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谐家主日x走上歌星路瑞秋,if线,除恋爱别无一物,不含主线)
今天对于星期日来说是平常而又不平常的一天。
不平常在于,今天有一场知更鸟的演出,星期日是必然要到场的;而平常则在于,这样的演出星期日已经去看过了无数次,所以对于他来说,倒也能够算是习以为常。
他将自己的外表稍作了一点改变,因为匹诺康尼的话事人这一身份,实在是并不那么适合过于明显地出现在知更鸟的演唱会现场,并且那样旗帜鲜明、情绪激动地给知更鸟做应援。
没办法,谁让他是匹诺康尼的新话事人呢?
年纪轻轻就登临高位毫无疑问是很多人羡慕嫉妒的,但是高处不胜寒也是自古以来的道理,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网络声音的攻击,星期日只能做出如是让步。
他虽然对于这样的安排不是很满意,不过这么几次下来,如今倒是也已然习惯。
知更鸟的演唱会一如既往不在匹诺康尼,她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到匹诺康尼来了。
而哪怕他会在方便的时候离开匹诺康尼、追着妹妹的行程跑,但星期日自己有闲的时间也没有很多。
上一次见到她,已经是三个月之前了;而再上一次,则是知更鸟在护送孩童的时候被流矢贯穿了脖颈,九死一生的那一次。
他迫切地期待着重逢。
降落到目的地的时候星期日注意到了一些不对:按照他以往的经验,一般来说知更鸟举办演唱会的地方,大街小巷上总会遍布着知更鸟的广告以及应援条幅。
知更鸟的粉丝遍布寰宇呢。
但是这一次却很不一样,诚然在落地之后星期日也的确看到了很多知更鸟的应援横幅和广告,大量穿着她痛衫的人走在街道上,讨论着今天晚上的演唱会——但是,这些只占据了当地的一半。
剩下的一半,属于另一张他未曾见过的脸。
从公允的角度来讲,这张脸也是出众的,风格没有知更鸟那么甜美可人、亲和力爆表,但是一张看起来就很聪明的脸,加上相对偏冷的表情,也的确很有明星的味道。
星期日在巨幅屏幕上看到了对方拍摄的广告,一双绿中隐约带着点蓝的眼睛在屏幕上被放得很大。
他在最后定格的一页上看到了这位披散着棕灰色长卷发少女的名字——她叫瑞秋,一个常见的名字,看起来像是手写的签名虽然潦草但是还挺好看。
精心伪装过自己外表的星期日站在街道上,在走过那些身上穿着粉丝衬衫的人群的时候听到了一些不那么和谐友善的字眼。
言谈之间都大有将自家偶像高高举起,而把对面用力地贬近尘埃里。
星期日永远都是妹妹忠实的拥趸,他是她最初的听众,也最早为知更鸟想尽办法搭建出了一座舞台,不过他从不是毒唯,于是此时听着这些话,也就很自然地如同抽丝剥茧那样从中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
瑞秋是个最近风头很盛的歌手,年龄比知更鸟要小上个四五岁的样子,在两年前才刚刚出道,出道之后立刻就爆火了一把,因为席卷各大音乐平台的势头过分强盛了,于是也就逐渐开始被人拿出来与知更鸟相提并论。
对家的身份,就是在这样的相提并论之中逐渐立起来的。
当然,知更鸟的地位立得仍然特别稳,毕竟异军突起的新歌手过段时间就会有一个冒出来,大多数后来就逐渐沉寂下去,只有她一直都像是一棵常青树一样伫立在寰宇乐坛之中。
原来这样的“对家”。
星期日失笑,他对妹妹的实力很是了解,而越是了解也就越是自信,能与妹妹被放在一起提及的人,水平自然不会差。
只不过,至少星期日自己从未见过在歌唱方面比起妹妹来更有天赋的人——从未有过——知更鸟既是被同谐命途偏爱的天环族,又是天环族中格外具备音乐天赋的存在,所以她口中唱出来的曲子,永远都是天籁那个级别的。
——不是毒唯,但也高低算是个唯粉,程度不低。
*
一路走到预订的酒店,这一路上星期日听到了很多介于两个歌手之间的声音。
“刺激,拜托,这可太刺激了!两大歌手好巧不巧在同一个城市举办演唱会,而且还是在同一天!这种同台竞技的火药味也太重了一点吧?!”
