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心小说 > 百合耽美 > 中世纪女领主 > 170-180
    第171章 穿越中世纪171


    路易莎注意到了庄园主宅对面的村子里不正常地聚集起了人群——现在可不是农闲时节, 就算不是最忙的时候,白天的大好时光也不会用来闲逛,所以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看着人越来越多, 路易莎还让人过去打听了一下发生了什么。


    “是拖欠薪酬的布商啊……”路易莎作为一个现代人,很容易就共情了纺线女,立刻做出决定道:“让罗斯先生组织那些纺线女,叫她们联合起来在庄园法庭状告那位格拉斯夫人好了, 庄园法庭会给出公正的判决吧?”


    路易莎的话看似是问句,其实意思已经很明确了。听她吩咐的侍从怎么可能不懂?所以应答之后, 很快就出去办这件事了。


    这件事的解决也很迅速, 庄园法庭特事特办,前所未有地有效率起来,几乎是立刻就开庭了。对此格拉斯夫人是反对的,不过庄园法庭也有话说。说这也是方便了她,她住的又远,这次走了, 下次要传唤开庭,还不够麻烦的呢!


    总之,就是形势比人强吧。不管怎么说,格拉斯夫人都是外来的,一个人带着两个学徒、一个车夫就来了,面对羊角庄园的‘开庭通知’,他们是没法强硬拒绝的。


    上了法庭事情就简单了,直接判格拉斯夫人无条件立刻偿还拖欠的纺线女报酬就是。为了确保法庭的判决可以生效, 羊角庄园法庭还派了人跟随格拉斯夫人回家,一定要拿到这笔钱——在这件事上大家可积极了,家里有纺线女被欠工资的, 表示可以出这个工。


    这其实也是庄园‘劳役’了,所以有人主动出工,庄园本身是不会拒绝的。


    事情是这样解决了,大家也知道这是路易莎发话了才这样干脆利落的,一时之间倒有不少好话说她——原本这里就是巴尔扎克伯爵名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庄园,因为天高皇帝远的原因,这儿的农民牧民倒是比一般庄园里的农民牧民要好过一些,所以他们本来就对巴尔扎克家族比较尊敬。


    之后做了路易莎的陪嫁庄园,路易莎除了派查账员下来查账,其他都是‘萧规曹随’,甚至还给了一些福利,这儿的人就更满意了。


    现在路易莎又帮庄园里的纺线女主持了公道,也难怪赞扬声一片。


    “……这样说起来,纺线女们的生计也很艰难啊。”听了罗斯先生传达的纺线女们的感谢,路易莎也问了他一些纺线女们的事,这才了解到纺线就是普及范围最广的乡村手工业。基本上,只要有村子的地方,就不会少了纺线女,只不过是全职和兼职的差别罢了。


    路易莎想了想又说:“纺线女的报酬一直是这样微薄的么?不能想办法与布商们谈判,让他们多付一些么?”


    罗斯先生只当是路易莎心善,同情纺线女们,并未多想。当下摇摇头说道:“殿下,这件事儿没法办,虽然纺线女们报酬很少,可那已经占了纱线价值的一半了,再加上羊毛的价值,其实布商在这一道工序挣得很少。”


    “当然,他们也不是不想挣得更多,只是再少的话,纺线女就无法维持生计,只能放弃这工作了……现在的价格,已经是长期协调的结果了。除非有一天纱线价格大涨,不然……不,就算纱线价格大涨,布商们也会将这份收益吞下,不会因此给纺线女涨报酬的。”


    路易莎知道罗斯先生说的很对,这个时候她又想起了自己过去一直犹豫的事——她虽然搞出了不少超出这个时代的东西,但基本没有生产力的提高,影响不到社会生活基本面。但纺织不一样,这事关衣食住行,影响国计民生……她不知道该不该碰这个,所以长期埋着头只当看不见。


    现在看到这些纺线女的艰难生活,这像是一下推了她一把,让她意识到了一件事:难道她不碰这个,普通人的生活就很好了吗?


    而且如果她小心一些‘打样’,尽自己所能做出规范,其实是可以带来好处的同时,又尽力降低坏处影响的吧?


    毕竟她现在也是可以影响到一个国家走势的人了,她应该对自己有一些信心,或者说,对封建社会的‘权力’有一些信心。


    这样想着的路易莎终于放下了一些包袱,能够开始考虑怎么涉足纺织业,而不是碰不碰纺织业了——最初的决定下了之后,原本混沌的思绪,似乎一下就清晰了。说起来好像人就是这样的,在犹豫做不做的时候总会有很多设想。但在决定要做,只用想怎么做时,一切就简单了很多。


    首先,路易莎就想到了要搞飞梭。原因也很简单,在不改动此时各类织机基本形态,也无法用到蒸汽机的情况下,飞梭就是短时间内最能提高织布效率的东西了。


    所谓‘飞梭’,其本体相对普通梭子差别并不大,飞梭的不同在飞梭之外增设了两个东西,一个是滑轨,另一个是滑轨两端的弹簧。


    增加这两个装置之前,织布人是在经线之间扔梭子,使纬线能够穿过去,从而织布的。因为这个原理,现在织幅宽比较大的布,织机也得宽,甚至得两个人操作。不然的话,就是这边左手梭子扔过去了,那边一个人的右手够不到,还得挪过去从右向左扔梭子,效率就太低了。


    有了这两个装置之后,可以采用脚踏式机械结构,让飞梭沿滑轨从一边弹到另一边。这样,除非是纺织中有一些故障,需要理线什么的,不然都不用动手的。而且这还能让布料幅宽进一步加大的同时,让操作织机的人从两个减少到一个。


    让布料幅宽加大,这其实也是纺织业一直以来的追求。毕竟对裁缝来说,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幅宽不够,这才要‘缝合’增加宽度的——幅宽过宽可以剪,可过窄就很难搞了。


    如果不是要追求幅宽,何必要做现在这种主流的两人纺织机呢?像过去一样,一个人操作窄幅纺织机不就行了么?


    所以飞梭确实是个好发明,增加了效率、减少了人工,是真正意义上的‘降本增效’。更妙的是,这也会刺激更多的纱线需求,从而让纱线进一步供不应求。那种时候,纱线涨价,让纺线女获益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但仔细想了一下,路易莎又觉得不行。因为这样一来,原来用两个人的织布机只用一个人了,必然会有大量的织布工会下岗——就算那时织机可能增多,也不能翻倍,甚至因为织布速度加快,说不定织机数量还会减少呢!所以飞梭一出,织布工肯定会大量失业。


    路易莎觉得纺线女们生计艰难,但要为了纺线女们日子好过一些,就一次砸了织布工的饭碗么?而且,从现实一些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个糟糕的选择。因为织布工失业,对路易莎这样的领主来说,可比纺线女们生计艰难要麻烦多了!


    纺线女们的生计一直是很艰难的,而且封建社会,女性大多不是家庭的支柱,单身且自己养活自己的女性终究是少数。她们纺线收益不高,很大程度上也是和这个事实互为因果的——因为这个事实,女性才可能承受比男性更低的报酬。而又是因为收入更低,女性无法成为家庭支柱才越成为坚不可摧的现实!


    总之,现实就是这么个现实,继续如此,领地内也是‘稳定’的。而对于统治者来说,稳定压倒一切!


    可要是让城市里的织布工大量失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些织布工基本是全职的,而且是作为家庭支柱的男性,再加上他们都是市民,生活成本比农民更高,生产资料比农民更欠缺。换个说法,就是无产阶级属性更强……


    让农民失去土地,甚至连佃租土地都不能够,他们不一定暴动,毕竟还能去城里讨生活。可要是让市民大量失业,城市暴动是必然的!因为市民很清楚,这年头农村也没有多余的土地了,不然这些年城市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快。


    有地可耕的话,农民可是很顽固的。除非是地主太不当人了,不然他们很难下决定去完全陌生,根本不知道从何着手谋生的城市。


    飞梭不行,至少现阶段不行,这就让路易莎调转思路,将念头放在了纺织业革命的另一大发明,也就是‘珍妮机’上!‘珍妮机’可不是织布机,它就是用来纺线的。


    历史上正是飞梭发明后,纱线进一步紧缺,这才催发出了能更快更多纺线的机器——虽然说,珍妮机这样的机器要发明,已经没有技术和观念上的障碍了,但要花多久的时间才能发明出来,发明之后又得再花多少时间推广,这是说不准!正是人们对珍妮机这类机器的渴求,才让它的发明和推广如此迅速、顺利。


    在珍妮机发明之前,人们已经用纺车纺线多年了,相比起纯用纺锤和绕线杆纺线的做法,纺车已经快了不少,但依旧远远无法满足织机的需求。一个纺车只有一个纱锭,以当时的纺车和织机来说,得六七个纺纱工才能供一个织布工。


    此时的纺线速度当然没法和那时候的纺车比,但织布机其实也没有那时织布机的效率,所以纱线紧缺程度倒是差不多的……


    路易莎首先想的是,如果搞出珍妮机,会有什么结果。增加纱线供应,那肯定是利好纺织行业的,织布工等不会受到影响,说不定呢布制造商还得雇更多织布工。而与之相对的,就是纺线女的悲惨未来了!她们少有的生计也会受到影响。


    毕竟正常的话,用珍妮机纺纱可比手工有优势多了,价格更低还量大,这样纺线女还能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估计也就是技术传播慢可以救一下了,让一些地区的纺线女还能够苟延残喘几十年。


    这看起来很糟糕,但如果换一个思路,情况又不一样了。路易莎想到了英国近代时期,工业向乡村转移的倾向。因为当时城市针对手工业各种苛捐杂税,所以一些商人将产业放到了乡村,这样既能避税,还能就近利用产自乡村的原材来。


    就像纺织业,用到的羊毛,不就来自乡村么?就近采购,还少了中间商和运输成本呢!


    后来的英国第二大城市,也是工业城市代表的曼彻斯特就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崛起的,工业革命以前曼彻斯特可没有后来的辉煌。


    如果,弄出了珍妮机,然后又立法规定,只允许在乡村使用,结果会怎么样呢——这样的法律在此时并不奇怪,多的是工具只能在某个行业或地区使用,在别的地方或行业使用就有违法的可能性呢!


    这类法律的出台,大约是有地方保护主义或行业保护主义倾向的,所以站在这个时代的视角来看,也有其合理性。


    路易莎想,要么是稍有资本的家庭购置珍妮机,打垮没钱的纺线女。要么就是庄园主在庄园内自办纺纱场,然后雇佣曾经的纺线女们来做工——男性基本不太可能入这一行,因为乡村男性劳动力还是倾向于留在农业之中的,更何况纺纱也是女性的传统行业。


    虽然说,只要利益足够,传统就是用来打破的,织布行业就是典型,早就已经是男人的天下了。但这终究有一个过程,尤其是纺线是比织布更女性传统的行业,没有几百年别想把女人挤出去(由中世纪的画作可知,纺线几乎是和裙子一样,是打在女性身上的‘标签’)。问题是,几百年之后,工业革命都要来了,这些也就没意义了。


    唯一的问题是,既然是工场开工,那基本就只有曾经的全职纺线女才能做了。兼职的妇女,就此要丧失一个补贴家庭的来源了……不过纺线本来就收入微薄,还是兼职做做的,所得更不可能是一个家庭的依靠,所以这个影响已经是相对小的了。


    想到这些的路易莎,觉得就可以先在自己的庄园里开办纺纱场。她自己开的纺纱场,肯定是能保证雇工待遇的。这样既可以改善自己庄园里纺线女们的生活,还能控制纱线增量,看市场反应……因为纱线供不应求的状态,局限于自己庄园里的纱线场那些产出,暂时应该影响不到其他纺线女的收入。


    而等到大家渐渐发现自己搞的珍妮机了,那要仿效她的做法,因为‘惯性’的原因,也会倾向雇佣纺线女。唯一值得担心的是,商人更多会选择在城市开设工场——虽然此时也有不少城市纺线女,但纺线女绝大多数还是在乡村。


    主要还是纺线女的收入太微薄了,但凡还有别的出路,也不会选择专职做这个。而找工作的话,城市还是比乡村有优势多了,不少女性都能在城里找到工作。乡村就不同了,除了参与家庭农作,女性能找到的工作,包括零工,都很少。


    这种就业形势下,当然是乡村纺线女要多得多了。


    在路易莎能够影响到的地区,现在的布鲁多,乃至整个瓦松,她当然可以推动立法,让珍妮机只能在乡村使用,从而将就业机会也留在乡村。但在瓦松之外,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在乡村,还是在城市建立工场,都是有可能的。


    这一点就有些让人头疼了,不过路易莎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多少是有些杞人忧天了。哪怕自己不保密,此时一种‘先进机器’的传播都是以几十年、上百年的时间尺度进行的。都等到那时候了,人们应该也适应这种新的生产工具了。


    而且,她能顾好自己这几十年就不错了,难道还要为自己死后的世界负责不成?


    路易莎的想法是,现在先推珍妮机,促进纱线大生产。等到纱线疑似供给过量,估计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后的事了,那时候再推飞梭。飞梭应用之后,纺纱工和织布工之间又会慢慢达成平衡——那时,需要担心的就是市场了,生产布料的量大增的话,市场是否能够完全消化掉呢?


    就从路易莎的感觉来说,这倒不用担心,至少在蒸汽机出现前不用担心。


    在工业革命以前,甚至工业革命以后很长时间里,纺织品都是供应不足且昂贵的。人们使用纺织品极其节省,穷人一家只有一条裤子,一家人得出门轮流穿,那可不是笑话!所以,只要稍微降低价格,纺织品就能释放出不小的市场增量了。


    能稍微降低价格么?能的。


    毕竟那时候珍妮机、飞梭等得到应用,成本肯定下降了不少。如果市场供应充足,导致旧价格维持不住了,商人也还有不小的降价空间呢!


    想清楚了这些后,路易莎就决定要搞珍妮机、办纺纱场!这下连巡视庄园也匆匆结束了,叫上她的机械设计师莱昂就开始研究这个珍妮机怎么搞——莱昂原本是雷欧大师的学徒,专门负责建筑机械等活儿。在修建红塔时,路易莎看到了他的才能,觉得这是个搞机械的人才,所以给了它机械设计师这份新工作。


    莱昂突然被路易莎叫来,还有些摸不着头脑,当看到路易莎摆在窗边的纺轮后,才知道路易莎是对这东西感兴趣了。


    纺轮就是纺车的初代版本,然而说是初代版本,比起后来的纺车也不差什么了。毕竟纺车结构简单,原理什么的也一望即知,要改进也没什么余地了。之后的改进,与其说是针对纺车的,更多是针对纺线工的,纺线工能够越来越熟练地使用纺车,这也算变相提高了纺线效率和纺线品质。


    “您总算来了!来看看这些纺轮,我有一个想法……”路易莎朝莱昂说道。


    虽然总是说珍妮机的发明非常简单,完全就是灵光一闪的产物。说是之前的纺车只有一个横着的纱锭,等于是说同时只能纺一锭纱,效率不高。而珍妮机的发明者,一次不小心踢倒了妻子的纺车,纺车的纱锭保持着竖立的方向,居然因为惯性还在继续纺纱,这给了他启发。


    那让他意识到,竖起来的纱锭也可以纺纱。而如果使用传动装置的话,大可以一个大纺轮,带动多个竖起来的纱锭。这样一来,不就效率一下翻了很多倍吗?


    然后,只是一天,发明者就弄出了新的纱锭竖起来的‘珍妮机’原型——说实话,这就有些夸张了。当时的发明者也没钱,完全自己做的话,就是照着做一台珍妮机,一天也做不出来啊!


    而路易莎自己也没见过珍妮机的实物,对此的了解完全是历史教科书里那些书面描述,要让她直接搞定珍妮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她找来了莱昂,准备自己说要求,剩下的交给他去弄。


    路易莎回忆着上辈子课本里的说法,说道:“……我想要制造一种新式的纺车,手工纺线已经没有改进的余地的,但这种纺车还大有潜力。您看,这是纺车的大转轮,纺线时就是转动它,带动绳套连接着的小转轮,从而带动小转轮上装置锭杆的。”


    锭杆就是可套中空的筒形锭子的装置。


    因为大转轮是垂直于地的,这样方便手摇转动。而用绳套连接带动的话,小转轮当然也最好垂直于地。这就导致了,纺轮的发明者下意识的让锭杆从小转轮中心横着伸出去,这样一个大转轮就只能带一个纱锭了。


    路易莎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莱昂打破这个思维定势。


    她让莱昂看纺轮上的小转轮,说道:“我要这个大转轮平着放,可以通过一根从纺车里伸出来的横轴,悬空支在纺车右边。然后用这个纺轮带动带多个绳套,每个绳套带一个锭杆……这样一来,每转动纺轮一次,同时是有多个锭子在纺线的!!”


    后来的珍妮机好像是将大转轮放垂直了,但那样做,需要更复杂的传动结构。现在的路易莎也不是不能做,但她还得考虑这个机器的成本与推广,所以这样就好。


    第172章 穿越中世纪172


    以中世纪中晚期的技术力, 制造初版的珍妮机是不存在任何障碍的,这完全就是概念上的突破。一个大转轮带动多个从动轮,后世这种设计很常见, 甚至此时其实也有了,一些复杂的机械就是这样的。只不过在纺车都还是新鲜事物的时候,人们没想到而已。


    所以路易莎一点拨,莱昂就完全明白了, 而且觉得这件事大有可为。之后他就带着材料和学徒‘闭门造车’去了,真正字面意义上的‘闭门造车’, 只不过造的是‘纺车’。


    在莱昂试制‘珍妮机’的时候, 路易莎也不是就完全放松了。她一边命令羊角庄园准备纺纱场需要的场地,一边还试图自己设计一个梳毛机来——纺纱场是要在她名下,乃至布鲁多很多条件适合的庄园推广开的,但最开始需要一个试点地,路易莎看羊角庄园就很合适。


    甚至,像羊角庄园这种本身, 或者周边就大量出羊毛的庄园,顺便包揽毛纺织上游,直到出纱线的所有工序也不是不可以。剪羊毛、分拣羊毛、洗羊毛、梳羊毛,这就是纺纱的前置工序了,剪羊毛不必说,本来就是在乡村做好的,洗羊毛也不见得城市更有优势,洗羊毛主要就是要用水用地, 这方面乡村资源也是更多的。


    当然,洗羊毛和梳羊毛,尤其是梳羊毛, 以及参杂在这些工序里的分拣羊毛,都需要大量全职工人,这又是乡间所不足的了。


    所以路易莎的设想里,也只是个别条件合适的庄园才打算包揽上游多个工序,其他的就只开个纺纱场就算了——这也避免了乡村劳工抢占城市工人的工作,毕竟其他工序不同于纺纱,纺纱可是本就多集中在乡村,而且供不应求的。


    相比起珍妮机,其实梳毛机要更加简单,路易莎几个月前在泽布兰参观毛纺织的各种工场时,见到他们完全手工梳毛后,就有一些想法了。只不过当时还不想插手纺织业,这才没有仔细考虑……所以两天之后,莱昂带着初版‘珍妮机’来时,路易莎也画好了她设想的梳毛机设计图纸。


    路易莎并不着急拿出梳毛机图纸,而是先试用纺纱机。


    就按照路易莎说的,莱昂制造出来的纺纱机有一个横伸出来的大转轮,它通过多根绳套分别连接着数个从动小转轮,小转轮上竖着锭杆,锭杆上就安着筒状中空的锭子了。


    路易莎和侍女们一起动手,各拿起一团精梳好的羊毛起头捻线——对这个时代的妇女来说,哪怕出身很高,这类活计也是常识一样的存在。都是会做的,只不过是做好做坏、孰不熟练的差别而已。


    简单起了一个线头,纱锭上弄好,另一头的羊毛团就被挂在了纺车最前面的,也是操作者身前的稀疏木齿上。按照设计,这个木齿后还设计了两道横杆,其中上方那一根是可移动的,为了方便移动,甚至还安装了一个提手。这两根横杆组成了名为‘小走车’的结构,其中上方的横杆学名叫做‘张力杆’,实际就是用来模仿人手捋线动作的,可以让纺出来的线粗细均匀。


    当然了,这和手工纺纱时没得比,人手要柔和灵活的多,纺出来的线自然更匀净紧致。甚至连纺轮纺线都比不上,纺轮纺线本质上只是让手动转纺锤,变成了一个固定的大轮子带动纺锤。这样轻松不少,还加了效率,但捋线什么的,依旧是人手在做的。


    第一次操作木制纺纱机纺线,还不太熟练,路易莎亲自上手操作了一会儿,纱线都是粗细不均的。不过弄了一会儿她也有感觉了,觉得熟练一些应该还是能纺出至少能做纬线的纱线的。于是停了下来,让其他人也试试。


    其他人试的时候,路易莎就能更好地观察这台纺纱机的运行了。看了一会儿,很快注意到纱锭的情况不对,问道:“只有7个纱锭吗?不能更多了吗?”


    莱昂连忙回答:“按照您的想法,只考虑大转轮带动时的顺畅,还有纺车的宽度,除此之外就能多带几个纱锭就多带几个纱锭……经过试验,这就是最多的了。毕竟纱锭是要拿取下来的,这样锭杆之间的间距就不能太小,不然绕不了多少纱线,就要取纱锭了。”


    这说的很有道理,但路易莎分明记得,教科书上有提到的,珍妮机能够同时带动16到18个纱锭。难道那是后来的改良珍妮机,得要更高的技术力才能做到吗?


