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明天开始不吃饭了, 只吃零食,怎么样?”
“不行, 不吃饭会没有力气的。”
“那就要一边吃饭一边看动画片,他们不给看,咱们就不吃饭,把碗掀到地上去,气死他们!”
“不行,吃饭就要好好吃饭,不应该看电视, 更不应该摔碗。”
“那、那……”
路安安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气鼓鼓地看向文之遥:“你为什么一定要好好吃饭啊?”
“因为这样才能好好长大啊。”文之遥也很头疼地看着她:“你为什么一定要在吃饭的时候闹啊?”
“因为我知道这个时候闹,我一定能赢啊。”
路安安和文之遥两个大眼瞪小眼。
正僵持不下的时候, 听到欢欢小声地说:“要不还是生病吧, 我生病的时候, 妈妈最担心了, 不管什么事都会答应的。”
路安安和文之遥同时眼睛一亮:“好主意!”
三个人起身, 七手八脚地把盖在沈继身上的被子扒了。
“我去把窗户打开。”
沈继着急忙慌地把被子抢了回来:“好个屁的主意,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都给我安分点!”
“沈小继!我们是在帮你诶。”
安安生气地叉着腰:“你怎么还凶我们?”
“谁让你帮我了?你现在安分点比什么都强。”
沈继翻了个大白眼, 把三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小家伙都推进被窝, 拿被子死死把三人盖住:“赶紧睡觉!”
但他低估了孩子们的‘义气’。
“那咱们偷偷去问村长爷爷,明天的任务是什么, 然后让沈小继爸妈一直输,一直输,怎么样?”
路安安还在出主意。
“那沈继哥哥是不是也要一起受惩罚啊?”欢欢道破关键。
“那……”
路安安又爬了起来,压在沈继身上,认真地问他:“你真的不能躺在地上打滚吗?哭大声点。”
“滚。”
沈继翻了个身。
“好吧, 我知道了。那沈小继,我们离家出走吧!”
沈继顿了顿,猛地翻回来看她,只见那双与袁嘉宝如出一辙的大眼睛里闪烁着激动的光芒:“我有带零花钱!”
“不是,你图啥呢?”
他刚想说,地上的张浩斯突然站了起来:
“好主意!去哪里?我听说这里离俄国也很近了,我们出国吧!”
沈继:?
你丫不是睡着了吗。
“我没带护照。”经常跟妈妈出国的安安想到了关键点:“还是往南走,咱们回家去吧。”
那你都多余离家出走。
沈继翻了个白眼。
“也可以,什么时候走,现在吗?”
张浩斯激动得肉乎乎的脸蛋直颤。
“好啊!”
路安安说着就要站起来——“哎呦!沈小继,你踹疼我了!”
“睡觉!”
沈继咬牙切齿地重复:“或者我现在去把大人叫进来,把你们都抱回自己房间去。”
看他油盐不进,安安也懒得自讨没趣,跑到床尾跟着张浩斯开始密谋。
这事有点大,欢欢表示自己不想让妈妈担心,文之遥也觉得不靠谱,乐乐更是早就进了梦乡。
沈延见状,拉起被子捂住脑袋,发誓绝对不会再回应她的任何一时兴起。
那家伙到底是为了安慰自己,还是为了火上浇油来的?
他恨恨地想。
“我想起来了,咱们明天要跟牧民叔叔们进城赶集,那明天我们还是乖乖去做任务吧。”
“对,麻痹他们。”
“等进了城,咱们瞅准一个方向就跑,吓死他们。”
“好,到时候看我眼色行事。”
在床尾两只小老鼠的密谋声中,沈继觉得一阵睡意渐渐袭来。
半梦半醒间,一批不比离家出走聪明多少的馊主意浮现。
是的,甚至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批。
——名为理智的那根弦问:你疯了?怎么好意思的?
——当即就有另一道稚嫩童声理直气壮地回:那咋啦,我现在就是小孩,他们不也默认了这个事实?
——理智还在挣扎。
——童声就问:不然还轻易地放过他们?乖乖再给他们做一辈子的儿子,你甘心?
——理智投降:不甘心。
——童声:不甘心就对了。
……
翌日清晨。
闵静早早地起来洗漱,换好衣服就打算出门,她想去孩子们的房间看看。
沈延早在她起身的时候就醒了,看着外头天都不亮的样子,有些无奈。
“你也别太担心了,继儿是个聪明的孩子,不会想不明白往事不可追的道理,我估计他这会儿心里最过不去的,还是变成小孩这一关。要我说,我们还是串好词,不管他接下来说什么,咱们就咬死是这两天才发现是他,千万别说早就发现了,还把他当孩子养这一回事。”
兴许这样做,能挽回点那小子的颜面,让他的自尊心恢复过来。
闵静低头穿鞋:“我心里有数。”
推门出去时,发现门口站了个熟悉的人。
“继儿?”
闵静有些惊喜:“你在这多久了?”
沈继不答反问:“下去吃饭?”
“好啊。”闵静有些不敢相信,但并不妨碍她心情变得美丽起来。
正要反手关门时,沈继又说:“让里面那个一起。”
里面听到动静后,正飞快套着衣服裤子,生怕母子先一步和好而被落下的‘那个’:……
清早起来手就痒,很想打孩子,怎么办?
……
看着端上来玲琅满目的吃食,闵静和沈延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个问号。
而沈继,在拿完最后一份烤羊排后,就拿起一把椅子走到俩人中间,不客气地拍了拍俩人:“坐开点,老这么黏糊干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们是老俩口吗。”
闵静皱着眉没动弹,沈延倒是往边上移了移。
沈继把那张椅子放在俩人中间。
爬上去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他先是对着沈延吩咐道:“把肉割成小块,要顺着纹理割。”
随后扭头对闵静说:“喂我吃饭。”
闵静:?
沈延:?
“看什么看,我还小,不是吗?我要自己用刀割肉吃吗?我得自己拿勺子喝热奶茶吗?那大包子我两只手抓的起来吗?”
闵静呆了很久,才慢慢意识到他在说什么。
瞬间一脸复杂。
她拿起大肉包,一分为二,一手拿着一半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垫在下面,送进沈继的嘴里。
沈继嫌弃地不张嘴:“太烫了。”
闵静说着大口呼了两下,继续给他送进嘴里。
一口吃完,沈继又说:“要奶茶。”
闵静舀了勺奶茶,这次知道提前吹了。
“羊肉呢?”
沈延无语地感受着媳妇送来的警告眼神,转头认命地把羊肉片成小片。
回头放那一小碟羊肉的时候,一张深渊巨口已经久候多时:“啊——”
沈延看了那张嘴半天,伸手投喂了一片,小小的动作,带着大大的嫌弃。
就这样几乎每种食物都吃了一口,差不多饱了的沈继站起身,用从头到尾都没动弹过一下,没沾过一点油星,干干净净的小手拉过沈延的衣袖,飞快地抹了一下嘴巴之后,转身就走。
“剩下的你们都吃了吧,别浪费。”
沈延看着衣袖上深色的一块,陷入了沉思。
片刻后。
他猛地站起身来。
力道之大,椅子都发出了刺耳的拖地声。
“这臭小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一只手拉住了他,也没用多大力气,就让沈延站在了原地。
“你不气?”
闵静也跟着站起身来,满脸的笑意:“难得孩子变得这么鲜活又有生气,有什么好气的。”
她打开湿纸巾包,扯出一张来,动作优雅地擦拭着自己的手:“不就一顿饭吗,他说得没错,我们一会儿要他做个成熟的男子汉,一会儿要他做个不逞强的孩子,要求这要求那,出发点不过是为了予我们自己方便,这对他不公平。”
擦完了手,她又扯出另外一张,擦试着沈延的手:“不过,你也别表现得太心甘情愿,免得他报复的快感大打折扣,又要闹出些新花样来。”
沈延会意,心说也是这个道理,他们这些时日来说是珍惜一家三口重逢的时光,但其实大多时候还是沉浸在对彼此失而复得的喜悦中,至于孩子,他们心里当然在乎,但总下意识地觉得,他仍是那个书写历史,聪慧过人,让他们骄傲的儿子。
当然也的确如此,像这次来参加节目的家庭里,包括乐乐和安安在内,都是午睡还要喝杯牛奶才能入眠的小家伙。
平日里也多童言童语,也会有孩子脾气,一言不合拌嘴生闷气也是有的,虽然可爱,但也难免让父母有些头疼。
文之遥跟母亲在一起的时候不明显,在爸爸身边却像是个娇气的小公主,经常撒娇要东西。
欢欢更是黏着母亲,思想如天马行空,一时想这样,一时要那样。
张浩斯就更当仁不让了,不管他现在多黏妈妈蔚念,但只要蔚念拒绝他的要求,一次,两次,他就敢当众撒泼,放声大叫,直到蔚念认输。
相比较起来,他们家的沈继可是让他们省心太多了。
以至于他们这对做父母偶尔会贪心不足,甚至会主动取笑和调侃重新变成五岁小孩的他。
“我知道了。”
沈延应道:“那这些……”
看着面前满满当当只被吃了一两口的早饭,沈延犯了难。
这补偿必须包括这一条吗?
闵静看了一眼,果断拿过另一半没被碰过的包子,没被啃过的馕,以及干干净净的羊肉,都扫到一边。
“我胃口不太好,就吃这些得了,剩下的你都吃了吧,别浪费粮食,这好日子才过几年呐。”
沈延:……
这对母子分明是吃定他了。
……
趁其他人下来吃饭的时候,沈延出去走了一大圈,才觉得撑着的肚子不那么难受了。
回来集合准备前往市集时,沈继又走到他身边,不客气地扯着他的裤子,指着一处道:“我也要那样。”
沈延抬头望去。
只见文之遥骑在父亲文青山的脖子上,笑得灿若朝阳。
沈延:……
真就字面意义上的,骑老子头上呗。
第72章 第 72 章 #史上最可爱的工会抗议……
沈家别院。
沈雁风正用着早餐, 一个四五岁,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坐在她身边, 沈雁风时不时地给她夹菜,盛粥,关怀备至。
小女孩低声道谢,用了两口珍珠粥之后,轻轻放下勺子:“沈姨……你就答应我吧。”
沈雁风目光复杂:“迢迢,你知不知道一个人在国外生活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我真的知道。可是沈姨, 我也想看看我妈妈生活过的地方, 去她读过书的学校读书。”
她的大眼睛里落下晶莹的泪珠,哽咽地说:“更重要的是, 我也想安静一点长大, 我不想再看到他们了, 沈姨, 求求你了。”
沈雁风看着紧紧抓着自己手心的白嫩小手, 心里重重地叹了口气,这都什么事啊。
按她一贯的作风, 不赞成的事一竿子打死就是, 晾谁也不敢反抗。
可看着面前泪流满面的小可怜, 她怎么都硬不下心肠。
有心再劝说几句,刺耳的电话铃声陡然响起。
女管家一脸为难地拿来手机:“大小姐, 是家主。”
老爷子?
沈雁风下意识地皱起眉,这么大早上的打来电话,别又是出什么事了吧?
姚迢懂事地擦掉眼泪,催促她:“沈姨,你先接电话吧, 我先吃饭。”
沈雁风心中划过一缕暖流。
这孩子虽然性子软糯又爱哭,但真的太懂事太贴心了。
“我马上来。”
沈雁风起身,顺着大开的玻璃门走出餐厅,来到外头的院子里。
刚接起电话,耳畔瞬间传来老头子一贯的命令式言语:“我不管你在哪,做什么,立刻给我回昌城来。”
沈雁风眉头一皱刚要亮出点反骨给老头看看,就听到老头子继续说:“你哥的玉佩找到了!”
语气急不可耐。
沈雁风头脑一片空白,但随即而来的便是巨大的惊喜:“真的?!怎么找到的,在谁手里?”
“一家典当行,是死当,匿名,需要点时间才能找到,所以你赶紧给我回来。”
沈雁风刚要说好,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要紧的事了。
却听老头子继续说道:“姚家的那小姑娘,你就别带回来了,他姓姚的种凭什么养在我沈家。你要是年纪到了想要个孩子,要么去国外用点手段生一个自己的,要么赶紧回来把你哥给我找回来,让他早点结婚,给咱们沈家留后,到时候我做主,把他的孩子过继给你,这家主之位,我也留给你,让你哥后悔去吧!”
沈雁风听完,直接冷笑一声:“老头,还记恨当年姚家老头取笑你沈家后继无人的事呢?为这么一句酒后戏言记了十年的仇,除了你也是没谁了。可你别忘了,迢迢身上不仅有姚家的血脉,也是咱们沈家的人,沈余当年是以咱们沈家人的身份嫁的姚家,她死了,她留下的孩子不管姓什么,都是我沈家种。”
“还有,现在只不过是找到了玉佩,又没找到我哥本人,你就知道你能有孙子抱了?万一我哥跟你赌气上瘾,这么多年硬是不婚不育呢?”
“你!”
“我看你想被人养老送终的梦想说到底还是要寄托在我身上,而我也到一定年纪了,膝下无儿无女的,现在就多了个可爱的小迢迢,你小心我明天猝死,只等她跟你相依为命。”
“混帐东西你说的叫什么话!”