“对啊,而且我听说这两位都是同谐的命途行者,则,中门对狙啊。”
“前后有两个小时的交错,知更鸟唱两个小时四十五分钟,瑞秋唱得多一点,三个小时,听完一场还能去听个半场。”
“你要去听知更鸟的演唱会?那我们十点钟汇合好了,一起去吃个夜宵。我?我要去听瑞秋的演唱会。知更鸟的歌也不是不好听,但是瑞秋那边更嗨嘛,我还是喜欢嗨一点,兴奋起来才能把夜生活给过愉快了。”
……
他没有很放在心上,坐在知更鸟那座无虚席的演唱会观众席上,全程可以说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下熠熠生辉的知更鸟唱完了全场。
知更鸟的表现当然是最好的,她在舞台上从未出现过纰漏,她飞扬的小裙摆随着欢快的步伐摇晃,荡漾出浪花一般的波纹,光追着她的脚步,她轻快地在舞台上飞到这里、飞到那里,热情地对每一个台下观众打招呼。
星期日骄傲地心想:对,这就是我妹妹。
但是令他骄傲的妹妹这一次却没有走sd,她平常总是会走演出场地后台的员工通道,很多粉丝都会在这里等着,大声表达自己的感情或者努力送上一些花、手工制品或者其他什么代表心意的东西。
星期日在演出结束之后也来到了后台,他看到知更鸟还没有卸妆,但已经换了一套看起来不怎么打眼的衣服,精致的小高跟也换成了一双很轻便的跑鞋,她拉住星期日的袖子说:“走,哥哥,现在还来得及。”
来得及什么?
星期日茫然得很,知更鸟现在的所作所为根本就没有和他提前透过气。
他被拽着跑起来,一对都在自己的脸上加了掩盖的兄妹就这样跑过了几条街区,来到了这座城市中的另一处超大型剧场,沿着一条没什么人的路径一路朝着超强的节奏感以及旋律正在穿透建筑向外传播的中心奔去,一边跑一边仗着自己的肺活量对星期日说:“我来看瑞秋的演唱会!”
这谁能想到身为顶流的妹妹会乔装打扮又变脸的,只为了去看自己“对家”的演唱会?
星期日的肺活量不及知更鸟,知更鸟毕竟是专业学习声乐的,而且还要在台上一边蹦蹦跳跳一边唱歌,一口气的长度相当惊人,所以他开口说话的时候甚至比起知更鸟还多了一些间断的换气声:
“你去看别人的、演唱会?”
知更鸟兴致高昂:“嗯嗯,对呀!”
*
知更鸟对于音乐的喜爱发自内心,不管是来自哪里的好音乐,她都会去听一听,这也算是她生活中难得的“奢侈”要求。
只不过,在出道之后,她确实就没再怎么去听过别人的演唱会,星期日是知道这一点的:倘若知更鸟去听了别人的演唱会,她一定会在和他的聊天对话里头好好讲一讲。
所以今天……
今天从被知更鸟拽着跑起来开始到现在,所有的事情都让他吃惊,此时在震惊的是这位新星的演出场地虽然也配备了座椅,但是几乎所有的听众都是站着的。
和知更鸟的演唱会上,那种安静聆听天籁之音的状态很不一样,这儿的所有人都像是把自己血管之内的血液替换成了苏乐达这样的碳酸饮料一样,碳酸饮料在摇晃当中大量地对外释放着刺激的气泡,而他们这样兴奋的蹦蹦跳跳,几乎就是一个个被气泡冲到飞起来的瓶盖。
这是个星期日从未来过的地方,看起来像是摇滚音乐现场,台上的歌应该也真的是摇滚,看起来非常魔幻的背景动图正在呈现出没喝了三斤或者吃了一锅没煮熟的菌子做不出来的动态。
音乐很有味道,星期日不唱歌但好歹也是个钢琴演奏级,音乐的好坏他当然能够品鉴,还知道此时正撑着整个调子像是一座座山峰似的向上拔起的乐器来自仙舟联盟的,名叫“唢呐”。
这首歌也确实颇有仙舟联盟那儿摇滚的味道,用星网上的话来说就是多少沾点赛博修仙,什么神神鬼鬼的,但是又和神怪小说中那种玄之又玄还带着点儿恐怖色调的截然不同,是很热闹的一首歌,还有点……
星期日不知道这么说是否合适,但它的确像是拉着仙舟的那些什么神君仙人的下到凡尘里面来,在街边吃匹诺康尼绝无可能出现的烟火缭绕的烧烤,喝相对廉价的酒,然后痛痛快快地骂街。
是的,这首歌很下里巴人,有点下沉市场,但是相当痛快。
星期日被知更鸟拉到了包厢的空座上,这两个座位她估计早就已经买好了,所以才能留到现在——甚至还有可能是她早早就特地从台上的歌手那边交易过来的呢。
而现在,知更鸟已经随着歌曲嗨起来了,她当真快活潇洒得很,甚至有些过了头,她脑袋上的天环都随着她的动作摇晃到快要被甩出去了。
“……
我若人中然自在
本是天上逍遥的仙儿
不为俗尘撒一物
只为美酒动心弦
……”[1]
星期日不很能听懂这一套仙舟味很浓的歌词,但这并不妨碍他也跟着有些兴奋了起来。
台上的这位歌手和知更鸟一样是同谐的命途行者,但是知更鸟往往不会在歌曲中动用同谐的力量,不过……
从他的观察来看,对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野生的同谐命途行者?家族到现在也还没有找上她并且递出橄榄枝吗?其实一般来说家族对于与同谐命途沾边的人都是很在意的,正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所有人,都像是音符之于一首歌那样,在希佩身边团结起来,连缀为一。
若是换在往常,星期日一定会想很多,但是今天,这首歌那又是仙舟又是摇滚的风格这么顺着同谐的力量往他的脑子里头一冲,他……
知更鸟给他递过来了一根闪烁在幽光绿和炫光紫之间的荧光棒,她自己的脸闪烁在这两种颜色之间,已经开始很激情地摇晃起来了。
等星期日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虽然没有和知更鸟那样融入四周摇摆如海草的人群之中,但是也已经开始握着这根荧光棒摇摇晃晃了。
……她的力量还怪强大的。
星期日一时间有些恍惚——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一首歌已经结束,台上单看面容只会觉得清冷,但是却穿着一身拼色甚至点缀着大面积亮片演出服的少女举着话筒,声音仍然传遍全场:
“下面这首歌同样来自于我的家乡!我听说它在推出后不久就成为了广场舞歌曲排名第一——其实在我的故乡,大家也会在跳广场舞的时候放这首歌。一首《奢香夫人》,献给大家!”