    路易莎想着教科书上的珍妮机插图,想了好一会儿,才隐隐约约记得,插图上的纱锭似乎不是单排的,而是有上下两排。她立刻就对莱昂说道:“那么增加一排纱锭怎么样?就在现在的纱锭下方——啊,这样要从上方取纱锭就很麻烦了。”


    纱锭是长筒形的,从锭杆上取出来是需要一定的空间的。不过这也不是什么难事,路易莎很快想到了,说:“这一排锭杆可以设计成可翻转的,纺纱时用一个插销固定。取纱线时打开插销,向前翻转、锭杆朝外,就很容易取纱线了。”


    这似乎一下打开了路易莎的想象力,她很快推翻了自己的说法,摇头说道:“不不不,这样还不够方便,为什么要每次绕满纱锭后就取纱线呢?那样打断纺纱不说,还要剪断纱线,重新起头加捻,费时费力,还浪费羊毛。”


    起头那一段总是格外不均匀,所以其实是不能用的,路易莎说浪费羊毛就是这个意思。


    莱昂不理解路易莎的意思,如果是纺锤手工纺线,那绕的线团自然是想多大就多大,直到卷线杆超重,影响操作为止。纺轮也是差不多的道理,就一个纱锭,那当然是想绕多粗的纱锭就绕多粗的纱锭,直到绕不下为止。


    可现在,这么多纱锭并排,空间不够,也只能纺一会儿就取纱线了。


    路易莎见他不懂,指了指纺车底部空落落的地方,说:“这里可以加一根两排锭杆一样的竖杆,也通过大转轮传动。这样纺出一段纱线到纱锭上后,牵扯出一段来,分别系到这两排竖杆上,之后接着纺线……”


    “下面两排竖杆可以看作是纱线暂存处……竖杆完全可以做成时插入式的,取的时候直接摘出来就行,而不用费力去取绕得牢牢的纱线。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不用总是起头加捻。取下竖杆后,换新的竖杆,线头系在新竖杆上就行。”


    “当然,这只是顺带的好处,真要讨厌起头加捻,还可以取纱线的时候留长一些。非要加一个纱线暂存处,还是为了调节纺纱线时的‘松紧’。”这样说着,路易莎还给莱昂示范了一下:“您可能从未纺过纱,所以不容易想到这一点……”


    这个时候纺纱机的纱锭因为绕线的原因,是越来越粗了,但因为最开始每根线就粗细不均,导致的结果就是最粗的纱锭比最细的纱锭要粗了不少。路易莎让莱昂来看,从‘小走车’之间牵扯出来的纱线松紧,有的和纱锭之间已经绷紧了,有的却松松垂着。


    “随着纱锭粗细变得不一样,同样带动转一圈,卷的线长也是不一样的。这样一来,有的线就会卷多变紧,有的则有‘多余’……虽然这跟横杆可以模仿人手捋线,调节这种差距,但还是不如人手灵活,所以……”


    “如果有一个存线的地方就不用了,纱锭上绕不了几圈就会转移到存线竖杆上。虽然存线竖杆和纱锭之间,也会因为绕线粗细发生松紧不同的情况。但一来,这时候已经纺线完毕了,松紧问题不大会影响到纱线质量。二来的话,存线竖杆和锭杆相互分担绕线粗细带来的问题,就是增加‘容错率’。”


    “原本可能会导致卡顿,甚至断线的问题,这样就能缓一缓了,说不定就缓过来了。只有比原本更大的绕线差异,才可能导致出问题……”


    纱线松紧是明摆着的,莱昂又不蠢,立刻理解了路易莎的意思,并开始思考怎么用大转轮传动底部存线竖杆。想了想说:“这样就需要加宽大转轮了,不然根本无法容纳那么多的绳套。那些连接锭杆和竖杆的绳套是要各行其是的,不能够绞缠、覆盖,不然传动就会不顺畅,甚至卡死。”


    路易莎点点头:“可以加宽,不过也可以想办法让同样宽度的大转轮容纳更多的绳套。比如,可以在转轮上刻出凹陷的‘轨道’,这样每根绳套都有自己的轨道,即使离得近,也不会那么容易混在一起。另外,可以加一个‘分线板’。”


    路易莎觉得说的不直观,干脆给莱昂画了出来。所谓‘分线板’也很简单,就是一个比大转轮略宽的弓形木框,木框上下相对打孔,可以上下系绳子——就像弓一样,只不过弓只有一根弓弦,这个分线板可以有多根‘弦’,绳套就从弦与线之间的缝隙中穿过。


    一根绳套钻一个缝隙,这样的分线板安在大转轮与锭杆之间,确保它们更不容易在传动的过程中交错绞缠。


    莱昂点了点头,表示这些都会照做……其实这些他不一定都想不到,但肯定没办法像路易莎想的这么快、这么多。毕竟路易莎是现代人,很多东西对她是常识、本能一样的存在,她都不一定能意识到那些现代培养出来的‘见多识广’‘举一反三’,在古代有多么不一样。


    也因此,莱昂对路易莎是真心佩服的,不是因为路易莎是他的雇主,他的主人,而单纯是因为路易莎在机械上的‘天赋’……莱昂又不知道路易莎来自未来,肯定是只当是天赋了。


    “……嗯,这样还可以在纱锭前方加一根横杆,就像前面有横杆可以捋线一样,这也能协助捋线。这就不用木制了,用一根金属横杆吧,这样更光滑,垂下来更自然,不会卡住……毕竟这里不方便手动上下调整,完全就是纱线抵着的。”


    路易莎看了一会儿,又增加了一个建议。这个小设置既能协助捋线,也能帮忙调节小走车与纱锭之间的纱线松紧。要是太紧了,有一个金属横杆以自重压下来,扯动对面的羊毛,就可以让较紧的纱线纺出加快。要是松了一些,金属横杆垂得就更低,等于是帮助扯紧纱线了,也有利于纱线更均匀。


    也是因为要求这根横杆足够灵活,不会卡住(卡住的话,就不可能根据纱线的松紧上下起伏调节了),所以才说要金属的。这样接合处阻力比较低,自重也更好根据需要调整……为此即使增加一些成本也是必须的。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小走车上的张力杆也用金属的,理由和这根横杆用金属的差不多。但张力杆到底可以人手控制,人费心一些,效果也还可以,所以不是必须的——说到底,还是这时人力价值不高,相比较之下,一个不算小的金属构件,增加的成本却是实实在在的。


    路易莎这又不是造一个纺纱机,一个纺纱场就不知道多少台了,然后那么多庄园都建立纺纱场……今后后要传播纺纱机,考虑一下机器成本就很有必要了。


    说完了对初版纺纱机的改进建议,路易莎这才拿了梳毛机的设计图给莱昂看:“这是两种梳毛机,一种负责粗梳,一种可以进行精梳。”


    莱昂仔细去看,发现粗梳的梳毛机类似一个秋千,木头的‘秋千架’上挂着弯曲的‘秋千板’。


    ‘秋千板’的底部是斜向下的金属梳齿,然后下方是梳毛机底板,上面钉着斜向上的梳齿(斜的方向与秋千板上斜向下的梳齿相反)。所以只要放一些羊毛在底板上,再抓住‘秋千绳’(其实是木制的)或‘秋千板’的后端,摇动‘秋千’,就能完成粗梳工作了。


    摇动‘秋千’是,前端底板是敞开的,梳通的羊毛被带起,很容易就会掉落,所以下面可以摆一个接羊毛的篮子……相比起用梳毛板或者刺球,这要省力的多,也有效率。


    莱昂会由此联想到秋千是路易莎不知道的,因为她是想着海盗船做了这样的类似的设计。毕竟这个‘秋千板’可长了,而且还真就是船形——下面相对的梳齿底板也是一样的船形,相错梳毛时间隔始终相等,充分利用了齿板面积,而且摇多高都无所谓,不会磕着。


    莱昂心里想了一下这个梳毛机,又想了一下现在大多数梳毛工用的梳毛板,一瞬间就明白梳毛机的好处。心里暗暗赞叹后,才去看路易莎说的专门用于精梳的另一种梳毛机。


    这种梳毛机外形就完全不同于前一种了,它的主体是由两个大小不同的滚筒组成的。这两个滚筒是可传动的,摇动一侧大滚筒旁的把手,两个滚筒就会一起向内或向外转动——梳毛时是向前摇动把手,这样滚筒都会向外转动。


    滚筒向外转动时,可以向小滚筒下方塞入粗梳好的羊毛。向外转动的小滚筒会把羊毛带进去,带到两个滚筒之间,一般最终是大滚筒上会缠绕上梳得很分明的羊毛纤维,小滚筒上也有,但总不如大滚筒上多。


    嗯,大小滚筒上都有非常密的金属钉齿……不过,相较于粗梳机上的梳齿,精梳机上的梳齿又细又密,还要短很多,这也是为了适应精梳的需求。


    等到大滚筒上的羊毛纤维缠得足够多了,快要盖过梳齿了,就可以揪起一小撮羊毛,穿过一个穿孔板——这类似金匠用来拉金银丝的那种穿孔板,只不过现在拉的是羊毛。有这样的穿孔板,可以保证精梳羊毛的均匀,也方便后续纺线。


    从穿孔板上拉啊拉的,就能把缠在一个大滚筒上的羊毛扯得七七八八,最后绕城一扎扎的绵条。至于剩下不好车的,就用棍子从滚筒上特意空出的一道上穿过,撬起来羊毛,剪开后取下来——滚筒上都是金属梳齿,但刻意留了一道一指宽的空,没有钉上梳齿,就是为了方便这个操作。


    这个精梳机也很不错,莱昂脑子里过了一下就做出了判断。很快回去之后,就让学徒照着图纸做了出来……主要是图纸已经很完善了,根本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让学徒来做也是一样的。至于他自己,当然是把精力都放到了纺纱机上。


    初版纺纱机需要改动的地方还挺多的,一些地方甚至需要经过一番试验才能直到最佳设计是怎么样的。所以,路易莎再次看到送来的纺纱机,就是一个礼拜之后了,可比见初版机器要等的更久。


    当然,等待是值得的,再次上手的纺纱机好用了不少。路易莎用的依旧不熟练,但能感觉到操作上更顺畅了,想来只要习惯一段时间,纺处合格的纬线是不难的——当然,更重要的还是,这下终于有十几个纱锭同时运转了!


    准确地说是16个纱锭。


    “不错,很不错……只可惜,不能脚踏转动,如果像脚踏式织机一样就好了。这样空出两双手,就能更专心于面前的纱线,粗细不均或者断线,都能及时弄好……”路易莎对纺纱机很满意,但站在后世人的高度,无论怎么满意,还是会有不足之感。


    对此莱昂只能道:“殿下,这很难办,我是说。您之前说的,将大转轮竖起来,方便操作的想法,小人还能想想办法达成。是的,这需要更多精细的传动零件,但还在能力内,最多就是增加一些成本罢了。可是要脚踏带动转轮,还要有实用性,这非常难……”


    从设计上来说,这并非做不到。但以此时的零件加工、可用材料情况等来说,要以此制造出实用平价的机械,这是想也别想。


    路易莎未必不知道这个道理,她上辈子看蒸汽纺纱机以前纺纱机,都说是‘手摇纺纱机’,就没有说‘脚踏纺纱机’的,这就很说明问题了。大家都知道脚踏式设计的好处,能完全空出双手,为什么不在纺纱机上达成这个设计呢?是不想吗?显然是不能。


    所以这个时候莱昂这样说,路易莎也只能叹口气说:“哦,我只是说说,与其那样,还不如研究加宽纺纱机,然后一个人只负责摇转轮,另一个人就专门照看纱线呢……”


    当然,这个也不容易,一个大转轮可以传动的转轮是有限度的,不能无限增加。或者说,达到一定数目后,故障率等就会激增,除非其他的地方也有相应改进。这样的话,先不说这个改进做不做得出来,只说由此增加的费效比是否合理,就是一个大问题了!


    能用上生产效率更高的大机器,生活在工业时代的现代人会普遍觉得这是大好事,但现实却是很多小厂用的依旧是几十年前的旧机器。因为以人家的情况,换大机器根本不合适——现在也是的,中世纪盲目追求大机器什么的,听着就很不靠谱了。


    能增加一倍效率的机器造出来,成本比造两个原来那种机器更高,那还有什么意义?就算可以节省一些人力,在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毕竟这始终是工业革命前,使用人力、畜力的时代,机器减少的人力使用是有一个天花板在那里的。


    使用现在这版纺纱机用的人,也不会比之后再加宽的大型纺纱机用的人少多少了。


    总之,事情就差不多这样定下来了。路易莎一边让莱昂带着工匠多多制作纺纱机、梳毛机,一边就让羊角庄园今年别卖羊毛了,准备着这些羊毛留着自己用。为此,洗羊毛的池子都挖出来了,还特别去城里找了两个洗羊毛的师父来,准备就在庄园里搞洗毛场……


    当然,也不只是指望羊角庄园这个‘试点’自产自加工,也是预备着从周边收羊毛的。而拉尼这边多的是牧羊地,不然也不会自然形成拉尼这个毛皮交易中心了,所以要收羊毛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


    第173章 穿越中世纪173


    羊角庄园的庄园管家罗斯得知, 路易莎有意在羊角庄园建立一家纺纱场,并让他兼任纺纱场的管理者时,是意外且惊喜的。


    先不说被路易莎记住了, 这对他这种庄园管家是多大的好事儿,就是管一个纺纱场本身,这就是有现实好处的!县官不如现管,管着一摊事儿, 就有过手沾油的机会,金钱上的、人事上, 甚至组织上的好处, 那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


    “恭喜您了,被殿下分派了这项工作……只要能够做好,说不定就能去殿下身边呢!殿下并不是一个在意出身高低的主人,您都知道的吧,不少现在得到重用的人,其实都出身普通, 和您也差不多。只是因为有才能,又恰好在殿下眼前表现了出来……”来通知罗斯先生的是路易莎身边的一个侍从,颇为感慨地说道。


    罗斯先生连连感谢,详细问了这件事的流程之外,又接手了这个侍从送来的两台纺纱机,以及粗梳机、精梳机各四台——梳毛机比纺纱机容易制造,很快就做出了这么多。


    “……这就是殿下命人制造的新式机器,可以用来梳毛和纺纱。”侍从指了指机器:“今年的剪羊毛季还没到, 可以先找一些原料,用来培养女工。等到剪羊毛季到了,会有更多机器送来, 纺纱场就真正运行起来了。”


    “对了,洗羊毛的池子挖好了吗?”这时路易莎之前就吩咐做的,和准备纺纱场的场地一起提前安排了。毕竟这种‘基建’不能说一句话立刻变出来,肯定要先准备好。


    罗斯先生连忙说道:“最近已经开始修建了,殿下下达命令时,正好是春耕季,所以……请放心,绝对不会耽误纺纱场的运行!剪羊毛季开始前,一切都会准备就绪的!”


    春耕季与夏耕季之间有一小段相对来说没那么忙的时间,庄园里才好抽调人手服劳役,搞一些基建工程什么的——羊角庄园是牧业为主没错,但那是从占土地多少来说的,要说农业人口和牧业人口,其实农业人口还要略多一些。


    这没办法,同样的土地,农业用地肯定是比牧业用地容纳的人口要多不少的。


    所以,即使是羊角庄园这样牧业为主的庄园,要抽调人手,也得看着农业生产的情况来呢!


    罗斯先生这样的本地人都这样说了,侍从当然不会故意挑刺,不然要说农忙时怎么不抽劳役么?农忙时抽劳役到领主自营地上干活儿,都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抽人去做明明能延后的建设工程,真不是随便发一句话的事!


    非要强求,结果往往就是开口容易,做事难,事倍功半!


    时期就这样安排了,等到侍从离开,罗斯先生就一边督促挖洗羊毛池的人抓紧时间,一边开始物色女工——建纺纱场的事倒是提前完成了,这主要是因为,羊角庄园里本来就有空房子,是一座已经废弃的谷仓,刚好可以修缮一下就用来做纺纱场。


    有了路易莎的任命,罗斯先生就很容易‘扯虎皮做大旗’了,立刻找到了庄园里的其他庄园管家、庄头、农事官等人,说道:“殿下想要我们庄园自己加工羊毛,纺成纱线,直接卖给商人。所以庄园的羊毛,以后就不卖了。”


    “不只是自营地上的绵羊,还有牧民自己养的绵羊,一律要卖给庄园。当然了,一切按照惯例来,这些羊毛可以抵扣租税,也可以直接算钱,都随行就市。”


    有人皱着眉头说:“庄园如果是收购谷物和牲畜,随行就市是很有优势的,毕竟省了运输到集市上的工。可是如果是羊毛,这恐怕没什么吸引力,毕竟布商们本来就是来庄园里进行收购的。牧民有长期合作的布商,让他们直接卖给庄园,就得毁约……”


    这时候,羊毛还没有做成期货,所以所谓的‘毁约’,并不是布商和牧民有什么契约。甚至连口头约定都算不上,就是大家长期合作,有了一定默契——当然,这种‘默契’也是可以消失的,比如说布商找到了羊毛更便宜、更优质的来源,又比如说有其他布商给牧民开了更好的价格。


    只能说,这种‘默契’有一定约束力,但不多。


    罗斯先生是想过这件事的,立刻说道:“纺纱场开办起来,是要雇佣女工的,过去的纺纱女会优先雇佣,但人手肯定不够。更别说除了纺纱工外,还要雇工洗羊毛、梳羊毛,这些活儿都要雇工,我想没有人会拒绝更多的零工机会。”


    纺纱场、羊毛池、梳羊毛,都需要人手,除了少数全职工,应该还有一些只是农闲时雇的短期工——这在此时是很正常的,一家手工工场因为原材料季节供应情况不同等原因,往往不是一年四季均匀生产的,淡季旺季差别极其明显!


    这种情况下,手工工场不可能在淡季时也养着多余的人手,所以在少部分全职工外,只有旺季才会多雇一些短期工。


    羊毛并不是生产出来就立刻要加工处理的原材料,相对来说淡旺季没那么分明。或者说,各地也只是根据自身的生产情况,安排全年的淡旺季(当然,生产旺季一般还是在下半年的,因为夏天新羊毛上市,而且呢布还是冬天卖的最好,这期间就是生产的黄金期了)。


    在庄园里的话,按照农业生产的情况安排淡旺季可以说是最简单的了。农闲的时候人力充足,正好多雇一些短期工。这样对庄园来说,不会耽误基本生产,纺纱的人力成本也低。而对庄园里的农民、牧民更是好上加好,可以在农闲时节也打一份工,补贴家里。


    罗斯先生的意思很明显,放牧产羊毛的牧民家庭,只要将羊毛卖给庄园,他们的家庭成员就能优先得到雇佣——这对庄园来说是一个不要多花钱,但确确实实能够打动牧民的‘诱饵’。


    大家也觉得罗斯先生这个主意很好,实在是惠而不费。之后大家就商量着,要和之前来庄园收羊毛的布商打招呼了,通知他们今后不用来了……其实不打招呼也可以,但此前他们能进庄园收羊毛,或多或少都是给了庄园管理层好处的,不好一点儿情面都不留。


    这个时候提前和他们说了,也是给他们时间,能够想办法从别处购买羊毛。不至于事到临头,多出这么大一个亏空。


    “……其实,我们可以和那些布商明白说,说我们羊角庄园要自产纱线。”就快要‘散会’时,忽然有人提出了新建议:“布商也是需要收购纱线的不是吗?纱线这种东西谁嫌多呢?说不定,他们也愿意收购我们的纱线,这样一来,不是销售问题也解决了吗?”


    一言惊醒梦中人,这可是提醒到了罗斯先生,他立刻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布商们、呢布制造商们,之所以喜欢包揽呢布生产过程中的各道工序,更多还是为了将每个环节的利润都吃到。


    其他人倒是也想掺一手,只可惜没有那个资本。毕竟要自己付钱购买上游一道工序出的原材料,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大部分只是小作坊经营的手工业者可拿不出那样的钱。或者说,有的勉强拿得出,但一旦一批货出问题,其风险是担不起的。


    有那么一次,他们就全完了!所以相较于高风险赚大钱,他们也宁愿旱涝保收地赚小钱。


    布商很少接收其他人手里的‘半成品’,这会减少他们的利润,而且说不定就是一个来抢面包的同行,谁也不愿意‘资敌’啊!但纱线算是个例外了,实在是纱线长期供不应求,很多布商自己的纱线不够用,总是要从市面上想方设法采购纱线的。


    于是罗斯就和羊角庄园打交道的布商说了以后不必来收羊毛,但可以收纱线的事儿——对于前者,布商们当然不满,但不满也没办法,这本来就是没有契约的事。而且羊角庄园是路易莎的陪嫁庄园,这里的主人其实也是他们的主人(这些布商都是布鲁多人),为了一点儿羊毛要对主人的陪嫁庄园下黑手,他们也不敢……


    至于后者,这些布商们倒是挺有兴趣的,纷纷表示到时候可以来看货。


    罗斯先生一边应付这些布商,一边还要和牧民说定今年的羊毛都要卖给庄园。不只是如此,还要想方设法去收购庄园外的羊毛——好在纺纱场刚刚铺开,预计要用的羊毛还可以从其他庄园来。


    嗯,羊角庄园是纺纱场试点,其他路易莎能够影响到的庄园,现在都没有纺纱场的,羊角庄园要得到它们出产的羊毛很容易。领主自营地出的羊毛,那就是一句话的事。牧民自己的羊毛,要麻烦一些,但也麻烦有限。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庄园要收购羊毛,哪怕不做多余的事,牧民家庭很多在经过一番考虑后,也会优先给庄园的。


    当然,前提是庄园开出的条件不比外面布商来的差。


    事实上,羊角庄园现在采购羊毛,还是挑拣着来的,都是挑选离得近、可以走水路运输的庄园,或者至少陆路很短——此时陆路运输实在是太贵了!北部临着北海,多天然良港的低地地区毛纺织业大兴,不就是因为可以通过北海海运,以低廉的运输成本得到优质的羊毛么?