“人话。”沈雁风气定神闲:“最后一句:世事无常,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永恒不变的定律,老头你要是想这辈子有人给你送个好终,不如从现在起学会好好说话,做个好人开始。”
“我#?%……&*”
沈雁风无视电话那头气急败坏的大骂,一脸平静地掐断电话。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得回昌城一趟,好容易有了一丝线索,务必要查探到底。
沈雁风回身,正要喊来手下安排私人飞机,就看到不远处站着的纤瘦身影。
距离很近,近到足以将她老爹刚才电话里的咆哮声听得一清二楚。
“迢迢……”
她有些歉意又难掩担忧地看着面前的孩子。
姚迢的注意力却全在沈雁风方才说的话上。
“沈姨……你是在找失散的亲人吗?”
沈雁风微微一愣,没想到孩子问的是这个,难道是没听清楚老头的话?
那是好事。
“是啊,我有个特别叛逆的哥哥,因为不满意家族给他安排的联姻就离家出走了,很多很多年都没有回家。现在有了点线索,所以阿姨要回昌城一趟,迢迢要不要……”
“我就不去了。”姚迢带着一丝急切说。
她复杂的目光落在院子里刚打闹完,正趴在草地上晒太阳的两只黑色猎犬身上。
姓沈。
祖籍昌城。
有个走散多年的长子。
难不成真是天意?
她忽然感到一阵无力。
“沈姨,您忙您的吧,有英阿姨她们陪我就够了……另外,我能不能出去走走,我……想透透气。”
……
大人总说小孩做事永远三分钟热度。
这是不对的。
因为沈继在如愿骑上了他老子的脖子之后,硬是从酒店大堂坚持到了酒店门口,坐着车来到县城门口后,又顽强地爬了上去,一直到总导演宣布完大人小孩各自的分组以及任务之后,才放过他老子。
前后时长总和,怎么也有一小时了。
把直播间里的网友看得乐不可支:
【我怎么觉得,骑上爸爸脖子的沈小继,怎么这么扬眉吐气呢?】
【闵静也在偷笑,好可爱啊。】
【该不会是昨天夫妻俩凶了孩子的惩罚吧?这也太可爱了。】
同时大人们也都忘了说,这三分钟热度的事只要不开始计时,所有的孩子都会化身犟种,记忆力变得尤其强大,不管你用什么来分散他的注意力,都只能成功片刻,片刻后,他的小脑袋瓜里就会重新被那个未曾圆满的念头给填满——
直至那三分钟开始为止。
“张浩斯,快把你手里那碗粥放下!你什么人啊,吃不了还兜着走。”
一声尖叫,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大家转身的同时,一个圆滚滚的身影连滚带爬地穿过人群,可他还没走几步,就被身后的人一把拽住衣服的后领,众人仿佛看到一个溜溜球,duang地一声弹了回去。
只见向来把自己收拾得体面优雅的蔚念此时头发紊乱,粉白色的运动服上大片大片的水渍,还隐隐散发着股奶香,一只脚光着,运动鞋被拿在手上,正狠狠地朝张浩斯屁股上招呼。
【??这是我女神?】
【怎么回事,我优雅知性恬静淡雅的蔚念女神呢?】
【这位被熊孩子逼疯的妈妈,请问你谁?】
“媳妇,你别冲动啊!”
张同姗姗来迟,赶紧去救儿子。
蔚念已经快气疯了:“你好端端地拿粥干嘛,那么多早饭都不够你吃的?”
之前从餐厅里出来的时候她就觉得儿子有点鬼鬼祟祟的不太对劲,只是后来分配任务再加上看沈继那对父子的笑话,就没顾上这小子,一直到上了车,她闻到股特别明显的奶香味,追问之下,才在儿子一直藏在安全座椅旁边的左手里看到一杯装在塑料杯里的奶粥?
当时她就愣了,还有点不好意思,谁家小孩馋嘴成这样,又不是家里没给他吃过好吃的,至于在外头吃着一碗新鲜的粥就上赶着打包吗?
刚想斥责,没成想目的的就到了,司机一个急刹车,大半杯的奶粥全倒在了她身上。
她!
蔚念!
一辈子都没这么狼狈过!
什么优雅知性妈妈,什么淳淳教导,都一边去!
皮痒就得皮鞋治!
【奶粥有这么好吃吗,我记得早上浩浩已经吃了两大碗,这还不够要带走?】
【已种草,求链接。】
【这句话本宫已经说倦了:浩浩,开吃播吧。】
“够吃了,够吃了,我只是在准备干粮。”
张浩斯大哭着说。
“准备干粮做什么?”蔚念又问。
张浩斯却闭紧了嘴巴,看向沈继这边,一副打死我都不会说的架势。
沈继回头看着同样小肚子今天格外突出的路安安,有点头疼。
不会吧,这俩还真预谋上离家出走了?
蔚念没了耐心,又是一下鞋底子落在屁股肉上的巨响。
“准备干粮做什么?”
“哇——我不会出卖组织的!”
张浩斯哭得撕心裂肺,但就是宁死不说一个字。
沈继翻了个白眼。
都说是干粮了那么多肉包子你不拿,非装上一杯奶粥是吧?
大傻子还学人讲起义气来了。
就该打死你!
沈继大步走了过去,一把抓起张浩斯的手就跑,头也不回地吆喝:“走啊,愣着干什么!”
孩子们先是一愣,回过神来后连忙跟了上去:“沈小继等等我!”
“沈继哥哥等等我。”
“沈哥,沈哥!”
留在原地一头雾水的大人们:……
这群孩子疯了?
【???】
【沈小继英雄救、救、救熊!】
【神他妈救熊,对我们浩浩尊重点,我们浩浩可是古希腊掌管食欲的神!英雄救兄弟吧!】
【+1+1】
等走远了,沈继才转过身来,冲着所有大人高声叫道:“今天咱们小孩都罢工,你们自己录吧!”
所有小孩齐声重复:“你们自己录吧!”
话落高高兴兴地跑了。
路安安更是从怀里掏出两个肉包子,蹦跶着说:“离家出走咯~”
【靠,童工罢工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的宝,我的宝宝们,太厉害了!】
【娃综?划掉。国内第一档反骨养成记!】
【起猛了,15后都开始整顿职场了!】
【宝宝们快来ee这来,ee这里有坏人需要你们来教训!】
总导演:?!
什么情况,怎么最后损失就都成我的了?
“愣着干嘛,快跟上啊!”
他恨铁不成钢地对留在原地的摄像们说。
众人这才如梦初醒,拔腿就追。
导演看着手里今日份也即将成为废纸的拍摄流程,气得摘掉帽子,狠狠捋了一把头发。
但是片刻后,他又不死心地打开热搜。
等了将近五分钟。
一条名为#孩子们罢工了!#的热搜果然从天而降,并在短短几分钟之内迅速冲上最前排。
#拒当牛马,从娃娃抓起#
#史上最可爱的工会抗议#
等词条紧随其后。
看着看着,导演黑如锅底的脸色慢慢有所好转,最后,甚至轻笑了一声。
“一群不省心的小兔崽子,比老子还能搞事。算了,流量在,话题在就行。啧,我看以后哪个王八蛋再说我有剧本,谁能写出这样的剧本,我给他十八代祖宗扫墓去!”
……
“等,等等,跑不动了。”
张浩斯气喘吁吁,甩开沈继的手以后,他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
而乐乐看着身后正在接近的摄像小哥,着急地问:“他们追来了呀,沈哥,怎么办?”
沈继看着不远处人头攒动的热闹集市,伸手一指:“过去那里,化整为零。”
“什么意思?”
沈继翻了个白眼:“之遥,你抓紧欢欢和安安,乐乐,你跟我一起,咱们分头跑!”
“我,我呢?”
地上的张浩斯忙问。
“你现在起来就跟我们走,不然你就躺这吧。”
沈继冷淡地说。
张浩斯赶紧爬了起来,费了吧唧地牵住乐乐跟沈继的手,六人冲进了市场。
文之遥很聪明,带着两个小女孩找了条小巷钻进去,几名摄像一无所觉地从她们面前走过。
【刺激!没想到有一天能直播跟孩子玩捉迷藏。】
【哎呀摄像小哥,你刚才镜头晃过的地方,我看到安安小公主的裙子了,快回头!】
【不要告诉他,不要出卖小朋友,工贼,可耻!】
直播间里的人气已经达到了顶峰,此时网友们的热情被高度挑起,参与感更是达到了巅峰,密密麻麻满屏都是弹幕,都快看不见了。
一条小小的评论也几乎被所有人忽略:
【别再玩梗了,这集市人太多了,别让孩子们走散吧,太危险了!】
……
“囡囡,爸爸带你去买棉花糖。”
“你这孩子,真是被爸爸惯坏了,说一句不买你也生气,一个瞎跑都快把爸爸给吓坏了。”
沈继停住脚步,回头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视线落在他怀中女孩穿着的小皮鞋上。
眼中划过一丝冷意。
第73章 第 73 章 【好凶残……】
沈继眼神一凝, 拉住身边的乐乐在他耳边低声嘱咐了一句,乐乐起初还瞠目结舌, 不敢相信,但很快又跃跃欲试起来,大眼睛里满是斗志。
“沈哥,你放心吧!”
说着,拉住旁边一头雾水的张浩斯就离开了,一副舍身就义大义凛然之相。
沈继:?
看着突然就上头的俩小哥们,沈继一脸无语。
但很快他便将这些抛诸脑后, 眼下可不是看这俩活宝耍宝的时候, 还有更重要的正事——
沈继转身,起跑, 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当距离目标仅有一尺半寸时, 他用尽全身力气, 狠狠撞了上去!
“哎呦!”
猝不及防之下, 男人侧着倒了下去,重重的落地声和扬起的灰尘宣告着他这次摔伤的分量, 怀里的女孩却因为有他身体充当肉垫, 没有受伤。
“哪个没长眼的——”
男人张嘴就骂, 眉毛倒竖虎目圆瞪,凶相毕露。
此时, 一张精致白净的脸蛋却凑到他面前,带着十分的抱歉说:
“对不起啊叔叔。”
男人一愣。
“我和爸妈走散了,着急找他们,没注意看路。你要不要紧?”
男人的凶相瞬间收了回去,脸上重新挂上微笑, 不仅和善,甚至可以称得上热情:“不要紧,不要紧。你和爸妈走散了?那也太危险了,你家住哪里,叔叔把你送回去?”
“好啊。”
小孩如黑宝石一般漂亮的眼睛里马上亮了起来,但一会儿就黯淡下来:“但是我不记得家在哪里了。”
男人闻言态度越发热切了。
“不要紧,这片地方叔叔都熟,你跟我说你家附近大概有什么树,什么建筑,我就知道了。走,咱们边走边说。”
小孩不疑有他,乖乖带路。
“我家门口有个大牌子,每天有人进进出出,进来的时候手上都带着银镯子,什么时候出去就不知道了。”
小孩絮叨着,男人随口应:“是吗,难道你们家开的首饰店?”
眼中却划过一丝妒忌,小崽子看来出身不错,怪不得长这么好看,身上衣服也不像普通档次的,要不是手上已经多了个小丫头,还不如绑了敲诈一下。
但两个一起,风险还是大了……就让这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吃点苦也行,格老子的,都是第一次投胎做人,凭什么这群小崽子就能脱身到这么好的人家。
男人注意力不集中,等回过神来要问小孩其他话的时候,就看到小孩突然矮下身去,一记又狠又凶的扫堂腿猛地将他刚抬起的脚掌扫了起来,毫无防备之下,他整个人失去平衡,仰面而倒。
咚地一声,后脑勺着地,男人眼前一黑。
手里抱着孩子也跟着飞了出去。
“狗崽子。”
事到如今男人当然知道自己恐怕是受了暗算,这小兔崽子就是冲自己来的。
恐怕刚刚那下,也绝不是无心之失。
“老子弄死你。”
他刚挣扎着要爬起来,两把细沙却直接往他脸上狠狠扔下,力道不重,但是在这个姿势下毫不费力就冲进了他的眼睛,男人大叫一声,也不敢伸手清理:“水,给我水!”
话音刚落,咚地一声,额头处传来重击声,男人只觉得一阵剧痛袭来,一股温热液体涌出,流进眼窝,流过指缝。
耳畔响起孩童大声的尖叫:“人贩子,警察叔叔,这是人贩子!”
男人心中警铃大作,顾不上所有疼痛,挣扎着就要爬起来逃跑。
却在此时。
一辆肉弹战车从天而降。
准确无误地落在了男人的肚子上——
“呕——”
男人弓起身,大份量的食物残渣从他口中涌出。
“咦惹,好恶心。”
嫌弃的童声此起彼伏。
“为什么他不吐血啊?”
身上传来的男童声满是疑惑。
男人:……我要小孩死。
匆忙赶到现场的警察:……
看着地上被折磨得不像样子的‘嫌犯’,再看看他身上坐着的小胖子,周围一圈年纪不大,但是刚才各显神通的小孩,觉得世界有些玄幻。
刚才他正当值,突然跑进来个小孩,说市场上有人贩子,带走了他的小伙伴,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他匆忙跟局里同事说了声就跑了出来,刚好见证了男人被小孩用一记扫堂腿扫倒在地的画面。
很利落,很帅,很标准的扫堂腿!
