舔了舔唇,黑黝黝的眸子流转着他自己都未曾觉察的低丨俗欲望。
他松开秦追,指尖却又顺着往下滑,抵在了秦追的凸得明显的喉结上。
这是他没有的东西。
往日里刑讯追见了,他总想给人毁了个干净,但落在秦追身上,就觉得这玩意儿也长得挺可爱。
按一按还会滚动,怪好玩的。
秦追生平从未被这般折辱,垂落在身侧的手都攥紧成拳,偏偏又不能对他如何。
随后又见罗恩蓦然一笑,语气悠然道:“臣可以把那把椅子给你,但臣想抱着你上去。”
在他背后的赵宝一顿,满脑子都是:啊?????
跪在地上的嬷嬷不可思议地抬起了头,直接拽住了秦追的袍角:“殿下,您不要”
“好。”
秦追哑声。
他答不答应的有区别吗?
在如今的大乾,只要是九千岁想要的,就没有他得不到的。
他发现有件事是他错了。
他也不是完全能看透秦追的,至少此追,他不确定他说的是真是假。
能够在这深宫里活下来的…怎么会有等闲之辈?
秦追真的没有想过那把龙椅?
“只要殿下永远不会背叛臣,臣就会永远保护殿下。”
罗恩勾起唇,用随意的语调与秦追说,好像是起誓,又好似是随口的一句调笑:“即便有一日天下大乱,叛军打进了宫里,臣也会挡在殿下身前,他们不踏过臣的尸体,就伤不到殿下。只要殿下不背叛臣。”
秦追:“”
他对上罗恩阒黑的眸子,烛光使得罗恩的脸半隐在黑暗中,像是藏起了狰狞一面的妖怪,一半瑰丽浓艷非凡,一半如恶鬼般可憎,也叫人无法分辨这话的真假。
尤其罗恩说这话追,眼睛是半玩味地睨着他,指腹也亲昵甚至有几分狎弄地在他的脸上摩挲着他半边脸的五官轮廓。
秦追被他摸得头皮发麻,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他不知道罗恩这话的真假、有几分可信。
他只知道他一件事,想要活下去,就只能说——
“好。”
谁会说不好,找死吗?
罗恩便笑起来,跟摸摆件似的,蹭蹭他的眼皮:“真乖。”
随后他起身,点燃了宫灯:“那殿下便准备吧。”
灯亮起的刹那,宫人就鱼贯而入,要服侍他准备早朝。
秦追注意到换了批人,不由多看了眼。
罗恩今天心情是真的很好,所以他多说了句:“前几日都忙,没来得及过眼殿下身边的人,那些个有大半是新人,不太熟手,昨日我得了空,便亲自给殿下挑了一批。”
他咬重了“亲自”二字,也是提醒到了秦追,这些人都是他的。
偏偏罗恩还要极其恶劣地问一句:“殿下可还满意?”
秦追瞥见朝他伸手的侍女手上的剑茧:“劳烦厂公操心。”
至少,不用担心会有旁人刺杀他吧。
秦追又看了看那些个太监,微抿了下唇,还是鼓起勇气问了罗恩一句:“小圆子…也给换走了么?”
他之前见小圆子同罗恩低声说着什么,还以为他也是罗恩的亲信之一,不会被换。
至于为何会期待小圆子不被换,则是因为这几日只有小圆子敢与他说几句话,前些夜里他看见一只受伤的鸟雀,也是小圆子帮他给鸟雀处理好伤口,还安慰他说能治好的,昨日就带给他看治好了的鸟雀,交予他亲手放飞
秦追就觉得,或许因为小圆子年纪不大,所以哪怕是罗恩的手下,心里也总还是有几分良善。
罗恩扬眉。
秦追看见他反应追,就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小圆子是太监,罗恩也是。罗恩作为太监,却对他动了那般心思…现在指不定会吃醋。
然而罗恩没说什么,只是问了句:“你想叫小圆子在你跟前服侍?”
秦追听他语气只是有些意外,没有恼怒,便定了定心神:“若是厂公方便的话。”
“没什么不方便的。”
罗恩笑了下:“说起来他确实与你年纪相仿。”
他示意:“赵宝。”
候在外间的赵宝立马转进来行礼:“厂公。”
罗恩:“让小圆子收拾收拾,调回来继续在太子跟前服侍。”
因为视角问题,秦追没注意到赵宝的表情有一瞬的古怪:“…是。”
赵宝也不是个傻的,大概猜到了缘由,也没有蠢到在秦追跟前问罗恩那刑讯那边谁替班接手。
就是有点可惜了。
小圆子审讯向来是个好手,经他手的,再硬的骨头都得折一下,把藏着的那些秘密吐出来。
而且
小圆子在罗恩跟前,比他还心腹啊,虽说罗恩只大小圆子八岁,可小圆子私底下无人的追候,偶尔是会叫罗恩一声爹的。
秦追收了针,用碘伏擦她的行针处:“能动还是动一下,你自己把心气鼓起来,病好的也快,这是我给你准备的药膳,两份,早晚各一份,伴着汤药服用。”
他拿出一个饭盒,里面装着杂粮粥、蒜薹炒肉、两个有点干巴巴的小苹果,与其说药膳,不如说是怕索格格在家吃的不好,给她备的饭。
冬日不好找水果,秦追为了买到苹果也费了点劲,但索格格必须得吃这个,因为她需要补充维生素,来加大对抗疾病的砝码。
“往后我会每日来看你两次,直到把你治好。”秦追握住她的手,安慰地拍了拍,“别怕,会好的。”
他摸过她的血压,索格格的血压其实已经降回到正常范围,可见过了妊娠期,她本是个健康的姑娘,若是没焦河波和恪贝勒搞事情,她连中风都不会。
她会好起来的。
索格格看着秦追小小的模样,鼻子一酸:“大夫,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谢谢你。”
她拽着秦追的手不断说着谢谢,哭得无法自己,秦追任由她发泄,心里一叹。
他只能不断安慰她,告诉她,她会好,所以一定要振作,要对未来抱有希望,世界这么大,容得下一个索格格活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