    当然,羊毛在高登兰国内运输的时候,肯定也是陆路、水路都有的。所以羊角庄园这样采购羊毛,算下来成本其实比低地地区得到高登兰羊毛的运输成本更低。


    解决着羊毛原材料的问题,罗斯先生也没有忘记培训女工的事。他召集了羊角庄园十几名全职的纺纱女,就让她们学着用纺纱机纺纱——全职的纺纱女就是这样少!羊角庄园就算主营牧业,人口以大庄园来说算少的,依旧算大庄园的范畴内,可就算这样,全职纺纱女也不过十几人。


    这也正常,完全靠自己养活自己的女人,在这个时代非常少见。这当然不是她们好吃懒做,而是社会风气就不赞同如此,也没有多少给女性自己养活自己的机会。会全职做纺纱女的,除了极少数因为各种原因没结婚的女性,以及寡妇,就是一些丈夫几乎无收入,家里负担重的主妇了。


    当然,罗斯也认为十几人足够了。到时候一人操作一台纺纱机,再雇上几个杂工,专门负责给纺纱机加料、取纱什么的。就能保证羊角庄园纺纱场的出产了——他看到纺纱机运转起,十几个纱锭一齐转动时,眼睛都直了!


    虽然十几个纱锭并不代表效率是一个纱锭的纺轮的十几倍,毕竟纺纱女要注意十几条线,速度是没那么快的。但做得熟练了,还有杂工辅助的话,其实也不差什么了。或者说,至少能是手工纺纱的纺纱女效率十几倍吧?


    一般来说,六七个使用纺轮的纺线女,勉强能供应上一台织机要用的纱线。现在一台纺纱机,只单纯算纱线用量的话,供两台织机也是可以的了。


    当然,账也不能这么算,纺轮出的纱线比手工纺的纱线要差,只被允许用做纬线。纺纱机出的纱线,和纺轮出的也差不多,甚至还略差一些,估计到时候也只能做纬线。一台纺纱机要供应两台织机是没可能的,只能说是供应多台织机的纬线——其实这也不错,在路易莎的考量中,这就给一些没有纺纱场的庄园里的纺线女留了出路。


    对手工纺的纱线,很长一段时间内,肯定还是有需求的,甚至需求更高也说不定!因为出的纬线增加了,可不是就会要更多手工纱线做经线么。


    “干的真不错啊,丽莎!眼明手快的年轻人就是更适合用新机器纺线。”罗斯抽时间来看纺线女们的学习进度,就看到一台纺纱机前,一个年轻姑娘一边转动纺纱机的大转轮,一边扶着‘张力杆’,操作张力杆上上下下捋线。


    偶尔见到断了或者快断的线,她还会伸手去接线。这时,大转轮会因为惯性的原因继续转动一小会儿,所以纺纱机是还在运行的。等她接完线,手又收回去,整个过程中纺纱机根本没停!


    这一手可算是震到罗斯了,他连声称赞着。对此名叫丽莎的纺线女也有些得意,她原本在纺线女中其实不算突出,手虽然快,但不是最快的,出的纱线品质更是长期中等偏下。而现在用上纺纱机了,她原本眼明手快的优势完全发挥了出来,一下竟显出了她。


    主要是过去手工纺纱,眼明手快到一定程度后,就没有多少加成了,能够一心多用这一点更体现不出什么优势。现在一个人对付十几个纱锭,却是最适合她的……


    相比之下,过去纺纱女中的顶尖人物,一位老妇就差了不少了。她其实多少有些眼花、反应慢了,只不过纺纱是她做了一辈子的事,属于是闭上眼睛完全靠肌肉记忆也能做下来,所以手工纺纱依旧能做得又好又快。


    不过就算是如此,她也宁愿来纺纱场做工。因为纺纱场的基础报酬就比她辛辛苦苦手工纺纱挣得多了。


    是的,路易莎给纺纱场的纺纱工规定了薪酬标准。因为在她看来,人为规定薪酬虽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非要规定一个过高的薪酬,很有可能就是丧失竞争力,纺纱场和纺纱工一起完蛋。但合理范围内尽可能多给一些的话,还是可以的。


    毕竟用纺纱机纺纱,这也是新鲜事物,她这里给出的工资,等于是第一粒扣子。只要不是太不合理,后面都有惯性照着走下去,而这对纺纱工是有好处的。


    纺纱场按周付给报酬,每个礼拜基础报酬就是12芬尼。


    如果是过去手工纺线,即使是最有效率的纺线女,一天计件所得也就是一个半芬尼的样子。一个礼拜即使休息日也不休息,也才10个半芬尼!再考虑到这种每天赚一个半芬尼的纺线女,往往从天亮做到天黑,中间出了吃喝拉撒几乎不干别的,就更比不上纺纱场。


    纺纱场这边,到底不比在家做工,来去都有固定时间。在家纺线,说的好听叫弹性化工作,说得不好听,就是吃喝拉撒以外只剩下工作了!连稍微摸一下鱼都不能够,因为摸鱼少的产出,都是自己的损失。


    事实上,大多数全职纺线女,都做不到一天赚一个半芬尼,这一行平均每天只有1个芬尼的样子。然而就是这1个芬尼,布商还经常拖欠着给呢!


    在纺纱场的话,杂工都能挣每个礼拜10芬尼,这就和最好的纺线女差不多了——这个活计预计着是给半大孩子做的。工作量不算大,孩子也能做的来,而且孩子钻到纺纱机下取纱,还更方便呢!


    至于说纺纱工们,如果自己负责的纺纱机这一礼拜做得比较好,出的纱线比预计还多,还能拿奖金……当然,就算拿不到奖金,只说基础报酬,就比她们之前强了,还不用担心拖欠工资什么的。这种情况下,用脚后跟想,她们也会选择进纺纱场啊!1


    “罗斯先生,那个,我听说,纺纱场还要招收梳毛工……”就在罗斯对纺线女的学习进度表示满意的时候,一个在旁休息的纺线女走了过来说道(只有两台纺纱机,大家都是轮流练习使用的)。


    罗斯先生不用听她后面的话,就知道她的意思了,没有一口答应下来,只是说:“这件事儿还要再等等看,我当然愿意先关照你们这些纺纱工,但已经答应优先雇牧民家庭了,你家可没有放牧羊群,给纺纱场提供羊毛。”


    这个过来请求罗斯先生关照的纺线女是个寡妇,膝下虽然有好几个孩子,但丈夫死的时候孩子们都小,丈夫也没有个亲兄弟。那种情况下,是无力佃租之前家里佃的土地了,所以大部分土地都被收回了。只有菜地还留着,种一些自家吃的东西外,还搭了鹅舍养了几只鹅。


    家里主要的收入都靠这个纺线女纺线,不只是她,她的两个女儿也和她一起。只是女儿们人小力弱,再加上要照顾家里的菜地和鹅,不算真正的全职纺线女,只能算是兼职补贴家用的。


    她的想法是,两个女儿可以进纺纱场,在纺纱机区做杂工,又或者做梳毛工,都很好。她们这些纺线女‘近水楼台先得月’,是见过新式梳毛机的,觉得用这种机器的话,梳毛工的活儿半大孩子也能干……


    罗斯先生倒是愿意照顾‘自己人’,但一些事还是要照规矩来的。都已经答应用短期工机会让牧民们将羊毛全卖给庄园里,总不好这里就开这个口子——当然了,如果到时候一番分派,还有剩余,那肯定是考虑已经是纺纱场全职工的‘自己人’的。


    这年头用人,任人唯亲是天经地义的事!要是有人不这样做,大家才会觉得这个人有毛病呢!


    罗斯先生是这样说的,但这个纺线女并不放弃,一直在罗斯先生身边喋喋不休,想要说服他将这个工作她的儿女,最好将她的儿女全雇了。即使罗斯先生明显露出了不耐烦的表现,依旧不肯走开。


    这不一定是她不会看人眼色,更多还是因为生活太难了!改变命运的机会就在眼前,只是厚脸皮一些就有可能得到,谁又会故作矜持呢——这件事唯一让人犹豫的地方在于,纠缠不休、说的太多了,可能会得罪罗斯先生,到时候反而不好。


    不过大家都是接触过罗斯先生的,知道他在羊角庄园的管理层算是‘好人’,即使不耐烦也不会免了她们的工作——所以才会这样纠缠到底啊!这里面也充满了普通人的生存智慧,并不是乱来的。


    第174章 穿越中世纪174


    “真是奇妙, 我过去还觉得自己是个纺线能手哩!但现在,看过殿下用纺纱机纺线,才知道还有这样便捷的机械, 能把再灵巧的纺线女都比下去。”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看着路易莎用纺纱机纺线,帮忙在旁转动大转轮,奉承道。


    纺纱工用纺纱机纺线时,肯定是自己转大转轮, 自己纺线的。如果这要用两个人,明显会浪费人力啊!


    但路易莎本身就是出于兴尝试机器, 顺便日常做做女红, 当然还是有人帮忙转动大转轮最好了。当克莱门特伯爵夫人转动大转轮时,她就一手操纵‘张力杆’,模仿人手去捋线,一手进行重点捋线或接线工作——张力杆捋线不见得效果好,这种时候,有需要上手了。


    “人之所以是人, 就在于会使用工具嘛。”路易莎理所当然地说:“你们瞧,任何一种动物都不会使用工具,只能依靠自身身体的力量,所以他们无法统治大地。即使是强大的狮虎也是如此——人类没有他们的速度、力量、利齿,但我们制造了弓箭、刀剑,弥补了不足。在猎场上,分明我们是猎手,他们是猎物。”


    “所以我才完全不能理解, 为什么有人会因为狮虎几天吃一顿,猪牛每天吃个不停,就认为少餐就是好的, 是强大的象征。会那样说的人,都是不真正了解狮虎的人!如果饲养过狮虎的人,就会知道,只要给它们供应食物,它们也会不停地吃。”


    “在野外,它们几天才吃一餐,是因为不想多吃吗?分明是捕猎很难,还有巨大的风险——见过狮子捕猎羊么?不小心被羊角划伤了,是会导致捕猎能力下降,真的会死的!”


    路易莎停下了纺纱的手,因为这时候正是三点一刻左右,下午茶又送来了,所以她顺势说起了这个。


    侍女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她们当然也知道支持少餐的一些言论。而在路易莎身边,受路易莎影响,也因为路易莎的厨房制作的食物确实美味得让人无法抗拒,她们也接受了一天至少四顿(一日三餐加下午茶)。


    这种情况下,她们当然天然愿意接受可以驳斥多餐的论据。


    海莲娜还有些奇怪,问道:“您饲养过狮虎么?怎么了解这些?”


    路易莎当然不能说,她在后世看过各种动物纪录片,也看过动物园里被养成罐头形状的狮虎。只能说:“我没有饲养过狮虎,但饲养过狮虎的人可不少。罗马时代不就有些贵族,喜欢以此显示优越地位么?现在也有一些领主会饲养凶猛的动物,以凸显自己的勇武么?”


    “这些事想知道也不难。”


    这话挑不出毛病来,海莲娜也点了点头:“也是,我还在一些罗马时代的作品里看到过一些暴君是如何喜爱猛兽,用大量的肉食去饲养,却全然不顾罗马城里公民死活的……哎呀,的确,凡是能多吃多占的,怎么会自己放弃呢?”


    “殿下的想法总是和其他人不一样呢。”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抿着嘴笑了笑:“人们总是崇拜野外强大的动物,感慨人类的弱小,但殿下却觉得人才是最强大的。”


    路易莎不以为然道:“人类当然是所有动物里最强大的,许多人不认可这一点,是因为他们总会假设一种场景,假设人类和其他动物一眼赤手空拳。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单打独斗——这样看起来,面对最强大的猛兽,似乎人类会输?”


    “不认可工具的力量,也不认可集体的力量,本能只崇拜个体本身的强大?所以各族神话故事里都会有‘英雄’嘛,一个人决定所有人的命运,毁灭与拯救寄托在这一个人身上,成功了他就是英雄。”


    “然而,即使是在野兽的世界,也不是这一套。所以狮群是集体捕猎,羊群也是集体求生,人类除了会使用工具,还有一个比动物强的地方,那就是我们可以构建更大的‘集体’!野外最大的羊群能有多大,最大的牛群又能有多大,几百、几千?”


    “这就是它们的极限了,但这对于人类来说,不过是基础的。一个村庄就能有几百人了,城市至少也要有上千人吧?组织一个国家,则可以上千万人——当然,也可以说这些人不算一个‘集体’,因为他们是分散的。那么军队呢?军队应该是高度组织化的吧?”


    “军队集结数万人并不是难事,困难只在于怎么收集钱粮,而不在于人本身。”


    “其他动物可不是这样,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是一定会分崩离析的。”


    大家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觉得很有趣。尤其是喜欢新鲜事物的海莲娜和吉娜,吃下午茶的时候还因为好奇在追问这个事儿。吉娜就忍不住问:“您说其他动物达到一定数目后,就会分崩离析,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食物不足了么?”


    “这是一个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如果能提供充足的食物,这些动物群能够扩大,但这种扩大是有极限的,依旧够不到人类群体的脚后跟。”路易莎回忆着上辈子了解的知识,慢慢说道:“有人观察过猴子的群体,猴群的规模大小,取决于猴子们能互相认识的数目。”


    “说的明白一些,它们不能将一个不认识的个体当作是自己一伙儿的——这就能看出人类与其他动物的不同了!比如说一个来自西岱的人,能不能够将某个不认识的奥尔良人当作是自己一伙儿的呢?是可以的,它们都认可自己是瓦松人,不是吗?”


    “如果他们都被征召入伍了,还能在不知道彼此的情况下,一起保卫瓦松,并且在战场上为对方提供支援呢!”


    “这是因为人类会‘讲故事’,在不断叙述的故事里,我们知道我们与一些不认识的人,祖先可能来自同一个地方。而我们,穿差不多的衣服,吃差不多的食物,庆祝差不多的节日,而且我们还有共同的利益……”


    “真有趣,不是吗?”雨果夫人和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并不坐在路易莎她们那一桌,但也能听到路易莎的话,雨果夫人朝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敬了敬手中的饮料,笑着说道。


    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点了点头道:“是,很有趣,我是说,殿下好像什么都知道。无论说到什么,她都能够清清楚楚地解释出来……我也曾见过一些有名的学者,据说他们博学多才、见多识广,以至于无所不知。但即使是他们,也很少能将一些习以为常的东西解释出来。”


    “应该说,越是习以为常的东西,就越难以解释,因为人们认为其天经地义,不需要解释——比如为什么水往低处流,为什么鸟儿能飞翔,为什么1+1=2,为什么我们需要呼吸……其实我不怀疑,拿这些问题去问殿下,殿下也能给我一个回答,但我不敢去问。如果真的这些问题有答案,我真不知道人们是该高兴好,还是觉得可怕了。”


    人就是这样,既会因为疑问得到解答高兴,也会因为越来越多的疑问得到解答而恐惧……‘无知是福’这类观念的流行,是有其心理基础的。


    路易莎其实不知道自己随口就能解答其他人的问题,这有多么特别,她只当自己立了一个聪明博学的人设而已。事实上,相对这个时代大多数人,她确实算是聪明博学的,所以这也不是单纯的人设。


    只是落在其他人眼里,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她知道的太多了,倒不是说任何问题在她那里都能得到解答,但此时身边人能提出的问题,她解答大部分是没问题的。甚至那些无法解答的问题,她也能指引一下方向。


    另外,路易莎经常会给出一些出乎意料的答案,这就让人印象深刻了。尤其是乍一听出乎意料,再一想又觉得很有道理,那更有说服力……


    有的时候,真的很难不被这样的路易莎吸引,毕竟‘智慧’从来都是吸引人的,不然‘智者’这一形象也不会在任何文明中都备受尊重了——这也算是路易莎人格魅力的一部分吧。


    就在路易莎和侍女侍从们一边谈话,一边吃下午茶时,有一位来自羊角庄园的访客到了。路易莎在下午茶后接见了对方,这人不是别人,正是罗斯先生,他这是来汇报羊角庄园纺纱场的阶段性成果的。


    最近剪羊毛季开始了,羊角庄园纺纱场自然也开始了正式生产,不只是自己庄园剪的羊毛,那些从别的庄园订的羊毛,也走水运源源不断地送进了羊角庄园。羊角庄园新挖的洗羊毛池,一直在满负荷运转,在城里雇来的师父的带领下‘三班倒’,即人可以休息,池子不能停,最大限度利用产能了。


    说起了,城里雇师父还不容易呢!因为他们这些人也是有行会的,他们也不能随便教很多人——这算是行业内部的默契吧,以免培养了太多竞争对手,到时候来抢大家,包括自己的面包。


    不过么,事情总有例外,一些师父因为特殊原因,实在缺钱的不是没有。这种情况下,钱给的足够就能打动对方了……当然,这件事这么容易,也是因为干活儿的地方在乡下。真的干了,城里行会的同行也不知道,今后还能回去做人。


    “……清洗完毕,分拣挑选分类的羊毛晾干,就能梳理了。我们从梳羊毛起就有不小的优势,您让人制造的新式梳毛机真是好用极了!梳羊毛又好又快,我们用少量的人手,就能做到雇工几倍于我们的梳毛场能做到的事了。”


    罗斯先生细致地说着羊角庄园里羊毛加工情况,时刻注意着路易莎的神色,判断她对什么感兴趣,就尽量多说一些——其实这种汇报的工作,他大可以托人传话的,但偏偏要来一趟拉尼城堡,不就是为了露脸么?


    当然,也是离得足够近,羊角庄园本来就是拉尼周边的庄园。从羊角庄园过来,一天都能来回呢。


    “您看,这是最新一批纺出来的纱线。”罗斯先生还拿出了精心挑选出来的成品样品献给路易莎。


    路易莎了解下面人的作风,摆弄这些样品时就说:“看起来真不错,我是说,这可好过头了,真的是纺纱机的出品么?我看也不差手工纺纱什么了。”


    罗斯先生连忙解释:“殿下,这的确是纺纱机出产的纱线,只不过是优中选优拿给您看的。普通的纺纱机纱线,根本不配供您使用,奉献给您实在拿不出手——其实,大部分纺纱机纱线,也就比这差一点点罢了。哪怕比不上手工纺线,也和纺轮纺的差不多了。”


    这路易莎就有些意外了:“怎么可能呢?纺轮可是一个纺线女照管一根纱线,肯定要好一些啊。我也用过纺纱机,现在越来越熟练了,旁边还有人帮忙转动大转轮,却也依旧比不上纺轮纱线呢!”


    罗斯先生却没有说大话的意思,立刻说道:“殿下,这里头有一些缘故。首先,您刚接触纺纱机,使用纺纱机也只是闲暇时做女红,肯定不如这段时间整天和纺纱机打交道的纺纱工熟练,而熟能生巧嘛,真正纺纱工的纱线品质是能做得更好的。”


    路易莎想了想,觉得这说的有道理,自己偶尔动动纺纱机,肯定和人家从早到晚地使不一样。就像那句话说的,不要用你的兴趣挑战人家的专业,更何况她这个连‘兴趣’都算不上呢?


    罗斯先生见路易莎露出赞同的眼神,便又跟着说道:“其次,殿下您大概不知道,普通纺纱女使用的羊毛,不如我们的好。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羊毛品质更高,而是梳羊毛这一道工序做得太好了,精梳绵条格外顺长、条理分明。”


    “这样的绵条对纺线是有好处的,可以让纺线时更好地抽出羊毛,没有那么容易绞缠、粗细不均什么的……这就极大弥补了纺纱机纺线容易粗糙的不足。”


    “这样的纱线寻找买家,其中优质的少部分,可以以手工纱线的价格卖出。其他大部分则以纺轮纱线名义卖出,给布商做织布用的纬线,总是一点儿都不难的。”


    路易莎从罗斯先生的话语中听出了些意思,便顺着问道:“这听起来,你们是已经为纺纱场的纱线寻找到合适的买家啦?”


    罗斯先生尽量让自己不要表现得太得意,因为他听说路易莎郡主不太欣赏才有点儿成绩就得意洋洋,以至于得意忘形的人。只是微笑着说道:“不,殿下,我们还不算找到合适的买家,因为纱线其实还没生产出多少。”


    “只不过,过去会来羊角庄园购买羊毛的布商,他们总归是需要纱线的,所以在下自作主张与他们谈过了。他们也对羊角庄园纺纱场出产的纱线表示了兴趣,只不过在没有见到实实在在的纱线之前,总不能定下来。”


    对此路易莎表示理解,毕竟此前都没有这方面的合作,毫无信任基础的情况下,肯定得见到东西才能往下谈。


    “做的不错,我本来还想介绍几位普罗万的布商给你们呢,现在倒是不必了。”


    路易莎和普罗万羊毛行会的副会长拉裴德认识,因为他的侄子,就是经营香水行业的阿尔贝的原因,这些年关系倒是更紧密了。拉裴德副会长是在普罗万羊毛行会是失势了,但他本来就是大布商,况且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路易莎说一句话,他安排几个布商来采购一些纱线又有什么难的?


    不过一句话归一句话,不必路易莎去发这句话当然是更好的。看起来只是一句话的事儿,实际也是人情,眼下人家配合了路易莎,路易莎将来少不得在别的事上抬抬手——路易莎的确是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是这些人未来的主人,可这不是她能‘白嫖’的理由。


    特殊的身份也只是让她搞利益交换的时候不用为难于‘门路’,甚至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比较低的。而这其实已经很了不起了,这世上更多的是提着猪头找不到庙门去拜的。


    这也不用奇怪,统治的艺术本来就是‘妥协’,即使是皇权极其强大,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的古代华夏,皇帝也一样要做各种妥协。中世纪的西方领主,就更是如此了,不用想着什么事一言以决!