正当他要鼓掌叫好之际,又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两个小姑娘,一人一把沙子扔在了男人脸上。
随后,又有另一个小女孩,气势汹汹地举着一块石头,狠狠砸在了男人头上,瞬间,鲜血四溅。
紧跟着便是最可怕的一击——
从天而降的肉弹战——啊呸,一个圆滚滚的小胖子,整个人高高跃起,重重跳在了男人的肚子上。
全身的重量外加双脚落地的部位……
很难说没内出血啊。
警察叔叔一时不知该先喊同事做笔录,还是先叫救护车的好。
愣的不只有他。
身边众多观众都愣住了,随后赶到的摄像小哥们也愣住了,直播间里的网友更是反应热烈——
【什么鬼,真的是人贩子吗?】
【啊啊啊啊啊文之遥好帅的一击,不愧是我文家女侠!】
【浩浩啊,谁再让你减肥我跟谁急,关键时刻,还得是咱们胖子一口一口吃出来的肥肉最靠谱,果然天道酬勤!】
【???】
【孩子们好帅的配合,啊啊啊啊出道吧我的宝宝们!】
【好凶残……但是,酷毙了!】
……
满满一屏幕的喝彩声中,一条小心翼翼的疑问默默划过:
【我知道你们很想喝彩但是先等等,万一不是人贩子怎么办?】
……这确实也是警察同志心里所顾虑的。
“孩子们,这个人刚才想骗你们跟他走吗?”
他问,正好同事们也跟着走了出来,他率先走到男人身前,将人稳稳控制住之后,示意张浩斯起身。
“沈哥说他是,他就肯定是。”
王乐乐果断表示。
所有孩子都点点头。
警察同志:“……谁是沈哥。”
孩子们突然跳了一下,左右张望:“沈小继呢?”
“沈哥呢?”
角落里传来一道弱弱的声音,还有一只微颤颤举起的手:“这、这呢。”
众人循声望去,都吓了一跳,只见沈继小小的身子躺在了地上,身上还压着个同样年岁的小姑娘。
有眼力见的警察阿姨连忙冲了过去,先抱起那个小姑娘,结果就发现这孩子双目紧闭,她吓了一跳,伸手去探鼻息,发现呼吸顺畅,脑袋上也没有碰撞的痕迹,难道是被吓晕的?
“这就是被拐的孩子,我怀疑被他下药了。”
地上传来男孩镇定的声音。
女同志闻言就知道不对了,赶紧抱着孩子往局里跑,沿路不忘对同事嘱咐:“打120!”
此言一出,正控制着男人的警察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跟同事使了个眼色,另有两名警察上前帮忙按住了人,其中一个更是从腰间取下银手镯,对准男人的双手,拷了上去。
“别听他胡说,警察同志,那是我在路上遇到的小女孩,犯病了,我正要抱着她来找你们求助的,你们别冤枉好人啊。”
“可我明明听你说,她是你女儿。”
沈继揉着被那女孩撞疼的肩膀,在乐乐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近。他高估自己的身手和力气了,本想在扫堂腿后将那女娃娃稳稳接住,谁知道手上力道不够,勉强将人抱住的同时自己也被撞了出去,落在地上的时候他又逞英雄给当了肉垫,当即就是眼前一黑,晕晕乎乎地到刚才才醒。
脚也崴了。
“而且他不只是人贩子,更是一个通缉犯,不信的话你们可以把他拉进去,采集一下指纹,结果自见分晓。”
现场一片安静。
警察同志明显感到地上趴着的男人浑身僵硬起来。
这无疑给孩子的说法增加了可信度。
“带进去。”
是不是人贩子,他一会儿可以调监控录像,不过他们这里的市集并不是到处都有安装摄像头的。万一没拍到画面,恐怕还要等到小女孩清醒才能清楚。
但要是通缉犯,确实跟这孩子说的一样,采集一下指纹就知道了。
男人被两个警察拉了起来,面如死灰。
“你们也进来一下。”他又对着孩子们说,看了下摄像小哥们肩上扛着的设备,还有这群衣着光鲜的小孩,警察同志更觉得这十分钟的经历玄幻了。怎么像是在做梦呢,没头没尾又光怪陆离的。
“录下口供。”
孩子们半点不带怯场的,手拉着手就跟在警察叔叔和阿姨们的身后走进了公安局,张浩斯甚至兴奋极了。
摄像小哥赶紧跟了上去,同时给导演那边发去信息。
结果出来得很快。
当闵静、沈延等家长收到消息慌里慌张赶来时,刚好碰上拿着结果出来,一脸复杂的警察:“经证实,确实是通缉犯葛某,他涉及的是一桩凶杀案,危险程度很高。”
现场,包括直播间,无数人倒抽一口冷气。
凶杀案。
那绝对是亡命之徒了!
他忍不住问最先发现情况的沈继:“小朋友,你的意思是,你最早就发现他是通缉犯,看着他抱着衣着打扮完全不符合他女儿身份的小女孩,才认定他是人贩子?”
沈继一脸平淡地点头。
警察同志抿抿唇,问出了个眼下所有人都想知道的问题:
“你怎么发现的?”
沈继看了他一眼,忽然抬手,指了指门口处的公告栏:“看过那个。”
众人转头看去。
《悬赏通告》
但通告栏上标出来的人没有刚才进去的男人啊?
众人脑海里同时浮现出这句话来。
【等等,每个公安局张贴出来的悬赏通缉是不一样的,只有网上通缉才是共享的。沈小继说的应该不是在这个局子里看到的悬赏通告。】
【难道是上次在昌城附近公安局里看到的?他给记到现在了?】
【不会是于慕儿那次吧?不可能吧,当时场面那么混乱,谁还会在乎悬赏通告栏上放的谁照片?】
【网上通缉也有,沈小继是不是在网上看到的?】
【我也会记住几个网上通缉犯的照片和信息,毕竟抓到一个真的有十万块奖金,还不扣税。可惜目前为止战绩为零。】
【天上掉下十万块?】
【凶杀案通缉犯,我估计不止十万块。】
【查到了,葛建国,1970年生人,昌城市安阳县葛家村,十五年前潜入同村亲戚家盗窃,被发现后怒杀房主,身上真的有人命啊!】
【昌城人?】
【那也就是说,真的是沈小继上次在那县城公安局里看到的悬赏通告?】
【过目不忘?!】
第74章 第 74 章 此起彼伏的巴掌声,四重……
所有人都惊奇地看着沈继, 仿佛第一天才认识他。
就连沈延也忍不住看了眼闵静,眼神分明在说:他们的儿子有这么妖孽吗?
闵静白了他一眼。
有!
没有也得有。
警察叔叔的眼光也带着一丝敬佩。
其他父母看着沈继的目光也隐隐带了丝羡慕, 望向闵静夫妇的时候更是有着嫉妒。
尤其是张同。
虽说沈继先前就被网友们称作小天才,说他脑子活络,表现成熟,小小年纪就能识字算数,还有一肚子用不完的主意。但那些表现在这些家长们看来却不过如此,顶多算孩子早熟,家里教育得也好, 张同就没放在心上。甚至他不止一次想过, 但凡浩浩不那么贪玩一点,坐得住一些, 在他不计成本的投资下, 必然也能拥有类似的成就。
但这过目不忘……却只能是天才的专属技能了。
孩子们并不能完全明白大人们此时此刻的表情意味着什么, 但他们知道, 大人们是在夸奖沈继, 认为他刚才表现优异。
攀比心一下就起来了。
“爸,人是我留下的, 我!”张浩斯拍着自己的小肚子, 真材实料的单块腹肌狠狠一颤。”
“还有我还有我, 还有欢欢,我们撒的沙子!他才没能起来。”
路安安兴奋地举手, 她很讲义气,还不忘带上小姐妹欢欢,更不忘给文之遥邀功:“还有遥遥姐姐,一板砖,咚!”
孩子们神色飞扬地, 手脚并用地的讲述着方才惊心动魄的一幕,尤其是每个人的分工合作,说到各自的关键动作,还不忘来个现场重播。
于是。
他们就看到大人们的脸色越来越黑,越来越青,看着他们的目光,越来越凶。
最会看眼色的欢欢和乐乐一个拉住了讲述声音最高的安安,一个拉住了为了重复动作跳得最高的张浩斯。
“咦,爸爸妈妈你们怎么了?是不是觉得儿子我特别勇敢,都不知道奖励我什么好了?”
张浩斯依旧神经大条,浑然不觉现场气氛的变化,继续说道:“我都帮你们想好了,就给我买最新的变形金刚,嘿!再送我到少林学武——哎哎哎!”
话音未落,张同已经一把将他抓了起来,剪住双手负在身后,跟警察同志刚才抓犯人的动作完全一致——没错,他现学的——同时狞笑着:“奖励,当然值得奖励了。”
单手将儿子按在一旁等候的椅子上,另一只手高高扬起重重在翘起的小屁股上。
张浩斯哀叫一声:“啊!爸,你干什么!”
“干什么?我让你个小兔崽子逞能!我让你个小兔崽子离家出走!我让你个小兔崽子乱跑!”
每一句都伴随着一巴掌,十成十的力道,是小皇帝张浩斯从未有过的待遇。
疼痛和‘不公正’的对待让他心里又愤怒又委屈,毫不犹豫地放声大哭,然而他却没听到自己的哭声。
因为下一秒,在他身边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巴掌声和哭叫声,仔细一听,竟还是四重奏。
他回头一看。
他的小伙伴们,有一个算一个,都在被他们的父母按成了他现在的姿势,受着同样的罪。
就连安安和欢欢都没躲过。
李扶婷眼含热泪,每打一下欢欢,女儿每哭一声,她的心都会狠狠痛上一次,但是没办法,这种时候必须狠下心来管教。
路见不平是对的,团结友爱也很好,但今天不是一般的场合!
那男人不是普通人。
他是人贩子,是杀人犯,是穷凶极恶的亡命徒!一群手无寸铁的半大孩子,怎么能这么冒险!
今天万一哪个孩子有个好歹,他们这群做父母的可怎么活?
所有的后怕都变成了狠狠落在小屁股上的巴掌,此时此刻,平时再娇惯孩子的父母都狠下了心肠,包括王希月。
爱之深,责之切。
唯独一个人例外。
沈继躲了过去,一看到沈延黑着脸过来,他心中立刻警铃大作,一个闪身就藏到了警察同志身后。听着身边小伙伴们的哀嚎声,他大概明白这些父母的心情,却不能苟同。
“我当然是有把握才敢带着他们这么做的!”
虽然整个身子都躲在警察同志后面只露出一个脑袋,但沈继脸上却不见怯意,而是理直气壮:“他们既然认我做大哥,我能让他们受伤吗?”
他全神贯注地盯着人高马大的沈延,冷不防一只手揪住了他的耳朵,将他整个人从警察叔叔的身后拉了出来。
“你还有理了是吧?”
闵静冷笑一声,手里转了半圈,满意地看到沈继疼成呲牙咧嘴的模样:“带着几个乳臭未干的小家伙逞英雄,他们要是伤了怎么办。”
嗯,该说不说,这种手感真是久违了。
“不都好好的吗!”
沈继也没了风度,大声顶了回去。
闵静正要跟他好好说道说道,大门突然被推开,两个彪形大汉神色匆匆地赶了进来,立刻就被里头这一群孩子又哭又叫的场面吓了一大跳。
“警察同志!”他们穿过打得最是酣畅淋漓的张家父子,情不自禁地也跟着抬高声音:“听说今天在集市里抓到了个人贩子,人贩子手里还有个小女孩,是不是长这样?”
警察同志眉头紧皱,凑近了听两遍也没听清,直到看见俩人手机上的图片,才恍悟过来:“你们是来接那孩子的?在在在,就在里面。我带你们去。”
他的态度分外热情,带路的脚步都透着一股急切,急切到甚至有点像是落荒而逃。
……
姚迢醒了已经有一会儿了,她正在温柔的女警安抚下,小口地喝着温水,慢慢恢复着力气和意识。
其实,她醒得还要早一些。
早在沈继接住她,充当她肉垫的刹那就醒了。
只是抬头看到那张就算是缩小了,也还能找到记忆中几分模样的脸,她心中慌乱,不知该如何是好,才继续装晕装睡。
幸好女警阿姨怕她吸入了过量的迷药会对身体有害,早早将她单独抱了进来救治,避免了她和沈继的进一步接触。
她还没有想好这辈子要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那人。
所以……
他刚才是看到了她的脸,还是没看到?
看到了的话,他认出她了吗?
姚迢拿着水杯的手慢慢握紧,指尖开始泛白,心中泛起一丝苦涩。
应当是没有的。
她从未被他用正眼瞧过,那么些年过去,恐怕连她长相都记不得了,又怎么会认出年幼时候的她?