星期日是第一次听这首歌。
毕竟匹诺康尼没有广场舞文化。
但是这首歌的旋律真的很优秀啊,他第一次听,却已经能够感觉着旋律跟着一旁的歌词显示器在心中默唱出来。
当然,这样的反应混在人群中就太不显眼了。
毕竟……
星期日看向身旁。
他的妹妹,刚刚在演唱会上,在工作之中已经唱了快要三个小时的人,现在“下班”了之后还在主动给自己加班。
她也和其他人一样在声嘶力竭地吼着:
“乌蒙山!连着!山外山!月光!洒下了!响水湾!”
*
瑞秋一直到十六岁才遇上星探。
星探是随着公司的人来的,总之,她一开始是靠着脸给自己贫穷的生活挣来了一丝转变,但后来,她就开始依靠故土给予她的馈赠。
上辈子的那些歌曲,被她记到现在的或多或少都是某个方面的金曲,这样的歌曲放到哪里都是能火的。
但是寰宇之中的金曲也很不少啊!
如果只是平平无奇的好听,或许后来会被人发掘,但是一开始必然不那么容易出头。
所以,瑞秋决定开拓赛道,迭代既有方案,开创全新市场。
她从被一些人认为土味的大众广场舞金曲开始唱起。
很显然,这条策略太成功了,在瑞秋这样一副看着颇为冷清的表情之下,是如今已然攻占了几乎大半个寰宇广场舞市场的存在。
在刚开始的时候,她和知更鸟的目标群体还不太一样,毕竟一开始欣赏这些歌的都是一些相对上了年龄的听众。
但是后来,随着这些朗朗上口,因为旋律格外好记、歌词也特别好背,所以逐渐开始以一个个广场舞地点为核心,朝着四周发散开来的歌曲在各大年龄阶层的听众当中都火到不行,而瑞秋也随着这些歌曲一道在全寰宇走红起来——她就开始与已然站稳了脚跟的寰宇著名歌星,向来以其天籁的嗓音以及姣好如天使的面容而为大众所熟知的知更鸟小姐隐隐有了平分秋色且二分天下的趋势。
用更适合饭圈且简单易懂的话语来说明的话,就是——对家。
不过瑞秋自己还是挺喜欢知更鸟的,谁能不喜欢一个人美声甜的小姐姐呢?尤其是对方性格也好,是真正的天使。
况且对方在这次演唱会之前还问她要了两张票——明明她自己的演唱会时间和她的有所重合,向来或许是为了某些朋友要的。
总之,她其实还挺喜欢现在这个职业的。
歌是自己喜欢的,热度和钱也都是她喜欢的,至于台下的听众们……
瑞秋将话筒对向了他们。
山呼海啸一样的“乌蒙山连着山外山”几乎要把她淹没过去。
*
事情是怎样变成现在这样的呢?
星期日感觉到难得的凝重。
他方才竟然在如此沉浸也如此投入在了这场热闹的演唱会上,欢呼起来的时候哪怕已经保持住了他从小到大以来被给予的教养、没有过于放肆地跟着其他粉丝一起高声跟唱、大幅度地挥舞着手臂嗨到不行,但是星期日自己能够感觉到,他已经比较平常放开很多了。
他刚刚甚至也跟着小声唱了一句,除了知更鸟之外有零个人听到了他的唱歌声音。
星期日耳朵红起来的时候知更鸟回头看,笑得和什么一样:“别害羞嘛,瑞秋的曲子,还有她的演绎都可棒了,没有人能够抵制住跟唱的诱惑。”
星期日颔首。
的确。
这位叫瑞秋的女士,她的确很有两把刷子。
不管是通常意义上认为的能力,还是在音乐方面的能力。
知更鸟能够看出他的认可:“怎么样?来听上一场不算亏吧?瑞秋在舞台上是不是超——级耀眼?我超喜欢她的!”