    比如说,真的欠了债,能赖账不假,可那样就别怪以后自己,甚至本国所有人借钱的利息都比正常要高上不少了。


    得到路易莎称赞认可的罗斯先生眼前一亮,他也是知道的,路易莎并不是那种空口赞许的人。一旦有实际功劳,又被她看在眼里的人,那是真的能得到一份前途的!所以这趟回羊角庄园后,他更是在纺纱场上投入了大量精力。


    为了让纱线顺利出售,他特地带着纺纱场的成品样品去见了之前有过约定的布商。


    他也没有耍滑头,就带了两种样品,一种是优中选优,堪比手工纺的纱线,一种就是普通的了。拿去就对布商说:“这是纺车纺出的纱线,不过我们挑选了最优质的,可以相比手工纱线,你们拿去做经线使用也可以。”


    “至于普通的,就是这些了,品质你们是看得见的……我可以做主,购买我们纺纱场纱线的,一定量的普通纱线,可以搭售一些优质纱线,而两种纱线价格是一样的。”


    虽说是不耍滑头,在陈述的时候,罗斯先生还是玩了一个小小的文字游戏的。他这里说纺车,大家理所当然的就认为是纺轮了,一些地方也确实称纺轮为纺车。他们哪里知道,路易莎就给纺纱机命名为纺纱机、纺车呢?


    名字上她很随意的,就是混着叫的。


    这时候这样说,其实也不是罗斯先生故意要骗人,而是他不知道是否要保密纺纱机的事,自然不可能主动透露。另外,他也担心强调纺纱机的事儿,到时候节外生枝,一些布商就不买他们的纱线了——这是很可能的,对于一些可能打破原有业态的东西,从业者抵触是常见的。


    像一些地方,现在还不许用弹羊毛的弓子去弹棉花呢!就因为觉得这不利于梳毛工维持旧的地位……


    “看起来还不错?”布商对纱线的需求是无限的,至少现阶段是这样。所以虽然不满羊角庄园不卖羊毛给他们了,但也不会拒绝推销上门的纱线。


    “唯一的问题是,多数都是纺轮线,只能做纬线。”轻飘飘一句话,就把羊角庄园出的优质纱线归类为少数的手工纱线,可以用作经线了。


    其实这也不奇怪,纱线是很多纺线工各自做出来的,十分分散。他们到底是手工纺的,还是纺轮纺的,汇聚到一起后,谁还说得清?所以到最后,还是按照质量来的,质量好的就做经线了,质量差一些的就做纬线。


    这样既保证了呢布质量,又降低了成本,同时还多少填补了一些纱线缺口……其实最后一点可能才是最重要的原因。纺轮对纯手工纺线的效率优势是很明显的,之所以没有引起很大反对,很快就被行业内接受的,不就是因为实在太缺纱线了么?


    提高了纱线供应,这在毛纺织行业内部就是天字第一号免死金牌!


    路易莎经过一番考虑后,选择先做纺纱机,而不是织布机,也是有这方面考虑的。真的做飞梭织布机,说不定到时候就得面对城市织工捣毁飞梭织布机,然后掀起城市暴动的局面了。


    “纬线也很不错,纬线使用这些纱线,更多的手工纱线不就能做经线了吗?其实没有分别。”罗斯先生知道对方只是‘例行抱怨’,采购羊角庄园的纱线是必然的。


    所以接下来也只是要商量具体的价钱、货量、交货日期等细节了……


    第175章 穿越中世纪175


    自从羊角庄园的纱线正式向外界销售起, 布商们就一天比一天惊奇。


    说实话,一开始和羊角庄园的纺纱场订立采购约定时,他们还以为羊角庄园就自己一个合作者呢!实在是罗斯先生一开口, 那纱线出货量大得很,让他们理所当然地觉得,这就是羊角庄园纺纱场总的出产了。


    不然羊角庄园才多少人?怎么也产不出更多纱线了!哪怕是纺轮纺纱,也不能更多——作为原材料的羊毛固然可以从其他地方购入加工, 可是人手却不是那么好增加的,毕竟羊角庄园就是个乡下庄园嘛!原本的主要人口还得做农业、牧业生产呢!


    至于说从别的庄园抽调人口, 说实在的, 这也很难,农忙时节哪个庄园的人手都是紧着用的。所以一些有话语权的大庄园,经常在农忙时节从小庄园弄一些农奴去,就是为了保证自己手下的生产。


    想要多增加庄园人口,确保农忙时有人可用,这则是不现实的。一座庄园能容纳多少人口, 本质上是由它的土地决定的,多加一些人,就是多加一些嘴!这些嘴养不活,最后的麻烦可要比农忙时节人手紧张要大得多!


    总之,一开始大家都以为自己就是羊角庄园唯一的采购商了,而且自己订的那些货,能如数收到,且还有的等呢!却没想到, 每次去拿货都是一点儿不差、一点儿不晚,仿佛他们的纱线还有富余一样。


    这种情况下,难免试探几句。罗斯先生不会把底细全都露出来, 所以也只是说:“我们纺纱场的产出的确比预计的更多一些,毕竟纺车操作熟练之后,出纱线的速度也更快了。我认为,纺车才是未来,手工纺纱再出色也就是现在这样了,纺车却说不定未来会怎么样呢!”


    见识过纺织机的罗斯先生难免也学上了路易莎的口吻,对‘机器’大唱赞歌。但布商们不是啊,对这样的说法也是半懂不懂,话是听的明白,却不知道怎么说到这里了。


    当然,这种‘隐瞒’是不长久的。虽然这年头消息传播很慢,可这些过去和羊角庄园有往来的布商本来就是认识的,只要稍有碰头机会,谈起了羊角庄园收纱线的事,就能对上了——事实也是如此,剪羊毛季开始一个月后,两三个布商就互相知道了情况。


    其实有何止是他们三个之前就有合作的布商?罗斯先生还发挥了主观能动性,通过自己的人脉,另联系了三个布商呢!这三个布商,说起来拿货量还更多。毕竟他们不太了解羊角庄园能有多少产量,基本上就按照罗斯先生承诺的数字,以及自己的缺口商量着来了。


    “不可思议,真是不可思议!”一位相对年轻的布商忍不住道:“为什么羊角庄园能有这么多纱线产出?我打听过了,他们的确从别的庄园采购了羊毛,还在自己的庄园里洗羊毛、梳羊毛哩!但这不是他们能产出这么多羊毛的原因啊!”


    另一位身宽体胖的布商满不在乎道:“羊角庄园的羊毛不再出售了,就应该知道他们会自己洗羊毛、梳羊毛的,行了,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别人能涉足的行业,难道羊角庄园就不能了吗?虽然他们说不定没有加入行会,毕竟是乡间……不过,我们是普罗万人,哪管他们拉尼人有没有加入拉尼的行会呢?”


    剩下一位布商其实也不在乎这件事,只是说:“这话说的对极了!只要有纱线,管它怎么来的呢?说不定,是羊角庄园从别的庄园调集了所有纺线女,扩大了羊角庄园的纱线生产呢?反正专职的纺线女,要么是老姑娘,要么就是寡妇,也不用考虑佃租土地的问题,同一个主人的庄园之间调拨,容易得很呢!”


    “哈哈,我就是这一点很嫉妒那些乡村地主,农奴那样温顺,怎么安排完全由他们说了算。要是城里的工人,他们可不会那么听话。”心宽体胖的布商哈哈大笑起来。


    “农奴也有农奴的麻烦,即使农业年景不好的时候,依旧得留着他们。不然等到来年,生产怎么展开呢?我们在城市里组织工商业生产就不一样了,不景气的时候可以解雇工人,可以暂时不做了,等到好时候了再下场……”年轻布商‘实事求是’地说。


    就在这些布商知道羊角庄园纺纱场出产有些不同寻常,但也不是很在乎的时候,羊角庄园纺纱场可是在紧抓生产。


    原本庄园里只有十几个纺纱女的,可后来又有一些兼职纺纱女,她们兼职的程度比较深,即固定接纱线活儿,往年纺纱量也只比全职纺纱女稍低。这些纺纱女知道了纺纱工的报酬,再加上她们原本靠纺纱补贴家用也不是可有可无的,现在可不能断了这个,便找上门来,请求罗斯先生也收下她们。


    罗斯先生想着羊毛的收购量比想的要多不少,多收几个纺纱女也没什么,就让她们也跟着学使用纺纱机。学的好的就可以做纺纱女,学的稍差的,也可以待定,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纺纱场就要增加人手了。


    就这样,真正开始大量纺纱时,纺纱场是有二十多个纺纱女一起工作的。她们一天就可纺出四百多磅的纱线了——此时的纱线市价,手工纺的最优质的,价格是2芬尼每磅,至于只能做纬线的纺轮纱线,看品质而定,反正羊角庄园出的,拿到了一个半芬尼每磅的价格。


    也就是说,纺纱场每天出产的纱线,价值接近3镑!


    可别小看了3镑,好像路易莎随手支出都不是这些了,实际上3镑从来不是小钱!一天是接近3镑的进账,一年不就是1000镑了吗?而此时有多少人,一年进账能达到1000镑?就算是贵族,多数也是没有这个收入的。


    当然,每天出产的纱线价格接近3镑,并不代表利润也有这么多。虽然纺纱场使用了新的梳毛机和纺纱机,羊毛成本也比多数布商更低,但利润率算到出纱线为止,也只有50%左右——这对于此时的手工制造业来说已然很高了,主要是新机器的使用带来了超额利润。


    就按照50%的利润率计算,羊角庄园洗毛、梳毛、纺纱一通忙碌,一年总的利润大概是四五百镑的样子。这其实也很多了,因为这只是一个羊角庄园,再多几个庄园也照羊角庄园的做法来,多的不要,就算10个庄园吧,不由是一年四五千镑的进项了吗?


    一年四五千镑的收入啊,这是任何一个大贵族,甚至是国王,都不能轻视的数字了。


    当然,这个模式不可能无限扩张,因为并不是所有庄园搞纺纱场时,都能得到羊角庄园一样的支持的。最简单的,本身就不产羊毛,周边也很难便捷、便宜采购羊毛的庄园,其实就没有搞纺纱场的基础。


    乡村不比城市,城市之所以能成为城市,大多数就天然在交通枢纽上!再加上后来慢慢构建起的运输网络,它们很多都有获取原材料的渠道,成本上也差的不是太远——然而就是这样,北部低地地区的羊毛纺织业还是积累起了相当大的优势。


    这是为什么?不就是因为羊毛获取成本的一些优势,在行业体量越来越大后,就越发不可忽视了?


    所以,要搞纺纱场的庄园,最好是本身就大量产出羊毛,这样估计周边也是适合产羊毛的。本身出产加上就近采购,至少成本控制上不会比纺织城市差什么的。


    这些庄园集中纺线女,甚至还要调拨其他庄园的纺线女做纺纱工,生产才能做下去——就像布商们私下说的,专职的纺线女大多是老姑娘、老寡妇,没有拖家带口,也不会有佃租田地的考量,调拨起来是比较容易的。


    而且这样,也不会因为区域的纱线生产都集中到那些庄园了,她们就失业了。


    至于那些兼职的乡村纺线女,一来作为兼职者,问题没那么大。二来,因为手工纱线更加优质,估计很长时间内,经线,尤其是一些高档布料,还是只会用手工纱线。这样一来,手工纺纱的活儿估计还是能做下去的,而且说不定会因为供应不上,更加紧俏呢!


    另外,羊角庄园纺纱场模式不能扩张,也有市场的原因……纱线现在紧俏不假,可市场的需求总有个头啊!甚至不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到头,只要想一想使用纺纱机的纺纱场多起来后,纺纱机会慢慢出现在城市,那时候面对的竞争,就知道天花板在哪里了。


    如果路易莎有意搞技术保密,或许还能独占这个优势几十年,赚几十年的超额利润也够了。但问题是,她又没有这个想法?


    路易莎的想法不过是先在自己的庄园弄起来,可以打个样,固定下模式,后面的人因为惯性,也因为她定下的法律,可以照着做。到时候,生产力进步了,普遍都有好处,纺线女等可怜的生产者也能分享上一些好处……


    所以重点真的不是钱,是这件事的影响力,而影响力是要慢慢显现出来的,至少现阶段还看不大出来——对纺纱场来说,就是羊角庄园内有一些雇工,有数的人口得到了更高收入。对纺纱场外来说,羊角庄园出的纱线汇入到整个纺织行业,就更不算什么了!


    事实上,路易莎自己都没有关注那点儿纱线的出售,她也知道时间长着呢,还得看以后。


    现在的她已经在考虑飞梭织布机的事儿了……是的,先在还不好立刻上马飞梭织布机,最好等到纱线供应过剩,即织布速度赶不上纺纱了再说。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再者也是最近搞纺纱机想起来,那就先弄呗。


    飞梭织布机要比纺纱机麻烦一些,正好可以提前做出来,到时候先不推出,只当是技术储备了。


    为此,路易莎挑选了两个人去做这件事,一个自然就是她的首席机械设计师莱昂了,另一个却是此时正在特鲁瓦的小庄园里,秘密制造座钟的安托万——最近,座钟也正是火热的时候,买得起的人只有那么些,可讨论度居高不下啊!


    没办法,封建社会,贵族主导,装逼还真就是第一生产力。这等能让贵族老爷们装逼的神器,那肯定走红啊!


    当然,说是买的人不多,其实也完全覆盖藏在庄园里的小作坊的生产力了,甚至还要排工期呢!实际上,那边又招募了一批工匠,增加了人手,但产量还是跟不上。因为就像预计的,它不只是做西方一个市场,还有东方呢!


    之前转口玻璃镜的商人,吃到甜头了,当然也对转口座钟感兴趣。


    今年才过去半年,收到手的订单已经有30座了,可比之前预计的最大年产能20座要多一半了,难怪要增加人手——更重要的是,这么多的座钟,那该是多少钱啊!


    布鲁多座钟工坊生产的座钟,最便宜的纯珐琅(铜胎)外壳,也要1700镑一座。至于稍微加点儿金银宝石装饰,那价格就得奔着2000镑去了。


    30个座钟,就按照2000镑每个计算吧,毕竟买得起座钟的人,也不差多几百镑的装饰了,至少平均算2000镑是没问题的。这样就是60000镑的销售额,减去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今年到目前为止、可预计的,依旧有几万镑的利润。


    而且今年才过去一半呢!天知道下半年还有多少订单。


    这样的收入情况,让巴尔扎克伯爵喜不自胜,对路易莎信任更胜!现在路易莎要搞什么,他都是支持,绝没有二话的——食糖、玻璃镜、座钟三大金矿,竟然一个比一个挣钱,之前无比重视的食糖竟成了利润相对少的了。只能说,封建社会,果然还是贵族的钱好赚。


    不过账也不能这么算,食糖的市场潜力还很大,而且随着生产的增加,只会越来越大。玻璃镜和座钟这样的奢侈品,天花板就低得多了,等到能买得起的人都买了,也就到了收入走低的时候了。到那时候,要降价销售都不太好使,因为奢侈品一旦降价,反而死的更快!


    但那都不知道是多少年后的事了,中世纪到底不是现代,奢侈品更新换代都没那么快,所以倒也不用想那么久以后的事。


    反正现在座钟挣大把大把地挣钱是不错的,要从座钟工坊调出人手来是很难的。一方面他们缺人,人只有进的,哪有出的?另一方面,也是为技术保密着想——座钟的高价大家都是看得到的,虽然不知道到底卖了多少出去,但大家多少有一点儿算计在心里。


    这种情况下,总有一些人心动了。不过,座钟工坊在哪儿都不知道,要派商业间谍都无从说起,所以有心思的人都想的是拆解现有的座钟仿制。毕竟这机械结构不比玻璃镜要用化学反应,都是看得到的啊!拆解仿制看起来还是很有希望的。


    就是这成本太高,就算购入一个最便宜的座钟,也要1700镑呢!


    不过考虑更高的利润,还是有人入手了,今年已经收到的30个座钟的订单,说不得也有这潜在仿制者的‘贡献’——这方面,座钟工坊的人其实不算太担心,一个是,他们当初有更好的原型机进行仿制,也花了两年时间。现在别人仿制他们,没有差不多的时间根本做不到。


    另一个,这还只是事情都顺利的情况下,像是安托万弄出来的特殊合金等,这要仿制出来,就得有‘运气’了。而运气是最难以捉摸的,可能真就一切顺利,两年后就能仿制座钟了。也可能一切幸运女神一点儿不眷顾,几十年也没有结果。


    真等到仿制品出来了,他们这边已经有了响亮的招牌,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比下去的。更别说,那时候说不定就有更好的产品了——他们是有更好的原型机的,始终是想朝着最初的那台座钟靠拢,他们还一直在努力呢!


    原本安托万也在这些努力的人中,别人要动他不可能,但路易莎说要调动他,那就是一句话的事。至于说安托万他本人愿不愿意,那肯定是愿意的啊!


    虽然现阶段来说,继续钻研座钟也很有趣,他越是研究‘原型机’,越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让制造出一样技术指标的钟表。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新东西’更有吸引力,路易莎调他去,也不可能没有原因,一定是有‘新东西’要制作啊!


    更何况,他现在也是有家庭的人了,虽然他和妻子可以接受生活局限在小庄园里,但如果不必过那样隔绝的生活,不是更好么?


    所以路易莎一召唤,他就高高兴兴、拖家带口地来拉尼了。然后不出他所料,路易莎就交代他和一位机械设计师配合,研制一种新式的织布机。安托万此前对织布机了解不多,毕竟他是做精密机械的,和莱昂这种做大型机械的,不是一路的。不过只是听路易莎描述这种新式织布机,他就有了兴趣。


    按照路易莎的说法,他是新式织布机的关键!因为新式织布机最大的创举就是‘飞梭’的存在,而要飞梭运转,就得有合用的弹簧装置——弹簧最重要的其实并不是造型,而是材料弯曲变形后能够复原。


    所以,所谓的发条,即使不是后世人脑海中螺旋弹簧的样子,也有别名叫发条簧、平面涡卷弹簧、发条弹簧。另外,还有板状弹簧,名叫板簧。至于光只是螺旋状,而不能产生弹性形变的,那类东西大家反而不会叫它弹簧。


    安托万可是在座钟用发条的研制上立了大功的!现在用他来做飞梭要用的螺旋弹簧,看似不相关,其实是专业对口!


    等到安排完了安托万和莱昂去研制飞梭织布机,路易莎就暂且将这件事放下了。毕竟这事儿完全不急的,这就是个技术储备,要等到纺纱机带来的纱线过剩,那才是飞梭织布机上马的好时机——而那,就不知道是哪年哪月的事儿了!


    这之后,路易莎休息了一段时间,但也没休息太久,半个月都不到呢!


    因为战场上传来了消息,纪尧姆率领的‘王师’大获全胜,完全打败了伏京公爵率领的叛乱军……说实话,在乱战不断的中世纪,我方有一个军神的话,还真是相当有安全感。


    现在战争已经到了尾声,正面战争就算结束了,剩下的是经济账、政治账,以及一些扫尾工作。这种时候,路易莎当然要去迎接纪尧姆啦——其实路易莎也可以去西岱,和其他人一起参加凯旋仪式就好。不过路易莎身边的人都不赞同如此,觉得路易莎应该表现得积极一些。


    其他人是其他人,她可是王太子心爱的太子妃,怎么可以一样!


    路易莎想想纪尧姆对她的上心,也确实说不出反对的话,于是就收拾收拾,准备西行更远去迎接回程的纪尧姆。


    “说起来,菲利普王子的婚礼应该很快会举行吧?”收拾的时候,吉娜忽然说到了这个。这也不是无缘无故说的,而是菲利普王子的婚事和这一战有很大的关系。


    之前菲利普王子和路易莎解除婚约后,并没有再定下婚约。实在是安娜王后是个眼光很高的人,绝不答应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没多少封地的普通宗室,等到路易三世死后就泯然众贵族。看她先前为菲利普王子定下了路易莎,又为小儿子弗朗索瓦筹谋巴伦公主,就知道她的期望多高了。


    而路易莎、巴伦公主这个级别的婚约对象也不是那么好找的,也是安娜王后沉得住气,这才一直都没有定下来——的确是沉得住气了,主要就是路易三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了,那时菲利普王子在婚嫁市场上就要大打折扣了。


    国王的儿子,和国王的兄弟(不是一个母亲生的),那能是一回事吗?


    至于说为什么这一战和菲利普王子的婚事有关,那是因为这一战伏京公爵,以及追随他的一群人输了,那就要‘认罚’!虽然按照中世纪的制度,革除爵位什么的不存在,真不让伏京公爵存续了,其他的领主物伤其类,也是要反对的。但想要不出血,过了这一关,那也是不可能的!


    其中一项,就是这些人家的女儿,看着就得低嫁一波了,而且这低嫁是低嫁,嫁妆却不能因为低嫁就打折扣。尤其是一些这仗一打,家里的男人都死在战场上,能够吃绝户的,这等好处肯定都得给战胜者一方啊!


    纪尧姆赢了这一仗,他这一派的贵族,家里最近都要办喜事了。


    至于说菲利普,那是因为他答应过父亲路易三世,要补偿菲利普的。当时说是连泽布兰都可以补偿给菲利普,不过现在他能做国王了,反而不好不在乎这种重要领土。所以趁着这一次机会,给菲利普配一个合适的新娘,也算过得去了。


    第176章 穿越中世纪176


    对于纪尧姆给同父异母的弟弟菲利普王子安排的婚事, 无论是不是纪尧姆的人,都只有说好的。纪尧姆的人,这次都捞到好处了, 这时候纪尧姆的决定,他们哪有多的话?肯定是说什么都支持啊。


    至于说安娜王后那一派,不是那么核心的成员,也从这个举动看出了纪尧姆的‘宽宏大量’。心觉得王后所出的王子, 王太子都还留有情面,他们这些人正该推动这事儿达成, 为‘和解’开个好头啊——眼看着路易三世可是越来越不行啦, 得考虑着以后呢!