又杞人忧天,自作多情了。
“还不舒服吗?120应该快到了。”
女警看她脸色,忍不住低声劝慰。
姚迢回过神来,轻轻摇了摇头:“我没事的,阿姨,我的家人应该要来接我了。”
这点女警倒是不怀疑,谁家丢了孩子不着急啊,在这周围转上一圈,肯定是要来这里报案的,何况还是这样漂亮可爱的小姑娘。
女警稀罕地摸了摸姚迢的头发,蓦地想起外头那些孩子,虽然惊鸿一瞥,但似乎都是特别可爱的小家伙们,平日里一个都难见到的高颜值宝宝,没想到今天一口气见了这么多,真是难得。
……这么说起来,一个人贩子刚好来门口自投罗网,好像也不是难接受的新闻了。
女警胡思乱想着,敲门声就响了起来,她刚说一声请进,门就被迫不及待打开。
进来的却不是同事,而是两个身材彪悍穿着黑衣的男人。
女警刷地一下就站了起来,手也下意识地放在了腰间,幸好下一刻她的同事探出头来:“小姑娘的家属来了。”
哦,家属。
女警放下心来,就看到两个男人果然一见到小姑娘就面露喜色:“小小姐!”
“林叔叔,方叔叔。”
姚迢也是松了口气,露出笑容,甜甜地打了个招呼。
见姚迢没事,俩人肉眼可见地放松下来,连忙询问两位警察发生了什么事,在得知事情经过后,林业目露凶色,他们今天奉命陪小小姐出来逛街透气,他们对外自称保安,但实则都是经过沈家特殊训练的人,就算保护目标只是个小女孩,还不是沈家血脉,也不会拿乔托大,放松警惕。
他们确信,今天绝非是跟小小姐因人多而走散,而是受到了非同一般的干扰,有人刻意地放出烟雾弹干扰了他和方厌的注意力,从他们眼皮子底下掳走了小姐。
那人贩子背后恐怕又有人指使。
不过这些话他不会当着警察的面说,普通人遇上这些事当然应该求助于公职人员,但他们这样的人家牵涉太大,来这里多说无益。
心里这么打算着,林业就问小小姐要不要先回家去,不管是医生还是安保,肯定都是家里的好。
姚迢没有异议,甚至主动要求林业背着她回去,因为她累了。
“方叔叔,你留下来帮我感谢一下今天帮助我的人家吧,等回去再让余阿姨给他们准备谢礼。”
方厌同意了。
姚迢将脸埋在林业的背上,甚至用手挡得严严实实。
一直到离开了警局,身后也无人追赶或是出声挽留,她才慢慢将手放下,露出的眼睛通红,带着说不尽的委屈。
可是过了一会儿,她又振作起来。
不记得,不认得,或是没见到都好。
往事如云烟,该散就散吧。
既然是从一开始就错了的事,这辈子又何须一错再错?
……
警局大厅,在孩子们被打哭之后,妈妈们也哭了,哭得安安静静,但着实伤心害怕,孩子们看着便心生愧疚,鼎沸的哭嚎声渐息,尤其是几个女孩和乐乐,都顾不上疼得厉害的屁股,连忙捧着自家妈妈的脸又是认错又是发誓,以后再也不让妈妈担心难过了。
妈妈们既感动又心疼,和孩子抱作一团,又哭成泪人。
画面很动人。
几个警察叔叔都看得直抹眼泪,直播间里更是一片感慨,育儿过程又累又难,但只要孩子能和妈妈同心,似乎任何难关都能跨过。
但就是在这种让人潸然泪下的氛围中。
一道咬牙切齿的声音响了起来:“我都抓到了坏人,你们还打我。你们打我,是怕我干不过坏人?好啊,等我长大,看我不把所有坏人抓光给你们看!”
张浩斯一手捂着红肿的屁股,脸上还挂着刚才大哭是没擦干净的泪珠和鼻涕,泛红的眼里却满是决心。
他不信命地用另一只手指着天花板,发出不屈的咆哮:“我干死他们!”
警察叔叔和阿姨们:……仿佛看到一颗冉冉升起的警队新型。
蔚念:……
张同冷笑一声,开始挽袖子。
第75章 第 75 章 “找到卖玉的人了。”……
很久以后, 某财经记者在一次采访中,一时兴起, 问张同:“众所周知,您的夫人在参加过某重量级娃综节目之后,人气暴涨,晋升为圈内一流艺人,而您也曾受邀参加过拍摄,因此被人熟知……据说那是您第一次参与综艺拍摄,请问感受如何, 那期节目后来对您和您的家庭多了什么样的影响呢?”
张同几乎是脱口而出:“打孩子的快乐?”
记者:?
“当然不是家暴, 我的意思是,老祖宗说的打是亲骂是爱, 是至理名言。平时能不打孩子最好, 该打的时候也不能手软, 有时候动手打一下, 比说十句还能让他们长记性。”
张同找补。
记者晒笑着附和。
……当然这些都是张同此时此刻的幻想。
看着手里一边抽泣一边道歉, 并承诺以后一定听话,张同收了手, 带着自己刚刚得出的育儿心得, 决定出去抽根烟, 冷静一下。
总导演赶到的时候,大厅里的乱象已经结束, 孩子们都眼眶红红地被自家同样眼眶红红的母亲搂在怀里,画面看起来,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
劫后余生。
总导演眼前一黑,怎么又是他的节目!
难道拍综艺也该跟拍剧拍电影一样,搞个开机仪式, 给老祖宗上柱香保佑一下?
不然怎么解释他这倒霉到家的运气?
谁家拍综艺三天两头拍到派出所来啊?
但不幸中的万幸是,孩子们都安然无恙,况且他刚才也听说了,那人都不是冲着节目里的孩子来的,而是另外绑架了个孩子,只是被沈继带头的这群小孩给路见不平,救下来了。
回去的时候要跟编剧们说下了,这往后安排任务活动,可不能再往人多的地方走了。
至于这次拍摄……他心里掂量了下已经拍好的物料,高光是有,但全是几个娃娃一身反骨的表现,放网上带话题引流是够了,剪正片却是不能够,影响不好。
……不知道有没有可能说服几对家长,大家在草原上多待一天,再拍点儿物料出来?安排好的亲子比赛都还没玩起来呢。
导演一边跟警察同志们搭话了解情况,一边在心里盘算着。
余光里却看到堪称是这一届祸水头子的沈小继缓缓走近,仰着他那张精致到几乎称得上是漂亮的脸蛋,冲警察说道:“在外面的时候,我其实还看到了另外两张脸。”
警察叔叔愣住。
两张脸?什么样的两张脸?
他虽然一句话没说,但茫然的表情却将内心的疑问完整地表达了出来,沈继也没回答,漫不经心地往公告栏一指。
警察叔叔看了过去,瞳孔微缩。
又是通缉栏!
难道说?!
“我不确定他们是不是一伙的,但确实是昌城那边的没错。”
那就够了。
警察敏锐地嗅到一丝不对劲,他们这里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旅游区小地方小集市,居然窝藏了三个都是昌城来的通缉犯,能是巧合?
如果不是巧合的话……
他瞬间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神色一肃:“你跟我来。”
临走前不忘跟导演说:“我们需要所有人的配合,在我们商量出章程前,请关闭所有通讯设备,不要往外透露任何消息。”
人,当然也暂时走不了了。
导演还能说什么。
摊上这么大的事,自然是要配合专业人士来的,至于拍摄不拍摄的,那是之后他自己要头疼的问题。
他在心里长长地叹了口气。
……
警察同志们最终没能抓到另外两名通缉犯,但根据沈继提供的信息,在找到俩人的照片,又通过盘查沈继给出的地点附近的摄像头,最终排除万难,终于在人海里找到了两个戴着帽子,贼眉鼠眼,永远避着监控的身影。
放大之后,确认是他们无疑。
而且根据他们最后出现的位置,几乎可以肯定,他们的确和被孩子们‘抓捕’进来的这名男子属于同伙关系,因为那是最好的接应地点,甚至离警局都不远了。
要是没有这帮孩子出现阻拦,男人带着小女孩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三人就能汇合。
可惜也因为这个缘故,在孩子们把动静闹大之后,俩人很快就离开了集市,目前不知所踪。
警察同志再三保证接下来几天他们会全力搜捕这俩人,也会向上级报告请求人手支援,但同时也委婉跟导演透露了一个信息——
这些人身后极有可能存在一个势力团伙,为了避免被这些人恶意报复,他们建议节目组中止拍摄,各回各家。
正想着说服各位嘉宾多留一天再拍点物料的总导演:……
还能说什么?
收拾东西,直接包机,连夜跑吧!
一路上,总导演又爱又恨的目光几乎时时刻刻黏在沈继身上。
这孩子简直是个行走的麻烦制造机,走哪都能惹事,让他头疼。
可偏偏也是因为沈继,给节目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话题度和高关注度。
时至今日,只播出了一集正片的节目直接霸榜所有视频平台,讨论度每天轻轻松松破亿,热到哪怕资方听说这一期拍摄又泡汤了,也没半点脾气,反而加大了赞助的力度,让他接下来放心大胆地筹划另外一期。
“钱不是问题。”
当然不是问题了,总导演暗衬,就这热度,投入多少都能十倍百倍,甚至千倍万倍地赚回来。
哎。
头疼啊。
……
摸着手中色泽上佳的扳指,看着内圈里刻着上古大篆写成的沈字,沈雁风又是激动,又是酸楚。
三十年了,她终于是又见到了这只祖传的扳指。
“到底是什么人来当的,还没找出来吗?”
她冷声问道。
祥叔恭敬回答:“已经有了几个人选,正在调查详细信息。”
“多久,还要多久?”沈雁风急不可耐地问,声音微微颤抖。
祥叔眼中划过一丝感慨:“一天。”
沈雁风无力地软下脊梁,往后一靠。“你也有种不详的预感,对不对?”
房内一阵寂静,谁也不敢接茬。
沈雁风苦笑一声,摸着手上的扳指:“这些年,我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就是从这些典当行里找到扳指。这是沈家血脉的标志,别看我那哥哥一身反骨,恨不得跟老爷子断绝关系,可他是沈家人,有沈家人的血性和傲骨。再怎么穷途末路,也不会拿家传的东西出来典当。”
她越说越艰难:“除非……”
这才是老爷子雷厉风行地要自己回来的原因。
只是调查戒指出现的源头,何须她千里迢迢回来一趟,亲自出马……
“大小姐。”祥叔打断了她的悲伤:“凡事要往好处想,有没有可能是大少爷的不孝儿孙瞒着他偷出来的典当的呢?也或许是家里遭了窃贼……一切皆有可能。”
沈雁风听到这话果然脸色好看了许多:“你说得对,瞧我,怎么还矫情起来了呢。”
她可不能学那嘴硬心软的老头子,嘴上说什么‘孽子敢出去就不要想着回来’、‘日子过得再难也是他活该’,实则才有些风吹草动,大事不好的兆头,他就先躲起来不敢面对了。
一路赶来心事重重,又多思多虑,她这会儿已经累得够呛的,当下让人准备饭菜,放了热水洗澡,正准备休息一下的时候,私人电话又响了起来。
“什么?有人要绑走迢迢?”
她没有怒斥下属是干什么吃的,有些手段向来只能防一防普通恶人,若有那些居心叵测的,根本防不胜防。
“谁干的?”
话是这么问,但其实她心里已经有了答案,谁会没事跟个五岁大的孩子过不去?
“应该是,吴家那位。”
果不其然。
沈雁风眼中掠过一丝怒色,忍不住咬牙。
林业又把人是被沈继带着一帮小孩拦下的事汇报了一遍:“我们已经掌握了那小团伙的位置和动向,是咱们自己解决,还是交给警方?”
沈雁风沉吟片刻:“有大鱼吗?”
“有一条,但不算大。”
“交给警方吧,当是谢谢他们出力保护迢迢。至于吴家……”沈雁风笑了一声,眼神泠冽:“我沈雁风要对付人,需要证据或是理由吗。”
“明白。”
挂了和林业的电话,沈雁风立即又拨响了姚迢的儿童手表。
“姨~”
软软糯糯的声音一出来,沈雁风的眼神瞬间软了下来:“迢迢,没被吓到吧?”
姚迢心中微暖,两世为人,沈姨是仅有的,全心全意为她打算,不求回报之人。
“没有。”
也因此,她更不该自私,眼睁睁看着她与久寻不到的亲人继续擦肩而过,耽误蹉跎。
“沈姨,今天多亏了一个叫沈继的小哥哥救了我。”
她装作不经意地说:“听说他家也住在昌城,你可以帮我送给他一个礼物吗?我还看到他的爸爸了,长得跟爷爷年轻时候好像啊,眼神也像,有点凶。”
沈雁风笑着答应,却没把这些童言童语往深了想。
只觉得她定意要养的孩子果然是个好孩子,这么小年纪就懂知恩图报的道理,另外,沈继……
那孩子也确实合她眼缘,如今又救了迢迢,于情于理,她都该准备份厚礼上门。
闵氏这公司终究是小了,多年来只在昌城显赫,实在不算什么,不如让她送上一份助力。
对孩子来说,礼物只是礼物,但对大人来说,有什么礼物比得上日进斗金更称心?
和姚迢说了近半小时的话,确认孩子没被吓到,沈雁风也就挂了电话。
不过勉强合了一小时的眼,房门就被敲响,祥叔沉稳的声音传来:“大小姐,找到卖玉的人了。”
第76章 第 76 章 先来点非常手段。
虽说扳指是死当, 据当时负责收玉的掌事说,来人不但匿名, 更是连面都没露全,戴着帽子裹着围巾,只露出过一双眼睛。
一副生怕被人看到的模样。
不过掌事没有起疑,干他们这行的,偶尔收到一些来路不干净的货色也实属正常,他甚至贴心地问了句,要不要用点特殊的支付方式?
玉扳指作价一百五十万, 女人要是不想被人知道这笔钱, 他可以给一部分现金,余下的钱用各种手段帮她辗转几个户头, 保证后续不会留下一点痕迹。
这一切手续, 只要十万。
结果那看着谨慎又胆小的女人果断表示不用。
毫不犹豫地给出了自己的银行账户, 表示就一百五十万, 少一分钱都不行。
还以为能再发展点生意的掌事:……
也多亏了这个小插曲, 通过当日的银行转账,女人的身份也被顺藤摸瓜找了出来。
甚至没费多大力气, 这个人的所有资料, 出生年月, 家庭成分,生长环境, 亲属关系就被汇集成长达十五页的报告,送到了沈雁风面前。
……编撰文本的时间都比调查用得多。
祥叔一边在心里吐槽,一边小心觑着沈雁风的神色。
资料是他亲手所送,过来的路上他也瞅过几眼,这叫武梅的女人既普通, 又平凡,唯一有别于常人的,大概就是养出了个吃软饭的儿子,差点吃人绝户,武梅作为亲妈,不但不帮对自家恩同再造的儿媳妇的,反而亲近儿子找的情人这一点了。
……抛开这些八卦不谈,就从武梅的生平而言,她实在是不像是能够接触到大少爷这种人物的人。
那这玉扳指,又是怎么落到她手上的呢?
沈雁风也在想这个问题。
她也没想到,这个武梅,不是别人,正是与她有过一面之缘,让她印象深刻的沈继的亲祖母。
世界真小。
资料上说打从沈延迷途知返,与那装成是秘书实则情人的女人分手以后,就全心回归了家庭,甚至将闵氏里属于武梅娘家或是从前父系沈家的蛀虫都赶了出去,这些人不敢找沈延麻烦,就一直在给武梅添乱,谁让当初,是武梅为炫耀自己有个攀上高枝的儿子,也有个长在豪门但能任她拿捏的儿媳妇,放话所有的亲戚好友,谁想去闵氏上班的,尽管找她?
沈延大张旗鼓地赶人,甚至还用雷霆手段送了好些人进去以后,剩下的人不敢轻捋虎须,就都去找了武梅麻烦,不但霸占了她的房子,拿走了她的所有积蓄,还转移她的财产。
所以武梅卖掉玉扳指后,没有回家,直接揣着百万的‘巨款’往港城去了。
“去把人找回来吧,至少要知道她是怎么拿到的扳指。”
沈雁风吩咐。
祥叔点头应是。
沈雁风独自留在房中,将那份资料耐心看完。
文件袋里还有几张照片,都是沈家在今天之内搜集到的武梅直系亲属的所有照片。
武梅的父母,两个兄弟、一个姐妹和他们各自的全家福,甚至还有一张武梅那死了很多年的丈夫老照片。
沈雁风只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
都平平无奇得很。
直到最后几张照片。
武梅的儿子儿媳,还有孙子。
相对应的照片是一个面容英俊但气质非常一般的年轻人,西装革履,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斜靠在一辆名车旁,似乎春风得意。
但沈雁风却一眼就从那做作的姿态里看出他深入骨髓的自卑。
她毫不意外这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凤凰男’沈延,这等气质和给人的观感的确很符合这三个字自带的刻板印象。
但她还是看得一怔。
因为这个沈延,长得也太像她家老爷子了。
——沈继的爸爸,长得跟爷爷年轻时候好像啊。
她脑海中突然浮现迢迢先前的童言童语。
沈雁风心中一震。
——凶了点。
可不是吗,这个沈延气质但凡再好一些,体格壮硕一些,眼神凶一些,气势强一些。
活脱脱就是她家老爷子的翻版呐!
沈雁风蓦地又回头去找沈继的照片,看得更加仔细了。
先前还不觉得,此时带着这个想法再去看,心中越看越奇。
她就说为什么第一次见到沈继就会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小子像爹,他爹又像她爹,二一添作五,这小子不苟言笑的时候,不就是她爹浓缩版吗?
就是眉眼更精致,一看就是随了他妈的好基因。
……等等,靠,差辈儿了。
呸!
差点让臭小子占了便宜。
沈雁风赶紧摇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出去。
墙上精美的壁纸式时针已经指向凌晨两点,但沈雁风此时心情激荡,半点儿睡意都没有。
世界上不可能有人无缘无故长得相似,除非……
血缘!
武梅是拿出扳指的人,这父子俩又是武梅的血亲。
他们三人多年来一直在昌城生活。
而她哥哥失踪前最后出没的地方也是昌城附近——
沈雁风的呼吸开始急促,她有预感,自己离真相已经越来越近。
这其中还有很多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细节,但是没有关系,线索很多,就一一去验证,排除,总有触其根本的一天。
武梅要找,沈家这对父子,也得接触。
沈雁风的眼神慢慢变得坚定。
……
跟着节目组的包机抵达首都之后,闵静一家三口并没有即刻返回昌城。
一是因为抵达首都的时候正值第二天上午五点,虽说他们这些父母和孩子都在头等舱,能躺着休息,但这些倒霉催的孩子,虽然闹腾了整整一天,还连累所有人都在警局待到晚上近十点才离开,他们却也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在旅途中又被放在了一起,哪有不热闹的道理。
光是张浩斯,就不知道被张同警告了多少次,最后不得不在那饱受摧残的小屁股上再度留下了一批印记,才成功让头等舱的大家熄灯入睡。
但早上五点。
大家还是集体打着哈欠走下飞机的。
幸喆和蔚念两家人就住在首都,前者门口就叫了计程车,后者也有家里的司机等候多时,但剩下的四家人却全是昌城的。
最近一班飞回昌城的航班要等到早上七点。
沈延看着站在一旁,小脑袋一点一点,却坚决不肯让他背起来睡的儿子,还有怀里早就靠着自己,抓紧时间打瞌睡的妻子,心中划过一丝不忍:“我们就先不回去了,找家酒店,好好休息一天。”
这话立即得了袁嘉宝的支持,因为她也困得要死。
王希月如今荷包丰满,不在乎这一星半点的消费,唯一惦记的是家里需要人照顾的父母。不过今天本就是专门给录节目留的时间,就算她这会儿多留一点,也不会让父母担心,因此也答应了。
李扶婷有些犹豫,但王希月已经拉着她说:“我们一起吧,有你陪着,我也安心一些。”
有些路只有自己走过才知道艰难,如果说王希月从前只是单纯地觉得李扶婷坚强,在她彻底成为单亲妈妈之后,尤其是决定离婚,但还不知道能否抢到孩子抚养权的那几天里,她越发明白了单亲家庭的不易。
因此对李扶婷就更加欣赏了。
她现在有的,是多亏了静静和嘉宝的帮助,侥幸得来的身家与底气。
扶婷没有这些,过去多年全靠自己的努力走到了今天,一个人当爹又当妈,却把欢欢教养得这么懂事出色。
她真的很佩服她。
李扶婷感受到她的真诚,可她真的不想欠人太多。
正要拒绝的时候,怀里的欢欢此时睡得脑袋一歪,身子也跟着歪倒,她顾不得另一只手抓着行李箱,连忙去抱女儿。
但另一只手比她更快。
标志性的黑色指甲油,骷髅头戒指。
陈华不但帮她扶住了欢欢的小身子,更是顺手将孩子抱了过去,在她怀里渐渐变得沉重的女儿似乎又变回了小猫,而且丝毫没觉得自己离开了熟悉的怀抱有什么不对劲,只是抬头用小手抹了把小嘴,就又睡了过去。
“不用麻烦的。”
李扶婷心里一慌,连忙伸手想把孩子抱回来。
陈华却侧身避开:“那你是想让我帮你拿行李?”
他皱着眉,似乎有点嫌弃。
李扶婷赶紧说:“不用。”
“我也觉得抱孩子比较轻松。”陈华说:“那你们要去哪家酒店,不知道的话,不如去我朋友家?我能拿折扣,你们也顺便帮我照顾一下我兄弟的生意呗。”
沈延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问路宇:“你说呢?”
路宇笑说:“我无所谓。”
沈延于是点头,跟陈华说:“那麻烦你带路了。”
陈华送去只有男人才能意会的感激眼神:“好说。”
李扶婷看着被他抱着,跟‘人质’一样的女儿,只有无奈跟上。
幸好嘉宝要的衣服又完成了一件,可支配的资金又上涨了,之前的债务也靠录节目的酬金还清,短期之内,她的财务危机并不严重,只一晚上的酒店,应该也住的起……
……
只可惜早早来到闵宅外的沈雁风白跑了一趟。
看到属下汇报说一家人落地首都后,直接去了她名下的酒店,沈雁风简直哭笑不得。
这算怎么个事儿啊。
难不成她还得飞一趟首都?
那肯定得惊动老爷子。
偏偏老头现在身体不好,在把一些事情彻底弄明白之前,不好让他知道,免得跟着患得患失。
要不,先走点非常手段?
这时闵宅门口恰好有个年轻人走近,按了门铃后,冲着对讲机说了会儿话,片刻后便有一位中年阿姨走了出来,身上还系着围裙。
二人交谈了一会儿,年轻人便离开了。
沈雁风果断下车,从容上前,扬起标志性的微笑:“静静回来了吗?”
……
半个小时后。
沈雁风看着手上被封在塑料袋里的儿童牙刷,露出一个自信的微笑。
第77章 第 77 章 “男人追女人,可不就靠……
很快睡饱觉又吃饱饭的闵静就收到了来自谢阿姨消息。
看着信息, 她兴致满满地挑了下眉。
仅仅是一个上午,就有俩人先后上门拜访, 还都有名有姓,找她家儿子。
前一个是国内有名的考古学家,孙武孙教授的学生,对她儿子上回在楚王宫里找到的玉佩很感兴趣,想专门约个时间上门拜访,亲眼看一看,上手把玩一番, 因为这对他近来的研究大有裨益。
闵静有些意外, 就让谢阿姨存好联系方式,等自己回去, 再决定要不要跟人联系。
她很喜欢这些才华横溢的人, 无论哪个时代, 有真才实学之辈都值得被慎重对待, 要是一般的玉佩, 她现在就可以告诉谢阿姨,让对方上门取走。
但这块玉佩对自己一家却是意义非凡, 尤其它还在沈继手中……
这辈子, 她不会再代他做任何决定。
至于后一个, 据谢阿姨说,是个看着有四十来岁的女人, 进门时落落大方,自称是昨天被沈继从人贩子手里救下的那个女孩的养母,特地代养女上门致谢来的。
没料到闵静等人都没在家,她进门喝了杯茶就走了。
临走前还借用了一下卫生间。
这听起来有些奇怪。
登门感谢没见到人,在情理之中, 但第一次登门就借用卫生间的,还真不多见,不觉得有些冒昧吗?
但闵静转念一想,又觉得世上什么人都有,兴许这人就是大大咧咧,直来直往了些,也没什么不好的。
又或是来之前吃坏了肚子,多喝了水,情非得已?
管他呢。
闵静打算把这件事也全权丢给儿子处理,看他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好了。
随后就将这两件事都抛诸脑后。
录节目的计划泡了汤,但男人们特地空出来的假期时间还有富余,尤其是沈延,他本来就有结束拍摄后,带着妻儿在藏北多逗留几日,玩个尽兴的打算。如今计划有变,但看着今时今日之首都的繁荣,又听说最后两代王朝的都城都在此处,他便动了留下来走走看看的心思。
……在哪儿玩不是玩呢。
反正公司那边有苏和,翘班的代价他也出了,总要把这些假期都用掉才算回本。
张同也是这么想的。
路宇本身是作曲家,时间自由,基本是按袁嘉宝的意思走。
文青山和幸喆都是运动员出身,待人真诚但不会过于热情,他们没有什么留下来结交人脉的意思,可架不住女儿之遥已经跟小伙伴们混得特别熟,三句不离她的小姐妹小兄弟,夫妻俩都很疼闺女,舍不得限制她的交友自由,只好驾着车过来了。
于是就出现《妈宝2》原班人马集结,六个孩子六个妈妈,五个爸爸,在首都城各大旅游景点,逛吃逛吃的画面。
但没有摄像头。
以至于总导演当晚看了几人的朋友圈,彻底破防,一口干完整碗老白干后,悲痛捶胸,大骂几人不够意思,这么好的物料素材居然不知道便宜他。
至于,为什么是五个爸爸?
因为陈华厚着脸皮留了下来。
张毅知道后,看他的眼神特别复杂,这货这么做,可不就把他衬得特别没有人情味了吗?好像跟小孩子的感情只存在于节目中,是面子工程一样。
虽然这也是事实吧。
但没陈华做比较,他这种不也算人之常情嘛?