    还有核心派,因为安娜王后是利益切实相关,这肉送到嘴边了,哪能拒绝,自然也是无话可说。


    另外就是第三方了,他们倒是没什么可说的, 利益不相关,看戏就好了。再者说了,王室成员大团圆,看上去总归是好事——多少事都是因为王室成员的争斗而起?最后把所有人都都搅动进去了!想要火中取栗的野心家总是少的,多数人还是不愿意真出现那样的修罗场。


    那么,这样一番操作,菲利普王子的结婚对象是什么人呢?正是伏京公爵的小女儿!为了这个小女儿出嫁,伏京公爵准备了大量的嫁妆, 包括但不限于西部的一大片领土(那是附带港口的重要领土,占了伏京公爵领地的1/4),还有大量的‘嫁妆金’。


    领土当然是不能随意分割的, 不然也不会有各种继承制度的严格规定了。那些绝嗣的领主,难道不想救一下,有女儿没儿子的,不想自己的女儿继承?又或者儿女都没有的,难道没有自己更嘱意,但不是法理上的第一继承人的继承人吗?


    但所谓继承制度其实没那么死板,重要的其实是多数有发言权的人是否赞同。只要能说话的人大都赞同,就算不按照继承制度来,那又怎么样呢?相反,能说得上话的人大都不赞同,那即使是照着继承制度来的,一样得面对无尽的反叛。


    只不过,说得上话的金字塔塔尖们,大都是规则制度的受益者,所以大部分时候也不会反对遵照规则制度来。就像继承制度,因为当下不那么符合自己的利益就反对,那‘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今后乱成一锅粥了,就知道后悔了!


    当下就是这种情况,伏京公爵反叛,那要付出代价就是很正常的了。让他的小女儿带着一部分领土嫁到王室,这有什么好说的呢?


    这桩婚事决定的仓促,估计凯旋仪式后不久就会举行了。毕竟这事儿伏京公爵心里肯定是不乐意的,就得携王室的大胜之威赶紧确定下来,不然事后谁知道会有怎样的反复?


    所以当吉娜说起这桩婚事应该会很快举行时,路易莎就点了点头:“就这两个月之间吧,或许军队返回之后,送嫁的队伍也该出发了。”


    “那位伊丽莎白公爵小姐,听说原本已经在议亲了……”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忍不住说道。


    ‘伊丽莎白’就是伏京公爵小女儿的名字。


    海莲娜不以为然道:“议亲算什么?只要没有结婚就不算,就连订婚了也可以——啊,殿下,我没有那个意思。”


    话说到一半,海莲娜忽然想起来,路易莎和纪尧姆就属于是订婚了也可以解除婚约的‘典型’,这样说起来太不尊重了。虽然她估计路易莎不是那种下面说错一句话就要抓着的人,但揭人不揭短呢,这总归是让人有些难堪的。


    路易莎却是不在乎地摆了摆手:“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别道歉了。”


    其实背后说这类事的人是有的,路易莎遇到了也不会当没听到。重点是,说这些的人抱着怎样的意思,有些人只是不小心说到,又或者单纯就是串闲话,并没有丝毫恶意,那路易莎做什么和他们计较?相反,说这些话反而是‘手段’,是恶意的延申,路易莎就不可能依旧好脾气了。


    这大概也是路易莎在外界评价多少有些两极分化的原因之一吧,她宽和的时候都宽和过头了,但面对一些事一些人她又会眼里分毫揉不得沙子。


    “说起来,那位伊丽莎白小姐,也是出名的美女吧?”吉娜眼珠一转,出于打断这会儿有点儿不自然的气氛的目的,主动转移话题道:“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我见过她的堂姐,就是嫁到西岱的那位,那也是个美女,大家都说她是他们家族典型的长相……所以伊丽莎白小姐会和她堂姐长得像吗?”


    “我丝毫不怀疑伊丽莎白小姐的美丽,毕竟那样出身高贵的人,总是美丽的。”雨果夫人也出来接话,这样就算刚刚那一波过去了。


    不过她这话也不是随便说的,与其说这种事‘血统论’,还不如说是阶级论。毕竟贵族的话,肯定是有钱,又有数代积累的审美的(某种程度上,世俗世界的审美,就是由她这类人决定的),靠后天堆砌也能堆出个水准线以上的外表。


    这话就没什么意思了,路易莎也不爱说这个,所以完成了转移话题的使命后,大家就说起了迎接纪尧姆的事儿。她们即将要前往的是西部的一座小城,给纪尧姆的信件路易莎已经写出了,约定了她将在那里迎接他,为他举行一个小型的凯旋仪式。


    大家对凯旋仪式还是有很多想象的,很快就兴奋地议论了起来,其中不乏对纪尧姆的称赞与崇拜——无论什么时代,大家都对用兵如神的天才将领、常胜将军,会有某种仰慕,这来自于人类骨子里的慕强。哪怕是主体追求和平的现代都是如此,战争成为家常便饭的中世纪就更如此了。


    抱着这样的心情,路易莎的队伍出发了,经过了一个多礼拜的舟车劳顿,终于先返回的军队一步,来到了那座约好的王领西部小城。


    这时候,纪尧姆的心腹,克莱尔骑士也到了这座小城。他是和探路骑士一起过来的,为的就是等到路易莎一行,和他们一起安排接下来的事。


    路易莎见到了克莱尔骑士,知道他是纪尧姆身边非常受重用的人,也给了足够的体面。


    “太子殿下这段时间还好吗?”路易莎非常公式化地开口。是的,公式化,不然她和克莱尔骑士又不熟,能问什么呢?事实上,她和纪尧姆一直保持着通信,太知道纪尧姆的状况了,根本没必要从克莱尔骑士这里打听。


    克莱尔骑士有些拘谨地一一回答了路易莎的问题……面对路易莎他总是特别拘谨,这一方面是因为纪尧姆对路易莎的重视,他们这种下属,很容易看主人的态度决定自己的态度。纪尧姆对路易莎重视,他们就分毫不敢随意对待,有时候甚至会因此有些反应过度。


    另一方面,就是因为路易莎本身就让不熟的人感到由距离感——对熟悉路易莎的人,会觉得她十分平易近人,一点儿架子都没有。但不常接触的人,就是另一种感觉了,毕竟路易莎不是那种以亲切、温柔著称的贵妇。


    她独立自主,主见非常,对于男士们,关系分的非常清楚,就是不相关的人、下属、丈夫的下属等等……严格意义上,除了纪尧姆,她没有可以说私人关系亲密的异性。这是因为,不管现代怎么样,现在就是一个古典社会,男女之间是没有纯友谊的。


    路易莎是可以抱着纯洁的交朋友的心态和某个异性交往,但遑论外界的看法,只说这个异性会怎么想呢?他是真的把路易莎当朋友的吗?


    这说起来是非常复杂且微妙的,所以路易莎干脆也就不去想什么异性友人的事了。为了不给自己本来就称不上多简单的中世纪生活上难度,她都是以一种相当官方的态度对待异性的……


    见过了克莱尔骑士后,路易莎就开始准备凯旋仪式的事了。这种事说起来复杂,可都是有范式可以参考的,一切照着来就是了,所以也就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了——路易莎自己觉得这很正常,却不知道,落到克莱尔骑士等‘外人’眼里,她和她的下属可太能干了。


    “不愧是太子妃殿下,一个人主持凯旋仪式也这样游刃有余……听说,太子妃殿下在娘家的时候,已经在负责一部分布鲁多的事务了,布鲁多的贵族都是服从她的。”一个骑士颇为敬佩地说道。


    克莱尔骑士见准备工作无可挑剔,进度也相当喜人,也赞同地点了点头:“毕竟太子妃殿下原本就是一位女继承人嘛,相比起一些只会做女红的贞静贵妇,无疑还是太子妃殿下这样能干的妇女更能帮助到太子殿下——在西岱时,太子妃殿下就总能恰到好处地协助太子殿下,不给那些太子殿下的敌人一点儿机会。”


    这句话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可,但也有个别人不满路易莎这种女性。毕竟社会主流所赞美的女性典范绝不是如此,这也实在‘冒犯’到了某些男性脆弱的自尊心,隐隐间有一种危机感……不过这种人这时候也没有跳出来说话。


    主要是,人是受环境影响的生物,周围的同伴都赞同一件事的时候,即使心里有不同意见,大概也会憋着。再者,纪尧姆身边的人都知道纪尧姆重视路易莎,这也傻瓜也知道了,至少表面得表现出对太子妃相当的尊重。


    再等到纪尧姆带领着部分军队抵达时,路易莎主持的凯旋仪式果然周到非常。既不显得过分隆重,超过了未来西岱凯旋仪式的规格,又能恰如其分地以其端庄、肃穆体现出重视与王家威仪。大家感受到了荣耀与受重视,而且丝毫不觉得浮于表面。


    “辛苦您了。”在晚宴上,纪尧姆在主桌后对路易莎说道。


    路易莎莞尔一笑:“为什么这样说?相比起主持一场小小的凯旋仪式,您率领军队不是要辛苦得多吗?我只是做了一点儿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甚至这件‘小事’,多数也是我的下属做的,我只需要动嘴吩咐。”


    纪尧姆沉静地注视着路易莎:“如果按照您的说法,那我多数时候也只是下达命令而已,战争都是由我手下的骑士们具体完成的——虽然总有人说您过分骄傲,但那是不了解您的人的说法。就我而言,我认为您有时是过于谦虚了,将自己看的太轻。”


    路易莎来自于一个讲究‘集体’的社会,从小学的也是‘人民史观’,认可‘时势造英雄’要多于‘英雄造时势’。所以确实无法理所当然地将其他人的功劳领到自己头上,即使自己是领头的那一个,理论上其他人做什么,是可以有她一份功劳的。


    就像一场仗中的将军,不管先锋官等人有什么进展,最终算功劳,总不会略过这个将军去算的。


    纪尧姆的话是发自内心的,也正是因为发自内心,路易莎才无法正面反驳,难道她要一本正经地给他讲解她上辈子学的那些东西吗?


    最终路易莎笑了笑:“这么说,您是认为,您是了解我的那一个啦?”


    这本来是一句开玩笑的话,却没想到纪尧姆想了想,迟疑过后,却摇了摇头:“是,您这句话提醒了我,我其实也不算了解您,只不过是比完全不了解您的一些人多了解了一些而已——您就像是一本书,很复杂深奥,而且翻过一页还有一页……”


    思考到这些的纪尧姆忽然之间也有一种明悟,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能长久地爱着路易莎,从普法尔茨见第一次开始,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消退热情。


    如果说,一开始只是因为路易莎的美貌,那从她那样直截了当的拒绝开始,他就开始了解她了。而这一开始,就没有结束了,就像他说的,她像是一本深奥的大书,翻过一页还有一页,让人一读再读,却也不算真正理解。


    路易莎没想到自己开玩笑用来解围的话,居然会得到这样真挚的回答,一下也有些脸红了,垂下头不再说话。这场晚宴直到最后结束散场,路易莎也没有再和纪尧姆说话。


    晚宴结束,路易莎和纪要又各自洗漱。因为路易莎昨天洗过头发,这次不用再洗,所以比要洗头的纪尧姆还早一步坐到床上——瓦松的夏天不算特别热,那是对比华夏的夏天来说的,体感来说也有难熬的时候,比如说今天,即使已经是晚上了,路易莎还是觉得有些燥热。


    四柱床放下了轻薄的纱帐,这主要是为了抵挡蚊虫,毕竟为了通风,房间的窗户都被打开了。路易莎就呆在纱帐里,将长长的黑发编成一个发辫,捋在一侧,然后开始擦痱子粉——她其实没有长痱子,但这款痱子粉是加了冰片的,抹在身上能清凉半个小时,是她最近的新宠。


    纪尧姆拉起纱帐来的时候就问到了痱子粉的味道,看了看说:“这是您的香粉吗?”


    的确,后世哪怕是痱子粉那也是弄得香喷喷的,奶香、脂粉香是最常见的,比起古代的香粉还要更适合香粉这个名字。路易莎正在用的这个痱子粉,虽然是以清凉感为主的,但凉感之下,也是香的,只不过多少带了点药感。


    “啊……这不算香粉吧,而是一种搽的药粉。是一种防治湿热环境下的小疹子的外用药粉,瓦松的气候不太用得着——我会使用它,也是因为它能让我很凉快,您要试试吗?”路易莎指了指分装了痱子粉的银盒,以及软乎乎的粉扑。


    纪尧姆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居然点点头就同意了。


    于是路易莎就在他的后背、脖颈、胸口等容易觉得燥热、长痱子的地方,扑上了一些冰片痱子粉。


    然后不一会儿,纪尧姆就明白路易莎说的‘凉快’是什么意思了,他蘸了一点儿粉末擦了一道在路易莎的手臂上:“很像薄荷的清凉……”


    “嗯,不过它们是不同的……这种药粉里加入的是一种名叫‘龙脑’的东方香料。”路易莎一边说着,一边‘还击’纪尧姆,也蘸了香粉,然后两道粉印就留在了纪尧姆的下颌处。借着黯淡的的灯光,看清了的路易莎忍不住笑了起来。


    纪尧姆注意到路易的睡衣裙格外轻薄,而且是无袖的,又想到路易莎喜欢的‘冰淇淋’。就轻轻摸了摸路易莎露在外面、抹过冰片痱子粉的脖子,皮肤冰凉而滑腻,仿佛是一段白色的石膏雕像一样——这是不寻常的,但别有一种刺激。


    “您似乎很怕热?”纪尧姆轻声说道,语气有些干涩。


    路易莎点了点头:“有一点儿,相比起冷,我总是更怕热。尤其是,即使是夏天,还得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即使可以用相对轻薄的布料裁制衣裙,也还是黏糊糊的——这种时候,我就有些羡慕您了,男士的衣服总是可以凉快点儿的。”


    “男士也是长裤长袖,这一点没什么不同……骑士们也不可能像干活儿的人一样,穿个套衫就能见人了。”纪尧姆纠正路易莎的‘偏见’,说话间更抱紧了路易莎:“不过,没有女士的时候,我们偶尔能随意一些。”


    路易莎觉得有些热想要挣开,纪尧姆却仅仅按住了她。路易莎只能小声说道:“您放开一些好吗?您的头发还没擦干呢,我为您擦一擦吧。”


    纪尧姆觉得自己有些着魔了,他曾经听一个来自边陲,在乡间长大的骑士说过一些奇谈怪论——按那个骑士的说法,女人容易被魔鬼引诱,成为魔鬼的同伴,也就是‘女巫’,女巫因为有了魔力,便能轻易引诱男人。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和其他一些针对女性的陷害是一个道理,本质上是一种打压。纪尧姆当时只觉得,这是一些被女人迷住,但却没能得偿所愿的男人,因爱生恨,又或者单纯就是‘嫉妒’,而做的诋毁。


    那种仔仔细细被描述的‘迷恋’,充满了主观想象的痕迹,那都不可能是真的!


    但现在,他好像知道一些了,‘迷恋’是真有可能到不理智的地步,以至于怀疑自己是着魔的。可着魔又怎么样——纪尧姆这下更确定所谓的‘女巫的引诱’是假的了,真到了这地步,不可能还想着挣脱。


    就像是冰天雪地之中,衣着单薄的人,最终会陷入一种美好的、温暖的幻觉。根本不会想到保暖自救,反而会主动脱掉仅有的御寒衣物……纪尧姆曾在冬天领兵,见过那样的士兵,主动脱掉了外衣,死时也带着微笑。


    军中的医生为他解释了这种情况……


    纪尧姆慢慢松开了按着路易莎的手,路易莎拿了一块大大的亚麻布给纪尧姆擦头发:纪尧姆就盘腿坐在床中央,因为他个子太高,即使路易莎在这个时代的女性中也绝对算高挑的,也得跪着直起身体才方便给他擦头发。


    一点点来,擦得很仔细,一部分亚麻布湿了,就转移到干燥的另一部分。等到整块亚麻布都发潮时,纪尧姆的头发也只是微微有一种湿感了。


    这时候,路易莎还没来得及将亚麻布递出去,纪尧姆又搂住路易莎。但因为路易莎现在比纪尧姆还要高一头,路易莎的双手其实还是自由的——只是顿了一下,她就伸出手轻轻回抱了纪尧姆。相比起纪尧姆的搂紧,路易莎的动作很轻,只是虚虚挨着的。


    这次路易莎没有再因为热就有所动作了,只是在这极端的静谧中,和纪尧姆两个人就这样拥抱着。只有轻轻的呼吸,带动散落的发生轻轻颤动。


    过了又一会儿,是侍女过来问路易莎拿那块已经湿了的亚麻布,这才打断了两人。


    第177章 穿越中世纪177


    在西部小城迎接过纪尧姆, 为他举办过凯旋仪式后,两边队伍就合为一队,往西岱行进。又是一个礼拜左右, 他们就到了西岱,接受了早早为纪尧姆准备的入城式。


    这是一场极为隆重的凯旋,晚上的晚宴更是无可挑剔。隆重、盛大,所有人都围绕着纪尧姆祝酒、奉承, 其乐融融。


    不过晚宴的主角是纪尧姆不错,可最引人注目, 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吸引过去的, 却是路易莎。她一出场,所有人就都移不开眼睛了,即使是和纪尧姆说话的人,也会不由自主地用余光去看路易莎。


    路易莎今天穿的是一件椭圆领口,露出脖颈和锁骨的樱桃红丝绸礼服,裙子本身的花纹和装饰其实很少, 完全就是靠造型、剪裁,还有丝绸的品质取胜!那确实是一块美极了的布料,路易莎当时看到这卷樱桃红的丝绸,其实还没想好要做什么衣服,就先买下来了。


    做什么不重要,关键是这丝绸本身就够美的了!


    非常正的樱桃红,既适合这个不再穿的那种‘沉重’服装的夏季,有轻巧感, 同时又确实有浓墨重彩的感觉。穿着这样颜色的礼服,衬得路易莎雪白的肌肤更白了,几乎白的耀眼!


    在她头顶、面前, 大量的蜡烛火光下,她脖子上的白钻项链反射出璀璨的光,但在观者的眼睛里,很难说是钻石更耀眼,还是她的肌肤更耀眼——白钻也算是被路易莎带火了,从她结婚那天戴了以白钻为主的首饰套装后,人们像是第一次发现这种宝石的美妙一样。


    原来只要配合刚刚兴起的宝石刻面切割技术,原本黯淡的宝石就会焕发出彩色宝石也难以比拟的光彩啊!


    和这条裙子、璀璨的钻石相配的是,路易莎的黑色卷发打成辫子,然后紧紧的盘起来,用镶嵌着彩色宝石的黄金发箍束住,一丝碎发也不露。这是非常古典的盘发了,让人想到油画里的中世纪王后,端庄美艳。


    不过,后世的画作里烘托出的美艳,却不代表中世纪真的常见,甚至有没有都还两说。所谓艺术么,不就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么?


    当然,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最主要还是她的长相特征本身就很适合——她的面部颜色对比度非常高,黑发红唇,加上黑色的眉眼,只要皮肤够白,就很有感觉了。


    更重要的是,她真的很美,完全是想象中绝代佳人才会有的样子。雪白的肌肤,鲜红如花瓣一样的嘴唇,挺直的鼻梁,眼睛很大,又如同雾气中的淡绿湖水一般澄澈——她是清新忧郁的长相没错,但越是清淡,清淡到了极点,反而能托出妖冶艳丽。


    所谓‘清极反见妖’,不外如此。


    当路易莎作为‘重要角色’,在人来的差不多了才笑意盈盈、精神饱满地走进大礼堂,她轻轻摆弄了一下手里的绣花手绢,就好像一朵红玫瑰在微风中慢慢摆动。至少在这一刻,在某些人眼里,她有了凝滞时间的能力。


    “实在是让人叹息的美丽!凡人不该有这样的光彩……这让我想起了古希腊古罗马的神话故事,里面提到的凡人国度绝代美女、美少年,追溯起来,都有一个神明的父亲或祖父。他们有着神的血统,所以才能那样出众……”


    “您在说太子妃殿下么?哦,这我倒是不意外,那的确是一位光彩过甚的贵妇。如果不是这样,纪尧姆殿下又怎么会那样的迷恋?大家都说呢,都说纪尧姆殿下说不定是昏了头了,竟然事事都顺着太子妃殿下。”


    “过去纪尧姆殿下无一不是骑士与男人的典范,可现在么……却有了这么个缺点。唉!按着智者们的说法,英明的君主是该远离妇女的言语的,更要支配自己的妻子,而不是她们说什么是什么。”


    当然了,议论是这么议论,真的当着路易莎的面说话,这些人又难免毕恭毕敬、十分讨好起来。毕竟大家都知道,路易莎是太子妃,而且是一个得王太子十分喜爱的太子妃!哪怕是为了在纪尧姆面前留个好印象,大多数人也会如此。


    更何况,路易莎本身也不是完全没有人望,她的行事,她的身份,她的财富,甚至她的美貌,一起构筑了一种‘魅力’。有的人不喜欢她,因为她并不是传统的那种‘好女人’,但秦桧都还有三个朋友呢,她当然也不会少了崇拜者、拥趸……


    “哦……殿下,有一件事儿……”晚宴期间,克莱门特伯爵站起身,想要和路易莎说话。


    看到克莱门特伯爵,离主桌极近的西敏公爵挑了挑眉:“我没看错吧?那可是克莱门特伯爵,哦,我们这位伯爵大人……我实在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对一个女人如此谦卑。过去他可是冒犯过王后殿下的,那之后虽然陛下叫他反省,向王后殿下道歉,但……”


    坐在他下手位置的卢卡斯摇了摇头:“不是他,又是谁?说起来,年初时,克莱门特伯爵不还是西岱贵族之间的话题人物么?大家都惊讶于他的粗暴无礼,对一位专情可爱的贵妇人那样强迫……再想想上一位克莱门特伯爵夫人……”


    “我听说,克莱门特伯爵想要借着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和太子妃殿下套近乎,甚至一段时间内展现出了仰慕太子妃殿下的样子,以一个追求爱的骑士的形象——他为此还去过拉尼城堡,想要拜访当时在那儿的太子妃殿下呢!”有人听到了西敏公爵和卢卡斯的话,也加入了谈论。


    “唉!?这可怎么说,克莱门特伯爵可和‘爱情’扯不上什么关系,当然,考虑到太子妃殿下的美貌,他纯粹为美色吸引,这倒是很正常。”西敏公爵似乎觉得这很荒谬,还忍不住‘啧啧’了两声。


    “但是,以太子妃殿下一向的做派,是不可能和克莱门特伯爵有什么关系的,对吗?”卢卡斯瞟了一眼上面主桌的路易莎,飞快道。


    搭话的人笑了几声,切了一大块肉到自己的盘子里,说道:“是的,虽然太子妃殿下让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做了自己的侍女,但她显然没有因此高看克莱门特伯爵的意思——克莱门特伯爵大概是会错意了,认为太子妃殿下既然让他的新婚妻子做了侍女,那至少是对他有一定好感的。”


    “其实不是吧?”卢卡斯露出了不出所料的表情,他对路易莎的了解要比过去多不少了。主要是,他的新婚妻子和路易莎是亲戚,他可以借着这层关系和路易莎经常打交道。接触多了,一些了解就不再浮于表面了。


    虽然他也不能说有多了解路易莎,但至少知道,这位太子妃殿下多少是有些正义感在身上的。对克莱门特伯爵这样的人,一丝一毫的好感都不可能有。


    搭话的人点了点头:“何止是没有好感呢?据说太子妃根本没见克莱门特伯爵,只推脱说自己生病了,不能见客人,就让克莱门特伯爵回去了。就连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克莱门特伯爵都没见上。他问起自己的妻子,太子妃殿下身边的人只说伯爵夫人为太子妃殿下办事去了,根本不在城堡里。”


    “大家都说,太子妃殿下是为了庇护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才让她做自己的侍女的。”


    “说实话,这样做虽然很让人敬佩,但这肯定会引起一些不好的评价。不管怎么说,克莱门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可是夫妻啊,人家夫妻的事儿,别人怎么好插手去管呢?就像当初克莱门特伯爵扯着伯爵夫人的头发去教堂结婚,那可太难看了,可大家也说不出什么来,毕竟那是人家的家事,丈夫怎么对待妻子旁人无可指摘。”


    西敏公爵无所谓地说:“管他的呢,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无可挑剔的人,我反而最讨厌那种十全十美的人了!因为根据经验,那种人要么很无聊,要么就是假装的,虚伪极了——说实话,如果太子妃殿下连这些叫人指指点点的地方都没有了,反而会让人觉得可怕。”


    “想想看吧,一个出身高贵、美貌无匹,还那么能干,那么滴水不漏的妇女,她居然还温顺驯服,完全是理想中小女人的样子……这难道不矛盾?那肯定是装出来的了……这样心机深沉,让我这样的人觉得害怕呢!”


    “而且,我始终觉得宫廷里的男士们应该庆幸,庆幸太子妃殿下并不是那种十全十美,会温柔引诱,叫骑士们都成为自己裙下之臣的贵妇。更不会出于那种出身高贵的贵妇特有的天真残忍,要捉弄追求者,就像看笼子里的动物慌里慌张出丑……”


    “得知道,这些事,正是此时很多人赞许的宫廷贵妇们会做、擅长做的呢!”


    随着‘宫廷爱’的流行,这种事可常见了。在这种并不比家家酒真实多少的扮演游戏里,主动权在男人手里没错,他们决定着开始和结束,可中间的过程却是女人在掌握了。也就是说,男人只能决定要不要开始,要不要结束,至于怎么进行,那是女人才能决定的。


    对于西敏公爵这番说法,搭话的人觉得意外“您对太子妃殿下的评价还真是出乎意料地高,我还以为您会不喜欢太子妃殿下这样的女人。”


    稍微熟悉西敏公爵的人都知道,他真的是一个只爱吃喝玩乐,一心躺平混日子的人。看到他那些败家子行径,大家都猜测一代西敏公爵积攒的旁大家业到他手中,是不是没几年就要就此散尽了。


    实在是他的的花钱法,支出和收入是没法打平的,据说他现在已经欠了一些高利贷商人的账了 。


    说实话,他这类人可以说是高利贷商人最喜欢的顾客了,他们小钱看不上,一借就是一笔巨款!而且他们还很有还款能力,根本不用担心他们还不上——他这样的大贵族,不动产总有出产,再者抵押物也多的是呢!


    他甚至不是一个实权大贵族,如果是借给国王、大公的钱,说不定就被赖账了,毕竟人家是真的有军队,上门催收是不可能的。可西敏公爵这样的,并无多少实权的大贵族,被高利贷商人上门催债,就坐在家里客厅被叫嚣还债,也不是不可能……基本是赖不掉账的。


    这样高收益又低风险的借贷生意,这个年代可以说是极其稀有的!


    这样的西敏公爵,自然也有不少女人。除了公爵夫人外,既有保持长期关系的情妇,又有春风一度的妓女,当然也有追求了,但没有结果的贵妇。但不论是哪一种,她们除了貌美外,共同点就是温驯、传统……嗯,至少是此时人们眼中的那种‘传统女人’。


    “哦……不是……您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西敏公爵似笑非笑地看了对方一眼,然后又摇了摇头:“我知道您的意思了,是的,我的妻子,还有我喜欢的情妇都不是太子妃殿下那样的女人,是不是?但那是对妻子、对情妇,对自己的女人的要求。”


    “对太子妃殿下这样的女人,当然要从另外的角度去说。”


    这话说到这里,就没法往下说了,甚至搭话的人都有些尴尬了。好在,‘克莱门特伯爵’打破了他的尴尬。这会儿克莱门特伯爵正请求路易莎,让他和自己的妻子能够‘团聚’。他似乎是觉得,这样大庭广众之下提出这样合情合理的要求,路易莎也不能推脱了?


    却没有想到,路易莎直接告诉他,克莱门特伯爵夫人被她派去给自己的妹妹,波拉格王后松贺礼去了,祝贺波拉格王后怀孕——这当然是假的,给伊娃的贺礼,路易莎都是托布鲁多的使者一起送的。


    不过路易莎确实将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单独回了拉尼,就是为了避免她来西岱可能有的麻烦……毕竟,这年头夫权强大,即使路易莎可以靠着‘尊卑’压克莱门特伯爵一头,让他们‘夫妻分离’也无所谓。也得考虑到头来承受的压力,尤其是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承受的压力。


    所以,索性就不带她回西岱了,对外只要有一个过得去的理由即可……克莱门特伯爵就算知道路易莎是在敷衍又怎么样呢?至少是不敢当着路易莎的面和她争执的。


    这其实有些像他对待两任妻子时的手段了,大家都知道有问题,但因为‘传统’‘规则’,也不好说什么。现在,克莱门特伯爵知道路易莎说谎,其他人也知道路易莎说谎,并且不少人觉得路易莎这样做不妥。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当初不会有人站出来拯救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当下也不会有人站出来替克莱门特伯爵做什么。说到底,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是太子妃的侍女,太子妃有什么事安排她去做了,这有什么可说的说呢?让夫妻分离,无法团聚了?拜托,瞧瞧这宫廷之中吧,为了服侍王室,多少贵族夫妻不是如此?


    克莱门特伯爵倒是明显还想说什么,大家也乐得看戏。却没想到,纪尧姆却没有让人看路易莎的戏的意思,冷冷瞥了一眼克莱门特伯爵,以及其他一脸看好戏的人一眼。克莱门特伯爵就像是有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总算冷静下来,不再要争了。至于其他人,也是迅速低下了头,仿佛刚刚什么都没发生。


    于是晚宴又欢乐而友爱地继续下去了,直到结束,都再没有看不懂眼色的人跳出来。


    因为晚宴结束时,真的很晚了,路易莎也来不及解释什么。直到第二天,路易莎才有机会和纪尧姆说了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的事,诚恳地说:“……我完全是出于对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的同情,才将她招到身边做侍女的,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她。”


    “总之,这样的事不会是最后一次,可能今后克莱门特伯爵依旧见不到他的妻子。或者就算见到了也没什么用,除非伯爵夫人改变了想法,不然我是不会让他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帮人帮到底,我不是那种半途而废的人。”


    路易莎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和纪尧姆通气,让他以后在这件事上配合她。不要因为克莱门特伯爵向他做了什么请求,就随口答应了相关事。


    纪尧姆听过后皱了皱眉,但不是因为路易莎的‘理所当然’,而是因为克莱门特伯爵。他和克莱门特伯爵不熟,过去倒听说过他是个对妻子很粗暴的人,但也仅此而已了。以纪尧姆的性格和作风,是没有人和他传那些闲话的。


    而要只是说‘粗暴’的话,这年头对妻子不粗暴的男人反而是极少数了。


    作为骑士典范的纪尧姆算是对女士们比较优待的了,本来就不会喜欢这种男士凌弱自己妻子的做法。更何况,他现在和路易莎结了婚,因为他爱路易莎,爱自己的妻子,所以更容易同情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对克莱门特伯爵这样的男人产生恶感。


    虽然没说什么,但克莱门特伯爵在他这里已经可以说是没什么前途了……


    路易莎和纪尧姆通气完之后,就又和侍女们忙碌去了。他们刚刚回西岱,要忙的事儿可不少……


    当然,忙碌归忙碌,铁打不动的下午茶还是要吃的。不只是路易莎和她身边的侍女吃,就连一些帮忙办事的骑士现在也会加入了,毕竟美味的饮料和食物,这谁能拒绝呢?


    在吃下午茶时,吉娜鼓动路易莎将之前来西岱路上,一个还没讲完的故事接着讲下去。


    路易莎经常为其他人讲故事,对此没什么意见,所以大概说了一点儿前情提要给没听过前面故事的人听,就接着往下说了。


    听故事也算是此时少有的好娱乐了,所以在场无论男女都挺愿意听的。包括恰好在此的克莱尔骑士,他都挤到了金钱,听起了故事,还挺有兴致的——因为根据前情提要,这个故事里有公主,有骑士,还有‘龙’!


    此时已经有骑士斗恶龙类的故事范本了,是通俗类故事里非常受欢迎的故事类型


    不过,最终这个故事可能和克莱尔骑士想的不太一样,因为这是路易莎从《他是龙》的电影稍加改编来的故事。主要剧情没变,只是给故事里一些太现代,此时的人理解不了的东西做一些修改就行。


    《他是龙》这个电影在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上映时,国内还是挺喜欢的,但据说在本国放映时反响挺普通的。有人分析,还是这个故事太‘俗套’了,贵族少女在出嫁之时,大家高兴地唱起了‘龙之歌’,本来以为世界上已经没有龙了,这是不会召唤来龙的,没想到世界上还有最后一头龙!


    于是恶龙降临,掳走了新娘……在一座与世隔绝的海岛上,少女与恶龙一同生活,少女唤醒了恶龙的人性,这个过程中他们也相爱了。最终少女做了一个选择,是回归‘人类社会’,过上一个贵族少女的普通生活,还是选择和爱人在一起。


    最终当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happy ending啦!


    这个故事用了很多童话桥段,不少段子对于广受言情小说洗礼的现代人来说,也实在没有新意,有些部分甚至略显尴尬。


    在国外上映的时候,对于外国观众还有些新鲜感,再加上异域风情,大家磕着大俗即大雅的纯爱CP,倒也注意不到那些。但在本国,可不就遇冷了么……


    然而,对于未来的观众显得俗套的情节,对于这个时代的听众,却是新奇异常的!当然,是好的那种‘新奇’。而一旦没有了俗套的问题,这个故事其他的优点也就凸显了出来——相对于‘古人’,现代文艺作品对爱情的刻画总是更大力的!


    或许有的人会认为那些过去的名著更好,现代作品太‘直白’了,反而没有了‘余味’。但不得不说,现代通俗作品是有自己的优势的,不然也无法成为主流了。更何况,现在路易莎讲述的《他是龙》的故事,是‘集大成之作’,所谓‘俗套’,换个说法不就是‘经典’吗?


    新鲜别致,又能恰好踩中心巴的故事……虽然是个爱情故事,但男士们也听的挺起劲的,毕竟这可是个无限拔高‘爱情’,宫廷里还要进行‘宫廷爱’游戏的时代!


    第178章 穿越中世纪178


    路易莎正在愉快地享用下午茶, 和其他人一起讲故事时,纪尧姆却不在宫里。


    刚刚回来,他也有很多事要办, 他要见很多留在西岱的人,这一点上还和路易莎不太一样——让他意外的是,在一些公事过后,居然有人向他告了路易莎的状。


    “……不管怎么说, 太子妃殿下实在是太任性了,她应该呆在西岱, 替您稳定人心, 争取更多的支持者才对。可您一走,没过几天,她就去了拉尼,虽然那儿有她的陪嫁城堡,那也不合适。难道对太子妃殿下来说,拉尼才是她的家吗?”


    “是的, 她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但她已经是您的妻子了,她应该牢记这一点,将这一身份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而不是以女继承人的身份自傲,处处想着除丈夫的家以外的地方,还有别的地方可去……”


    纪尧姆觉得这样的状很没道理,不耐烦道:“大贵族和她的妻子,长期不在一座城堡生活都很常见, 路易莎只是在我不在西岱的时候,回自己的陪嫁宫廷生活,这又怎么了呢?而且西岱并不是一个适合她生活的地方, 这里有很多反对我的人,我倒是觉得她离开是经过充分的考虑的。”


    “好了,这是第一次,所以我不会说什么。但如果下一次再有人提这个,我会惩罚他。因为这不是忠诚,而是想要挑拨我与我的妻子的关系,对我们的生活指手画脚。”话说到这份上已经很严厉了。


    纪尧姆并不是瞎说的,他是真的看穿了某些人的想法,劝路易莎‘贤良淑德’是假,挑拨关系是真。还是那句话,大贵族夫妻,只要有了继承人,长期分居才是现实,各自主持一个宫廷也不奇怪。路易莎这种纪尧姆出征在外,就回自己陪嫁城堡的,实在不算什么。


    被纪尧姆说中的男人脸色难看……他是盖拉德男爵,因为次子早早就跟随纪尧姆了,所以当纪尧姆成为王太子后,他天然就归到了纪尧姆一派。


    他们这些人,对纪尧姆和路易莎感情好,有人持乐观态度,认为王太子夫妇感情好,有利于继承人的诞生,更有利于未来王领和布鲁多的融合。不管怎么说,总比夫妻老死不相往来,成为仇人,彼此拆台的情况要好——这样的事儿,历史上又不是没有过!


    也有不少人持悲观态度,最简单的,王太子夫妇感情好,王太子信任太子妃,那是不是要重用布鲁多一系的人?


    为什么如今大家都不喜欢从国内的大家族挑选王后,主要原因是这会带来‘外戚’尾大不掉,甚至争权夺利,压制王室的情况——华夏那样君主专制的政体,都不是没有过外戚势大,影响朝纲的情况。更别说中世纪了,这里国王和国内大贵族的实力差距可没那么大!借助‘外戚’身份,是真有王后亲族能够掀起宫廷政变,甚至夺舍王室的!


    当然,布鲁多这是可以吃绝户的情况,倒不用担心那个。以后布鲁多都归于王室了,巴尔扎克家族自然也没那个实力掀起腥风血雨。


    但对纪尧姆的人来说,另一个问题是存在的!就是布鲁多一系的人会非常风光,来抢夺他们的利益——他们显然已经把纪尧姆上位,整个‘从龙之功’看作是他们的囊中之物了,不允许别人染指。即使真要说的话,路易莎嫁给纪尧姆,布鲁多一系紧跟着也全力支持纪尧姆,从龙之功怎么也得有他们一份。


    就像这次纪尧姆出兵,布鲁多也是出了大力的,出钱出人呢!


    但这些人很多都不会考虑这些,或者说考虑到了,可这不重要!天大地大,实实在在的利益最大。不管有什么原因,布鲁多一系就是会分走一些好处……这就像是同行之间,新入行的人不是仇人,也没什么错,但对面的老同行还是会恨得牙痒痒。


    而且这些人普遍认为,如果纪尧姆和路易莎的感情没那么好的话,事情就不是这样了。即使布鲁多一系还是会分走一些东西,也不会太多,而不是现在眼看着要触碰到核心利益的样子——这个判断倒不是他们瞎想的,而是根据过往经验来的。


    过去一些国王和王后的关系如果不好,只要不是国王不能自主,王后家族得到的好处都不会太多……即使是现在的纪尧姆,其实也不能说违反了这个规律。他确实因为路易莎的关系,对布鲁多一系多了信任,他们要是有功劳的话,他也更不吝提拔。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其中有人说道。私下说好要挑拨纪尧姆和纪尧姆关系的一些人离开后,私下还在领头的人家里聚了一次。


    “再这样下去的话,那些布鲁多人迟早要挤满殿下身边,那时候我们还有地方可站吗?”


    “那要怎么办?现在明显是纪尧姆殿下完全被那个布鲁多女人迷住了。你我都应该知道,一个男人陷入热恋中时,是根本无法讲道理的。在他眼里,那个女人处处都好极了!其他忠诚进言的朋友,反而多嘴多舌,甚至居心叵测呢!”


    这话某种意义上真是‘自我介绍’了,但说话的人浑然不觉,只是滔滔不绝地鼓动其他人想办法!仿佛不这样,他们这些人真就到生死存亡间了一样!


    “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忽然,有人有些吞吞吐吐地说:“我是说,一般来说,让一个男人离开一个女人的怀抱的最快方法,永远不是朋友的忠诚劝说,而是另一个女人的柔情蜜意。”


    大家一下明白了他的意思,不就是给纪尧姆介绍情妇呗。中世纪虽然不如后面的文艺复兴时期,以及风流时代那么纵情声色,但众所周知,贵族是一直玩的很花的!即使是最禁欲的时期,贵族身边也少不了情妇,甚至娼妓。


    更何况,现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中世纪近晚期了,思想已经松动,享乐主义卷土重来……宫廷之中,大贵族有多个情妇并不少见,而且大家也认可这是一件很有好处的事。


    历史上,法国的风流时代,贵族们就争抢着介绍自己的妻女给国王做情妇,不就是为了这桩好处么?如果国王选择了贵族们的妻女,出身高贵的国内女子做情妇,他们会称颂国王是英明神武,‘品味’高贵。如果国王选择了出身平民,甚至外国女人做情妇,那他们就会说国王是耽于享乐、声色误国云云。


    其中的道理也很简单,根本不在于国王做了什么,而是后者的话,国内贵族就没有好处了!


    “这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听了这个办法的众人低头商议了一会儿,最终算是认可了,说道:“只不过,合适的人非常难找,不是吗?虽然我们都认为那个布鲁多女人根本不是什么好女人,也不符合瓦松传统,但她对纪尧姆殿下的吸引力是毋庸置疑的。”


    “我听说,纪尧姆殿下只是在普法尔茨宫廷节上见了她一次,就完全被她迷住了,不管她当时还是菲利普王子的未婚妻,光明正大展开了追求……啊,当然了,我们得承认,她的美貌的确非凡,身上还有传统好女人所没有的独特气质。这对于纪尧姆殿下这样的年轻人来说,是很难拒绝的,显然殿下还没到可以分辨好女人、坏女人的年纪。”


    “还是因为殿下长期过着军旅生活,没机会接触太多女士。”有人插嘴道。


    没管这句插嘴,之前说话的人继续说道:“总之,要从那个布鲁多女人那儿夺取纪尧姆殿下的注意力,甚至爱情,这不是一般女士能够办到的。她不见得要美貌贤淑,但得有十足十的吸引力——当然,我的意思不是不要美貌了,只是美貌不是最重要的。”


    有人听了这话就笑了起来:“我们当然明白您的意思,很多时候美貌并不是万灵药,对吗?这只能让一个男人心甘情愿坠入爱河,却不能保证让他一直沐浴爱河。很多时候,男人转而选择的情妇其实并不如自己的妻子貌美……”


    “其实,这也是因为,要找一个比太子妃更漂亮的女人,实在是太难了。”有人忍不住‘实话实说’:“即使是最苛刻的人,见到过那个布鲁多女人,倒也不会疑惑当初纪尧姆殿下为什么会一见钟情……哪怕现在来看,她实在是过于放肆了。”


    “放肆也是一种魅力,不是吗?”忽然有人轻飘飘地说:“很少有女人是这样的,说不定纪尧姆殿下就是腻烦了温柔顺从到了平淡乏味的女人,这才一下就被太子妃迷住了——纪尧姆殿下是一个朴素、虔诚、沉默寡言的骑士,看起来和太子妃完全相反?可人就是总会爱上和自己截然相反的那类人。”


    “要不然,我们在挑选合适的女士时,也尽可能选择差不多的女士?或者,至少应该活泼一些……我从没听说,在爱情的争夺中,平淡温柔、虔诚忠贞能战争惊心动魄、艳丽狡黠。前者偶尔也有胜利的时候,但那不是爱情的胜利,而是‘生活’的胜利,所以依靠前者胜利的往往是妻子。”


    “可是我们,我们现在要挑选的是一个情妇,不是吗?”