就算他以后想再用这一天的节目缘分去和人富婆妈妈深入交流一下,也没那资格跟脸面了。
同时他也有点看陈华好戏的意思。
最了解男人的永远是男人,何况在场众人里谁不是过来人?陈华说得再大义凛然,什么没有行程安排,什么和几位大哥相见恨晚,什么太喜欢欢欢,都掩盖不了,他那一双眼睛就跟黏在人家欢欢妈身上的事实。
说到这他就很不理解。
就算喜欢成熟款的,也不介意人家是未婚妈妈,可李扶婷这种长相最多中上,本身还是个素人,家世学历都是垫底的女人,真的有那么大魅力吗?
他和陈华都算圈内二流明星,都没大红大紫过,微博粉丝数量也都还没破千万,属于再大众面前有点辨识度,但提起名字都得想半天的那种。
不过他是走的演员路线,正儿八经的科班出身,虽然是凭着一副好相貌从古偶里杀出来的,但粉丝对他角色的粘性比对他本人还高,未来他也想闯一闯正剧路线,做个真正的实力派,私下里偷偷谈个恋爱甚至以谈恋爱的名义傍个富婆,他自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陈华不同。
选秀节目出身,虽说后来走了rapper路线,自己搞创作,而且行事特立独行,纹身、嘴钉,寸头,一身黑暗系打扮,让人很难不觉得他私底下是不是烟酒都乱来的那种。
可偏偏,这样的陈华很受一批女粉欢迎,而且都是死忠粉,战斗力跟购买力都非同一般。明明微博粉丝少他近三百万,出的专辑却很畅销,一掷千金送他的音乐霸榜的富婆据说占比很大。
歌曲本身的含金量高不高他不知道,但含‘金’量绝对十足。
这样的陈华,能公开谈恋爱?
张毅一点儿也不看好这位兄弟,摇着头继续打自己的游戏。
……也不止他一个这样想。
“扶婷,你真的不打算再找一个吗?”
袁嘉宝按着脸上的面膜,说:“我可没有替陈华说话的意思,娱乐圈里的水可深了,尤其那些粉丝,疯狂起来比谁都危险。虽然说,他对欢欢挺好吧,但我一点儿都不看好他。”
她和闵静、王希月还有李扶婷四人在首都一家特别著名的美容院里。
他们用两天时间把首都逛了个大概。
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
张同和蔚念已于昨晚分别时就明确说过,今天有其他事情要忙,不会再过来陪同。
他是公司老总,也不像沈延还有个苏和可以压榨,总共就空出了这么几天的时间参加综艺,多一点儿也没有了。
嗯,是真的没有时间了
绝不是因为这两天不管是品酒、赛车还是打高尔夫,他都被沈延碾压成了渣渣,自尊心和信心都大受打击的缘故。
文青山与幸喆见状便紧随其后,夫妻俩都属于极度自律的人,日子过得也相对简单,并不是很习惯张同那样的豪门做派,能陪着玩两天,已经是他们的极限。
于是团队里又只剩下她们这四人。
经过这些天高强度的旅游项目,袁嘉宝已经累得不行,更觉皮肤干燥,似乎是被这北方的天气所影响的,便提议来做个全身美容,顺便休息一下。
至于孩子们,都被她丢给了沈延和老公路宇,带去隔壁甜品店吃东西去了。
她才不承认,她是因为按耐不住这些天因为目睹了陈华种种做派,而熊熊燃起的八卦之心,迫不及待想找个只有女人们在的地方,跟李扶婷问个明白。
作为当事人,李扶婷正在给她们画设计图。
上次袁嘉宝找她私人定制的衣服已经完工了,成品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就连闵静也为之惊艳。
袁嘉宝马不停蹄找她设计了另外的衣服,但这次闵静和王希月也踊跃参加了。
看出大家是真的因为喜欢她的作品,而不是单纯在扶贫她,李扶婷也乐得为大家效劳,挣谁的钱不是挣呢。
听了这话,李扶婷脸上的微笑略顿:“我不打算再找,这辈子我唯一的愿望就是带大欢欢,别的什么都不想。至于他……”
她的眼底划过一丝尴尬:“我是想跟他讲清楚的,才起了个话头,就被他堵死了,说我自作多情,说他只是觉得跟欢欢投缘,很乐意做欢欢的爸爸,但并没有打我主意的意思,希望我不要再把他想歪。”
“啊?”
房间里三个女人瞪大眼睛。
闵静嘴角一抽。
王希月都忍不住开口了:“他说的这叫人话吗?”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这段时间的殷勤好吗,这么一说,倒像是扶婷自命不凡,自恋过度了一样。
袁嘉宝却笑了起来,笑得面膜都快掉了。
“救命,他这是打定主意要对你死缠烂打了。”
所有人都不解地看向她。
袁嘉宝的大眼睛在所有人脸上扫过一圈:“难道你们没懂他的意思?”
闵静不想接茬,王希月和李扶婷是真的不懂。
见状,袁嘉宝干脆摘掉面膜:“既然你们诚心诚意发问了,本情感大师袁嘉宝就给你们指点一下迷津。他这招叫先下手为强,也叫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或还使了一招挟天子以令诸侯。”
王希月听得云里雾里:“你说什么呢,这么高深。”
闵静一脸复杂地看着袁嘉宝,这货的确是个人才,可惜学的知识全用来点亮恋爱这项技能了。
主角李扶婷若有所思。
王希月看了一圈,愣了,怎么好像都明白了?就她一个人还没听明白啊?
“所以到底什么意思。”她忍不住再问。
“意思是,他就是要追咱们扶婷,而且不允许咱们扶婷说不。”闵静接茬。
“不错!”袁嘉宝给了她一个赞:“人他追定了,扶婷不想他在自己身上浪费时光,想与他开门见山,将话说清楚,他看出扶婷要拒绝的意思,干脆先下手为强,说自己是为了欢欢,反手给扶婷盖一个自作多情的印。扶婷脸皮薄,从此再不好意思拒绝。这以后不就方便他继续死缠烂打了嘛。”
虽然离过一次婚,但仍是恋爱小白的王希月都听懵了。
男人追求女人,可以这么不要脸吗?
“男人追求女人,可不就靠不要脸吗。”
袁嘉宝笑着回答,王希月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把话问出口了。
“不过话说回来,追人追人,图的不就是一方压根不喜欢另一方,但经过另一方契而不舍的追求,百炼钢化为绕指柔,高岭之花被捏在手中,浑身上下都沾满下位者身上的烟火气的过程吗?这双方要是本来就彼此喜欢,那就叫捅破窗户纸,不叫追人了。”
袁嘉宝头头是道地说。
最后,她看向李扶婷:“可男人呐,追求的时候再怎么热烈,也不能当真的,就算他追你很多年,也算不上什么,真想知道他是什么人,也别靠自己去了解,直接找人,查他祖宗十八代!”
她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一脸兴奋地自告奋勇:“比如说我,我就很乐意为你效劳!”
第78章 第 78 章 “我们是一家。”
她在耍宝, 李扶婷用力扯了扯嘴角,却只露出个十分勉强的微笑。
看起来心事重重。
“怎么了?”
袁嘉宝很有分寸地止住玩笑, 闵静和王希月也静静地看着她。
目光好奇却没有半分压迫,仿佛说与不说的选择权都在她。
一向嘴严,习惯了什么心思都往肚子里吞,一个人消化的李扶婷没能扛住这样的眼神,好像不管她接下来说什么,她们都只会做个上好的听众,不会将她的任何故事当作无聊时消遣用的谈资, 或是玩笑的素材。
这种尊重感让她不由自主地卸下心防。
“其实, 我和他认识的。”
李扶婷轻声地开始讲述,她不像袁嘉宝, 是天生适合讲故事的人, 无论生活里遇到什么样的小插曲, 都能声情并茂地说给旁人听, 将她所感受到的一切情绪, 完美地分享给听众。
李扶婷从头到尾都是淡淡的,平淡地像是在讲述他人的故事。
原来她和陈华是高中同班同学, 陈华家世很好, 是学校里著名的富二代, 长得又高又帅,成绩也很好, 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要不是同班,他们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有什么交集。
大概高二的时候,陈华成绩下滑,他家里想给他找个家教,陈华想起她来, 因为她的成绩很好,尤其英语和语文,这俩还偏偏就是陈华的短板,就问她愿不愿意做一学期家教。陈家有钱,给的时薪很高,孤儿院出身的李扶婷根本拒绝不了。
后来的那一学期,陈华对她就特别友善,午餐带饭,晚上结束补习还会亲自送她回家,甚至连生理期遇上体育课,都会替她请假。
往来过于亲密,难免惹得人说起了闲话。
有人说她在跟陈华早恋,有人说她在利用陈华,更过分的谣言也有,就是她被陈华给包/养了。
她意识到不对劲,想跟陈华说清楚,最好以后断绝往来,免得事情越闹越大,恐怕大家都会遭受无妄之灾。
结果陈华的反应与这次一模一样。
“他说清者自清,别人说得天花乱坠,没有的事就是没有,然后反问我,难道我真的对他有什么非同一般的想法吗。我说没有,他就走了,再没来过学校,我后来听说他家把他送出国了,因为事实不像他说的,清者自清就够了,流言蜚语实在太难听,陈家算是市里有头有脸的人家,因此受到了影响,把他送出国后,我也被转学到另一家高中。”
也是在那里,她与同样出身孤儿院的连嘉志重逢,一起学习进步,一起努力考上大学。
并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
李扶婷的故事说到这里就戛然而止。
她抿了抿嘴唇,没有再说话。
从头到尾,她只是在平铺直叙地在说所有经过,而没有任何感受。
与陈华有所交集的时候她是什么感觉,被传谣言的时候是什么感觉,陈华出国她被迫转校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统统没有。
闵静看着她,心生一丝怜悯。
破天荒地抢在袁嘉宝前头开了口:“女人再嫁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不管是因为想找个依靠帮忙抚养孩子,还是因为自己喜欢。”
话音刚落,所有人都看向了她。
闵静却只看着李扶婷,眼带笑意,开口却不是很客气:“你要只想和欢欢相依为命,可以,但你只能做好十年内的打算。孩子毕竟有孩子自己的人生,不管我们做父母的为他们付出多少,都不该妄想他们用一辈子留在我们身边的方式来回报我们。欢欢将来结婚也好,不结婚自己拼事业也好,她总归该有自己的选择要做,有自己的日子要过。她要是一辈子碌碌无为要靠你养,你就当我没说过这些话,可她要是志在高远,像鹰一样翱翔天际呢?”
李扶婷脸色微变。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最好的选择是放手,然后照顾好自己,让她将来不管飞到哪里,都没有后顾之忧。”
“不是说非要再嫁,找个男人才能把自己照顾好。”
闵静肯定地说:“但要想照顾好自己,第一件事,是认清自己的内心。”
“你要总是瞻前顾后,甚至一再拿孩子当借口去逃避,最后伤的只是你自己,和真正关心你的人,包括孩子。”
李扶婷眼神略有闪烁,细细思索闵静的话,心中竟生出一丝愧疚。
闵静伸手拍了拍她肩膀,助她赶跑那些情绪,善良的人就是太容易心生愧疚,但这不是她要她明白的重点。
“不要因为害怕失去而不敢伸手去抓紧什么,就算失去是命里注定的事,但一些美好来到身边的时候,有效期也不算短暂。把握好这段有效期,拥有过,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强,不是吗?”
李扶婷深受触动,眼框红了一圈。
……
私房话时间结束,美容流程也走到了最后,情绪波动较大的李扶婷率先离去,其他三人则慢悠悠起身收拾东西。
袁嘉宝有些惊奇地看着闵静:“你先前不是说,陈华攻势太凶,怕扶婷吃亏,所以绝不会劝她接受陈华吗?”
其实三人拉着李扶婷在此还有个不为人知的原因,就是陈华昨晚特意请所有人吃饭,以欢欢长辈的身份。
义父、继父?都好。
他反正说自己跟欢欢投缘,也跟大家相逢恨晚。
总之人情世故特别老道,情商也很高,跟网络上冷酷叛逆的黑暗教主判若两人。
他一句明话没有,但言行举止无一不透着一股希望大家能帮他追到李扶婷的意思。
因为他看出,对所有陌生人都抱有警惕之心的李扶婷与闵静三人的关系特别好,那人死活不肯开窍,他光是死缠烂打也没用。
必须找点外援。
袁嘉宝看着有趣也喜欢凑热闹,本来是想一口应下的,却被闵静拦住,因为闵静说,陈华这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攻势太凶太猛,一副不追到李扶婷死不罢休的态度有好有坏,好处是这种毫无保留,炽热汹涌的爱意像烈酒一样让人迷醉,坏处也很明显,即跟这种心性的男人在一起过日子,冷暖恐怕得自知。
扶婷人很好,善良有底线,坚韧又努力,这样的女孩子,有资格自己来选择想要什么样的日子。
所以俩人只决定帮她看清自己的内心。
要是扶婷确实不喜欢陈华,她们就帮她摆脱这人的纠缠。
却没想到闵静率先‘叛变。’
对此,闵静心安理得:“我以为她对陈华无意,但看来并不是这样,我当然不能棒打鸳鸯。”
袁嘉宝来了兴趣:“你的意思是扶婷喜欢他?我怎么没看出来?”
“她要是不喜欢,何必把那些往事搬出来说呢?”闵静摇了摇头,李扶婷是非常含蓄的人,是那种心里有十分情绪,也只会露一分,甚至嘴上半分都不说的人。
或许是跟她的出身有关,也或许是她的经历有关,在李扶婷身上,闵静总能看到一股淡淡的死感。
似乎她这辈子就这样了,她不该奢望任何,比她现在所有的,再好一点点的东西。
钱也好,东西也好,前程也好,感情也好。
也有话把这种感觉称为,不配得感。
唯一让她想争的,想为之努力的,只有女儿欢欢。
这种人其实闵静很熟悉,上辈子见过很多很多,无一例外都是出身底层,曾侥幸尝过一丝半点儿的幸福,后又全部失去,重新跌入最低谷的人。
她自己也差点成为这样的人。
今天李扶婷没有说过一句她对陈华是否有情。
但既然这番过往能被她叙述出来,就说明在她记忆里,本就份量不轻。
所以闵静开了口。
她无所谓陈华对李扶婷到底深情与否,但她见不得,李扶婷这明明喜欢而又因为害怕重新失去,而根本不敢伸手回应的模样。
如果命运喜欢捉弄人,先给人点甜头再拿走,只为看人得而复失的丑态。
那她闵静便要尝够甜头,再反问一句:“你就这点本事吗?”
……
在首都玩了又五天四夜,把所有好吃的好玩的都尝试了个遍,一家人才心满意足地打道回府。
到家的时候正值下午四点,收到消息的谢阿姨已经在厨房忙碌,长大一圈的黑猫小玄毫不见外地顺着裤腿爬上沈继的怀抱,一双雪白的爪子张张合合,喉咙里发出持续性的震动马达声。
沈继嘴角止不住地上扬,却故作嫌弃:“怎么胖了这么多,谢奶奶不会偷偷在你的猫粮里加猪饲料了吧?”
看得本就眼红的闵静冷哼一声,掉头就走。
都走上半层楼梯了,又回头对沈延说:“再养一只!要全白的,就爪子是黑的。我让它姓闵,跟着这所房子姓!”
既然某只猫这么不识好歹,那就做外猫好了。
她再养一只,给最好的待遇,让这只猫看看,自己到底错过了一条怎样的大腿!
沈延哭笑不得,厨房里的谢琳也跟着笑出了声。
玩归玩,闹归闹,过了半个小时,洗过澡换完衣服的闵静走下楼,从谢阿姨手里接过来一张名片,递给了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抱着猫,惬意的沈继。
“什么东西?”
沈继懒洋洋地接过。
“一个考古学家,想看看你在奉阳殿里找到的玉佩,你自己决定要不要联系。”
说着一个眼疾手快将小猫夺走,转身就跑,看得沈继一脸无语。
沈延恰好走过,看到那张名片,有些意外。
……
“什么叫孙武在挖的是你姑姑的行宫旧址?”
晚上。
好容易回了家,再没有任何顾虑的夫妻俩好好亲香了一番之后,闵静本来昏昏欲睡,沈延却突然投下了颗炸弹。
她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回一点清明。
孙武就是那个想看臭小子手里玉佩的考古学家。
“你姑姑……是南宁山那块领土?”
闵静很快在记忆里找出了相关信息,这位赫赫有名的长公主早在她嫁来楚国之前就去世了,说是因为早年征战,留下暗伤太多,稍微上了点年纪身子骨就不行了。
生前也不曾留下血脉。
不过沈延一直很尊敬这位姑母,下过明令将南宁山方圆百里都赐给了这位长公主作为安息之处。
她生前所住的行宫,也是一直派人修缮着的。
可惜她当政不久,南宁山发生地动,山体崩塌,大地四分五裂,那座行宫一部分落入地底,一部分被山体掩埋。
那时楚国还受群狼环伺,家底也不厚,她只来得及将山民救出,百姓迁走,开了粮仓安抚人心,没有余力去挖掘行宫,就干脆放任不管了。
后来更是再没想起过这回事。
闵静对此倒是没什么愧疚之心,活人当然是要胜过死人的,她当时救下的楚国百姓足有万户,对得起他沈家列祖列宗。
看着沈延颇有些复杂的神色,闵静侧过身,枕着他的肩膀问:“你不想你姑姑被打扰?”
沈延摇头:“比起这个,我想她更愿意史书上有她更详细的生平。”
“那为什么闷闷不乐?”
沈延沉默片刻,说:“武梅不是我的生母。”
肯定的语气。
闵静眨了会儿眼睛,敏锐地捕捉到沈延一丝情绪:“你是不是想找你的亲生父母?”
沈延又沉默了一会儿:“想,也不想,或者说,不敢。”
“为什么?”
“我从没见过我娘,但我知道按我爹的性格,再怎么样也不会让我这个亲生骨肉沦落在外,或者看着我被武梅养成那样。我猜他们……”
多半是没了。
上辈子就没得到过的双亲,这辈子似乎也不该存在?
同样父母双亡的闵静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靠在他身上没再说话。
两个人静静地呆了会儿,闵静开口:“你没有家,我也没有家,可咱们到底是得回了继儿,你和我,再加上继儿,就是一个家了。”
沈延失笑,心里又被温情所填满。
“对,我们是一家。”
闵静满足地在他怀里拱了拱身子,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闭目入睡。
第79章 第 79 章 血脉相连的感觉。
闵静是真打算知足的。
虽然一直到现在, 她都没想明白,为什么自己一家三口能有如此奇妙的际遇, 不但多活了一回,而且是一家三口整整齐齐,没有什么天各一方,四处奔波寻亲的戏码。
但既来之则安之,只要身边的人都是真实存在的就够了,不用非得找个答案出来。
至于生活层面,她现在拥有的闵氏集团算不上这世界顶尖财团……好吧, 国内一档都算不上。甚至一开始还有被小人算计, 差点破产,但好在有惊无险, 现在走上正轨, 每个月的盈利都在拔高。
虽达不到王族唯我独尊的档次, 但至少能让一家人衣食无忧, 甚至, 足够她偶尔挥霍,享受人生了。
家在, 钱在, 她还寻到了三五好友, 每天都有找不完的乐子。
日子过得,简直比当年在王宫里做宠妃还要舒服。
宠妃是要一天到晚呆在王宫里的, 能看到的景色就那么些。身边也只有些愚笨的侍女,没资格也不应该听她的心里话,否则升米恩斗米仇,把人心养大了,还不知道将来怎么‘回报’她呢。
闲暇时候虽有漂亮衣裳和首饰, 可打扮起来处处都要以王上的喜好为主,沈延要是明确不喜欢某个妆容的味道或样式,她就不能碰。
毕竟她是宠妃,以色侍人就是她最重要的差事。
哪像现在。
他敢说一个不好看试试。
老娘出门走一圈,有的是人想看。
……用现在的话来说,闵静觉得自己来到后世,精神和物质层面才真正得到了巨大的满足。
这种情况下,她还真没功夫去遗憾,这辈子也没能承欢于父母膝下,与他们共享天伦之乐一类的事。
再说了。
想要天伦之乐,她直接逗逗变回小孩子的亲儿子不好吗?
第二天送走沈延去上班,她正要回去睡个美美的回笼觉,再来跟袁嘉宝研究这几天可以去哪里玩的行程时,三名不速之客登了门。
……
女人的年纪起码有四十岁往上了,肌肤虽然仍算紧致,但还是有着岁月的痕迹。
不过她仍是闵静前世今生加起来,见过气势最盛的人。
也许只在当年巅峰状态的她之下。
闵静一边打量着面前的人,一边在心里说道。
至于女人身边被捆住手脚,胶布粘住嘴巴,不断朝她抛来求救信号的武梅,闵静倒不急着追究。
“那我让沈延回来?”
“麻烦你了。”女人嘴角轻扬,笑得很亲切:“我虚长你几岁,厚脸皮叫你一声静静,不为过吧?对了,我叫沈雁风,你要是信得过我,可以喊我姑姑,要是信不过,可以叫我姨,或者姐,我不挑。”
闵静嘴角一抽,这时候才想起来?刚才干嘛去了。
想到女人拉着被五花大绑的武梅进门,张口就是一句:“静静,你们终于回来了,沈延那小子呢?快让他出来,我有要紧事跟你们说。”
自来熟得不得了。
“姑姑好。”
她随口叫着,做了个手势,让躲在厨房正捏着电话打算报警的谢阿姨泡壶茶来。
沈雁风的笑容更深了:“真懂事。”
一时又忍不住看向楼上:“小继还没醒吗?”
“可能是昨晚又熬夜看动画片了。”闵静也很随意,一边回答,一边当着沈雁风的面拿出手机,给沈延发消息。
【你姑姑来了。】
刚到公司,因为在朋友圈发了太多旅游照以及全家福而暴露了自己行程,正在被苏和追着蛐蛐的沈延:【?】
闵静没有多做解释,立起手机对准沈雁风拍了张照片。
沈雁风适时地抬头微笑。
收到照片的沈延整个人呆立了半天。
“老大,这么的吧,今天的活都你一个人干了,我立刻下班回家休息三天行不行?老大,老大?”
沈延直接将他推开,冲到门外,一脸急切地连电梯的按键都被按了十几下。
苏和:?
三天的活而已,至于怕成这样吗?
不对!
“才回来你就翘班,靠啊,有你这么当老板的吗,信不信你明天破产?”
可他再如何怒吼沈延都听不到了。
此刻的他脑海里只留下那张很多很多年不见的脸庞。
他本想自己飙车回家,但上车之后,无法集中的注意力和颤抖的手告诉他,他最好是冷静下来,或者出门左转打车,否则这样上路,恐怕他这辈子也别想再见到姑姑了。
突然,玻璃被敲响。
沈延抬头,苏和眼里满是掩饰不住的担忧。
他降下车窗。
“去哪,我送你。”
口气却硬梆梆的。
沈延回过神来,露出微笑,毫不犹豫地下车坐上副驾驶,把驾驶位让给苏和。
“回家。”沈延的口气满是雀跃:“我姑姑来了。”
苏和:……
你不如告诉我你老婆又生了呢?
沈延没有再说话,一路上脑子就跟浆糊一样,一直到抵达闵宅,他甚至等不及苏和停好车,就飞快地下了车,冲进房子。
“明明是你老婆生了吧!”
苏和忍不住吐槽。
……
“这么看来,小继的嘴巴和眼睛都更像你,像你好啊,眼睛大大的跟葡萄一样,可爱多了。我们老沈家这小眼睛传了好几代了,我还好些,他们那些爷们的简直跟葡萄干一样,又小又难看,偏偏他们起范儿的时候还喜欢眯着眼,我都不止一次问过,他们真觉得眯成一条缝的眼神有气势吗?”
“你们家这只小猫不错,不过猫还是不如大狗威风,小继还记得我那两条大狗吗,就是大威小武,对,怪不得它们都对你这么特别,那可是咱们老沈家最爱的猎犬品种,可惜外头都不让养了,咱们也只能在自己家里偷着养上几只。这黑山猎犬可是打猎的能手,进山打猎带上一只,包你满载而归,带上两只,野猪掉头就跑,带上五只,狼群都得避着你走。”
一进门,自信又张扬的言语伴随着轻快的声调传来,沈延忍不住放轻了脚步。
脑海中浮现小时候的一幕幕。
他自幼没了娘。
父亲是属于楚国的,几乎没有什么空闲时候陪伴他。
祖父母也是早早去世。
唯有姑姑雁风,会对他嘘寒问暖,会教他练武骑射,带他出门狩猎散心,给他讲奇闻逸事。
他后来独自骑乘的第一匹马是她送的,拥有的第一只猎犬也是她教着驯服的。
“男子汉流血不流泪,被马摔一下就摔一下,没死就爬起来继续学。”
“猎犬不用你喂养,打到的猎物内脏给它们吃。”
“当然要吃生肉,不留着它们的野性,怎么帮着打猎?你当养家犬呢?”
字字句句,与现在的言语重合。
沈延眼中慢慢盈满了笑意。
面对着门口坐着的闵静母子俩看到了走近的沈延,神色微微一变。
沈雁风何等人物,说话声戛然而止,身后传来的呼吸声与脚步声清晰可闻,她心中一动,仿佛受到什么呼唤,缓缓回过了头。
饶是沈延已经做好了准备,可在看到那张与记忆里一模一样的脸庞时,还是忍不住呆愣了一瞬。
沈雁风也是如此。
她缓缓站起身,看着沈延的眼神很是复杂。
其实她早该来亲眼见一见沈延的。
沈雁风心道,什么亲缘鉴定都没必要做。因为太像了,不止五官,一身的气势更像。如果这样的孩子都不能是沈家血脉,谁还配是呢?