    这话有些太直接、太轻浮了,但说的也是事实,所以大家有些尴尬地沉默片刻,就开始顺着这个思路,思索有什么合适的人。


    有人首先说道:“朱博特小姐怎么样?她是我的侄女,前两天我才见过她,几年不见,她已经长成一个大姑娘了,实在是可爱非常。既美丽活泼,又是个真正的淑女,眼下正在议亲,若是纪尧姆殿下更喜欢纯洁的姑娘,现在介绍去最好。若纪尧姆殿下觉得还是一位已婚的夫人更方便做情妇,那便叫她赶紧完婚就是。”


    “朱博特小姐我也曾见过,的确美丽活泼,不过……”有人摇了摇头:“还是太普通了一点儿,抱歉,我并没有冒犯的意思。只是我们现在讨论的事儿很重要,不能因为朱博特小姐是您的侄女就说假话。”


    “朱博特小姐差一点儿从人群中脱颖而出的气度,我很难想象纪尧姆殿下能注意到她……这甚至不是美貌的问题,要说‘美貌’这一点,其实朱博特小姐已经达到标准了。毕竟就像我们之前说的那样,我们倒也不是要找一个美貌可以与太子妃比较的人。”


    提名自己侄女的男人有些不高兴,但也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再然后就是‘提名’继续。


    大家说了好些名字,直到说到了一位佩罗伯爵夫人,才有人点点头说道:“佩罗伯爵夫人的确是个合适的人选,她一直以来都是红人,是宫廷里最受欢迎的女士,很多男士都为她所迷。唯一的问题是,她是宫廷女官,这会不会叫纪尧姆殿下介意?”


    有宫廷背景,除非是已经确定的纪尧姆一派,不然就会被人为有‘风险’,怀疑是玛丽王后那一派的人。


    “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不过我认为问题不大。佩罗伯爵夫人的夫家是中立的,而她的娘家更是已经是我们的人了……这甚至是一个拉拢中间派的好机会,哪怕殿下对佩罗伯爵夫人不满意,觉得我们是在指手画脚他的生活,我们也可以以此为理由,说明我们更多是一片公心。”


    大家讨论了一下,觉得这确实是个合适的人选。之后虽然还认可了一位女士,但更多是作为佩罗伯爵夫人的‘替补’的,毕竟佩雷伯爵夫人不见得会配合他们,而且就算配合,他们也不能把希望全放在一个佩雷伯爵夫人身上。


    商量好这件事,大家就都散了。在回家的路上,盖拉德还在思索今天讨论的内容……一直到回到自己的府邸,他还在考虑一件事……


    “爸爸,您今天怎么了?谁和您说话也听不见。”一个娇俏的女声在盖拉德男爵耳边响起,是他的二女儿。


    盖拉德男爵抬眼望去,现在是家里的长餐桌上,一家人正在进晚餐——盖拉德男爵和自己的妻子生了不少孩子,光是活着长大的都有两男三女,眼下除了长子长女结婚,其他孩子们都还没有结婚。但即使是这有,家里的人口也不少了,足够将一张长餐桌挤满。


    盖拉德男爵的目光落在二女儿身上,这个女儿今年已经18岁了,还处在适婚年龄,家里正发动一切力量为她寻找合适的夫婿。


    贵族们的婚姻是这样的,有特别早的,也有特别迟的。这主要是贵族们的婚姻受利益影响更大,习俗、年龄之类的很多时候都是无所谓的。所以盖拉德男爵的女儿18岁没有结婚,虽然不多见,但也说不上奇怪,说她在适婚年龄也一点儿不错。


    这个姑娘之所以18岁还没结婚,说起来也是父母娇惯,同时自己主意可大的原因。她16岁时,本来已经定下了一桩很不错的婚事,但她当时居然和一个骑士家的次子私奔了——虽然之后人找了回来,事情如今也没什么知道(毕竟那时盖拉德一家还没有来西岱,地方上的事儿就留在地方了),但未婚夫家隐约知道这事儿,婚事就解除了。


    这个女儿大胆、放肆,经常让盖拉德男爵头疼。但不可否认,她也很可爱,经常是上一会儿还让父母头疼,下一会儿就用她的贴心与甜言蜜语,让父母转忧为喜……如果不是这有,也不会娇惯得那样大胆了。


    虽然之前发生过那样叫父母可气的事,盖拉德男爵夫妇也琢磨着,趁着西岱这边的体面人家不知道地方上的事儿,再给这女人谋一桩好婚事。


    要说这其实并不难,一个盖拉德男爵也是正经贵族,结亲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是理所当然的。尤其是,这个女儿长得还很漂亮,很容易叫年轻人倾心——嫁给一个爵位继承人,这种贵族小姐们多半达不成的目标,对她却不难。


    但谁叫这个女儿挑剔呢?上次私奔不成,爱情‘幻灭’了,她反而走了一个极端,不是真正位高权重的结婚对象,她根本不接受。


    对于女儿有这样的‘上进心’,盖拉德男爵当然是赞同的。真要是有个位高权重的女婿,他当然也跟着受益,而且他真觉得自己女儿并不是做不到……也是因为父女都有这个心,婚事才一两年间没有定下来。


    毕竟‘位高权重的结婚对象’也不是地里的蔬菜,要的时候去拔一颗就能有,都是稀有资源呢!


    刚刚盖拉德男爵在想的就是,给纪尧姆殿下介绍情妇,自己的女儿是不是也很合适呢?倒不必说什么情妇不靠谱,真要是事情成了,即使是未婚的情妇,也很快会被安排嫁人,嫁的对象还不是随随便便的。


    这样,即使是未来被抛弃了,也一样是身份高贵的贵妇。


    之所以刚刚讨论时,盖拉德男爵没说出口,一方面是担心这个女儿不愿意,到时候要闹,反而不美。还是想着先说服女儿,再说其他。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在那个小群体里,其实是有些人微言轻的——如果不是人微言轻,向纪尧姆告状的话就不是他去说了。


    谁都知道,王太子对太子妃信任异常,这种时候去告状,相比起成功挑拨离间,更大的可能是告状的人引起王太子的不满。


    所以这个任务落到盖拉德男爵头上,不是因为他地位高,可以代表一大群人说话,而是因为他没有拒绝的权力……而这其实也更激发了盖拉德男爵向上爬的权欲,他现在迫切地想要更高的地位,更多的权力与财富,而不是成为小群体里的边缘人物,甚至于牺牲品。


    吃过晚饭后,盖拉德男爵将二女儿叫到一边去‘谈话’。他以一种慈父口吻,回忆了一些女儿小时候的事,然后又说到了最近给她议亲的种种。


    “玛蒂尔达,你应该很明白,我对你寄予了很大希望,希望你能帮助到家里——你的兄弟们你是见过的,他们都不是有才能的人,根本不可能提升盖拉德家族的地位,唯一的希望就是你了……”


    盖拉德男爵的二女儿玛蒂尔达,是一个身材修长的少女,她有一头栗色的美丽头发,眼睛明亮、嘴唇丰润,是个真正的美女。要说她有什么缺点,大概就是肤色较黑了,这是不符合此时审美的。不过那种淡淡的橄榄色,反而衬得她眼睛更亮了,让人一看便觉得她是一个矫健的、生机勃勃的女孩,在人群中非常不一样,一眼就能抓住其他人的视线。


    玛蒂尔达不愿意听来来回回的废话,便一下打断了自己的父亲:“爸爸,您就直说吧,您是不是有了看中的人选?”


    盖拉德男爵向来知道这个女儿聪明,况且眼下正是要说服她的时候,自然会顺着她。便也不为她打断自己说话生气,而是点点头赞同道:“的确,眼下有一个非常好的人选,要说整个瓦松,没有比那位更出众的骑士了。”


    这话说的太大了,引起了玛蒂尔达的好奇,忍不住道:“您是在说大话吗?瓦松最棒的骑士?”


    盖拉德男爵微微一笑,转而说起了今天的事,包括自己被强行安排向王太子进言,以及后面大家商量着要给王太子介绍情妇,以打破王太子对太子妃的专宠。大家定下的情妇人选,也是一一道来。


    话说到这里,玛蒂尔达又不是傻瓜,当然明白盖拉德男爵的意思。但她并不生气自己的父亲打着叫自己做情妇的主意,一方面是在此时的观念里,做情妇并不丢人。前提是,那得是个比自己更尊贵的男人,越尊贵越好,而纪尧姆显然符合这一前提。


    另一方面,是玛蒂尔达单纯从自身出发,也对这件事很有兴趣。


    第179章 穿越中世纪179


    路易莎和纪尧姆在西岱王宫住了没几天, 就搬到纪尧姆在西岱的大宅里去了……显然,对于王宫里的很多人,他们还有着不小的戒心。


    不过, 他们时不时还是要去王宫参加一些活动,毕竟还是得展示王室对外的团结的……


    又是一次宫廷活动,类似游园会一样。路易莎也早早带着侍女们来了,至于纪尧姆, 他会来的迟一些,但也会来。路易莎一边和几个女士在一处凉亭下玩纸牌游戏, 一边闲聊着如今社交场上的八卦。


    “哦……您是说佩罗伯爵夫人吗?有时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她, 那真是一位有魅力的女士,是不是?”博福特伯爵夫人露出了一个微妙的表情。她过去也在宫廷做女官,和佩罗伯爵夫人算是‘同事’,所以她们时不时就会接触到,她对佩罗伯爵夫人的确是有些评价资格的。


    “是的,我也觉得佩罗伯爵夫人很有魅力, 而且她的魅力大部分并不源自美貌……她当然也很美,但绝对称不上倾国倾城。更何况侯爵夫人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这个年纪的女人虽然还能抓紧时间炫耀一番自己的美丽,可就像是一朵花,开到了极盛的时候,是能够看出青春不再的。”


    后世的确有三十多岁,保养的很好,看起来也就二十多的。但哪怕在路易莎上辈子, 这种人都是少数。除了有钱有闲,还得有基因优势才行。这个时代,这样的人就更罕见了, 糟糕的医疗卫生水平,对饮食、作息、锻炼等没有足够认知,还不停地生孩子,结果就是女人大都老得飞快。


    白种人本来就老的快、老的早了,这个时代更是如此!如果不是强大的基因优势,三十多岁已婚已育的女人,哪怕是生活相对优越的贵族,也普遍和后世四十岁的女人差不多了,这一点上佩罗伯爵夫人也是符合的。


    博福特伯爵夫人之所以会提起佩罗伯爵夫人,主要是因为佩罗伯爵夫人最近成了一桩宫廷绯闻的女主角。传闻她和施瓦格尔伯爵有了不清不楚的关系,有人看见施瓦格尔伯爵在夜里从博佩罗伯爵夫人的闺房中走出来。


    说实话,在宫廷里这样的事儿还挺常见的,之所以引起这么多八卦,一方面是因为佩罗伯爵夫人以其魅力挥洒,在西岱王宫中颇有知名度,本来就是当红的人物。另一方面就是因为施瓦格尔伯爵了,他可是出了门的谨慎啊,是个严肃的中年政治人物,以前可从没有过这种桃色绯闻。


    去年他和雅克王太子的遗孀,‘高登兰的凯瑟琳’结婚后,眼下孩子都有一个了……据说凯瑟琳公主因为这件事非常不满,眼下正在闹呢!


    “我一直认为,佩罗伯爵夫人的真实秉性,和她柔弱秀美的外貌是完全相反的。很多人会觉得她温柔贤淑,像母亲、像姐姐,简直是骑士们理想中的‘女主人’,但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其实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性格强硬得可怕,她要做成的事我还没见做不成的。”说到这里,博福特伯爵夫人摇了摇头。


    说到这里的时候,博福特伯爵夫人看了一眼路易莎,见她没觉得这话有什么,便接着说道:“您在这一点上应该学习佩罗伯爵夫人,明明佩罗伯爵夫人和您一样,都不会是男士们推崇的传统女性,可她却得到了广泛赞誉……您认识佩罗伯爵夫人吗?


    “在宫里看到过她,但从未说过话。”路易莎先回答了问题,然后才道:“您这话可说错了,我是不可能学习佩罗伯爵夫人的,先不说那样的伪装我学不来,也没必要辛苦违逆自己的本性去学。就说我哪怕学了,也不可能有佩罗伯爵夫人的‘好名声’。”


    “她有这样好的名声,除了因为像您说的那样,善于让男士们以为他是传统女人外,还因为她是无害的。一个美丽而无害的高贵妇女,只要不是做人太糟糕,在宫廷这种地方,总归是不会受到太多刁难的。”


    “我就不同了,很多人会因为我是未来的王后吹捧我,但也会有很多人诋毁我。我就算完美无缺,也不会少了负面评价……这样,还白费什么劲呢?”路易莎没有说的是,现在一安娜王后为首的一派,尤其鼓动舆论、坏她名声,现在人在宫廷里,总不好说这些。


    说起了,她还真知道佩罗伯爵夫人,比外表看起来更在意一些——因为佩罗伯爵夫人也是原书之中有名有姓的女配角之一呢!也是因为这个,不然的话,路易莎只是见过,没说过话的人太多了,凭什么就记得她?


    作为原书中的女配之一,佩罗伯爵夫人其实是男主角菲利普的初恋……嗯,初恋对象是年长一些的贵妇人,这就很西方啊。


    这场恋爱,外界是无人知道的,后来会成为男女主角爱情路上的一个小小波折。简单来说,就是原书之中纪尧姆继位后,安娜王后很快退让,不少旧的女官都被换掉了,换成了纪尧姆的人,其中也包括了佩罗伯爵夫人——佩罗伯爵夫人其实是中立派,换掉的优先级不高,但真的被换掉了也不奇怪。


    再然后,就是菲利普继位,和女主角纠纠缠缠,好不容易感情稳定了一些,佩罗伯爵夫人出现了。


    她是安娜王后找来的,安娜王后根本不满意女主角,认为菲利普可以找一个出身好得多,能带来更多利益的王后。为此,她得找人打断儿子和女主索菲亚的热恋,硬来不行,于是‘初恋’就是个可以一试的手段了。


    菲利普和佩罗伯爵夫人的初恋是秘密没错,但安娜王后是知道的。一方面知子莫若母,另一方面,他们谈恋爱的时候,正是安娜王后对西岱宫廷掌控力度最高的时候,这样的事怎么可能瞒过她?


    路易莎她们对佩罗伯爵夫人的谈论并没有持续下去,毕竟,除了路易莎知道佩罗伯爵夫人是原书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她在此时和路易莎的生活无关,看起来也和其他的宫廷女官没什么不同。


    但路易莎不知道,就在今天之前,佩罗伯爵夫人被一群亲友说服,将目标放在了纪尧姆身上,她要努力成为纪尧姆的情妇,离间他们的关系。也因此,佩罗伯爵夫人临时增加了许多对她的了解……其实之前路易莎对佩罗伯爵夫人来说已经是如雷贯耳,毕竟路易莎虽然人不在宫廷多呆,却是真正的大人物呢!


    佩罗伯爵夫人对路易莎充满了嫉妒(原书中她就是个善妒的女人了,只希望自己做视线焦点,如果不是有这样的心气,她也成不了宫廷红人),因为她做了很多事才能在宫廷中有一席之地,而路易莎什么都不用做,依靠身份天然那就是所有人的中心。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再加上一些亲近之人的威逼利诱一起上,她最终答应了接近纪尧姆的事。


    不过,真的当佩罗伯爵夫人今天来到时,路易莎一无所觉。反而是凯瑟琳公主,一直死死盯着她——外界以为,施瓦格尔伯爵和佩罗伯爵夫人是最近才牵扯到一起的,但凯瑟琳公主知道,他们早就有了关系。


    她第一次发现时,还是今年年初的事,而开始的时间只会更早。


    当时的她不当回事,施瓦格尔伯爵也告诉她,只是宫廷里常见的逢场作戏。而且她当时正怀孕,作为一个男人,总得有个情妇消遣,他可接受不了那些低贱的娼妓。所以即使不是佩罗伯爵夫人,也会有别的女人。


    对后世的人来说,这个解释简直无法理解,但在此时的人看来是很有一番道理的。凯瑟琳公主虽然还是有些不满,但也算接受了——现在,只能说是她发现了,佩罗伯爵夫人对施瓦格尔伯爵来说影响力很大,根本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轻飘飘的。


    说实话,亲眼见过佩罗伯爵夫人的凯瑟琳公主,根本无法理解她对施瓦格尔伯爵为什么有那么大吸引力——佩罗伯爵夫人的确是个美女,举止也很有风情,但也就是这样了,到底是个超过三十岁的女人了呢!


    单说美貌,她认为自己也不算差,而且她还要更年轻,出身高贵更不必提……这一次宫廷活动,从生育中恢复了不少的凯瑟琳公主从头到脚仔细妆扮了一番,就是为了压倒佩罗伯爵夫人。


    这种事也是没办法的,按照此时女子的想法。会由嫉妒、不满,走向竞争,逻辑再通顺不过了。


    然而,凯瑟琳公主想要压倒佩罗伯爵夫人的想法终究要失望了……佩罗伯爵夫人以一种贵族女子特有的优雅姿态来到,其中多少带着些‘自命不凡’——这种‘自命不凡’在此时绝对不是不好的意思,大家一边认为这种‘自命不凡’难以忍受,一边又认为这是真正的高贵。


    所以路易莎的‘傲慢’也是一边被一些人批评,一边又被一些人捧上天……虽然从路易莎的角度来说,那其实不是傲慢,而是她很多时候没法和‘古人’交流、亲近,自然而然产生的疏远感。


    佩罗伯爵夫人到场后,她的视线从诸多华服女子身上滑过,眼角因为不自觉的满意微微扬起——对于她这种宫廷里受人追捧,多的是人追求的红人来说,每一个美丽的、精心打扮的贵妇、贵女都是需要重视的敌人!


    嗯,标准的‘雌竞’了……但在男尊女卑的古典社会,只能说不出意外。


    而这一次,佩罗伯爵夫人尤其‘用心’,因为她的‘敌人’,至少她假想中的敌人‘路易莎’,在她看来的确强大。


    她认为路易莎强大,倒不是因为路易莎的身份和美貌,虽然这二者也是有一定影响的,但根本上还是因为她知道纪尧姆王太子爱着路易莎……真要说的话,佩罗伯爵夫人打败过很多身份比她更高贵,也比她更年轻貌美的女人,她一直认为那些都不是爱情战争中制胜的根本。


    唯独纪尧姆王太子本身是深爱着他的妻子的,这就意味着爱情战争中人家领先了大半程,这就很难了。


    当然,很难不代表完全没办法……事实上,她可是做了非常多的准备的,如果不是势在必得,也不会是这样了。


    她精心挑选了一件粉色的衫裙,这时虽然没有粉色娇嫩,只有年轻姑娘才能穿的说法,但确实,一般大家也认可年长的女士穿深色,更能显出她们的气度。与之相比,年轻女孩儿就更适合一些粉嫩缤纷的色彩,那样能衬托她们的青春。


    然而这件粉色礼服裙佩罗伯爵夫人穿来,却不显得轻浮,也丝毫没有年过三十的女人扮年轻的不自然(此时的标准下,年过三十是不年轻了,所以说‘扮年轻’)。华贵的粉色天鹅绒面料,上面镶嵌着金银辫之类的奢华装饰,还隐隐露出里面带褶皱花边的衬衣,优雅自然,怡然自得。


    这样的粉色,依靠佩罗伯爵夫人那优美的身段,显得风流别致。而在解决了粉色在她这个年龄的缺点后,优点就来了——这确实让她变得更年轻了,或者说,让她的年龄难以被看出来了。


    这样穿着、这样姿态的佩罗伯爵夫人,说她二十多岁可以,说她三十多岁也可以。她介乎于两者之间,既有二十多岁的青春娇嫩,又有三十多岁的成熟风韵。


    除了外裙,其他各个方面,佩罗伯爵夫人当然也是精心搭配——外裙下穿着的丝袜素纹无饰,绝不像现在很多贵妇那样,有着过多精美的绣花,以及其他装饰。裙摆抖动间,偶尔一瞥脚踝处露出的丝袜,才能见到那种简单自然而又不乏诱惑力的一瞥。


    当然,当然还有发型和珠宝!这方面佩罗伯爵夫人一直非常自傲,她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即使年纪增长,这头金发也没有颜色加深(这在白种人中是很常见的,小时候是金发,长大后却慢慢加深),依旧是最受推崇的美女会有的那种金黄色。


    现在这头美丽的头发被绾了起来,复杂的发髻下是一排精巧的发辫和发卷。这是罗兰西贵妇的流行,现在还没有吹到西岱宫廷——佩罗伯爵夫人一直就是个引领潮流的人!什么东西西岱还没有出现,她才会尝试。而一旦流行开,她又会果断抛弃。


    不管这个还没有出现的东西,最后会不会成为潮流,至少这让佩罗伯爵夫人始终是独特的、不落俗套的那个。


    发型之后就是珠宝装饰了,在佩罗伯爵夫人的头上、身上,戴着一整套的首饰。但那些首饰件数并不算多,避免了堆砌,可又极为精美!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那条项链,那是条祖母绿项链。


    祖母绿向来是最奢侈珍贵的宝石,很多颗祖母绿宝石镶嵌在金色的座子里,然后相连成了一条华美的项链。


    因为佩罗伯爵夫人穿的礼服裙,正是此时成为风尚的椭圆领,这样一来露出了她纤细优美,却有些偏长的脖子——这本来是个缺点的,但加上这条祖母绿项链后,视觉重心就被转移。观者不会觉得佩罗伯爵夫人的脖子是不是太长了,只会觉得她的脖颈肌肤娇嫩白皙,着实让人眼热。


    见到这样佩罗伯爵夫人,路易莎还没觉得有什么(其实她都没注意到,她还在凉亭里打牌呢),凯瑟琳公主先后悔起来,后悔自己妆扮得不够!