“沈延。”
沈雁风开口时才惊觉自己的喉咙有些干涩,明明她只要像刚才对闵静和小继一样,直截了当地以姑姑和姑奶奶的身份自居就好了,有什么问题大不了之后再解释好了。
可她却发现自己做不到。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她认真组织了下语言:“但我做了一下亲缘鉴定,你家小继和我的同胞哥哥,是亲生的爷孙。按照这个标准,我算是你的嫡亲姑母,你应该喊我……”
“姑姑。”
沈雁风瞪大眼睛,掏了掏耳朵:“你刚才喊我了?”
沈延笑了起来,这个表情和他记忆里的姑姑一模一样:“嗯,姑姑。”
“你就这么接受了?”
轮到沈雁风有点不敢相信地反问,不觉得她不正常吗?还是说……
她忍不住指着一脸平静的闵静和沈继说:“难道你们都早就知道这回事了?”
“我只知道我不是她亲生的。”沈延脸上的笑意不改,看着一边状态凄惨的武梅说:“但到底世上还有没有我的家人,有的话他们又都在何处,我是不清楚的。”
“那你不怕我是骗子?”沈雁风又问。
她这人就是这样,凡事都喜欢不按套路走,一般人认亲肯定是局促又紧张的,她偏不,上来就直接让闵静叫姑姑,跟小继套近乎。
表面上是自来熟,其实心里一直在等着看母子俩不知所措的反应。
结果沈继就罢了,年纪小确实有点懵,不住地看他妈妈,用眼神询问这是怎么回事,大大地满足了沈雁风的恶趣味。
闵静却是很冷静的,仿佛自己的一切反应都在她意料之中,这让沈雁风有一点点尴尬。
结果更尴尬的居然还在后头。
沈延毫不犹豫敌认下了自己这个姑姑,一点儿怀疑都没有,甚至脸上似乎都明写着‘你可算来了’这句话。
什么意思?
她沈雁风怎么认个亲,还认出了自投罗网的调调?
“不怕。”
沈延气定神闲地走到她身边,拉着她坐下:“我相信我的直觉,这种血脉相连的感觉,错不了。”
一句话。
成功让沈雁风破防。
“臭小子!”
沈雁风凭感觉挥出一拳,落在沈延的左肩。
力道落实的刹那,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同时浮现于俩人心头:“是这样没错,和这人相处,我就该是这幅态度。”
二人相视,都在彼此眼中看到同样的明悟。
“唔……唔!”
呜呜挣扎声传来,惊醒了俩人。
众人看向角落里的武梅。
沈雁风眼中的喜色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嫌弃,还有一丝杀意。
“早知道你小子接受得这么痛快,我就早点把她处理了,省得把她带到这来,还脏了我们小继的眼。”
第80章 第 80 章 沈家人不需要公道。……
被点到名字的沈继倒是没什么特别表现, 他扫向地上武梅的眼神甚至平静得可怕。
他的注意力其实从始至终都在沈雁风身上。
比起曾经虐待原身,给原身带来无数耻辱与伤害的名义上的‘奶奶’武梅。
他显然更在意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奶奶。
上辈子他是没见过这位的, 却听过不少与她有关的事迹,比如以女子之身投军,在军中摸爬滚打近十年,曾创下过独自带领三千将士杀得一万戎族胆寒的神话。又比如先曾祖父去世,宗室闹将起来,拿这位姑奶奶的战功当借口,欲阻止祖父登位, 改立姑奶奶为女君侯, 妄图让兄妹俩自相残杀。
结果沈雁风二话不说带了人,于灵堂前, 亲自动手, 斩杀了说话声音最大, 同时也是辈分最高的族叔。
手起刀落, 鲜血四溅。
笑着告诉他们:“我若为君侯, 可受不了谁人越俎代庖,替我行事。尔等若要效忠, 当以我马首是瞻, 奉我军命行事。谁人不听话, 我便杀谁。”
于是所有人都闭紧了嘴巴,再不敢说支持她一类的话, 这才保得祖父安然继位。
当时他就忍不住想,这位姑奶奶实在特别,虽长在王族,却是位难得的至情至性之人,敢做敢当, 报仇从不隔夜,过得实在潇洒。
可惜无缘得见。
上次在草原上匆匆一面,他其实也对她印象深刻。
优秀且高人一等的女子他不是没见过。
譬如自己的亲娘,别看私下里不着调,臭毛病满身。可在朝堂上,大权在握时,也是自带一种说一不二的气场,只要她开口定夺,根本没人敢反驳的那种。
这是手握重权,指点江山的高贵。
沈雁风身上也有,但要更洒脱不羁。因为不管他娘私下里再如何不着调,手握权柄的时候,总是靠谱的。甚至掌权越久,私下里不着调的日子也越少,少到后来他几乎都快忘了,最初的时候,他娘多么爱笑爱闹。
……毕竟是他三岁时就洗脑他说娘亲时天底下最柔弱不能自理的女子,哄他发誓要一辈子保护娘亲的女人。
但沈雁风。
她仿佛是自由的化身,别人或多或少都会感受到的束缚与规则,到了她身上,就宛若无物的那种。可这也不意味着她会滥用权柄,不顾大局。
总之,很特别。
让沈继好奇,又不由自主地生出亲近之意的特别。
沈雁风当然不知道这唯一的侄孙竟对自己有这么高的评价,而且她那句脏了沈继的眼,也就是那么一说,进门到现在武梅一直是这个姿势,沈继下来后最多好奇的看了两眼,随后就乖乖坐在母亲身边,认真地听自己说话。
要能被吓,早就被吓到了。
她对沈继的反应特别满意。
她沈雁风的侄孙,沈家之后,这点胆色怎么都是该有的。
她走近武梅,用力扯掉后者嘴上的胶布,强力胶扯动嘴上皮肉的力道让武梅哀叫出声,下意识想骂人,但被绑至今,经历过的种种让她明白眼前女人不是她可以招惹的对象后,她果断换了个方式。
痛哭求饶。
“姑奶奶饶命,姑奶奶饶命。沈延确实不是我生的,他,他是我在路边捡来的,大冬天的我看到他小小的一个在路边,不忍心孩子遭罪才捡回家的呀,他小时候我是对他不好,可我一个寡妇,我没了男人,我那时候脑袋里大概生了病,我才对他不好。姑奶奶不要跟我一般见识。而且说一千道一万,我要不捡他,他早死在冰天雪地里了,我是他的救命恩人——”
沈雁风一脚踢在她心窝处,眼神冷得吓人:“是吗,那为什么资料显示,二十七年前你对外宣称有孕,因为和婆婆不睦,所以回了娘家养胎沈延是你在娘家时候生下的?”
武梅眼中闪过慌乱之色,连忙说:“我,我不孕,怕被我婆婆赶回娘家,所以假装自己怀孕,本来是想把我亲戚家一个没结婚就被人搞大肚子的丫头生下来的孩子带回去的,这不是,这不是凑巧撞上了沈延吗,他是个男孩,我要是能带回去个男娃,我婆婆肯定不敢再为难我的。”
“凑巧撞上的?当时沈延多大?”
“不、不到一个月。”
“孤身一人?”
“对、对对。”
沈雁风忍无可忍,“到现在你还在撒谎,你当我是谁,手里没查出点东西,就把你绑了?”
她转身将带来的文件袋打开,拿出一张泛黄的照片,上面是个浓眉大眼的男人。
武梅眼神刚刚一闪,那张照片就被扔在她身上,照片的边缘掠过她的脸颊,武梅感到了一丝疼痛。
“武梅,武家庄人,1968年5月23号出生,嫁给沈家村的沈大山,后者老实本分,是上世纪九零年代本地有名的卡车司机,薪资待遇优渥,不过因为工作缘故常年不在家。你等在家的时候没耐住寂寞,跟这个田英有了私情,被你婆婆发现,要被赶出家门的时候,你撒谎说自己有了身孕,而当时沈大山确实离开家不到俩月,你婆婆不确定真假,只能让你先回家待产,等孩子生下来再说。”
沈雁风将查到的资料当众说出。
她目光灼灼地看着武梅:“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你男人沈大山是怎么没的,你抱回去的沈延长得跟你俩口子没有半点相似,你那一向强势的婆婆为什么一句话不说就认下,并且死在沈大山遗体归家前夕?”
她每多问一句,武梅的脸色就惨白一分。
沈雁风没有继续逼迫,话锋一转:“我对你这些狗屁倒灶的事实在不感兴趣,你到底做过什么,我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坦白告诉我,你究竟是从哪里找到的沈延,从哪里得到的玉佩。最重要的是,你是不是见过我哥沈峻,他现在是死是活,人在哪里。”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武梅身上。
后者浑身哆嗦,在脑子里掂量了一下沈雁风那番话的轻重,微微颤颤地开口:“我没撒谎,我回了娘家假装怀孕,就是在等三姑家小不要脸的生下孽种,抱回来养,她没出阁的黄花闺女有了孩子,月份大了又打不掉,正愁着呢,我又因为没孩子被我婆婆三天两头地敲打,起初我以为是他沈大山不行,大着胆子想借个种……”
沈雁风这时候才想起沈继的存在,杀人放火之类的事她不介意孩子提前接触,但这种狗屁倒灶的事……
结果看过去发现孩子眼睛亮亮的,听得很专注。
她皱了皱眉正要吩咐侄媳妇把孩子带走,结果发现当妈的眼睛更亮,听得更专注。
沈雁风:……
“说重点!”
她咬着牙说。
武梅委屈地低下头,重新组织语言。
本来说好等那闺女瓜熟蒂落的时候,不管男女,武梅都会抱回来养的。可谁知道在她在娘家‘养胎’的那段时间,竟被她遇上了沈峻。
当然,她不知道那生平见过最好看的男人叫什么,只知道他穿着一身大城市里的人才会穿的衣裳,脸上还戴着一副一看就很贵的金丝眼镜,怀里抱着个小孩,就这么倒在路边。
她承认自己不是个心善之人,第一个反应不是救人,而是去掏这城里人的口袋,看有没有钱财。
没成想男人居然没死,她一凑近人就清醒了过来,亲自把玉佩和孩子交到她手上,让她好好照顾,玉佩是谢礼。
说完话男人才断气。
她吓坏了,生怕惹到麻烦,正好田英路过,就帮着把人给葬了。
孩子抱回家去,反正满月大,又是个男婴,她回去后就假装自己摔跤早产,是自己生下来的,有娘家人,还请了年纪大的稳婆,稳婆进屋她就让孩子发出了哭声,成功瞒过了所有人。
沈雁风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冷,这女人撒谎成性,已然无药可救。
“葬在哪里。”
“就一起葬在……我男人的墓里。我,我这也是好心,我拿了他的钱,不忍心让他曝尸荒野被野兽吃了,想着把他和我男人葬在一起,至少还能受点沈家人的香火呢,也不算孤魂野鬼了……”
沈雁风深吸口气,勉强稳住了呼吸,人按住了自己的杀心。
她转过身,对沈延说:“我要找人挖坟。”
沈延毫不犹豫:“我也一起去。”
此时此刻,他眼里也盈满了怒气,前世今生的家人都长着同一副脸孔,即使从未见过一面,在沈延心中,那也是无可替代的家人。
如今……
他回头瞪了武梅一眼,仿佛在看一个死人。
闵静和沈继也表示要随同。
“我也去。”
玄关处传来一道男声,众人回头看去,是不知在那听了多久的苏和。
“我给你们当司机。”
闵静和沈继是初次见到后世的苏和,双双一怔。
……
沈家村的西山山腰处。
一群人手拿各种工具奋力挖着。
没多时便露出一口棺材的模样。
“大小姐,找到了。”
沈雁风站在众人之前,死死盯着那口棺材,咬牙下令:“开!”
众人应是。
众人协力之下,棺材盖缓缓打开,两具被叠放在一起的尸骨暴露在天日之下,一具矮小瘦弱在下,一具高大的在上面。
沈雁风双腿一软。
沈延见状连忙将人扶起:“姑姑。”
“我没事。”沈雁风直立起身,鉴定地将他的手推开,目光始终锁住那具高大尸骨不放:“祥叔,你带人化验,看是不是我哥。”
祥叔早已眼眶通红,闻言背过身用手擦掉眼睛里的泪花,才慎重应下:“是,大小姐。”
沈雁风又看向比刚才还像死狗的武梅,这回,她毫不掩饰眼中的杀意:“别让她死了。”
“是!”
“大小姐,你不能这样,我,我怎么说也养大了沈延,你哥哥也是我帮着收敛下葬的啊!”
武梅高声为自己辩驳。
沈雁风怒极反笑,此人脸皮之厚,是她生平所见之最。
“我哥哥要是自然死亡,你能好好地帮他收敛下葬?还是葬在这种见不得人的地方!”
“我、不是我,是田英,是田英他看上了你哥哥口袋里的钱,是他把你哥打死的。”
“你放心,他逃不了,你也逃不了。”
沈雁风毫不意外地回答。
武梅瞪大眼睛,还想再说些什么为自己辩驳的时候,已经被紧紧捂住嘴巴,带了下去,等待她的不会是法律的裁决,因为沈家人不需要任何人给的公道。
血债,自当血偿。
沈雁风最后看了眼那具连身上衣物都被扒掉,仅剩一层遮羞破布,毫无尊严可言的尸体,再也收不住汹涌而来的悲痛与愤怒,猛然吐出一大口血,昏死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