    虽然她也为宫廷活动做了很多准备,但都还算正常范畴内,毕竟这就是个普通的宫廷活动罢了。她实在没想到,佩罗伯爵夫人今天会这样光彩照人——这方面输给别人没什么,沮丧归沮丧,不过这种事儿转头也就忘了。但佩罗伯爵夫人不一样,这可是能极大影响到她丈夫的人,是她的‘情敌’。


    佩罗伯爵夫人就这样在全场人的注视下转了半圈,顶着凯瑟琳公主几乎要杀了她的目光语笑嫣然。而就在这时,路易莎她们的牌局总算告一段落……嗯,毕竟是宫廷活动呢,他们一直小团体在一边自己玩也不好。


    路易莎从凉亭的阴影中走出,在旁人眼里,她似乎是担心毒辣的阳光会减损她如白玉兰花一样的肌肤,所以拿过了一条网眼纱上绣着大朵大朵粉色蔷薇和绿叶的头巾,直接罩住了自己——反正是网眼纱,不会影响视线。


    此时网眼纱相比后世的网纱,其实还是要细密一些的,不然路易莎也不能拿它来遮阳了。所以其他人这时其实是有些看不清路易莎的脸的,但也不是完全看不到,只能说朦胧模糊了一些。


    但就是这样的朦胧模糊,才更加绮丽如梦了——金色的阳光下 ,一阵风吹来,让裙摆和头巾都微微扬起,正是画作里仙女降临的姿态。画作里,这种仙女一般都喜欢在午夜的湖边,雾气朦胧时出现,这似乎是为了凸显那种似真似幻?


    但现在,过于灿烂的阳光达到了一样的效果,明亮的阳光让路易莎整个人处在一种耀目的模糊中。就像是后世,舞台上灯光开的太大了,也会让人觉得看不清身形。


    路易莎今天穿了粉色方领,镶嵌着金绣带的裙子,比较特别的是里面的衬衫领子露了出来,是打着褶子的半高领。现在无领或低领是新流行,更何况现在是夏天,更是大部分贵族妇女都穿那样了。但路易莎反其道而行之,这样穿确实有一种端庄典雅。


    配合她佩戴在脖子上的长珍珠项链,还有头上的那顶既是发箍,又是王冠的轻便钻石小王冠。显得很端庄秀美,又不会显得老气——当路易莎走进明亮透澈的阳光下,就像一丛盛放的粉色花卉,风中微微摇晃。很美,美的自然,丝毫没有刻意设计的意思,以至于无可挑剔。


    自然的造物就是这样的,人们会对人工雕琢之物有这样那样的评价标准,差一点儿就强迫症发作。但对天然的存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无边旷野上的绿树红花,海底最幽深处偶然发现的一簇珊瑚……或许不那么完美,可谁能不感动呢?


    更重要的是,路易莎因为经理特殊,身上是有一种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故事性’的——那样的神秘深邃,会让人想到古老的羊皮纸上写下的过去的箴言,要破解尘封千年的秘密。也会让人想到幽暗的树林深处,一片等着人去探索的‘处女地’……


    更会让人联想到未知的生物,传说中美丽的精灵、花中仙女之类。带着轻盈的浪漫,一点儿所有人孩提时代会有的、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以及一点点忧伤。


    就这样,路易莎走到了另一些人聚集的树荫之下,和他们打招呼,而每一个有机会和她说话的人都莫名地紧张,甚至于心潮澎湃。


    再然后,路易莎的目光落到了人群边缘的佩罗伯爵夫人身上,因为身份的关系,佩罗伯爵夫人只能主动过来向她行礼。


    路易莎看她和看别的什么人没什么不同,这让佩罗伯爵夫人感到有些不舒服。在她看来,这还不如凯瑟琳公主那样,仿佛看仇人一样看她呢——彻底被路易莎遮掩光彩的事实,以及她即将在很多人的支持下吸引纪尧姆的注意力的隐秘,二者互相交织,让她对路易莎心情复杂。


    因为她没法像以前那样,就只是对另一个更能吸引人眼球的贵妇的嫉妒(这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很‘单纯’了)。毕竟那时候嫉妒归嫉妒,可类似路易莎这样不讲理能够抢夺注意力的人,以前有,以后也会有,路易莎在其中并不‘特殊’。


    现在,她如果要夺走王太子的心的话,就得直接和路易莎竞争。这种时候,路易莎的平淡就是她所不能接受的了。


    其实,过去佩罗伯爵夫人并不讨厌‘竞争对手’的平淡。那种当事人不知道,而她在动手,甚至已经得手的感觉也不错。但那是建立在一种心理上的优势地位上的感觉,现在面对路易莎,她没有这种心理优势,就无法忍耐了。


    就仿佛她是个在表演的小丑一样。


    第180章 穿越中世纪180


    如果路易莎知道佩罗伯爵夫人的想法, 知道一些人的‘算计’,她大概会一下反应不过来吧。


    路易莎:啊?


    她倒是不会觉得佩罗伯爵夫人像个表演的小丑,她没法对佩罗伯爵夫人这种主动雌竞的行为说什么。毕竟生活在男尊女卑的古代, 绝大多数女性都无法和男性竞争,只能在一种刻意营造的生存环境里,很容易就陷入到与同性竞争的心态中。


    当然,这也不代表佩罗伯爵夫人做了损害路易莎的事, 她也能圣母心地‘原谅’。


    这就像是一个犯罪的人,如果他犯罪是因为从小生活在一个很糟糕的环境中, 那确实是没办法说什么的。但不代表受害者不可以恨这个人, 将这个人告上法庭,让他接受应有的惩罚——这本来就是两回事。


    不过,这一天路易莎可不知道佩罗伯爵夫人和她身后的一些人打着什么主意,等到纪尧姆到了时,她还正准备和一些先生们、女士们玩射箭比赛呢!


    射箭游戏在贵族,甚至平民中也很常见了, 而且也很容易办起来,只要有一块空地树立靶子就能玩儿。乡村之中有这样的空地的地方,最常见的就是教堂后院了,所以乡村中的教堂后院常常在一些特定的日子举行射箭游戏。


    宫廷里的射箭场,相对比利用乡村教堂草坪设置的射箭场,当然是有优势的多。即使乡村教堂的后院再大,对射箭来说,其实也就是刚刚好。而宫廷城堡里的堡场、附近的园圃, 多的是宽敞的草坪空地,甚至可以设置多个射箭场。


    而这样视野会更加开阔,适合更多人同时比赛游戏。


    在路易莎他们射箭游戏开始前, 三面被覆盖着藤蔓植物的土墙围绕的射箭场已经竖起了稻草靶子,就立在射箭线对面靠墙处。就是用稻草编成的圆盘状靶子,上面用不同颜色的燃料画出圆环,和路易莎上辈子见过的射箭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说起来,她上次在宫廷里玩射箭游戏,还是和纪尧姆结婚前,当时她和纪尧姆是一起参与的。而这一次,她还在参与,纪尧姆则是刚刚来,并没有参与其中,就站在一旁看着。


    “夫人,您瞧见了,王太子殿下就在那边,您得想法子吸引他的注意。”一个跟随纪尧姆而来的男士不动声色地走到了佩罗伯爵夫人身边,在不被其他人注意到的前提下,小声地提醒她。


    佩罗伯爵夫人因为刚刚已经被路易莎掩盖了一次光彩,心里是既不想这个时候做什么,同时又更被激起了好胜心,偏要通过‘纪尧姆’来证明自己的魅力,并以此打击路易莎。便轻轻点了一下头,算是答应了的意思。


    就在他们隐秘地达成一致时,射箭比赛地游戏已经开始了。这时围观人群也很多,这一方面是‘比赛’本身就吸引人,能看比赛也是此时不错的娱乐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次的射箭比赛,多数参与进来的都是女士,男士反而较少。


    这种社交场合,始终是女士是鲜花,男士是衬托鲜花的绿叶的。那自然是汇聚女性多的地方,更能引来目光交汇。


    就在这样的注视中,路易莎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弓箭。不同于上次在宫廷里玩射箭游戏用的还是宫里的弓,路易莎这次这把却是自己带的,材质很常见,是优质的紫杉木。优质的弓大多数都用这种木材,不过即使都是紫杉,也有不同的品质,路易莎的无疑是最好的那种。


    至于制弓的技艺,那不必说,更是最好的。而且完全按照路易莎的臂力情况、法力习惯定制,能给她更好的体验和成绩。


    路易莎检查调整自己的弓箭,主要是检查弓弦的松紧,又或者箭羽是否完整之类。


    很快比赛就开始了,纪尧姆理所当然的最关注路易莎,就见她搭弓射箭,放箭速度不是最快的,但也不是最慢的——纪尧姆早就注意到了,路易莎射箭时有一种自己的节奏,不管旁边的人是放箭很快,用自信给人压力,还是放箭很慢,带来一种后发压制,她都不会改变自己的节奏。


    每一轮,她都沉稳地拉开弓,以一种举重若轻的雍容气度瞄准、然后放箭。


    她的箭给人一种非常自信,一点儿也不犹豫的感觉——就是箭放出的时候,就感觉应该有了,再看看箭靶,果然是成了。


    “实在是精彩极了!”一旁的西敏公爵忍不住叫好。其实之前路易莎射箭水平没这么高的,毕竟她空闲的时候,用来消遣时光的活动太多了,射箭在其中实在不突出。而没有很多的练习的话,水平不高也很正常。


    但是和纪尧姆结婚后,纪尧姆知道她射箭上有天赋,便经常指导她……纪尧姆的性格就是这样的,要么不做,要做就倾向于尽量做好。


    结果就是,路易莎现在的射术非常好,至少在这种游戏中真是有压倒性优势的。


    纪尧姆却没说什么,只是眼睛里闪过了一抹自豪的神采。


    西敏公爵显然注意到了这位‘堂兄’的表情变化,挑了挑眉迅速说道:“太子妃殿下的箭术高超,这是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的。但奇怪的是,以前居然从来没听说过,难道是她过去从没参加过这样的游戏吗——不对吧,我记得我是看过她射箭的,以前可没有这么高明。”


    这显然是打趣纪尧姆了,就差直接说纪尧姆这是指导过路易莎了。只不过,还没等西敏公爵从纪尧姆口中逼处个一言半语,就有人恰好走近了说道:“太子妃殿下的确出众,如今的射术在女士们之中尤其出挑,这大概是纪尧姆殿下的功劳吧。”


    说话的人正是佩罗伯爵夫人,西敏公爵当然也熟知这位红人。此时也笑着说道:“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毕竟我们都知道,纪尧姆殿下的射术有多好。有他指点太子妃殿下,太子妃有这样长足的进步,就一点儿不奇怪了。”


    佩罗伯爵夫人微微一笑,看向纪尧姆,说道:“太子妃殿下如今已经是最为大家嫉妒的女人,因为一个女人想要的一切她都有了。高贵的出身、美丽的容貌、出众的丈夫,啊,甚至‘爱情’,多少人求而不得的‘爱情’,她也完全拥有。”


    “恐怕,几年前没有人能想到,殿下您会这样体贴,还会教导妻子射箭……是‘爱情’改变了您吗?”


    说实话,这番话是显得有些逾越了,尤其是纪尧姆一直以来是一个严肃的人,更不会有不熟的人对他说这些了。不过,佩罗伯爵夫人是一位高贵的女士,而且还是一个美女,所以也没人会责怪她——至少西敏公爵就没觉得她说这话有什么问题。


    最多觉得,果然这就是女士了,特别容易看到这些。


    “不能说这是我的功劳。”纪尧姆一直注视着路易莎射箭,这个时候暂停了下来,才慢慢开口,漫不经心说道:“我指导了路易莎,但她能有现在的水准,和她的天赋、她的努力关系更大。我假设你们知道,我的确善于射箭,可自己做的好,和教好学生是两回事。”


    “路易莎是性格认真的人,如果决定做一件事,就会非常专注,尽力做好。”这一点他们两个是一样的,所以也很能互相欣赏。


    佩罗伯爵夫人愣了一下,她没想到纪尧姆会说这些。但话说到这份上了,也只能硬着头皮顺着纪尧姆说道:“您这样说也没错,凡是有所成就的,肯定也需要自身努力……不过,这样认真专注的性格,出现在女士身上,总是很容易让人为难。”


    “凡是认真专注的,必定是有所成就的,而这样的人难免会骄傲一些、以自我为主一些。这样的性情如果是男士,那没有什么,依旧是受人喜欢的。可如果是一位女士,总归显得有些过头了——我一直很担心太子妃殿下,她因此被很多人背后中伤,这其实是不应该的。”


    “我想要劝谏太子妃殿下 ,但实在没有机会。纪尧姆殿下您是最好对太子妃殿下——”


    “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纪尧姆皱着眉头做了个手势,直接打断了佩罗伯爵夫人:“你是在我的面前批评我的妻子,而且是以完全站不住脚的理由——你真的是宫廷女官,学过礼仪和说话方式吗?”


    “说实话,我很遗憾,遗憾宫廷女官居然是这样放肆的、口无遮拦的人……中伤一位更高贵的女士,在她丈夫面前,以胡言乱语。”纪尧姆的不耐烦,甚至于‘厌恶’是写在脸上的,就差没有叫佩罗伯爵夫人直接滚蛋了。


    直接叫佩罗伯爵夫人滚蛋显然是不可能的,毕竟对一位女士,还是大庭广众之下,是不可能那样粗暴的。但佩罗伯爵夫人也不可能继续呆着,如坐针毡一般了一会儿,很快就告辞离开了——刚刚的对话其实周围是有人听到的,这会儿一下就传开,成了笑话了。


    其实佩罗伯爵夫人也不是真的蠢,明知道纪尧姆多喜欢路易莎,还在他面前说路易莎的‘坏话’。只不过她没想到纪尧姆的喜欢是这样的而已……毕竟,以此时的常见情况,纪尧姆身为丈夫,即使他喜欢路易莎,也应该会不满路易莎的一些地方。


    这种时候,一个高贵而美女的女士,以完全为路易莎好,也为纪尧姆考量的语气来说起这些,理论上来说当事人是不应该觉得生气的——说起来,这也算是一种‘茶里茶气’了,这个时候的男男女女还没有后世的相关认知,倒是很容易成功。


    却没有想到,纪尧姆是完全不按牌理出牌。


    而在打发走了佩罗伯爵夫人之后,纪尧姆又转过头,视线重新放到了射箭比赛上。此时比赛已经进入中后程了,场面要比开始复杂,但路易莎看起来并不为现在焦灼的场面头疼——几轮射箭之后,梯队是分出来了,但在第一梯队内部,彼此是没有甩开差距的,可能一支箭后,局面就改了。


    这个时候,第一梯队内的人都多少有些紧张了。或许他们本来也不怎么在意一场宫廷游戏里的射箭比赛,但真的上了赛场,都比到这个程度了,肯定还是会有一些好胜心的。但路易莎只是呼吸平稳地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护腕、指套,又平静地看了一会儿自己对面的箭靶。


    她并不在乎其他人的成绩,也不在乎自己之前的成绩。在她眼里,重要的只有下一箭。从这个角度来说,她确实是个相当专注的人,这是很珍贵的天赋……是的,‘专注’当然也是天赋的一种。


    这其实也是纪尧姆过去一直觉得路易莎适合射箭,有射箭天赋的原因——她总是擅长调整自己,保持稳定、准确、迅速,最后一击致命。


    那种绝不会因为外部环境而影响内心的自成一派,让她从事这种需要专注的工作时,和这个世界不亲近的感觉更加明显了……在这个世界生活再久,路易莎都注定无法完全融入。对她来说,她的故乡,她的世界,她能毫无芥蒂接受的一切,都不在这里。


    只是这个时候这样,对于爱慕她的人来说,就未免是一种折磨了。越痴迷,越折磨,越折磨,越痴迷——纪尧姆就是一个典型代表!他甚至觉得,路易莎的复杂,像一本书一样难以一眼看到底,只不过是让他始终保持爱意的表面原因,是有理智的时候,自己给自己找的一个理由。


    真正的源动力,说不定正是眼下可以清楚看到的这种:她近在眼前,又似乎远在天边。就像是映照在水里的月亮,好像一伸手就能得到,可实际什么都握不到手中。


    而人就是这样的,会永恒追求得不到的东西,以至于最后依恋这种得不到的痛苦,舍不得放弃已经投入太多感情的目标。


    有的时候,当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纪尧姆倒也能想清楚这些,觉得太过迷恋自己的妻子不是一件好事(以此时的观念来说的确如此)。但只要一见到路易莎,那些理智的思辨就完全被抛到脑后了,就像现在一样:


    和很多人想象的不同,射箭其实是挺需要体力的。每次拉弓,都是一次消耗不小的动作呢!所以即使路易莎体力很好,在射完最后一箭后,也是满脸绯红了。


    绯红透过白皙透明的肌肤满满渗透上来,眼睛像春天涨满的大湖,水光潋滟、波光粼粼。这一刻路易莎身上生命力的旺盛叫人惊异,这似乎和她原本的忧郁清新气质相悖?但不是的,这种旺盛的生命力,给她的忧郁注入了更强烈,更孤注一掷的情感,呈现出一种痛苦至于不可逼视的面貌。


    这种时候,痛苦就和‘吸引力’巧妙互换了。人就是这样的,本来就容易被痛苦的、危险的东西吸引,尤其当痛苦与美丽相伴时,更是容易将其和‘吸引力’混淆——如此,以至于纪尧姆都有些不敢再看了。


    直到路易莎射箭比赛完毕,下了场,来到纪尧姆身边,他依旧垂着眼睛,不能直视路易莎,以至于显得有些心不在焉。而不看路易莎的时候,却躲不开路易莎,因为还能听到她的声音,嗅到她的味道……尤其是味道,相比起声音更加无孔不入。


    路易莎今天选择的香水是一款经典的馥奇香调香水(‘馥奇’就是蕨类、芳草的意思,由此可知这类香水的香气倾向,一般这个香调的香水,代表味道是薰衣草、橡木苔、香豆素的味道。当然,具体能调成什么感觉和品质,这就要看调香师的水平了)。


    路易莎用的这一支是经典,有她的香品在,水平肯定是不低的——首先是薰衣草带着迷迭香和薰衣草和柠檬香锋利地划开嗅觉感受,这是清新至于凛冽地味道,但到底是花草香和果香的结合,不至于有木质香调凛冽起来的苦味和冷感。轻盈而不沉郁。


    轻盈而不沉郁这个特质,之后也会出现在中调和后调中。


    到了中调,零陵香豆和鸢尾当家作主了,豆子的粉感和鸢尾的皂感在此时仿佛是画龙点睛,让一切不再平凡。结合罗勒茉莉,以及前调薰衣草的余味,塑造出主流香甜的味道,但又不至于无聊。因为它甜的那么轻盈,香的那样丝滑,完全没有很多人印象中香水会有浓重到发腻的脂粉味儿。


    甜而不腻,香而不浓,但无处不在。正如对甜品的至高评价是‘不太甜’一样,对香水的至高评价也可以是‘不太香’——这并不是说不香了,而是在让人觉得味道不浓烈的同时,又能做到无处不在、印象深刻,让人不得不沉醉。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款香水是做到了。


    最后是香水的后调,这才轮到相当珍稀的香草味儿登场呢!相比起前调和中调,这款馥奇调香水的后调要更加复杂一些,因为他是馥奇香调中的东方馥奇,而它的东方味道很大程度上就是由后调奠定的。其中‘辛香料’并不当家作主,但却始终不能忽视!


    再加上檀香木、安息香脂的配合,东方味道就出来了。也由此让甜美的中调更加成熟,不至于成为年轻女孩的专属,即使是成熟女性也能使用。


    至于皮革、琥珀和巴西香木的味道,则是进一步将味道往下沉,动物感和木感矛盾又和谐——这是一种抽象的工业感,皮革是自然的,但一直以来,又都需要人工的处理,皮革与化工,给人以不自然的感觉。


    当然、当然,后调中最重要的还是香草味,也就是香兰素的味道。


    这相当奇妙,因为香草在食物中非常棒,可是如果用在香水里,就会显得粘腻。这也是近代很长一段时间里,香水中很少见香草味的原因之一,而不只是香草提取物实在是太贵了。


    但现在,在路易莎用的这款香水里,香兰素的缺点却被巧妙地降服了。轻盈而不沉郁,在这里也做到了。


    而当缺点被降服,剩下的当然就是优点了。香草那独特的甜美感,既和前调、中调相互衔接,一脉相承,长在了此时香水的审美点上,又中和了动物感、木质感带来的突兀,转变为了神秘与性感,甚至略带诱惑。


    至于说它诱惑到了谁,这几乎是不言自明的。


    一开始纪尧姆还能不看路易莎,但随着她靠近,她身上的味道似有若无地昭示着存在感。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将她带到一旁去,两个人在一处树荫下亲密说话——大家都看到了,大家也都非常默契地没有过去打扰,主要是怕得罪这对尊贵的夫妇。


    当然了,纪尧姆和路易莎这里如此‘和谐’,有的人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佩罗伯爵夫人刚刚的表现简直就是灾难性的!大家确定,她是不堪用了……倒不是这些人武断,只是一次错误就不用了,而是纪尧姆已经对佩罗伯爵夫人有了不小的恶感了!


    大家都很清楚,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一旦第一印象坏了,之后得花十倍百倍的努力才能弥补回来……那些人的想法是,反正现在计划才开始,还没什么‘沉没成本’,不如现在就立刻换人。


    当然,这群人中,也不是没有人为这个结果暗暗高兴——比如说盖拉德男爵,他可是预备着要让自己的女儿玛蒂尔达上的!如果佩罗伯爵夫人就这么成功了,那还有他的宝贝女儿什么事儿呢?


    而玛蒂尔达听说了佩罗伯爵夫人的糟糕表现后,也是忍不住嘲笑道:“都说佩罗伯爵夫人是个灵巧聪明的女人,现在看起来却是蠢笨不堪了。在一个爱着妻子的丈夫面前,数落妻子的不好?这可是最好的朋友都会避免的,更何况她只是个不甚相熟的女人了。”


    玛蒂尔达显然认为,如果自己来,是绝不会犯佩罗伯爵夫人的错误的!


图片    【请收藏闻心小说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更好看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